全面合作 走向成熟—中俄步入“能源联盟”新阶段

2011-05-03 13:04张建
中国石油企业 2011年7期
关键词:中俄天然气管道

文/本刊记者 张建

自1996年中俄两国政府正式签署能源领域的相关合作协议,走过15年合作历程的中俄双方,有过未解难题,但大趋势是稳定向前、扎实推进。

5月31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谢钦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就全面扩大和深化中俄能源合作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6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发表了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的联合声明,无疑又给各方以明确的信息提示,中俄能源合作已经跨入“能源联盟”的崭新发展阶段。

合作走向深入,联盟之势凸显

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集中在原料贸易的层面。随着两国建立起能源对话机制,以及石油管道建设的顺利完成,2010年以来,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呈现出新的特征,从单纯的原料进出口贸易关系发展成全面的投资开发合作伙伴;合作范围从石油、电力贸易和核电站建设扩大到了煤炭、发电站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能源形式,中方出资金、俄方出资源的“能源联盟” 之势凸显。虽然国家主席胡锦涛访俄期间,中国石油和俄气公司未能就天然气价格达成一致,但“持续的谈判有助于解决任何细微的问题”,双方的合作渐趋成熟。

今年1月1日,穿越两国边境的中俄原油管道正式投产输油,标志着两国在石油领域的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两国的能源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巩固了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俄通过此管道在未来20年内每年向中国输送原油约1500万吨至3000万吨。中俄原油管道投产以来,保持了稳定的运行态势。

在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中,双方推进了已有项目的合作,开拓了新的合作领域,就深化中俄能源合作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为保障中俄原油管道的成功运营,双方共同努力,在政府间妥善解决了管道原油贸易价格方面的争议;俄罗斯水电公司和中国大型电能公司间的合作对两国水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指出应抓紧实施500千伏电网输电项目;利用铁路向中方出口煤炭和通过中国境内铁路运输煤炭,是快速发展两国煤炭领域合作的重要条件,双方决定实施《关于2010年9月27日〈煤炭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所确定的合作项目,未来5年俄每年向中国出口煤炭1500万吨,此后在积极协调解决运力问题的基础上,力争将出口量提高至每年2000万吨;继续推进与俄方在田湾核电站二期和示范快堆项目上的合作,加强核安全领域的合作。

在胡锦涛主席访俄期间,中国长江电力公司同俄罗斯欧洲西伯利亚能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东西伯利亚建设三座电站: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的列斯卡热电站、60至120万千瓦的下安加尔斯克水电站、以及40至90万千瓦的特兰斯西伯利亚水电站。两家公司去年已经成立了合资公司YES-Power,该公司未来将在俄罗斯建设总装机容量达1000万千瓦的发电站,所发电力将供应俄罗斯国内并向中国出口。

另外,俄罗斯能源署、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国际公司、中国国能生物发电集团公司(NBE)签署了关于建立合资企业的框架性协议。合资公司将利用中方提供的技术生产燃料,建设生物燃料发电站并对中国出口电力。

中国神华集团准备同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国际公司联合开发位于库兹巴斯的缅切列普煤矿。此外,根据两国能源对话的相关文件,神华集团还有望参与阿穆尔州奥格贾煤矿和雅库特煤矿的开发。

发展亟待突破,天然气价是主因

在中方与俄能源谈判代表举行的第七次会晤中,双方还签署了《关于2009年6月24日〈天然气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如果总量68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贸易价格达成协定,将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能源贸易协定。供气协议长达30年,按市价计算供给合同的金额或将高达1万亿美元。但是,动荡的北非局势、高位振荡的国际油价、日本核危机引发的核恐惧,使得俄方在天然气谈判中开出高价,中俄天然气价格谈判再陷僵局。

据悉,俄罗斯唯一法定天然气出口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未在圣彼得堡论坛期间与中国石油签署供气协议,虽然目前双方对每千立方米天然气的出价差距已经缩小到了50美元之内,但考虑到庞大的总供气量,在这个基数上每一美元的差距背后就是6800万美元。

俄罗斯是能源出口大国,中国是能源需求大国。两国关系友好,且互为近邻,发展天然气管道贸易有着天然优势。中俄天然气贸易协定起于2006年。当年3月,时任俄罗斯总统的普京访华,俄气与中国石油签订了《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会谈纪要》,约定俄罗斯将从2011年开始每年向中国供气680亿立方米。按照规划,中俄将修建东、西两条天然气管道,西线起自西西伯利亚,通过中俄西部边境线进入中国新疆,年供气量约300亿立方米;东线起自科维克金,从中国东北入境,年供气量约380亿立方米。

天然气的谈判涉及到国家资源战略、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替代能源占比等诸多复杂问题。据国际能源署估计,中国的天然气需求到2035年将增长到超过整个欧盟的水平。俄罗斯不会放弃中国这个大市场,中俄天然气合作的达成一致,只是时间和时机的问题。中俄天然气合作在历次谈判中,价格问题都是难点。按照两国约定,俄罗斯总理普京将于今年秋季访华,在此期间双方很可能就供气协议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未来前景广阔,共赢之势可期

中俄两国经济互补性强,一方面,俄罗斯一直努力实现能源出口多元化;另一方面,中国也在积极寻求能源进口多元化,尽量不把能源来源集中到不稳定的中东地区,而且还要经过不甚太平的印度洋和马六甲海峡,所以,俄罗斯等陆路来源对中国至关重要。这种互求关系决定了两国能源合作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

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前景广阔,俄罗斯应成为中国非常重要的能源进口基地。中国希望通过加大中俄能源合作,降低成本,缩短油程,分散油源,保障能源安全。但在中国的全球能源战略中,不能主动把俄罗斯当成战略型支柱之一。长远来看,中国应该不会形成对俄罗斯能源的高度依赖,即便是天然气双线管道建成,每年68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和每年充足的3000万吨原油,最多也就占中国消费量的10%左右。

对中国来讲,俄罗斯的气源并不是唯一选择,中国还有中亚天然气、海外LNG作为替代,再加上近些年国内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迅速发展,形势是乐观的。中亚管道2009年已经开通,目前年输气量为100亿立方米左右,到2013年,中亚天然气管道年输送能力将达650亿立方米,届时,中国对引进俄方气源的急迫性将得到缓解。中国应该客观、理性地看待对俄能源合作,要先建立好中东、中亚、非洲、南美洲、东南亚地区的油气资源战略供应,同时,加快南中国海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水平,尽快将这一号称“第二中东”的能源储藏合理地开发出来。

近年来,中国石油已分别同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天然气进口协议,通过中亚天然气管道从新疆进口。同时,中国石油还相继建设了中土、中缅天然气管道和接收澳大利亚及中东液化天然气的终端,并加大了对非常规天然气的开采和合作力度。初步预计,天然气总体供应在“十二五”期间不会存在明显问题。

中俄能源合作具有战略性、全面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是基于市场原则和政治意愿及相互信任的合作。中俄双方应该继续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拓展和深化能源合作领域,使合作之路走得更宽、更广、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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