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知情权

2011-05-14 13:37李富永
杂文选刊 2011年10期
关键词:知情权温州车站

李富永

造成甬温线“7·23”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早在7月28日就已经向社会公布了。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车站信号技术缺陷,在遭受雷击后颠倒黑白,该亮红灯偏亮绿灯;一是车站调度人员职业素质低下,不具备起码的应变管理能力,危险症状已经出现在眼前,却视而不见。

既然直接的原因找到了,铁路部门就该立即行动,迅速弥补漏洞才是。技术设备有缺陷,就要立即更换、或者立即修补;人员素质不达标,就要立即更换成技术娴熟的人员、并对不达标的人员进行重新的培训。如果两者都做不到,那就应该立即关闭线路停止运营。为了安全理应在所不惜。

然而,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急于清扫现场,急于重新开通运营。据说事故发生后不到二十四小时,就有列车从废墟旁“隆隆”开过,甚至还有客运列车。此时连起码的直接原因都还不清楚呢。这样的做法,看起来倒和小煤窑类似。

尤其是温州车站使用的故障设备,竟然在全国铁路普遍使用。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透露,在全国铁路中,和温州南站使用同类型信号设备的,竟然有五十八个车站、十八个中继站之多。

而且此前据媒体报道,故障设备的生产厂家北京通讯信号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宣传说,该公司的产品“畅销全国”、“遍布全国铁路”。

这就更危险、更可怕了。想想看,假如该信号设备是在京沪这样的高铁线路出故障,假如被它错误引导的列车又是时速三百公里高速运行,难以想象,一个信号错误引发的撞车结果,会是多么地惨烈、多么地刺激神经!而这么严重的问题,这样密布的隐患,怎么就没有听说谁去“排爆”?难道铁路部门真的就听之任之、无动于衷了吗?

当然,也许情况不是这样,也许铁路部门已经在行动,但却不对外宣布,所以外界不了解情况。但愿我是杞人忧天。

可即便是这样,也同样让大众不舒服。因为它漠视人民心声,人民着急的事情他不着急。事故发生后,全国人民对惨死的旅客心痛难忍,对死神虎口下逃生的幼儿悲泪横流,对铁路隐藏的种种安全隐患,更是心急如焚。在这样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应该彻底摒弃以往的隐瞒习惯,及时向社会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屏蔽信息的做法依然故我,以前怎样动辄“无可奉告”,现在同样默不做声。“7·23”温州事故的惨烈,也没有改变这种痼疾,公众依然处于知情权黑障之中,茫茫然不知为何、更不知何去何从,坐火车比坐飞机还纠结,只好生死由命,以“他敢开,我就敢坐”的无奈来自我安慰。

当然,我这里单以“铁老大”做话引,并不意味着漠视公民知情权的惯例,只是“铁老大”的“寡人之疾”。实际情况是,还有比“铁老大”更不把当事人的知情权当回事的单位、部门行业和具体人员,甚至整个社会环境。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受害者张妙的家人是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才知道的;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二审竟被放生的内情,受害者的家属也是间接听到口风,为了确认,竟然要找关系才能复印判决书。

更绝的是办案人员将改判文书随便一扔,直到二十五年之后偶然翻了出来,这才发现文书尚未送达。其结果是,涉案人员虽说被判无罪了,却因未接到文书而多背了二十五年的罪名。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二十五年?!

至于对“铁老大”的担忧,最怕的还不是他不向全国人民通报实情,怕就怕他还在等国务院最终的对责任人的认定,怕的是有人抱“反正我的官做不成了,索性无为而治”的念头。要是这样可真的没治了。

【原载2011年8月25日《中华工商时报·社评》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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