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错误与他人的脑袋

2011-05-14 13:37秦海
杂文选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谢觉哉真凶冤案

秦海

1932年到1934年,湘鄂西根据地的所谓“肃反”由忠实执行王明路线的夏曦领导。他残暴地冤杀了包括段德昌、柳直荀、周逸群等在内的千余名红军将领以及七千余名地方领导和无辜群众。谢觉哉曾在日记中回顾过“苏区”的“肃反”,痛惜段德昌等人的被冤杀,说夏曦这些左倾者,他们“爱护自己的错误比爱护自己的头还要紧”——这是因为他们的错误最终会导致他们丢掉自己的脑袋,但他们也不肯改正自己的错误,所以谢老才说出这样的话。

谢觉哉这样说当然没有错。不过,正是因为夏曦们认为自己的错误不会使自己掉脑袋,所以才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才爱护自己的错误;如果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会使自己掉脑袋,我想他们怎么也不会爱护自己的错误了。他们还不至于蠢到这个程度。

但是,相反的情况却是存在的,就是他们觉得爱护自己的错误并不会使自己掉脑袋,要掉也只会掉别人的脑袋;所以他们才选择宁肯爱护自己的错误,也不爱护别人的脑袋。夏曦为什么执意要杀掉湘鄂西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红三军九师师长段德昌呢?就因为段德昌曾当面指责夏曦的“肃反”:“你把根据地搞光了,成千上万的共产党人被你杀了,你是革命的功臣还是革命的罪人?”这激怒了夏曦,认为段德昌是他推行左倾路线的巨大障碍,决意要除掉段德昌。段德昌就这样被杀了。

这听起来十分可怕,但这不正是历史、现实中都反复演示过的吗?

1959年庐山会议上,彭德怀是因为犯错误才被打倒的吗?恰恰是他“犯了正确”——正确地说出了“大跃进”的错误。“文革”中打倒劉少奇,是因为他犯了错误吗?恰恰也是他“犯了正确”——正确地说“三年灾难”是“七分人祸”的结果。邓小平被第二次打倒,也并非他犯了错误,而是他“犯了正确”——不愿奉命对祸国殃民的“文革”进行“七分成绩”的评价。于是“爱护自己的错误比爱护他人的头还要紧”的真正的犯错误者,就不但不团结他们,还要坚决将他们打倒了。

这种“爱护自己的错误比爱护别人的头还要紧”,还有另外的表现。比方曾看到一起冤案,被冤者在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招认自己杀人,他因而被判处死刑并被处决。几年后,真凶因他事落网,供出了那起杀人案是他所为,而且指认了杀人现场,并按他之指认起获了作案工具。先前那个被处决者显然是被冤杀了,而且当时就有许多疑点,比如作案工具就始终没有找到——当然找不到,杀人非他所为,他又怎么知道作案工具藏匿在哪里呢?但办案者立功心切,把他判为真凶。当时主办此案者,此时已经升为上级领导,面对真相,不是沉痛检讨自己的错误,而是千方百计坚持当时的判决,为被冤杀者昭雪设置层层障碍。所幸,这起冤案由于有更上级的介入,后来得到昭雪,但那个主办这起冤案者“爱护自己的错误比爱护他人的头还要紧”的嘴脸也就暴露得淋漓尽致了。

每当矿难、恶性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包括矿主和当地的有关官员,为掩盖自己的过错,常常瞒报遇难人数。他们也是爱护自己的错误胜过爱护他人的生命。至于因为自己工作的错误、失误给民众造成了损害,一些官员也是能掩盖就掩盖。他们则是爱护自己的错误胜过爱护受到他们错误损害的民众。

这些年,大力提倡爱心。对于权力者来说,把爱护他人的生命放在爱护自己的错误之上,是不是也应当作为爱心之一义呢?不要以为这是一个低要求,一些官员就连这种“低”做起来也很费劲呢。当连这个都做不到的时候,就不要侈谈爱心了。

题图 / 聚焦 / 刘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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