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

2011-05-24 06:46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祁桂芳
中国商论 2011年21期
关键词:婚俗村寨文化遗产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祁桂芳

随着社会经济及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撒拉族是青海独有的少数民族之一,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但旅游开发程度较低,因此,在大力倡导建立高原旅游名省的今天,合理有效地保护、开发和利用其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意义重大。

1 撒拉族文化遗产概述

文化遗产是个大范畴的概念,其中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1.1 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其中凝聚、体现、寄托着人的生存方式、生存状态、思想感情的物质过程和物质产品。在循化,物质文化遗产多以宗教和民居建筑的形式体现,所有村落都有一个非常显眼的建筑——清真寺,大小清真寺约有100多座;撒拉族的民居与其他民族有所不同,其民居呈正方形,另外,孟达撒拉族的“篱笆楼”最具特色。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撒拉族婚礼、谚语、歇后语、寺院建筑技艺、羊皮筏子、篱笆楼编造技艺等都是撒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

1.3 撒拉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意义

撒拉族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和垄断性,对游客有很大的吸引力,加快其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对于循化县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一些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传承。

1.4 撒拉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

近年来,循化县也在努力跟旅游市场接轨,鼓励农闲在家的社会群体积极创办旅游业,已建成以家庭为单位的旅游接待点50多处,集中于街子镇三兰巴海村。同时还有一些以园林欣赏为主的风情园,有各种水果,时令小菜,游客在这里可以品尝撒拉族风味餐,但在歌舞欣赏和婚俗表演方面并没有涉及,风情园的经营单一,与土族风情园相比,存在很多不足。

1.5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匮乏所导致的问题。(2)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不够全面。(3)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4)风情园的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下。(5)风情园的特色性不突出。

2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分析与评价

“八度指标”评价体系和层次分析法主要是用定量的方法对撒拉族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分析评价,而等级评定法则是用定性的方法对其进行评价。

2.1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特色分析(“八度指标”评价体系)

对撒拉族旅游资源的特色,在此采用“八度指标”评价法,从规模度、古悠度、珍稀度、奇特度、保存度、审美度、组合度和知名度八个评价指标,通过调查问卷和专家打分,对撒拉族的饮食、婚俗、歌舞、建筑、语言文字、游艺等评价因子做了评价,得出如下结论(如表2):

从表2可看出,八个指标中权重值较大的是婚俗因子,歌舞和饮食,两者权重值的差距不是很大,次于婚俗。那么,在今后的撒拉族文化的开发中,应该注重开发的是“婚俗文化”,撒拉族婚俗文化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成为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精品;再次是饮食和歌舞文化。

2.2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等级评价

表1 撒拉族文化遗产等级评价

从上表1可以看出,撒拉族的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有国家级和省级的文化遗产,其中撒拉族婚礼文化是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可见地位之高。在以后的开发中,“婚礼文化”应当是开发的重中之重,任何模式的开发,都应有婚礼这个因素的加入。

3 撒拉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与保护

3.1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原则

3.1.1 保护性原则 :这个原则更多的是适用于生态博物馆的开发建设。

3.1.2 特色性原则

特色,就是“你无我有”、“你有我新”,“你新我奇”,要避免雷同,这个原则适用于民族村寨模式的开发建设。

3.1.3 文化性原则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民族村寨和生态博物馆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旅游,来村寨的游客更多是为了获得文化的体验,所以村寨和博物馆的开发必须注重文化,必须依照“文化至上”的原则,让游客通过参与体验异域的民族文化。

3.1.4 原真性原则

强调原真性并不是把民族文化不加提炼、不作选择的和盘托出,而是要把继承传统与移风易俗结合起采,把民族习惯与游客的文化差异、接受能力结合起来,寓个性、特色于共性和发展进化之中。

3.1.5 参与性原则

让游客参与其中是现在旅游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手段之一。3.2适合撒拉族民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和保护的模式选择

生态博物馆模式侧重的是保护,注重与环境的融入,强调和谐发展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而民族村寨,则是注重开发,撒拉族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与垄断性决定了其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应两种模式相结合。

表2 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特色横向比较表

3.2 适合撒拉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和保护的模式选择

3.2.1 民族村寨开发模式

所谓“民族村寨旅游”是指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人文事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追求淳朴洁净,满足“求新、求异、求乐、求知”心理动机的旅游活动,民族村寨模式从1980年起步到今天,已经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如深圳中华民俗文化村等。

结合国内民族村寨开发的成功案例,撒拉族地区民族村寨开发应确定以下目标:

第一,为旅游者提供自然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度体验与交流;第二,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增加村民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第三,保护民族村寨的自然及人文环境、历史遗留,保持村寨文化的原生性与完整性;第四,寻求村寨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和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3.2.2 生态博物馆开发模式

生态博物馆强调的是动态,就是不打破整个村或某个区域范围内原有的生活方式。在这个馆区里游客就可以看到原生态的东西,不夹杂任何现代的气息,符合现代旅游发展的趋势。

建设撒拉族生态博物馆,首先就是以整个街子镇为基础,以骆驼泉和街子清真大寺为依托,借鉴“贺州客家文化生态博物馆”的成功经验,博物馆建设要回归自然,一切的古建筑、古风俗提倡保护,一些需要传承的技艺,寻找继承人进行培养以使这种技艺得到传承和发展。

馆区里的婚俗,在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进行,采用音频设备、图集、书籍等方式给游客进行展示,让游客加入其中,进行参与得到亲身体会。除主要程序外,已经慢慢减少的“骆驼舞” 必须重新拾遗,重点展示撒拉族刚形成时的旧婚礼;馆区里的撒拉族歌舞,主要有“宴席曲”、“花儿”,而撒拉族服饰,应遵循撒拉族传统服饰的要求,男子不允许穿戴黄色、红色衣帽,便于区别藏传佛教黄教徒和红教徒;女子头戴盖头,以年龄段不同而有所区别。另外,歌舞、饮食、建筑、语言文字等,在保存原有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展示。

[1]芈一之.撒拉族史[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民族出版社,2004.

[2]刘建平,陈姣凤,林飞龙.论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湘潭大学管理学院,2007,(3).

[3]卢宏.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综述[J].贵州民族研究,2008,(1).

[4]马成俊,马伟.百年撒拉族研究文集[A].青海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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