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逃避的悲剧命运——关于《土生子》

2011-06-08 07:13苏焕莉
青年文学家 2011年2期
关键词:黑人悲剧命运

摘 要:理查德·赖特是黑人作家中的杰出代表,作品《土生子》的问世更是震撼了美国社会,这部长篇小说不同于以往黑人作品,作者赖特深入分析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受压迫的根源,试图找出黑人犯罪的动机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必然联系。本文拟从分析黑人的悲剧性命运入手,来探讨黑人悲剧性命运的根源在于社会制度,而非天性或者民族特性。

关键词:黑人;别格;悲剧;命运

作者简介:苏焕莉(1978—),女,硕士学历,英美文学方向,助教,渭南师范学院外语系教师

引言

数百年来,美国的黑人文学始终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从最初的非洲黑人的口头吟唱形式到现如今传世的黑人佳作,无不表达着黑人群体的挣扎与奋斗,争取自由,反抗压迫,代表着黑人的普遍情绪。美国文学中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文学家,理查德•赖特是黑人作家中的杰出代表,作品《土生子》的问世更是震撼了美国社会,也为黑人文学在美国文学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因此《土生子》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这部长篇小说不同于以往黑人作品,作者赖特深入分析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受压迫的根源,试图找出黑人犯罪的动机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必然联系,指出黑人犯罪并不是天性使然,也不是某一个民族的特性,而是由所生存的社会制度造成的。本文拟从分析黑人的悲剧性命运入手,来探讨黑人悲剧性命运的根源在于社会制度,而非天性或者民族特性。

生存的背景

作者将小说标题定为《土生子》,英文名为Native Son,说明小说的主人公别格正是美国本土文明的产物,是这片土地上生长起来的土生子。那么在这片文明的土地上,又如何会产生这样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别格并不是某一个偶然的个体,而是某一类人群的典型代表,在白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黑人到底有着怎样的生存环境,又有着怎样的社会地位,又如何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抗争过,那么他们最终的命运又会怎样?这类人物性格的形成又与周围的环境有着什么样的深刻关系呢?小说作者理查德•赖特善于分析人物的内心活动,从人物的各种心理活动中展示人物对社会大环境的态度,由于小说是以社会真实的事件为素材,围绕别格的犯罪过程贯穿始终。

整部小说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恐惧》、《逃跑》和《命运》。第一部分《恐惧》描述了小说主人公别格在怎样的社会环境中成长,在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下,养成了别格冷漠、残忍的性格。小说的开始为我们展现了一副黑人悲惨的生活画面,他们生活贫穷,个性压抑,在白人眼中,他们是坏人,是社会渣滓,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只好从事一些不受别人尊重的体力劳动。小说开始,作者生动的描述了一处细节,别格如何杀死一只老鼠,这个场景固然在反映黑人生活的环境十分恶劣,但同时也展现了别格残忍的性格。在这部分中,作者为我们交代了别格犯罪的起因,黑人生活在由白人掌控的社会环境下,内心充满这恐惧,他们看起来凶悍、坚强、玩世不恭,但事实上他们只能从事低等的工作,而且只能在特定的区域生活。主人公别格不是以往小说中我们读到的英雄人物,他只是一个社会底层的混混,有着凶残的个性,但同时他的犯罪也引发了人们对整个黑人体制的深刻思索。小说中也出现了同情黑人的道尔顿夫妇,道尔顿先生是富有的白人企业家,表面上同情黑人,也常以黑人的支持者自居,并且还常常捐款给慈善事业去改善黑人的生活,但事实上他能够发家致富却完全靠压榨黑人的劳动,是个地地道道的剥削者,从这个层面也反映出黑人根本毫无地位可言,他们的内心时常充满着恐惧,在社会上找不到任何的出路。别格有幸在有钱的道尔顿家做了司机,专职接送道尔顿先生的女儿玛丽。玛丽是位活泼开朗的姑娘,有一位信奉社会主义的男朋友,他们经常出入黑人居住的贫民窟,可是他们不羁的生活态度也为玛丽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在一次醉酒后,别格护送玛丽回家,并将玛丽送回卧室,玛丽的醉酒使别格产生了冲动。这时道尔顿夫人走了进来,她是位盲人,虽然她无法看到,但是她仔细倾听,别格为了掩盖自己欲对玛丽不轨的行为,失手杀死了玛丽。第一部分至此结束,从事情的经过看来,玛丽的死,即别格的犯罪具有偶然性,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玛丽的个性使她的结局变得悲惨,她像她的父親一样宣称支持黑人,但同时又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她忽视黑人个体的存在,对于别格,她仿佛忘记了他是一个生理健康正常的男性,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将别格当作奴隶式的下人,而非一个平等的正常男性,因此在她醉酒的时候,仍然可以放心地让别格送她回家。

卑微的地位

第二部分标题为《逃跑》,杀死了玛丽,别格并没有立即逃走,而是又伪装成先前那个可怜又可悲的下人,而警察也并没有将这个卑微的黑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考虑,因此别人的黑人身份又是一个极好的掩护。小说中出现的这些情节看似无意,其实正是深刻地揭示了主题。在白人统治的世界中,黑人是引不起任何人注意的,是被人忽视的一个群体。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黑人的前途是迷茫的、令人担忧的。正如小说中所描述,别格的妈妈选择了信仰宗教,而别格的女朋友整日酗酒,别格的妹妹也如别格一样整天生活在恐惧中,他们只是黑人群体中的典型代表,由此可以看出黑人的生存状态。而媒体也通常用粗俗不礼貌的语言去描绘黑人,例如通常将黑人描述成“animal”野兽这样的词汇。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黑人无法认知自己的身份,他们不能享受做人的基本权利。当玛丽的骨骸从火炉中发现时,别格这时才开始逃跑,他带着女友到处逃窜,然而他跟女友也并非真心相爱,而是互相利用,因怕女友的揭发,他最终选择杀死女友。别格的残忍性格又一次得到了体现。在此部分中,小说出现了象征写法,在别格开始逃逸的那刻,天空飘起了雪花,直至被抓,雪越下越大,别格从一所空房子的窗户跳下来,摔倒了地上,厚厚的雪立刻将他掩盖,他的口中、鼻中、眼睛里一时全是雪花,手脚也被地上的雪束缚,周围又围观了很多的白人,这真是白茫茫的一片世界,象征着整个社会是被白人所统治的。

悲剧的命运

第三部分为《命运》,最终在这一部分中将揭示别格的最终命运。为别格辩护的是一位信仰共产主义的白人律师,他免费为别格辩护。在别格被审判之前,他已经被媒体定罪,白人将黑人的犯罪视为大不赦,他被铺天盖地的媒体渲染为杀人狂魔,甚至将整个黑人群体视为社会的危险极端分子。只有这位白人律师麦克斯真正同情别格,是他让别格认清自己是一位有着独立人格的人,黑人和白人应该是平等的。他最后的辩护也让别格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清醒的认识,麦克斯指出黑人犯罪的根源正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他努力使别格免于死刑,但最终归于失败。麦克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作者的观点,作者通过小说中人物的表现来表达自己的观点,黑人犯罪并不是特殊场景下的偶然事件,而是整个社会造成的。从别格的名字我们也可看出作者的讽刺意味。别格(bigger)是big和nigger两个单词的融合,别格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子,是美国现代文明之下的产物。

结论

理查德•赖特对黑人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说:“如果我只认识一个别格,我是不会写《土生子》的……别格是美国的产品,这片土地上的土生子。”美国黑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受压迫、受奴役的民族,因此别格现象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理查德•赖特正是竭力从社会制度的本身来探讨黑人受压迫的根源。从他的作品中,我们读到了对美国种族歧视制度的强烈愤怒,如果不从根源上改变黑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那么他们将永远无法摆脱他们的悲剧性命运。

参考文献:

〔1〕理查德•赖特:土生子〔M〕。译林出版社,1999。

〔2〕王平:《土生子》主人公的心理和行为解析[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6期。

〔3〕张志刚,柳杨:解读《土生子》中的象征意义[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2005年02期。

〔4〕薛玉凤:论《土生子》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J]。外语研究,2004年01期。

〔5〕苏冬凉:《土生子》中视觉的象征意义[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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