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011-07-11 08:09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11期
关键词:速算薪金雇员

王 红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500元;税率由5%到45%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3%到45%的7级超额累计税率,第1级次税率由5%降低为3%,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也作了较大的调整。新政策下,工薪一族个税有升有降。该项修正将对企业薪金福利制度设计、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福利支出等企业各项税务筹划带来多个方面的影响,如何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修正调整税务策略,如何使个人工资薪金税收负担最低,以维护个人的切身利益,是许多个人、企业领导及财务会计人员考虑的问题。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的时候,也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付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个人既享受社会保障又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

二、提高福利水平降低名义工资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征税时,按照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的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付水平。在现代生活中,有些支付例如餐饮支出、住房支付、交通费支付、培训支付、甚至旅游休闲支出都是人们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既然这些支出是必需的,个人用税后工资支付又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那么,如果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则既可以把这些支出作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可以在个人实际工资水平未降的情况下,减少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具体的筹划方法是:企业在制定年度员工薪酬计划时,可以考虑下述措施:为员工提供交通设施、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统一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组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各项健身及运动项目等,把相应的费用从原打算支付给员工的货币及奖励中扣除,减少货币工资的支出,使员工工作、生活保持原有水平的基础上,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实物形态的福利支出不能减少个人所得税。即企业以实物形式支付给职工的补贴或变相的其他补贴,如节日礼品等,对于这些福利,按税法规定应在接受实物福利时按取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制定薪金发放计划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现采取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随着应税收入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所谓档次爬升的现象,即收入水平越高,其税收负担越重。此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除与薪金收入大小有关外,还同薪金的发放时间、发放方式有关。因此,要想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必须事先制定合理的薪金发放计划,规划好薪金发放的方式、时间和金额。现以平时奖金和年终奖金为例,分析具体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一)平时奖金分摊到月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一样。对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在此称为平时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公司在六月份发半年奖,那么六月份就按照工资和奖金总额加起来来计税,这种情况下当月应税收入猛增,可能使个税适用税率提高,使个人所纳的个税在这月份增加。因此,在年内发放平时资金时,公司应做好估计,尽量的将半年奖、季度奖分摊到月,把工资薪金安排得比较均衡,在各个月度之间差别很小,这样均衡化处理就可以在使用超额累计税率的时候合理的降低税负。

(二)年终奖金避开年终奖无效区间

年终奖金顾名思义是对职工整年的工作表现的一种激励,它不是对某一个行为或者说某一个月。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终奖的计算方式没有变化,按照以前的计算方法,适用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金的计税办法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办法为: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上规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以后的商数来确定,但是,计算公式中的基数仍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额(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这就造成了计算公式中所用计算基数与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不匹配,在应纳税所得额的临界点存在税率跃升,可能导致多发一元奖金却要多缴几百甚至几千几万的个人所得税。在这些临界点附近存在一个所谓的“无效区间”,若应发奖金落在此区间内,将会导致实际税后收入比按此区间下限计算的税后收入还要低的现象。新个人所得税法下:“无效区间”包括以下六段,分别对应于10%~45%的六档税率:18000元~19283.33元、54000元~60187.50元、108000元~114600元、420000元~447500元、660000元~706538.46元、960000元~1120000元。以无效区间54000元~60187.50元为例,假设发放年终资金的当月个人的工资超过费用扣除标准,比较年终资金53000元(无效区间下界)和55000元(无效区间内)应纳个人所得税及税后实发资金数如下表:

奖金额 商数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实发奖金53000 4416.67 10% 105 5195 4780555000 4583.33 20% 555 10445 44555

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也存在一定的纳税风险。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避税,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猜你喜欢
速算薪金雇员
基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探析
速算与巧算
遣怀
速算、巧算
乘法速算
香港破产机制中的雇员权利及其保障
工资 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务总局放宽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口径
台媒:美企CEO薪酬是雇员300倍 迪士尼差距最大等4则
周玮的速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