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谊《新书》的真伪考证及其流传情况探究

2011-08-15 00:47方明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大众文艺 2011年14期
关键词:班固贾谊汉书

方明智(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福州 350007)

一、《新书》的真伪考证

对贾谊《新书》的真伪问题,在南宋以前向无疑义,均认为《新书》为“贾谊撰”。但南宋的陈振孙一句“其非《汉书》所有者,辄浅薄不足观,决非谊本书也”。 自此始,对《新书》的真伪问题,历代学者展开了大考证,结论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1.“伪书说”。首先对《新书》真实性质疑的是南宋陈振孙,他在其《武郡斋读书志》中说:“今书首载《过秦论》,末为《吊湘赋》,余皆录《汉书》语,且略节谊本传于第十一卷。其非《汉书》所有者,辄浅薄不足观,决非谊本书也”。 在此,陈振孙认为除《汉书》中所载者外,由于其他内容“浅薄”而不值得一顾,以此判断《新书》“决非谊本书也”。到了清代,持“伪书说”观点的学者日盛。清人卢文弨在其《抱经堂文集》中断定说:“《新书》非贾生所自为也,乃习于贾生者萃其言以成此书耳”。 其根据有三:一是篇中“有‘怀王问于贾君之语,’谊岂以贾君自称也哉?”二是“《治安策》见班固书者乃一篇,此离而为四五”。 三是“《修政语》称引黄帝、颛、喾、尧舜之辞,非后人所能伪撰。《容经》、《道德说》等篇辞义典雅,魏晋人决不能为。吾故曰是习于贾生者萃而为之,其去贾生之世不大相辽绝,可知也”。

及至清姚鼐对贾谊《新书》的真伪作了进一步的考究,他在《辨贾谊新书》中说:“贾生书不传久矣,世所有云《新书》者,妄人伪为者耳”。其理由为“班氏所载贾生之文,条理通贯,其辞甚伟。及为伪作者分晰不復成文,而以陋辞厕其间,是诚由妄人之谬,非传写之误也”。其理由:一是“贾生陈疏言‘可为长太息者六’,而传内凡有五事缺一,吾意其一事言积貯,班氏已取之入《食货志》矣,故传内不更载耳”。是“伪者不悟”。“因汉诸候王表有‘宫室百官同制京师’之语,遂以此为长太息之一。然贾生《疏》云‘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已足该此义矣,不得又别为其一也”。二是从汉制上推出“作伪者魏、晋后人,乃妄意汉制之必不可用耳”。 “而伪为贾生书及之,此必后人臆造,非事实也”。

清人袁枚也认定《新书》为伪书,他在其《隨园全书》中阐述到:“《贾子》,伪书也”。其根据是“天子御四夷,有五帝三王之道在,未闻‘表’与‘饵’也。贾生王佐才,识政体,必无是言。”

上述三者中的陈振孙和姚鼐皆认为《新书》内容“浅薄”、“陋辞”“分晰不復成文”,非贾谊原作。卢文弨以《新书》部分章目的称谓、结构亦断定其为“伪作”。而袁枚则以当时的体制来判定。

2.“贾撰说”。在南宋陈振孙之前,大学者朱文公《朱子语类》载:“问谊《新书》。曰:此谊平日记录稿草也,其中细碎俱有。”又说:“贾谊《新书》除了汉书所载,余亦难得粹者。看来只是贾谊一杂记稿耳。”虽然朱文公评价《新书》为“谊平日记录稿草也。”“除了《汉书》中所载,余亦难得粹者。”但至少朱文公承认《新书》确为贾谊所撰。

此后,南宋的王应麟仍坚持《新书》是贾谊所撰无疑。他在《汉书艺文志考证》和《玉海》中列举朱文公、《汉志》、《唐志》《中兴书目》等对《新书》进行考证,确定《新书》“十卷,贾谊撰”。

宋黄震的《慈溪黄氏日抄》也提到《贾谊新书》,“右《贾谊新书》十卷,淳熙辛丑岁,湖南漕使程公以家藏本刊于长沙”。

3.“折衷说”。《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儒家类有“新书十卷,汉贾谊撰。”但又说“其书多取谊本传所载之文,割裂其章段,颠倒其次序,而加以标题,殊瞀乱条理。”最后得出结论:“其书不全真,亦不全伪。朱子以为杂记之稿,固未核其实;陈氏以为决非谊书,尤非笃论也。”

直至近人余嘉锡和魏建功等人通过大量的考证、分析、比较,才使现代学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趋于统一。

余嘉锡对《新书》真伪考辨的贡献主要是通过把《新书》与《汉书•贾谊传》进行比较,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不是《新书》抄《汉书》,而是《汉书》抄《新书》。余氏在《四库提要辨证》一书中,批评了《四库提要》关于《新书》是“多取谊本传所载之文,割裂其章段,颠倒其次序,而加以标题。”的说法。指出:“班固之掇五十八篇之文,剪裁熔铸,煞费苦心,试取《汉书》与《新书》对照,其间斧凿之痕,有显然可见者。”所谓的“颠倒”“割裂”者并非《新书》而是班固的《汉书》。所以,余嘉锡的最后结论是“陈振孙谓决非贾本书,固为无识,即《提要》调停之说,以为不全真亦不全伪者,亦尚考之未详也。”

1961年,魏建功、阴法鲁、吴竞存、孙善钦在《北京大学学报》第5期上发表了《关于贾谊〈新书〉真伪问题的探索》一文,进一步分析了班固在《汉书》中有关摘录存在的问题。指出“关于《汉书》与贾谊原书的关系,这里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汉书》载文的本源是贾谊原书,而且陈政事的数次上疏组成了原书的重要内容;第二,传中所录仅是五十八篇中‘切于世事者’,班固是有选择的;第三,载文只是叙其‘大略’,班固是作了剪裁加工的,不全是原文。

总之,正如王应麟所说:‘班固作《传》,分散其书,参差不一,总其大略。’”进而,他们得出结论:《汉书》的删削,改变了贾文原义,甚至改得语句不连贯,文义晦涩,观点矛盾。

二、《新书》的流传情况

南朝之前,贾谊的散文集称之称谓不一,分别有“贾子”“新书”“贾谊集”“贾谊新书”和“贾谊”等。但“新书”被作为贾谊散文集称谓始于南朝的梁代。这时的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首先提到:“若夫陆贾典语,贾谊新书……虽标论名,归乎诸子。”此后“新书”遂成贾谊散文集的专有名称并把它归入子部儒家类。

汉唐时期已有《新书》的传本,但大都散见于史书的经籍志或艺文志之中。最早记载贾谊文本并提及由五十八篇组成的是《汉书• 艺文志》。同时,该书还把贾谊的七篇诗赋和《春秋左氏传训诂》也著录其中。应该说《汉书• 艺文志》是汉唐时期著录贾谊作品较为完备的一部文献。其后《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经籍志》均著录有《新书》,并把它归入子部儒家类。

宋代时期,《新书》流传较广,对《新书》的研究也达到一个高潮。《宋史•艺文志》第一次将《新书》列入杂家类;《崇文总目》把《新书》分为十九卷,并认为是刘向在原著七十二篇的基础上删定为十卷五十八篇;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也强调《新书》“右汉贾谊撰,著事势、连语、杂事,凡五十八篇,刘向校定,除其重复者”;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点明《贾子》十一卷五十八篇,但又提出“今书首载《过秦论》,末为《吊湘赋》,余皆录《汉书》语,且略节谊本传于第十一卷”。尤其指出“其非《汉书》所有者,辄浅薄不足观,决非谊本书也。”从此引发了一场在论坛上延续千年的关于《新书》的真伪之争。对于陈振孙的观点,王应麟并未附和,他在《汉书文志考证》中对贾谊《新书》的篇目、内容、结构及其真伪均作了较为翔实的考证。并进一步在其《玉海》中对《新书》目录篇章作了明确“五十八篇十卷”。此时的黄震在其《慈溪黄氏日抄》中也对贾谊《新书》的内容作了评述。

明代对贾谊《新书》的研究成绩较为突出的是何孟春,他在《贾太傅新书目录》中对《新书》作了一翻较为深入的考证,阐明:“谊书散轶多矣,世本不知传自谁氏,篇章即如此,其名篇又浅陋可笑,此岂生之所自名者……后人因书散轶而幸掇仅存者,无复伦次,篇析而章裂之, 以求足所谓五十八篇之数,……岂刘子政之所删定?班孟坚所取据者哉?今不得已,且假以分篇耳”。在此,何孟春认为《新书》的五十八篇篇目既不是贾谊自定,也不是刘向和班固所删定,而是后来的其他人为凑足“五十八篇”而编撰。

明代,对贾谊及其《新书》的研究仍在延续并有了进一步的深入。清卢文弨对《新书》的真伪问题也持与陈振孙相同的观点。他在《抱经堂文集》卷十中指出:“《新书》非贾生所自为也”,并进一步指出:“乃习于贾生者萃其言以成此书耳。”其根据:一是“篇中有‘怀王问于贾君之语’,谊岂以贾君自称也哉?”二是“《治安策》见班固书者乃一篇,此离而为四五,后人以此为是贾生所草创,岂其然与?”三是“《修政语》称引黄帝、颛、喾、尧、舜之辞,非后人所能伪撰。”四是“《容经》、《道德说》等篇辞义典雅,魏晋人决不能为。”同时,由于“其去贾生之世不大相辽绝。”以此推知《新书》是“习于贾生者萃而为之”。

然而,与上述两种观点相佐,《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儒家类有“新书十卷,汉贾谊撰。”但又说“其书多取谊本传所载之文,割裂其章段,颠倒其次序,而加以标题,殊瞀乱条理。”最后得出结论:“其书不全真,亦不全伪。朱子以为杂记之稿,固未核其实;陈氏以为决非谊书,尤非笃论也。”

此外,《新书》在流传过程中,清代的姚鼐《惜抱轩文集•辨贾谊新书》、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吴寿晹《拜经楼藏书题跋记》、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潘祖荫《滂喜斋藏书记》和孙冶让的《札迻》均对《新书》进行系统的考证。

通过这些著录,我们可以看出,贾谊的作品,从汉代到清代一直都在流传,在流传中,名称时有变化,或称“贾谊”、或称“贾子”、或称“贾子新书”;卷数或篇数各异,出现了九卷本,十卷本,或十卷录一卷,七十二篇,五十八篇等;归属也不相同,或归儒家,或归杂家。但《新书》的基本内容和架构并没多大变化。

[1]王兴国.贾谊评传[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阎振益、钟夏著•.新书校注.[M]中华书局,2000年版.

猜你喜欢
班固贾谊汉书
早期中国知识转型期的《吕氏春秋》学——《汉书·艺文志》、高诱《吕氏春秋注》研究
班固救马
悬梁刺股
辩汉文帝不用贾谊
被皇帝逼出来的“学霸”
漫画
怀才不遇的贾谊
孝继父业的班固
班固智夺御马
贾谊谱系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