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方法探析

2011-08-15 00:43云中坤乔靖文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剑南文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民主村民制度

云中坤 乔靖文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试论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方法探析

云中坤 乔靖文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组织能够调整干群关系,增强农村社会的凝聚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同时,村民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村民自治发展到今天,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方式,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以其崭新的面貌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村民自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改革的重大实践,它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促进了农村社会特别是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应该理性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其解决办法。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及其现状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

“村民自治,就是村民有权自主决定自己本区域的事务,上级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干涉。具体讲村民自治就是本村村民通过选举而产生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非政权性的,其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社会事务的一个范畴。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村民自治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基层民主制度。”

(二)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

“全面推进”已成态势,但推进的速度和质量差异很大。基层党委、政府领导村民自治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有了很大的增强,但种种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村民参与村庄自治事务的自主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不理性的行为大量存在。村民自治的组织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各地的表现差异较大。

二、村民自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村民自治有利于农村的基层选举,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广泛性

村民自治制度既能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的特征, 又能充分综合各方面意见, 制定符合农村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划。村民自治组织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 充分提高农民的弱势地位, 必将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进步。

(二)村民自治有利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后, 村民委员会在制定决策时可以充分采纳村民的意见。村民可以选举那些有能力带领他们发展经济、能致富的人当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这些人信息渠道广, 对市场经济的敏锐度较高, 他们可以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制定符合本村经济发展的规划, 领导村民兴业致富。由于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 对于农民来说又有了发展经济的组织保障

(三)村民自治有利于解决农村社会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干群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

在村民自治制度下, 可以实行财务公务和村务公务两“公开”,成立村民监督小组, 监督村干部政令执行的情况。“以村务公开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是一种形式, 而是一种机制、一种权力, 消除村民不满的社会稳定措施。”村民自治使农民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新生,从而有利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更加有利于解决农村的社会问题。

三、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全面落实“四个民主”

在村民自治中,视民主选举为基础,从而保证将群众拥护的好思想、作风正、能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视民主决策为关键,普遍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从而使村委会的各项规定符合群众的意愿和根本利益;视民主管理为根本,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行民主管理,从而使广大农民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视民主监督为保障,坚持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真实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从而使村委会干部办事有章法,行为有约束。

(二)大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是比较成功的经验,通过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使人们看到了如何在农村实行自治以及村民自治的威力,看到了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生活的发展前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必须坚持标准, 并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要注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 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 从而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辐射作用,把周围带动起来, 使我国村委会建设普遍加强起来, 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还必须加强领导和指导。这是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能否深入和搞好的关键。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持续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政治领导作用

党管农村工作一直是我们党的传统和重大原则,始终将村民自治置于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不仅推进了村民自治,而且恰恰是改善和加强了党的领导。许多地方把村民自治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的地方把村民自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领导亲自抓,并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工作有声有色。因此,我们要把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作为村民自治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来抓,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治领导作用。

[1]白钢.村民自治通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尹焕三.村民自治面临的社会焦点问题透析——对全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县的追踪考察 [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3]赵一红.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中自制规章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云中坤,(1986.3—),男,汉族,河南新乡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0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乔靖文,(1987.3—),女,蒙古族,河南邓州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0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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