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世姻缘传》中薛素姐叛逆性格的表现

2011-08-15 00:43李华安阳工学院455000
剑南文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公婆丈夫

李华 安阳工学院 455000

《醒世姻缘传》中薛素姐叛逆性格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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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是一部婚姻家庭题材的世情大作。塑造了一批行为张扬放纵的叛逆女性形象,薛素姐就是其中也是明清叙事文学中典型的悍妇形象。本文简要分析薛素姐叛逆性格的表现及其叛逆性格的复杂性、局限性。

薛素姐;叛逆;局限性

在《醒世姻缘传》所描写的众多婚恋故事中,薛素姐对丈夫狄希陈的百般折磨和虐待最引人注目。胡适先生在考证《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时,主要关注的就是薛素姐的凶悍。徐志摩则直接称呼该书是一部以“怕老婆”为主干的大书。在书中塑造的众多女性形象中,薛素姐是特点最鲜明、最丰满、最令人难忘的一个,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塑造得最为成功的悍妇形象。

一、 对待丈夫暴虐无常

薛素姐的悍表现在多个方面,小说主要着笔在她对丈夫的态度和行为方面。婚后,薛素姐就把丈夫狄希陈当成眼中钉,新婚之夜就把丈夫赶出新房,并几天不让丈夫进新房(45回)。为了管束丈夫,她把丈夫踩到在地上,狠狠地抽了一顿皮鞭,“使腚坐住头,从上往下鞭打”,打得“狄希陈脊梁上黄瓜茄子似的,青红柳绿,好不可怜”,“那狄希陈一片叫声爹娘来救人”(48回)。素姐打的那狄希陈“半边脸就似那猴腚一般通红,发面馍馍一般暄肿……”,她“扭肩膀,拧大腿,掏胳膊,七十二般非刑,般般演试,拷逼的狄希陈叫菩萨叫亲娘”(52回);她见狄希陈在屋檐下与调羹及狄周媳妇说话,走过去又是骂女人,又是拧狄希陈;她用铁钳子在狄希陈身上拧,“拧得那通身上下就是生了无数紫葡萄”(60回);薛素姐发明了“拶手指”,拶的狄希陈乔声怪气地叫唤(63回);素姐“尽力一口,把核桃大的一块肉咬的半联半落。疼的狄希陈直在地上打滚”(74回);她撤走丈夫的蚊帐,让蚊虫叮咬,还把丈夫囚禁在床下,点火熏烤,把他绑在一条长凳上过夜;狄希陈离家上京期间,在难以抑制的虐待欲下,她竟然让猴子穿上狄希陈的衣服,带上狄希陈的帽子,“朝鞭暮扑”,“整日数落击打”(76回);八十六回写到素姐到县衙告狄希陈谋反,“又娶了一个罗红女为妻,剪草为马,撒豆成兵,呼风唤雨,移斗换星,驾云喷雾,无所不为”;她万里亲征,到成都将狄希陈揍了六百四十棒槌(95回);她“等的狄希陈出寄姐房来,从后边一把揪住衣领,右手把一熨斗的炭火,尽数从衣领倾在衣服之内,烧得狄希陈就似落在滚烫地狱里一样”(97回);素姐拈弓搭箭,“照得狄希陈真实不差,从窗眼里嗖的一箭。只听得狄希陈‘嗳呦’了一声,往前一倒,口里言语不出,只在地上滚跌”,若不是胡无翳出面相救,狄希陈早已一命呜呼了(100回)。总之,软禁、饿饭、钳拧、拶手指、熏眼睛、用棒槌打、用炭火烧、用针刺等等是她虐待丈夫常用的毒刑,常常把丈夫折磨的体无完肤。诸如这般暴行,“就如狼虎蛇蝎一样”(97回),也算是古今天地的奇闻。

二、对待长辈忤逆不敬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处理子女与父母、晚辈与长辈关系的一个重要道德规范。 “善事父母”是孝的基本含义。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传统社会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此,孝在中国传统伦理乃至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夫孝,德之本也,人之莫大於孝,故为德本。教之所由生也。”意思是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孝产生。

在中国古代的妇德教育中,女性行孝是双方面的。一方面要孝顺父母,另一方面要孝顺公婆。“孝弟(悌)之行,虽曰天性,岂不赖有教化哉。”女子从小就接受礼仪教育,父母通常通过言传身教的方法,为子女讲述各种道德规范和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孝女、孝妇的孝行,引导子女尊孝。要求女子出嫁后要像孝顺自己的父母那样孝顺公婆:“鸡初鸣咸盥激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敬以直内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

在《醒世姻缘传》中,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慈、孝关系,而是背叛、亵渎、扭曲、伤害等一系列事件。薛素姐把传统孝道践踏得体无完肤,表现出对“三纲五常”的极端蔑视。

薛素姐不仅拷打丈夫,对长辈也毫不示弱。如面对阻止自己殴打丫鬟的父亲,她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对父亲说:“嫁出去的女,卖出去的地,不干你事!脱不了一个丫头,你又将的去了!刚才要不是你敦着腚,雌着嘴吃,怎么得少了鸡,起这们祸?”(48回)把她父亲骂得直叹气。素姐鞭打丈夫,婆婆救儿子心切,却不想素姐起了杀心,夜晚想趁着公婆睡觉时,想要放火烧死他们。她还骂父亲说:“他爹是老忘八,老烧骨拾的,把个女儿推在火坑里,瞎了眼,寻这们个女婿。”(52回)她训斥婆婆是“养汉老婆”,当着婆婆的面骂丈夫是“有老子生没老子管的东西”(52回),把婆婆气成半身不遂。对待公公,她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公公纳妾,她骂道:“没廉耻老儿无德,鬓毛都白了,干这样老无耻的事。”她唯恐公公的妾生个孩子分家产,昼夜算计要阉割了公公。等妾生了孩子,她又故意在窗外拿鸡打狗,燃放鞭炮,想惊死那个孩子。最后公公竟然被她气得“送了老命”(76回)。公公一死,她就把小妾赶出了家门。可见,素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封建伦理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三从四德的绳索。

三、蔑视习俗,敢于参与社会活动

封建社会为男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表现场所和机会:为官、读书、经商、参军等,却剥夺了女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规定是“足不出户”,只有闺房才是女孩子的活动范围。如果想要参加社交活动,那是离经叛道的事情。女性被囚禁在家庭的狭小圈子里,平时深居简出;有事出门,也必须遮遮掩掩,怕被别人看见。

素姐不仅参加逛庙会、民间神社、泰山烧香、泰安州赶教场等社会活动,还参与教会,且态度虔诚。第五十六回素姐想要参加七月十五的中元圣节,要看灯逛街,在白云湖内放河灯,便不顾父母婆婆的反对,“扬扬不睬,竟自出门”。她的婆婆“叫狄周媳妇赶上拦阻他。不惟不肯回来,且说:‘你叫他休要扯淡,情管替他儿生不下私孩子!’狄周媳妇回来说了,把狄婆子已是气的发昏”。薛素姐在北京亲戚家里被关着不许出去游玩(因为有伤风化),急得她要上吊自杀。她说:“好不容易到京,出来看看儿,只是把拦着,不放出来,我不吊杀哩?活八十,待杀肉吃么?”(85回)可见,素姐敢于突破囚禁她的家庭,走向社会,敢于追求生活的乐趣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并没有把那些限制妇女自由的清规戒律放在眼里。素姐的会友,大多数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妇女。素姐认识的道友会中的女子,许多都是“怕老公的媳妇,受嫡妻气的小老婆” ,同样都受到男权的压迫。素姐和她们 “认娘女,拜姐妹”,平等地对待这些会友。第九十五回中,狄希陈被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丈夫狄希陈辱骂了两位师傅。

四、薛素姐性格的复杂性

薛素姐暴打丈夫、逼死公婆、气死父亲、责骂兄弟、撒泼邻里,还用自己的旧嫁妆强换小姑子新做的嫁妆。她的行为不仅不符合封建礼仪道德规范,也超越了正常人的行为。尽管悍是薛素姐性格的主要表现,但是也体现出其性格的丰富和复杂,并非非此即彼的平面人物。

薛素姐也不是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撒泼发悍的。她在家庭内部是个歇斯底里的虐待狂,但对丈夫公婆之外的人却可以常态相处。如她与一些出身卑贱的丫环婆子一起结伴去泰山烧香,竟和她们相处的十分和睦。有一次,她被人拐骗流落到一个尼姑庵,在那里为尼姑刷鞋洗衣,刷碗擦锅,“好生勤力”,且对他人的救助之恩心存感激,念念不忘。童奶奶等人合谋欺骗她时,她的轻信又显示出她的天真和单纯。再如,虽然她忤逆公婆,却极力维护亲生母亲的尊严。在狄周媳妇怀疑素姐丫环小玉兰偷吃鸡肉事件中,狄希陈和素姐对骂,说素姐的生母龙氏“没根基、没后跟的老婆”,“说那姓龙的根基,笑吊人大牙罢了”(48回)。当狄希陈流露出对自己的岳母不敬,言语中表达对妾充满轻蔑时,素姐用“合木头一般的”手,“打的那狄希陈半边脸就似那猴腚一般通红,发面馍馍一般暄肿”。就连对待丈夫狄希陈,素姐也有温柔的时候。如狄希陈请术士行“回背”之法,住在父亲的庄上,七天夫妻才能见一次面,薛素姐则温情相待(61回);狄希陈去四川赴任时回家祭祖,素姐也“因狄希陈久别乍回,未免有情,也曾叫人发面做馍馍,秤肉杀鸡,泡米做饭”(85回)。在狄希陈的酒友张茂实故意拉妓设局不让他回家,害得狄希陈割伤胳膊时,薛素姐竟然出乎意料的没有毒打狄希陈,反而亲自出马将张茂实痛打一顿,并且对狄希陈的伤势表示非常关心和心疼(66回)。

这些事件,让我们窥见了素姐内心世界的另一个层面,显示了这个形象的复杂性和立体感。

虽然薛素姐的言行在道学之士看来是大逆不道的,但是薛素姐却认为自己的举动本来就是无可厚非的。薛素姐并没有认识到她的叛逆性,认为殴打丈夫是为了管教他的不成气候,骂公婆死因为他们做事无理。她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合理的、正常的,也并没有违背什么规矩。这一方面说明了妇德好坏的条款在她心里没有烙下深刻的印迹;另一方面也说明,尽管薛素姐的某些悍妒行为体现为一种叛逆或反抗精神,但有的行为只是一种朦胧的潜意识里的本能的反抗,而不是反抗意识明确的主观斗争。这如她一再声明的那样:“我也极知道公婆是该孝顺的、丈夫是该爱敬的,但我不知怎样一见了他,不由自己就象不是我一般,一似他们就合我有世仇一般,恨不得不与他们俱生的虎势。……他如今不在眼前,我却明白又悔,再三发狠要改。”(59回)从她的话里也可以看出她的思想和行为的矛盾性。一个也懂得敬老爱夫的女人,为什么有的时候竟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悍性难训,不可遏制?

薛素姐的所作所为,环碧主人在《醒世姻缘传•弁语》中有精炼的概括:

你和颜悦色的妆那羊声,他擦掌磨拳的作那狮吼;你做那先意承志的孝子,他做那蛆心搅肚的晚娘;你做那诚诚恳恳的逢、干,他做那暴虐恨愎的桀、纣;你做那顺条顺绺的良民,他做那至贪至酷的歪吏。舍了人品,换不出他的恩情;折了家私,买不转他的意向。

他还指出,这类悍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行为性格让人“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而“不得其故”。西周生非常真实生动地刻画了薛素姐的凶悍,很可能也是百思“不得其故”,于是只好解释为因果轮回的“恶姻缘”。对此,我们必须抛开因果报应的因素,深入到她生活的家庭环境、情感经历和社会环境中去寻找答案。

五、薛素姐叛逆行为的局限性

薛素姐的叛逆行为,是有其合理的本质的,然而,她在争取自己权益的同时,却也损害了他人的正当利益。这表现出薛素姐的叛逆有局限性的一面。

薛素姐凌虐丈夫、忤逆公婆等行为,表面上是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但她的抗争是疯狂的、不惜代价的,不仅破坏了夫妻感情,影响了家庭生活,毁灭了婚姻的和谐,伤害了亲情,甚至将自己也推向了毁灭。她在追求自我权利的同时,也失去了健全的自我,最终无法逃离悲惨的命运。薛素姐想要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做,甚至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得到了这些权利。她不想顺从,不想忍辱负重,却没有可以效仿的先例,产生矫枉过正也是在所难免的。

以薛素姐为代表的悍妇、妒妇在反对男权时,积极勇敢的主动出击,气势上可以说咄咄逼人,甚至可以说个个堪称勇士。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薛素姐把丫头打得半死、对丈夫的百般折磨、放火烧家等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人格的缺失,而是可以划为变态的行列了,只是当时人们没有意识到罢了。

薛素姐的抗争并没有达到反对封建礼法、自觉要求人格平等的高度,其行为只是满足了自己的部分意愿罢了:她看中了小姑子的嫁床,就强行用自己的旧嫁床与之交换;她想去泰山看烧香,丈夫不陪,就咬掉他一块肉。虽然她的行为破坏了纲常礼法,也报复了迫害者,但同时又伤害了他人,剥夺了别人的权力,践踏了别人的个性,同时又造成了另一种不平等,另一种压制,因而也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标注:

[1]西[周生:《醒世姻缘传》,齐鲁书社2008年版。本文所引《醒世姻缘传》原文均见此书。

[2][魏]何晏注,[宋]邢 疏:《论语注疏》“学而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3][唐]李隆基,[宋]邢昺:《孝经注疏》卷一,开宗明义第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4][清]张廷玉等:《明史》“孝义”,卷二百九十六,列传一百八十四。

[5][唐]郑氏撰:《女孝经》。

[1]西周生:《醒世姻缘传》,齐鲁书社2008年版。

[2]徐志摩:《徐志摩全集》,上海书店1995年版。

[3]胡适:《<醒世姻缘传>考证》,上海古籍出版社版1981年版《醒世姻缘传》附录。

[4]李淑琴:《浅论<醒世姻缘传>中的悍妇形象》,《社科纵横》1995年第3期。

[5]段江丽:《男权的失落:从<醒世姻缘传>看明清小说中的“女尊男卑”现象》,《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6]付丽,《男权压抑下的悍妇心理——略论<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明清小说研究,2003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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