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08-15 00:54尹新俐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21
科技视界 2011年26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助学商业银行

尹新俐(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1)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共同设立,用于帮助高等院校中家庭贫困的学生交纳学费的一种贷款。这是一项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配套设施,也是国家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运用金融手段,帮助特困学生安心就学的一项重大措施。自2000年全面推行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的普遍欢迎,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由于助学贷款推出时间不长,在实际操过程中,又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与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也还有很大差距,相应措施、制度也有待完善。

1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政策性贷款本质与商业化运作模式之间的矛盾

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讲,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担保信用贷款。这决定了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集合了政策、福利、教育和金融因素的混合体,更讲求社会效益性。因此,在本质上它属于一种政策性金融业务,那么,由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贷款的模式来承办国家助学贷款而产生的矛盾也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企业,它讲究的是财务的效益性;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大,收益小,因而违背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原则。国家助学贷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贷款学生的违约率是较高的,这也是得商业银行对操办助学贷款业务积极性不高。

1.2 现行的贴息政策与助学贷款需求存在矛盾

我国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地方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责。这种情况下,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能压力不大,而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由于财政紧张,很难把经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这就存在着矛盾: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因学生家境普遍较好,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对需求较小,而地方财政实力较强,财政贴息压力较小;经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因学生家境普遍较差,对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较大,然而地方财政实力却较弱,财政贴息压力反而较大,这种矛盾现象必然影响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

1.3 风险补偿机制存在一定问题

2004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中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生的还款情况挂沟。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账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财政来进行补偿理所当然,因为作为一种政策性贷款,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由高校来进行补偿则不太适宜,高蒋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公共机构,不适宜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的补贴。学生毕业后,高校无法控制和影响他们还款,却要为他们拖欠还款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学校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尽可能地少争取助学贷款,以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这显然与政策制定的初衷相违背。

1.4 助学贷款仍然存在还款期限短、还款方式单一的问题

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毕业后6年内还清利率,不能适应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例如,有的专业好,毕业后能找到位薪水较高的工作,有的专业较差,毕业后找不到薪水较高的工作,甚至有可能失业。这些因素决定了不同的学生在还款能力上存在着差别,也使得贷款的商业银行面临着不同的风险。按照一般的贷款定价原则,风险大的贷款应设定较高的价格,也就是较高的利率,风险低的贷款应设定较低的利率,但当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只有一种,这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1.5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只规定要发放给那些 “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发放时不好掌握。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域性差异。也造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在发放中的混乱。

1.6 大学生诚信意识淡薄,贷款违约率高

国家助学贷款没有任何担保和抵押,只能以贷款大学生的信用作保证。由于当今社会失信现象极为严重,诚信问题相当严峻,一部分学生在获取助学贷款后,毕业时“人去楼空、杳无音信”,这样就给承担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造成呆账、死账,以至许多商业银行不愿意从事助学贷款的信贷业务,因此也严重地影响到助学贷款的继续推广,使许多高校的贫困学生不能申请到助学贷款。

2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措施

2.1 商业银行方面可采取的措施

一是细化国家助学贷款的种类、标准,适应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减少贷款回收时风险。二是银行方面应该增加助学贷款的利率层次。不同学生的情况不同,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不相同,可以考虑采取不同的利率水平。三是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还款期限,减轻学生的还款压力。四是银行可以在助学贷款归还时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果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或从事某些特定行业的工作,将给予贷款人减免贷款、延期还贷款等优惠政策,这样可以减轻一部分学生的还款压力,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2 高校受贷学生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高等学校应建立、更新和管理贷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将学生毕业后的有效信息及时提供给相关银行,并应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将其纳入学校思想教育内容当中,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遵纪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诚信守信的健全的人格。受贷学生应珍惜和重视个人的信用记录,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如期还款意识,毕业后自觉履行还贷义务,成为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公民。

2.3 政府机构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政府应尽快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助学贷款的原则、主体、资金来源、偿还方式和期限、操作办法、违约责任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信用信息涵养的内容项目与日常管理使用信息提供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失信行为的制裁措施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法律形式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和惩治失信行为。

2.4 建立完善担保机制

一是由贫困学生父母、亲属或当地政府作担保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贫困学生父母、亲属担保可以用房屋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质押、保证等,这样既符合进行金融信贷担保的规定,又可以申请较长期限的助学贷款,直到贫困学生学业有成有能力还清助学贷款为止。二是应该建立学生信誉等级机制。建立个人信誉等级资料库,督促人们讲求诚信,遵守信用。三是建立意向性的用人单位担保机制。国家可以采取一些前瞻性的措施,如高校贫困生刚进学校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学生的志愿签订意向性的用人协议,并对签订了意向性用人协议的企业予以税收政策优惠,将这些用人企业作为学生助学贷款担保的主体。总之,这样就可以充分解决贫困学生的难题,也能增加社会稳定的因素,为维护学校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1]赖颖.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及对策浅析[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5).

[2]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J].黑龙江,2008(1).

[3]刘忠燕.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存在问题及改革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8(1).

猜你喜欢
贫困学生助学商业银行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军旅书法家李洪海捐助兰考县贫困学生
2600多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关爱·帮扶·助学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为助学一诺千金
郭万里“三帮”助学子
筹资百万救助贫困学生
扎实帮困助学造福贫困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