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琳 张 漫
(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天津市 300402)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兽药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剂、微生态制剂、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兽药的使用对象为家畜、家禽、宠物、野生动物、水产动物、蜂、蚕等。目前我国兽药产品主要应用于畜牧业生产,宠物、野生动物用药量相对较少。兽药在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我国兽药产业随着畜牧业向集约化、现代化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已成为一个服务于畜牧业、相对独立并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兽药质量在产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其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上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我国兽药产业发展迅速,生产企业数量大幅增长,2004年我国拥有兽药生产企业近2700家,生产的兽药品种约2000多个,年产值超过180亿元人民币。2005年底随着兽药GMP的全面实施,生产企业数量有所减少,但产值稳步增长。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兽药生产企业1038家,产值近196亿元。与国外同行业比较,我国兽药生产企业经济实力依然偏弱,2007年我国兽药企业中经济指标处于前10名的生产企业总销售额为35.74亿元人民币,而2006年仅辉瑞一家公司的销售额就高达23亿美元。以上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大型兽药生产企业实力较国外一流企业差距巨大,在巨大的差距背后,兽药质量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显示:2009年一季度抽检兽药合法企业产品2017批,合格1631批,合格率80.9%,比2008年四季度提高3.2%;2009年二季度抽检并经确认的兽药合法企业产品3411批,合格3005批,合格率88.1%,比2009年一季度提高7.2%;2009年三季度抽检并经确认的兽药合法企业产品3591批,合格3113批,合格率86.7%,比2009年二季度下降1.4%;2009年四季度抽检并经确认的兽药合法企业产品3279批,合格2946批,不合格产品333批,合格率89.8%,比2009年三季度提高3.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09年全国兽药总体合格率仅为8成多,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保障兽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把兽药质量放在重要地位。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这极大地带动了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上的养殖大国,肉类、禽蛋及水产品等主要畜产品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其中2008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7275万吨、2630万吨和3940万吨,比2007年分别增长6.0%、4.0%和8.5%;畜牧业产值达1.7万亿,占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达到34%,比2007年提高1%。在畜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也看到,我国动物疾病的防治水平并不高,其中畜禽发病率高达12%左右,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给畜牧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因发病率居高不下而给畜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兽药质量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只有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才有可能逐步完善兽药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的功效,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并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兽药质量直接关系到畜牧业发展的速度、质量及效益,意义重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营养丰富及味道鲜美的肉、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在膳食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人们优质蛋白质和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确保动物源性食品中不含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物质,已经成为公共安全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兽药作为畜禽投入品,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预防、治疗疾病的能力,更直接影响畜产品质量,因此,兽药质量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为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对兽药质量予以高度的重视。
兽药质量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没有等级之分。在我国,只有具备生产许可证并取得产品文号的兽药生产企业在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兽药才是合格兽药,其它都为不合格兽药。兽药质量的合格与否,消费者通常用肉眼和感官难以识别,必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才能得出结论,这一点就为少数不法分子制售不合格兽药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我国兽药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这一点通过2009年农业部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可以看出,但兽药总体质量依然有待提高,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兽药质量问题仍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分析不合格兽药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2.1.1 假兽药
假兽药是指非法企业假冒合法企业之名或合法企业套用文号生产的兽药,来自农业部办公厅的全国兽药质量抽检数据显示,2007年一至四季度,假兽药占不合格产品的比例分别为20%、61.2%、64.5%、62.8%,在不合格兽药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2.1.2 不达标兽药
在我眼中,音乐是一种能让人自信的利器。我每年都参加各种音乐比赛,除了在长春比赛,前年去了重庆,今年去了宜昌,一次次比赛的经验积累,让我敢于在大众面前大胆地展示自我。
不达标兽药是指有效成分含量或其它指标达不到质量标准中所规定水平的兽药。由于我国兽药企业整体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类别雷同,再加上产品总体供大于求,加剧了企业间恶性竞争,为了以价格优势占据市场,一些企业不惜采取偷工减料或更换原辅料的方式降低成本,致使不达标兽药流入市场。
2.1.3 更改标准的兽药
更改标准的兽药是指暗中改变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导致兽药产品配方与法定应执行的法定质量标准不一致的兽药。为规范兽药生产,我国于2006年起强制取消了兽药地方标准,要求生产企业统一执行兽药国家标准,因此产品配方相对集中,有的企业为达到某些特殊疗效、增加产品卖点,暗中擅自添加标准配方中不应有的成分或改变标准配方中的有效成分,如单方变复方、增加产品规格、往中药中添加西药成分等,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2.1.4 过期兽药
任何一种药品都有一定的时限性,在有效期内兽药能够有效地起到防病、治病的功效,超过有效期的兽药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功效,相反因过期、失效、变质等因素,会不同程度地对动物产生危害,给畜牧业造成损失。
任何一种形式不合格兽药的存在,都扰乱了正常的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对兽药产业整体发展不利,严重影响到产业发展进程。不合格兽药会降低或完全丧失兽药应有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疾病的功效,增加病死率、淘汰率,降低畜牧业产出,严重影响畜牧养殖业生产安全,是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隐患。对于更改标准的兽药,属于非国家正式批准的兽药产品,缺少相应临床试验报告及环境安全检测数据,可能直接对畜禽安全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危害,并可能对人及环境产生危害,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影响兽药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养殖环节使用都会影响其质量,从而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随着在生产环节兽药GMP的普及和经营环节兽药GSP的推广实施,以及国家近年来开展的地方标准清理等活动,曾经泛滥一时的生产、经营违禁兽药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兽药在养殖环节的不规范使用没有根本改观,由于不规范使用兽药给畜牧养殖业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不规范使用兽药的具体表现如下。
尽管出于重大疫病防控政策和保护医药资源的需要,农业部将绝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列为禁用药品,但由于某些动物病毒性疾病仍时有发生,养殖场为减少损失违规使用了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抗病毒化学药物,为动物疫病流行埋下隐患。
由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早期的抗菌药在动物疫病的防治效果逐渐下降,养殖场为提高疗效、减少损失,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物,甚至使用在人药中尚属新药的一些头孢类抗生素,个别品种抗菌药应用甚至走在了人药的前面,不仅加速了细菌耐药性的产生,而且对医药资源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是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
为有效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对大部分兽药制定了休药期,但养殖场为避免停药后可能面临的动物疫病风险,往往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超标。
我国职业兽医制度刚刚起步,职业兽医师的从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兽医师缺乏必要的安全用药知识,随意用药,致使影响畜禽健康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我国正处于GSP的推广执行期,全国将在2012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SP。目前由于兽药经营企业尚未全部通过兽药GSP认证,因此依然存在着兽药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针对以上情况应加强引导和监管。
综上所述,兽药质量对于畜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保证畜产品质量的关键。加强兽药质量的管理,不仅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人们的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磺胺类;氨基糖苷类+利福霉素;多肽类+氨基糖苷类;多肽类+利福霉素;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
两种药物联合用药后,其疗效小于单一药物效果即M1+M2<M1或M2
如: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林可酰胺类;四环素类+红霉素;氟喹诺酮类+利福霉素;链霉素+磺胺类。
M1+M2=2M1或2M2或联合用药后血药半衰期延长。
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林可胺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
药物用以预防和治疗疾病。临床上如果正确的联合用药可使病畜康复,转危为安;如果用药不当,则会使病情恶化,造成动物死亡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兽医工作者应该牢记常用药物正确的联合用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