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视点

2011-08-15 00:45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2期
关键词:基本农田征地国土资源

信息视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启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认真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和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正式启动。《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按照增减挂钩试点要求,严肃纠正规范;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入研究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推进改革创新。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土资源全国“一张图”动态监管,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方案》确定了清理检查的三个重点:(一)对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清理检查。(二)对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进行清理检查。(三)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留用分配、使用、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制定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办法和措施。清理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一)自查清理阶段(2月28日至3月31日)。(二)检查纠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三)抽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 方案》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一)统一组织,加强领导。(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三)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国土资源部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投入经费1996万元,在全国116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中选取北京大兴区、江苏东海县、浙江慈溪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试点。试点项目预算年度为2010-2012年,执行年限为2011-2013年。试点内容包括“对基本农田整理引起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进行监测评价、对土地复垦开发新增的耕地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因各种因素造成耕地减少对区域耕地生产能力影响进行监测评价”三部分。通过试点,动态掌握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涉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为丰富和完善耕地保护监管内容提供支撑;结合最新土地调查成果,摸实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提供依据,引导各类资金投入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研究制定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提出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运用和动态调整路径。作为国土资源部2011年重点工作之一,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促进耕地质量保护,意义重大。只有统筹数量与质量管理,耕地保护的国策才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稳量、提质、增效”。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采矿权登记管理有新规

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矿权登记管理工作作出新规定。《通知》规范了划定矿区范围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应根据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划定矿区范围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勘查程度,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划定矿区范围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周边毗邻的采矿权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保留安全间距。此外,《通知》还对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划区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期间的探矿权保留、探矿权部分转采矿权、划区延续等作出明确规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通知》规定,基本农田划定应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通知》强调,划定工作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的程序进行;划定成果经省级审核后,由省统一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各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达到国家下达的规划目标;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等。《通知》规定,对于验收中发现划定基本农田数量未达到保护任务、质量与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相比明显降低、划定基本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为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通知》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要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以五级备案为基础,构建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到图、数、地一致,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各地要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地类符合要求。

上海:以精细化管理助力土地执法

近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传来消息,该局今年将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执法工作发现、制止、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管理的精细化,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争取在重点领域或薄弱环节有所突破。建立完善区(县)违法用地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监管;通过巡查,对拟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督促其尽快完善手续,对擅自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违法用地依法处置,并建立整改查处备案制度。二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对重点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违法用地,要通过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的方式,严肃查处。三是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加快构建市、区(县)、镇(乡)和村四级巡查网络,落实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用地。完善执法信息系统,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进行。

安徽:落实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必须做到对农民“先补偿后拆迁、先安置后拆迁”,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为避免在征地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安徽在全国首创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征地补偿准备金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申请用地单位必须在征地报批材料报送之前,将应缴纳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存入征地补偿费用预存专户,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能够及时、足额兑付给被征地农民。此外,安徽将更加严格的执行“先补偿后拆迁、先安置后拆迁”的征地政策,杜绝直接将属于被征地农民个人所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划转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账户。

山东:探索土地税费与节地挂钩

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会议,表示今年将探索实行土地税费与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挂钩措施。山东厅将积极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商,探索建立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制度;加大对土地深度开发、建设用地退出等税费激励政策,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山东厅厅长徐景颜表示,应切实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入产出水平,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或者用地面积小于1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建立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

贵州:出台措施加快全省工业项目用地审批

为了保障全省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近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四项措施加快全省用地审批。一是及时办理已上报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手续。保障性住房用地使用分解给各市(州、地)的计划指标,有关用地申报随到随办、尽快审查审批。二是要充分保障涉及抗击雪凝灾害的用地需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对该省抗击雪凝灾害的支持政策,依据争取到的指标规模,对涉及抗灾救灾的用地尽快审查审批。三是大力支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地方特别重视的核心项目用地。对会上明确予以重点支持的毕节力帆骏马厂、长顺县县域经济发展项目、贵定县LED制造和益肝草项目、全省19条国家有关部委同意保留的水泥生产线项目、湄潭试验区茶叶交易市场、茅台酒技术改造等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方式及时办理,随到随办,竭力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四是加快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备案工作。督促各地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备案。从今年4月1日起,对没有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备案的县(市、区)进行区域限批。

内蒙古:将监管责任纳入盟市考核

在前不久召开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与各盟市政府领导签订了《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并将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纳入对盟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政府将对各盟市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该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15%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有关负责任人的责任。

北京:今年仍投资千亿元储备土地

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市继连续两年每年投资1000亿元储备土地后,今年继续投资千亿元进行土地储备开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成林表示,要全力确保首都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切实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合理安排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所需用地,加大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力度。魏成林说,要积极加强和改善民生,优先优质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编制并确保完成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住宅用地供应的比例要超过50%,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2011年新开工、收购2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魏成林提出,继续发挥好土地储备在参与宏观调控、实现城市规划、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消化存量项目,保持合理储备库容,力争完成50个重点村涉及项目、首钢新兴产业基地的储备开发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的监管。

广西:6措施调控房地产清理房地产闲置地

1月25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11年全区国土系统的工作任务,并强调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加大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在会议上指出,2011年,广西国土部门将在用地供应、打击圈地囤地等方面采取六大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这六个方面:一是科学制定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二是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三是探索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土地闲置一年以上收取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无偿收回,坚决打击圈地囤地行为;五是加强房地产土地市场的检测和监控;六是抓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辽宁:强化国土资源信息工作推进国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不论是“金土工程”、国土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还是省市县三级内部网络主干网建设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工作,都下了很大功夫,对全省矿业权核查、卫片执法检查、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开始,按照国土部要求,完成了辽宁省“金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2007年按期完成了金土工程一期基础数据库整合建库工作和金土工程一期要求的应用系统开发工作。2008年开发了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用地预审系统等多个管理系统,并第一批通过了国土部“金土工程”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2008年3月,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相关系统开始在辽宁省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行政审批行为的公开透明。2008年8月全省国土资源省市县三级内部网络主干网建设全部竣工,并获得国土部肯定。2009年完成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总体框架设计和系统开发,目前,“一张图”系统已可直观展示地政、矿政和地质环境的资源状况,反映不同时期的变化,实现数据库叠加显示、对比分析和区域查询统计等功能。

重庆:今年将补充10万亩耕地

从2月15日召开的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国土房管局提出今年九大工作目标,并量化了工作任务。该局要求,加大统筹城乡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扩大地票交易规模,计划完成复垦土地10万亩,交易地票5万亩;启动缩小征地范围改革试点,规范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力争年内出台《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该局提出,继续实施“双保工程”,探索“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协调联动”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模式,切实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建设用地和耕地总量控制,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全年计划补充耕地10万亩。

湖南:扩大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权限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内容包括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省发证矿山闭坑审查改为县(市)直报省审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直接下达到县;探矿、采矿权许可证年检委托县(市)进行;取消征地补偿费预算包干审核及地图编制、计划出版审核7项国土资源管理权限。

甘肃:国土资源重大事项实行风险评估

近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甘肃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据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用地、矿业权配置等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风险,甘肃厅将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评估主要包括规范性政策文件出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地灾防治等,包括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土法律法规,是否经过必要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等。《办法》要求,评估责任主体在提交决策草案审议时,须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意见》,对未提交分析评估意见的决策草案,将不予审议。对一般性矛盾,由引发地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存在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妨碍事项实施等较大问题和不稳定隐患的,由属地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包案。

四川: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厅机关18个处(室、局)和9个直属单位对174个岗位职责进行界定,制定防范措施227条。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完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该厅与省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调研,分析案情,将案例分析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梳理职权与固化流程相结合,明确岗位职责。四川厅制作下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岗位职责清单(样本)》,厅机关18个处(室、局)和9个直属单位对174个岗位职责进行了界定,制定了业务工作流程图,明确73项业务545个环节。重点查找与结合实际工作查找相结合,找准廉政风险点。围绕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源,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找准风险点,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归纳、分类。 分等定级与制定防范措施相结合,着力防控体系建设。四川厅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499个,通过风险等级评估确定A级648个、B级1068个、C级783个。查找出业务流程方面的廉政风险点96个分析风险点原因189条,制定防范措施227条。四川厅研究制定了《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从源头上堵漏洞。

江苏:保障房不落实商品房不供地

近日召开的江苏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年该省将加强对房地产用地的调控,促进保障房建设,明确规定地方如未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将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据了解,为了防止商品房用地挤占保障房用地,江苏省规定,今后地方政府制定年度保障房建设计划时,除了确定用地总量外,还必须一一明确具体的地块。对未按规定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江苏要求各地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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