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原因初探

2011-08-15 00:44河南宫鲜静
职业技术 2011年8期
关键词:犯罪

河南 宫鲜静

女性犯罪原因初探

河南 宫鲜静

女性犯罪具有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微观社会环境的客观原因,又有其生理和心理等主观原因。多种主、客观原因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导致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女性犯罪;主体因素;客观因素

1992年4月3日《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并于2005年8月进行了修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炉的一份调研显示,在社会角色分配中一直处于弱者地位的女性,目前正在刑事案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女性犯罪已成为我国犯罪现象的重要部分,是犯罪的一种独立类型。女性犯罪的历史和人类犯罪历史一样久远,只是直到20世纪初期各国才予以重视,并开始进行系统的研究。自从有犯罪现象以来,女性犯罪的比率一直是很低的。目前,女性犯罪率的增长幅度迅速提高。为什么女性犯罪率会上升呢?《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认为,现有法律框架设置的社会公权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女性权益,为情所困的女性被迫采取各种极端的手段,有的甚至导致犯罪。北京某法院,在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中,女性被告人共有28人,而从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的一年中,女性被告人只有14人。与此同时,涉及女性的普通刑事犯罪一审案件占普通刑事犯罪一审案件的比例也从原来的9.4%飙升到了17.22%。

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微观社会环境的客观原因,又有其生理和心理等主观原因。多种主、客观原因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导致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首先,中国传统女性的形象多以家庭主妇为主,对女性而言家庭生活琐事往往占据其大部分时间,如果家庭生活不和谐,得不到家庭成员的尊重与理解,日积月累会引发家庭纠纷,有的甚至是家庭暴力,进而引发报复型犯罪。

其次,现代社会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的扭曲,婚前同居、婚外情等现象明显增多,也极易导致妇女犯罪案件发生。特别是对于那些无固定职业,或是从事非法职业的流动人员,由于生活没有固定的收入,不满意自己的生活状态,对比有固定职业高收入者,往往会产生心理落差,再加上大多数女性犯罪者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情感、钱财等因素影响,因此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三,女性创业者越来越多,女性参与经济领域,少不了跟钱打交道,为钱发生的矛盾和争执越来越多,女人不再是弱者,甚至是强者。在我国,改革开放带来了男女的进一步平等,这是一种进步。但是,男女对社会事务的普遍参与,也同时为女性犯罪带来了比先前更多的机会。“打工妹”大量流入城市也增加了女性犯罪的机会。而且商品经济意识中的功利色彩对人们的观念意识的塑造作用已经显现出来,人们都希望以最小的投入,甚至是不投入来获得最大的回报。在现实中一些个别的成功事例,无疑极大刺激了人们的这种欲望。女性的性别优势也为女性犯罪者在这方面提供了基础。市场经济的转型使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的负面影响是使不能成为商品的东西也可以交易,性权利便是一种。色情行业的出现与泛滥会使她们淡化自己的犯罪心理,也便于她们为自身找到辩解的理由。

第四,女性处于月经期、怀孕期和绝经期期间,易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在此期间,女性会出现植物神经紊乱,大脑皮层失调,心烦易怒,情绪失控等现象,如果有不良刺激和诱因,容易越轨。经前紧张使女性更容易激怒或者懒散而实施越轨行为。月经前3-4天内有情绪紧张的表现,如忧郁、焦虑不安、烦躁易怒及信心低等,称为“经前期综合症”。正是由于这些心理的消极变化,使女性陷入犯罪的危险性很大。

女性的生物基因决定了她们在体能上天生地弱于男性,心理能量亦弱于男性,表现为胆量相对男性较小,性格温和柔顺等。这种身心差异便决定了女性多易实施诈骗罪、盗窃、纵火、投毒或者性犯罪,而较少实施抢劫罪或杀人罪。女性在精神上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女性由于其心理较男性更趋于稳定,并且性格耐心、细致,因而诸如交通肇事罪这类过失犯罪的发生率要比男性低得多。生理因素并不可以单独对形成犯罪心理起决定作用,而是与其他社会因素综合而成的犯罪心理。国外学者提出,女性犯罪,提别是少女犯罪是与其心理特征有联系的。社会、集体、家庭等保护环境的破损和丧失,是促使女性尤其是女性青年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客观因素。

从立法上明确重婚罪的法律构成和法律特征,坚决惩治养情妇、包二奶的行为,能有力保障健康文明的婚恋生活。由于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立法中有必要体现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婚姻法》在财产方面对离婚过错方设置更大力度的惩罚条款,让感情出轨者承担更大的出轨成本。特别也要注意某些女性贪慕虚荣,奢望不劳而获,为换取金钱与物质,不惜牺牲青春与肉体,主动甘为他人的情妇,一旦关系破裂往往引发恶性暴力案件。

任何一种犯罪原因都不是孤立的或绝对的,它们会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起的作用也不同,而且通常都是若干因素引起一个犯罪行为或多个犯罪行为。因此,对于各个原因都要综合考虑,且犯罪原因的内容还有待充实、丰富、完善、科学。

当前,女性犯罪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由于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因此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女性犯罪的研究。通过探索女性犯罪的特点、类型、原因及对策,预防女性犯罪,改造女犯,减少女性重新犯罪的几率,帮助她们提高素养。这对维护安定的社会环境、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大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深远的意义。

【1】样再明,秦扬主编.犯罪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2】肖兴政,郝志伦主编.犯罪心理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3】周密.论证犯罪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4】张德发.女性心理与犯罪.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5】关业辉.论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及侦办女性犯罪案件的对策.长春公安法制,2000年第2期.

(编辑 刘丽娜)

(作者单位: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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