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与民间金融重构创新探析

2011-08-15 00:49西南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龚劲倩
中国商论 2011年21期
关键词:金融体系金融市场民营企业

西南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 龚劲倩

当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数量已经超过4000多万户,产值接近全国的七成,中小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长期以来,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其发展的瓶颈。2008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使得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大批中小民营企业在金融风暴中败下阵来。因此,建立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破解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显得越来越突出。

一些学者的研究认为,我国金融体制设计的先天性不足构成了中小民营企业金融困难的重要原因,也是民间金融市场广泛兴起的基本动因。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决定了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提供融资供给,民间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则为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出路。在这种制度环境下,民间金融的资金支持日益成为正规金融的替代选择。但是,民间金融自身的不完备性决定了必须对其加强引导和规范,以利于更好地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金融制度框架和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出发,围绕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关系及其制度缺陷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探讨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金融创新重构民间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其在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中的最大效用。

1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与融资瓶颈

1.1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分析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并非我国独有的问题,但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存在特殊性,这主要是由其融资环境决定的。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构成了其融资困难的经济体制背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使得中小民营企业的经济地位日益增强。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经济转型的深入,经济体制内部隐含的一些矛盾逐步显现,中小民营企业的继续发展承受着日益严峻的形势,如内部的融资渠道阻塞、外部融资单一等,集中表现为融资困难。

其次,我国金融体制的不足日益显露,构成了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最突出的制度环境。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框架的布局性因素,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这样的框架下由于信用担保不完善、监管不够导致的信任危机等,加之其本身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高等原因,很难从正规渠道的金融体系获取资金,制度性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

最后,民间金融的广泛存在,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但这样的融资却存在一定的畸形化和短视行为,造成中小民营企业民间融资环境的风险性。

1.2 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瓶颈

结合上述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其融资瓶颈主要从企业内、外部两个方面来看:从企业内部看,融资瓶颈在于其自身的弱点,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管理、技术等问题,从外部看,融资瓶颈主要在于法律、金融体制与政策、信息不对称等。由于我国金融体系自身的结构、发育程度等原因,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实际上越来越突出。具体而言,这些瓶颈表现在:

第一,自身的不足与弱点。一般而言,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经营分散、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这导致了其信用受限,融资产生困难。

第二,正规金融渠道的阻塞。中小民营企业贷款规模相对较小,其从正规渠道融资的代价较大,这显示了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融资特点与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不匹配性。同时,由于中小民营企业通常无力提供足够的担保抵押资产,银行惜贷问题严重。

第三,金融担保机构不发达。由于中小民营企业信用受限,在担保机构缺乏、信用担保作用确实的情况下,其融资渠道变窄,融资难度加大。

第四,从金融体系看,我国银行信贷市场上,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具有依赖内源融资、倾向于债务融资、规模小、频率高等原因,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特定的融资需求。因此,缺少监管和引导的民间金融市场,使得整个体系的架构出现缺口,也成为融资困难的瓶颈之一。

因此,考虑到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和当前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不足,通过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统一构建和监管,将其纳入统一的中国金融体系框架内,是一条必然的选择,也是完善中国金融体系自身的要求。

2 民间金融重构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互动关系

2.1 民间金融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存在的、为满足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处于政府金融监管之外资金融通活动及其组织。民间金融的普遍存在有其合理性,并且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是共生的。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呈现出规模化甚至市场化的特点,同时,长期化、专业化方向突出。而从其存在的本身而言,相当一部分民间金融有现规范化运作的需求。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来看。如前所述,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有倾向于债务融资、规模小、频率高等特点,处于成长期的中小民营企业有大量的资金需求,在资本市场融资困难和中小民营企业自身可以承受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民间金融可以承担自由资本的角色。

其次,从正规金融支持融资供给的结构来看,其供给结构与中小民营企业需求结构不相匹配,以及正规金融的不可获得性使得中小民营企业的有参与民间金融市场的动力,并日益构成民间金融市场最主要的需求主体。

再次,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构成了民间金融市场的供给要素。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富裕人群数量的增加,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完备,相当一部分民间资金转化为借贷资本,流入民间金融市场,构成了最基本的供给要素。

最后,民间金融的存在,填补了我国金融体系架构中缺失的部分。由于中小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其融资需求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的社会资金需要,而正规的金融渠道通常无法提供足够的融资供给,这种情况下,民间金融的存在,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实际上增加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福利。

2.2 民间金融与中小民营企业的互动关系

民间金融产生于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背景下,却游离于我国的金融监管之外。作为一种自发的融资体系,它的产生既反映了资本的逐利性,也是市场供求的基本结果。其与中小民营企业的互动关系在于:民间融资内生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之中,是中小民营企业在无力获取正规金融支持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民间金融与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紧密联系,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动,彼此协调发展。同时,民间金融的兴起,在为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提供了重要思路。

2.3 民间金融的风险及其制度缺陷

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金融有其交易成本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但优势总是与风险并存的。而由于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国家的正规金融监管之外,其风险就更加难以估计。一方面,民间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较低,其融资要素中的信用、社会资本极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民间金融的风险具有累积性,与此同时,一些民间金融形式还存在着隐蔽交易、过渡投机等问题,极易产生非法融资,因此社会风险极大。

民间金融还有其制度缺陷,一方面,民间金融并未取得正式的合法地位,法律和制度的缺失是其发展的很大障碍。另一方面,民间金融一定程度上会冲击当前的金融秩序,易导致社会不稳定性。同时,由于缺少相应的正规担保,相当一部分民间金融与地下经济联系在一起,潜伏着相当大的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方面有着先天优势,也存在着不足。本文所提及的民间金融重构,具体的涵义就是基于民间金融的特点和形式,从整个中国金融体系构建的角度,赋予民间金融以合法的地位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并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以发挥其最大的效用,服务于国民经济和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当然,这在本质上属于金融创新。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结论

上文从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出发,在探讨民间金融与中小民营企业关系的同时,着重考察了民间金融的特点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对其风险性制度缺陷进行了分析。结论如下:第一,民间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则为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出路,这是由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决定的。第二,我国金融体制设计的先天性不足构成了中小民营企业金融困难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广泛兴起民间金融市场的基本动因。第三,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方面有着先天优势,也存在着不足,这就要求赋予民间金融以合法的地位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并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统一构建。第四,从整个中国金融体系构建的角度,重构民间金融的发展,在本质上属于金融创新。

3.2 政策建议

民间金融的发展将有利于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但与银行等正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存在着一系列的先天性不足,另外,由于缺少监管,自身法律地位不明晰等原因,其发展很受限制,这也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因此,通过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重构我国的民间金融市场,有利于这种有效融资渠道的长远发展。

首先,要继续完善以正规融资渠道为主的金融体系,并尝试在既定的金融框架下,将民间金融的发展融入到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去。这是重构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基本指导思想。

其次,完善金融法规,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制定民间金融发展的相关制度,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立法可以从法律上认可和规范民间金融,有利于其长远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准入标准,一方面可以规范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则可以规范民间金融的融资活动,有利于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此同时,由于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要保证其走上合法、合规的道路,离不开政府的监管。通过设立民间金融监督机构,可以有效监管民间金融市场,保证其规范运行。

最后,加强金融创新,结合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尝试在民间金融市场上推行利率市场化,以此来规范合理的利率范围,并建立民间借贷利率信息公布机制和平台。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问题就是借贷利率的随意性和自发性,这不仅不利于其融资活动,而且造成了民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由于金融市场的核心是利率,允许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有利于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民间金融市场的自我发展,也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融资环境。

[1]王黎明.论中小民营企业政府扶持体系的构建[J].经济制改革,2003.

[2]郑璋鑫.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制度创新的思考[J].理论导刊,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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