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人关系的发展演变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2011-08-15 00:42周小喜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天地万物人类

周小喜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从天人关系的发展演变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周小喜*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本文以天人关系为线索,阐述了国人自古以来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以及与这一过程相对应的对自然的态度,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所走的和谐、矛盾、再和谐和持续发展的艰难道路,论证了“天人合一”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天人合一”;发展演变;和谐社会

人类关于生存与发展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天地自然这个大环境下进行的,因此我们的先民自古以来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就从未中断过。纵观中国历史,我们对自然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对自然的态度也几经变化,经历了从对自然的原始崇拜,到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资源谋求生存和发展,到征服自然为人类所用,再到保护环境、回归自然、统筹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走的是一条和谐、矛盾、再和谐和持续发展的艰难道路。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演变对于厘清人与自然的终极关系、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现代社会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切实的现实意义。

一、自然崇拜——原始人类对自然的最初认识

远古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就好像传说中的开天辟地时候的状态,一片混沌。他们对明暗交替、风鸣雷闪、天旱水涝等一切瞬息万变的自然现象不能做出解释,因而对自然界充满了迷惑、恐惧和无奈,故而由敬畏而生崇拜。他们崇拜日月星辰,崇拜山川河岳,崇拜自然万物,甚至把自己当成其中一分子,视自然为祖先,由此形成人类对大自然最原始、最素朴的认识。人类这种素朴的对自然的崇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为人类与自然相混成,或者说人与自然本为一体,人类是自然的产物。关于人类的起源,中国神话故事里有很多种说法,其中以盘古开天辟地和女娲抟土造人最有代表性。盘古是先天地而生的始祖。三国吴人徐整在《五运历年记》中记载:“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身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马骕《绎史》)。在这里,原始人类把人所能想到的自然界万物都集中在一起,认为它们都是盘古化身而成,根本就无法分清哪是盘古,哪是自然,自然就是人类始祖盘古,盘古就是自然万物,换言之,人类和自然是合而为一的,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

中国的创世纪神话称女娲为“女娲娘娘”,这和她抟土造人有关,人类是女娲用黄土抟出来,或者说甩出来的。“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于泥中,举以为人。”(《太平御览》卷七十八)。这则神话中值得注意的是“黄土”二字,女娲造人没有用别的器物,用的是黄土。黄土为何物?乃生命之源泉,人之根本。女娲造人的神话故事再一次佐证了原始人类对于自然界的素朴认识。

不管是盘古还是女娲,不管是开天辟地创立自然界还是抟黄土创造人类,古代神话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同一层意思:人与自然本为一体,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同理,没有人类也就没有自然万物。

2.崇拜自然。人类的童年时期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自然是绝对的主宰,人类只能消极地顺应自然,正如恩格斯所说:“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1]“怀柔百神,及河乔岳。”(《诗经·周颂·时迈》)。中国远古人类所祭祀的百神,包含了天地、山川及自然界中的各种神灵。

崇拜日月,向往光明,这是远古人类自然崇拜的一个主要内容。古籍关于人们对太阳的理解记载很多。羲和生十日(一说十二日),浴于汤谷,居于扶桑。十日本应交替出现,某天十日并出,焦民禾稼,后羿乃射九日留一日,普天之下于是一日当空。关于月,直到战国后期,人们也没弄清楚月为什么“死而又育”,解释不了月的阴晴圆缺。对于日月的困惑,更强化了他们对日月的崇拜和光明的向往。夸父逐日、嫦娥奔月就是代表。

崇拜动植物,尊动植物为祖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图腾崇拜。华夏族认为与龙有亲缘关系,尊龙为汉民族的祖先,认定龙就是汉民族的图腾,描绘龙的形象加以祭拜,后代被称为“龙的传人”。女娲、伏羲、夸父、烛龙、祝融以及禹都被描绘成人首蛇身,这是因为蛇本身就暗喻着龙的影像。汉民族以外,其他民族或以某一动物或以某一植物为自己民族或家族的图腾。《列子·黄帝篇》有这样一句话:“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虎为前驱,以雕、鹰、鸢为旗帜,此以力使禽兽者也。”记载的就是黄帝率领以熊、罴、狼、豹、虎、雕、鹰、鸢为图腾的其他部落的族人大战阪泉。

3.不断从自然界获得启示,努力改善生存环境。自然界包罗万象,人类作为自然界众多生命体中的一种,具备其他生物所不可能具备的特质,那就是思想和智慧,这也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所谓“万物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周敦颐《太极图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类能脱胎于自然优于其他动物,这是大自然历经千万年进化和选择的结果。人类进化到原始社会后期,在不停歇地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的过程中,也不断地从各种自然现象中得到启示,并将这些运用到生活中,努力改善生存环境。

人类刚刚从动物中分化出来,进化到人类时,与自然是相通的。人类改善生存环境因此首先表现在模仿自然、学习自然。有巢氏搭建房屋,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带领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伏羲把抽象思维引入生活之中从而促成中国最古老的哲学思想产生,凡此种种,均来自于自然,都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人类得之于自然,取之自然,用之于人类。人类既把自身看做自然界的一员,就想方设法地顺应自然,努力追求与自然的和谐。

人类改善生存环境还表现在对自然灾害的治理。神话见得最多的是关于治水的故事。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鰲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淮南子·览冥训》),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山海经·海内经》),禹以疏导的方法治水数年,三过家门而不入,都是有关治理洪水的传说。在那样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人类如果如其他动物一样坐以待毙,就与动物没有两样了。人类的先进性就在于能运用智慧,他们既依赖自然,又能在自然界的启示下,从自然获取力量,拯救灾害,经营天地,达到与自然和睦相处。从“积芦灰”“窃息壤”治水到用疏导治水,反映的正是人们治理自然灾害经验的不断丰富和方法的不断更新,而这些都离不开自然的启示。

远古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来说,自然是主宰者,人类尚处于无条件接受自然的赐予或自然的惩罚的状态,洪水猛兽、星坠木鸣是自然给予人类的警告;从人类来说,人把自己当做自然的一分子,与自然融为一体,无法分开,完全依赖于自然,对自然充满了敬畏,对自然万物顶礼膜拜。

需要指出的是,本节所引用的大多是散见于各种古籍的神话传说。神话虽然是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学作品,但它作为远古人类口耳相传遗留下来的精神产品,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由于自然现象和原始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这些神话反映了处于童年时期的人类对自然万象的真实而幼稚的理解与幻想,是现实与幻想的统一体。

二、天人合一——中国古代的顺天思想

在结束了蒙昧懵懂的童年时期,进入农业文明以后,由于农业生产和气候等因素极为密切的关系,人类对自然万象与人类社会进行了重新审视并形成了一个亘古未变的观念,那就是“天人合一”。“天”的含义在古代非常宽泛,它既是自然之天,即天地、天时、天象等,又是精神之天,如“神灵之天”、“天命之天”、“天意之天”、“道德之天”、“义理之天”等等,是一种完全上升到理论高度的非自然的天。“人”则简明得多,指人或人类。“天人合一”思想出现于先秦时期(但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正式提出是在宋代),内涵十分丰富,如道家“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大学》“与天地参”,董仲舒“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等等,它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天人合一”这一命题,但无一不是从一个基本要素——天和人的关系问题开始的,其中也富含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理论。不管是“天人同构”、“天人相副”、“天人相类”,还是“天人同性”,他们共同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天)本质上相同,并与万物同等;天意难违,人要遵循自然的本质规律,顺应自然规律。

从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层面作一番梳理,“天人合一”主要包含三层内容。

1.“天地盈虚,与时消息”的天道观。先秦思想家们对神秘无比的天作了重新的审视,对其有了新的认识。“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彖传》)。在《周易》中,乾代表天,象征父,属阳,坤代表地,象征母,属阴;阳气上升为天,阴气沉降为地,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生生不已;乾因其刚健之气成为万物赖以生成的基础,坤凭其深厚装载万物,配合乾天无限的能量化育万物,乾元、坤元共同构成宇宙万物。所谓“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序卦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彖传》)。人类要效法乾德生养万物之道,保安和顺之道,才能正定万物,人与自然才能达到和谐。在这里,天既是造物主,它就具有不可逆转的绝对权威。这是古人对天地、阴阳的新的看法,与远古人类对天的解释完全不同。

天指的是日月、星辰、风云雷电、阴阳四时的变化规律。《周易》对天的运行规律有很多阐述,这里择取一种。《彖传》中说“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太阳每升到天的中央就要向西倾斜直到日落,月圆以后就会慢慢隐而不现出现亏损直到空缺不见。古代思想家们由此发现,日月的盈亏是因为阴阳的消长,它们的变化不是杂乱无章的,是有规律的,有时的,是随四时的变化而变化的。与原始人类对自然天地的敬畏相比,这是人类认识上的一个巨大进步。推及自然万物,尤其是农业生产,他们得出结论:“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要求人们顺应天时,随时而化。

2.遵行天道、顺应天时的人道观。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国,土地是生命之源,人们在土地上辛勤耕作,其生产劳动受到天以及宇宙间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的制约。古代先哲们在比较充分地认识了天的变化规律后,把这些自然规律运用到实际生活之中,出现了两种顺天思想,一种是以顺应的方式顺天,另一种是以制天的方式顺天,前者以老子、孔孟为代表,后者以荀况为代表。

一是顺应四时的顺天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在论天和人的关系上,老子首开其端,认为人、天同道,人道即是天道,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先天地生”的“道”为法则。人只有法天法地,遵行天的运行规律,才能与天地自然共存于一个统一的和谐体中。如果说老子是从宏观论述天人关系的话,那么孔子直接继承了他的思想。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四季周而复始,万物顺时滋生,不待天言,自成规律,永不停息。孟子进一步把这一思想贯彻到农业生产中。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这里一再强调的就是顺应天时,“勿失其时”,则民无冻馁之忧。

二是制天思想。同为儒家的荀况,与“天人合一”相对,提出他著名的“天人相分”的论断。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天论》)。与“天人合一”或“天人为一”观点不同,荀子认为天道(大自然)和人道(人类社会)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里呢?天人各有其职分。大自然是个绝对存在永恒不变的实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类却是由一些充满个性的人组成,有“强本节用”之人,也有“本荒用侈”之人。对人性所禀不同的人,大自然给予的回报也就不同。知晓了人在自然规律面前的不同作为,也就知晓了天对人为什么会不同的原因。荀子虽然在这里提出的是“天人相分”,但实质上是从反面论述天的自然规律是不可违背的,从这层意义上讲,与“天人合一”顺应天时没有两样,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天和人虽然各有其职分,不能互相替代,但从整个宇宙的范围看,天人又是一体的,人的活动可以参赞天地的变化,这是荀子的“参”的思想,也是他的“制天”思想的理论基础。“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天论》)。他认为,在自然面前,人并不是被动地顺应的,天行有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决定社会治乱与人间祸福在人而不在天,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自然之天,这就是荀子“天人相分”思想的落脚点。荀子既讲天人之分,也讲天人合一,二者构成其思想的整体。

从“天人相分”和“能参”观点出发,荀子进一步提出“制天”思想。他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荀子认为:在自然的天的面前,人要靠自己的努力去顺应和利用“天”的规律而生存发展,人不能放弃自己的努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天时,因时而化,不能坐等自然界的恩赐。

荀子的“制天”思想是“天人合一”顺天思想的发展。他站在前人过分强调天的权威性的对立面,论证了人绝不能放弃自己的努力,人在天、在大自然面前不是消极被动的,完全可以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运用人的智慧,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单纯的顺天思想相比,“制天”思想是人类思想上的一次革命。但是荀子的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思想又不同于后来的“人定胜天”。很多研究荀子的学者把荀子的“制天”思想简单地等同于“人定胜天”,笔者认为是不太恰当的。

必须指出的是,不论是老子还是孔子、孟子、荀子,他们不是专为论天人之间的关系而论天人之道,他们论天人之道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人道”,也就是“人治”。老子“道法自然”强调统治者遵循自然的本来样子,实行无为而治;儒家论顺应天时是要求统治者在政治上实行“仁政”“王道”,不违背天意,以民为本。先秦哲学家们从他们观察研究得最多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入手来论证政治之道,从而引导统治者正确治理国家,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

3.“物我与也”的生态伦理观。远古人类把大自然的一切奉为神灵,用最高的礼节加以祭祀。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在生活实践中通过不断的比较理性的观察,不仅认识到天时对农业生产的制约作用,而且把目光延伸到山林河泽,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很早就提出尊重自然万物的生长规律、保护自然资源、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环境保护意识。这方面的记载颇多。孔子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礼记·月令》中前六个月都有保护自然资源的禁令,《礼记·王制》里还规定渔猎砍伐都须有一定季节,并且不得捕杀幼兽、孵卵之鸟、怀胎母兽,不伐未成材之木,不颠覆鸟巢。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也有相似的论述:“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于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尤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稍后的贾谊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主张“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蕃多”(贾谊《新书·礼》)。所有这些,一方面体现了儒家仁厚爱物的思想,另一方面也体现他们已经认识到合理利用生态资源的重要性,很早就触及一个滥捕滥伐的社会问题。

首次明确而完整地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北宋儒学家张载,把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定格在“物我与也”。他是这样描述的:“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正蒙·乾称篇》)。这里的“物”,包括自然界的各种生物。张载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的父母,人类则是自然界的儿女;充塞天地之间的是“我”以及和我一样的“同胞”、兄弟,那么,与“我”同根同源、与“我”一样生存于天地之间的各种其他生物就是“我”的朋友,人类的伙伴。程颢、朱熹等大儒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朱熹指出:“天地以万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心又各得天地之心为心者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块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之利物之心。”(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人不光要把自然生态看作自己的朋友,而且要兼爱万物,有博爱思想,使自己的行为利于万物。这是一种多么深刻的生态伦理观。尊重生命,兼爱万物,这既是儒家“仁”的内涵的体现,又是先哲们博大胸怀的真实写照。

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都是以汉民族儒家文化为主流,反映在中国典籍中,无论是内容上还是篇幅上都占据着无与伦比的地位,而其中政治伦理、道德伦理又占绝对主流的位置,体现的都是儒家的政治主张、道德观念。作为生态伦理出现在典籍里的言论少之又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被重视。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观念的出现往往是从属于政治,是为儒家治世服务的,最后的落脚点依然是“王道”、德治,是仁爱思想在自然界的延伸;另一方面是由中国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古代农业文明时代,由于人口数量不大,生产力水平低下,干预自然破坏自然的规模小,生态问题没有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可以说,古代典籍里记录的这些先哲们的关于自然生态的言论思想,来源于他们的“仁”,是“仁爱”思想引导他们关注自然万物,引导他们在治世上追求人与自然完全和谐的理想境界。就是这种在当时看似并无深意的生态伦理观,对当今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

三、“人定胜天”——中国人征服自然的历程

如果说荀子的“制天”思想还是处于人类征服自然的初级阶段,还仍然停留在人可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自然面前有所作为的层面的话,那么,14-16世纪西欧的文艺复兴则是人类思想的一次大解放、大变革,是“人定胜天”思想的升级换代。工业革命实现了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重大变革,但在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后果,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极度不协调,人类全然成了自然的粗暴掠夺者。

中国工业化进程与世界不同步,工业化时间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要晚得多。但是,在中国,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自然环境问题在中国人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仍无一遗漏地出现了。中国大规模的、真正意义上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运动开始于新中国建立以后。以改革开放为分界点,分为两个时期。

1.改革开放以前。这段历史可分为土地改革、“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三个时期。土地改革时期,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思想普遍深入人心,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享受着自然无私的赋予。1950年开始的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耕者有其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土地改革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思想进入自觉期。人们开始轻视自然,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造自然使自然为人所用,使自然按照人设计的模式存在。人们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描绘出社会主义初期的宏伟蓝图并一步一步付诸实现,使原本一穷二白的中华大地上出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一时期,人们对自然的改造涉及的大多是农业方面的,而且中国人口相对来说还不多,尚属自然能够容纳的范围之内,人与自然基本保持和谐状态。

“大跃进”时期,人们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引下,毫无顾忌地向自然界索取,忽视客观经济规律,忽视自然规律,人与自然的关系极不协调。1958年至1960年间的“大跃进”运动以实现工农业生产高指标为目标,要求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成倍、几倍、甚至几十倍地增长,使中国在10年内超过英国、15年内赶上美国,即所谓“超英赶美”。为了“超英赶美”,全民大炼钢铁,带来的后果,一是农民上山采矿,直接导致“青壮炼铁去,收禾童与姑”场景的出现,误了农时,造成农业减产,全国口粮严重不足;二是过度地采矿伐林使得一座座原本青翠的高山变成光光的秃山,森林植被遭到极大破坏,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从建国后的整个历史进程来看,“大跃进”的三年是我国进行工农业建设的重要的三年,也是建国以后开始大规模工业建设的主要阶段,但由于忽视客观经济规律,违背自然规律,人为地破坏自然,完全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只能受到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双重惩罚。“大跃进”最终导致全国范围的大饥荒。

文化大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全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治领域,经济建设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在这种状况下,自然环境仍然被漠视,滥砍滥伐、粗放经营现象普遍出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对立与不和谐仍然难免。在人们破坏自然的众多活动中,对自然的损害莫过于对森林大面积地砍伐和粗放滥垦,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十年动乱,人们对大自然的破坏令人瞠目,造成的恶果令人深思。比如,由于大面积地砍伐、破坏植被,加上粗放滥垦,西北、西南、东北等地森林面积减少,森林物种灭绝。受其影响,造成水土流失、气候异常、旱涝灾害频发。又比如,北方草原因过度放牧、开垦与不合理利用,沙尘暴生态灾害也于此时开始酝酿。沙尘暴带来的灾难已经显露无遗,如今,沙尘暴一旦出现,常常是漫天沙尘,铺天盖地,侵袭面积之广,除北方大部分地区外,可以一直刮到朝鲜、韩国、日本等国。

总之,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中,人们对自然肆意掠夺,任意糟蹋,打破应有的生态平衡,使自然无法适应人,自然界也毫不留情地给予了“回报”。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处于斗争、报复、再斗争、再报复的恶性循环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之中的不和谐因素愈演愈烈,范围扩展越来越大,出现了极为严重的环境危机。调整人与自然地的关系已迫在眉睫。

2.改革开放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驱逐了笼罩在中国人民头上的阴霾,中国人得以从困惑中走了出来。会议确定的“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使中国人走出国门,放眼全球,中国从此迈向了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实践道路,也逐步走向回归自然、保护环境的康庄大道。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经济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稳步上升,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在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其有害的负面影响。换言之,经济发达了,综合国力加强了,但历史遗留的人与自然环境不协调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有学者在三年前就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取得了西方一百多年的经济成果,而西方一百多年里发生的环境问题在中国二十多年里集中体现。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速度日益迅猛,中国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和谐也日甚一日地凸显出来,成为中国国人逃避不了又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这诸多问题中,最突出的是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和能源短缺,它们集中地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已经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能力。

建国60年来中国的发展道路,是一条辉煌的充满曲折和荆棘的道路,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更显出道路的艰难和曲折,走的是一条和谐、矛盾、再和谐和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其中的矛盾达30年之久。可喜的是,经过60年的风风雨雨,中国人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现在全国人民正在为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走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努力奋斗。

四、回归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历史地分析,从远古到现今,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从崇拜自然、顺应自然、征服改造自然到回归自然,保护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社会逐渐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也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人对自然的破坏,由不自觉到自觉再到后来的对自然的肆意掠夺,由此造成的不和谐乃至灾难和危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中国一国的问题,它是个全球性的问题。

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出现的系列环境问题,我国几代领导人都有洞察。周恩来总理是第一个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的第一代国家领导人,在他的直接关怀下,我国在1973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出台相关规定,建立全国性环境机构,环保事业于此时步入正轨。就在改革开放这一年的最后一天,中央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奠定了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2003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概念,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写入党章,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首次明确下来,提出在2020年要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

“天人合一”思想被西方生态学家发现并备受关注,被当作一种与西方“人类中心论”相对立的反面,称之为“传统的东亚深层生态学”。西方人把它作为他们“构想的新型生态伦理有关的思想资源”[2]或工具,来否定主宰西方几个世纪的“人类中心论”的传统主流思想。“天人合一”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恰恰表明其中包含的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体现出来的自然生态伦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突出的生态智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它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为全人类指出了一条摆脱经济大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一困境的新生之路: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同根同源,天地是父母,万物是兄弟、是朋友,二者亲密无间,共存共荣;人类只有把自然当成自己的朋友,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才能建造万物和谐的人生。历史已经证明,“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生态伦理观是完全正确的。回归自然,我们须继承并发扬民族的优秀品质,汲取传统文化之精华,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营造一个蓝天白云、绿树环绕的人化自然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5.

[2]刘立夫.“天人合一”不能归约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J].哲学研究,2007,(2):67 -71.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the ancient Chinese theory“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ure and Man”as a clue to explain the process that Chinese people understand nature,to explain what's the corresponding attitudes they adopted towards nature as they tried to know nature,and how they experienced the arduous road of harmony,contradiction,harmon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hen they dealt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Then,it demonstrates that the theory“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eaven and Man”could serve as a guide and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evolution,harmonious society

On the Change From“Nature and Man”Theory to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ZHOU Xiao-xi

B21

A

1009-5152(2011)01-0022-06

2010-11-04

湖南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和谐哲学研究”(08W014)。

周小喜(1966- ),女,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讲师,湖南大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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