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

2011-08-15 00:53郝文清
关键词:道德修养精品课程理论课

郝文清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235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

郝文清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235000)

截至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28门省级精品课程。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数量少,分布不均、学生认知程度低、示范性作用发挥不好、重申报轻建设、课程建设理论研讨严重不足等。要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加强监管、完善年检制度以及教师培训和课程建设理论研究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性作用和辐射作用,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提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精品课程是基于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的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把学术研究成果以及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突出教学特色,是集科学性、先进性、教育性、整体性、有效性于一身的主干课程。精品课程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免费共享,发挥一流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精品课程建设采取校、省、国家三级建设的模式,即精品课程建设采用学校先行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推荐,教育部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后补助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从2003年开始,截至2010年,已经评选产生了国家级精品课程3251门。①根据教育部官方公布的历年精品课程数据统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05方案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新设置的一门课程,是大学一年级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课程自2006年秋学期起,在全国本专科院校全面实施。从2005年开始,部分高校陆续开始按照“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五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形成了国家级、省级以及校级三级梯次的精品课程建设体系。“基础”精品课程的建设,对于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建设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如同其他精品课程一样,“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既有精品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也存在本课程自身的特殊性问题。因此,本文拟就本科院校“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措施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肇始于2003年。2003年,为了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后的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前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也开始了精品课程建设。从2003年到2006年,有3个学校的“思想道德修养”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①根据教育部质量工程网站(www.zlgc.org)以及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www.jingpinke.com)相关资料统计。,入选学校分别为2003年中山大学、2004年清华大学、2006年北京大学;入选省级精品课程的共有15门;②2003-2006年15门省级精品课程中有4门名称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别为2005年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由于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05方案于2006年秋学期开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精品课程建设和申报最早应从2007年开始,故将这4门课程的统计纳入“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统计,2007-2009年不再统计;已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在省级精品课程中不再统计。“法律基础”无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有3门。

200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05新方案实施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正式开始。从2007年至2010年,一共有11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其中2007年为2门,入选学校是湖南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 2009年为5门,入选学校分别是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为4门,入选学校分别为北京理工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省级精品课程28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精品课程建设是从2006年开始的,相对于其他课程来说,时间比较短,任务比较繁重。虽然前面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建设的经验,但由于是经整合而形成的一门新课程,所以在精品课程建设中,既有精品课程建设的共性问题,也存在自身特殊性问题。当前,“基础”精品课程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总体数量偏少、院校与地区分布不平衡,对一般院校的课程建设不利。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合计一共是39门③原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的不再重复统计,按1门课程计算。。“基础”国家级精品课程有7门属于985高校,4门属于地方院校;省级精品课程只有28门。“基础”是每一个大学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之一。相对于每年400多万的大学新生和众多的一线授课教师,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明显数量偏少,与学生的规模和教师数量不相称;并且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地区和院校分布不均衡,重点院校偏多,一般院校少,东部地区多,中西部地区少。这样的分布格局,对一般院校的课程建设不利。

2.学生对精品课程认知程度较低,精品课程的网络辅助教学功能难以实现。精品课程作为高等学校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3年启动到现在已经近8年了,但是很多学生并不知道精品课程,也就是说,大学生对精品课程的认知程度是比较低的,对精品课程是什么缺乏基本的理解与认知,甚至有的学生连“精品课程”的名称都没有听说过,遑论精品课程的功能与目的等等。学生对精品课程认知程度的根本原因是学校和教师宣传少。一方面学校在申报、建设精品课程时面对的对象主要是教师,而很少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宣传;另一方面,大部分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对于精品课程的内涵、精品课程的特征等也缺乏明确的理解与认知,对精品课程的内涵不甚了解,所以也就难以在学生中进行宣传。

3.重申报,轻建设;重评选,轻监管。各个院校以及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都十分热衷于精品课程的申报。其根本原因在于精品课程(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量)越来越成为评价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支撑条件。一旦入选省级、国家级的精品课程,不仅可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荣誉称号,而且还会有一笔不菲的课程建设经费。因此,学校和教师申报精品课程的热情非常高,可是一旦评审通过,有的就忘记了课程的建设,特别是教学资源的积累与共享,资源更新速度慢或者无更新。根据笔者测试,“基础”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网站基本上都能够直接打开,但是绝大多数的网站没有更新。按照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了申报单位要在5年内实现课程资源上网和3年内实现全部授课录像上网的时间要求。有的课程网站的相关资源诸如教学课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录像、新闻、公告等等显示的还是评审当年的时间,没有任何的更新。就是已经上网的部分资源,有些也并没有体现出精品课程应有的“一流”的教学方法和“一流”的教学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材和教学体系每年会随着理论和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和调整,修订和调整后的内容没有及时能够在精品课程教学网站上体现出来。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相当一部分教师缺乏网络技术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技术上的瓶颈,就制约了课程组不能够有效地及时地对教学网站进行维护;另一方面是由于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目前主管部门的重心还在于评审,对于入选后的课程建设监管还缺乏有效的措施。[1]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是5年,然而,根据笔者的调查,部分2005年之前立项建设的“思想道德修养”省级精品课程自立项后,至今既没有中期检查,也没有验收结项。

4.课程教学资源利用率低,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难以实现,其示范性效果不佳。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要倡导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鼓励使用优秀教材,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建设的核心是解决好课程内容建设问题,而课程资源建成后的共享与应用是关键点和落脚点。一是要对教师有示范性作用,通过精品课程提供的资源平台,使院校的教师可以共享一流教师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思想,从而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帮助,使得普通院校的大学生也能够共享一流大学、一流师资、一流教学内容等优质资源,促进他们的成长。大部分的“基础”精品课程资源普遍的问题是使用效率不高。精品课程教学资源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从事这门课程教学的教师以及学习该课程的学生。从教师方面来说,教师访问精品课程应当是去学习一流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思想以及具体的教学方法。然而很多教师浏览网站仅仅是为了下载现成的教学课件,忽略了无形的教育理念与教学管理思想;从学生方面来说,精品课程网站提供了颇为丰富的学习资源,是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得力助手,根据笔者的调查,鲜有学生主动去访问精品课程资源网站。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理论探讨严重不足。精品课程建设既是一个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也同时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从2003年国家教育部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以来,众多高等教育研究者以及部分一线教师对精品课程的内涵,如何建设精品课程等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2];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表了近3000篇研究文章。然而,探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的文章不足10篇,有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文章仅3篇。①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知网”检索统计。所有的精品课程建设基本上都是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格式化的评审指标进行内容的填充,鲜有创造性的措施。没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论指引,课程建设就如空中楼阁,缺乏根基,课程建设难免流于肤浅和表面,甚至同质化,课程建设很难有新的、重大的突破。

二、“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1.首先要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发挥省级精品课程的辐射作用。在精品课程评审学科中,单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思想品德课类,而且在具体申报中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申报给予了一定的倾斜,如2010年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通知中对已经入选超过4门的同类课程本年度不再接受申报,但是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部分课程。目前“基础”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一共是7门,所以2010年本课程依然可以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相对于每年400多万的学生数量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入选门数最多的课程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现课程名称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截至2009年也不过9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入选最多的课程是学生人数远比思想政治理论系列课程少得很多的专业课程——“理论力学”,一共是12门。[3]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配额应计划单列,保证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至少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在保证课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向非985、211学校倾斜,充分发挥两级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一般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与发展。

2.加强监管,建立精品课程年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彻底改善“重申报、轻建设”、甚至“不建设”的不良倾向。

一是把好入口关,调整现行精品课程评审的指标体系,评审指标体系的指挥棒效应,把学校和教师的注意力转移到课程建设上来,改变“一评定终身”的现象。

二是建立精品课程年检制度、信用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与入选课程所在学校及精品课程的负责人签订建设协议,明确课程建设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入选学校和课程开展年检,对于建设效果好、质量高的学校和课程给予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建设效果差,甚至没有实质性建设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通过的课程可以继续建设,整改通不过的,要撤销其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并追回已拨付的建设经费,同时记录其不良的信用,对负责人以及所在学校其今后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一定的限制。

3.鼓励教师利用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宣传精品课程,提高精品课程的知名度以及大学生对精品课程的认知程度。精品课程建设要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的学习。这就要求教师能够充分利用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提高学生对精品课程的认知程度,在学习中善于运用精品课程提供的教学资源进行学习。这就要求学校要鼓励教师运用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对积极运用精品课程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倾斜,从而引导更多的教师投入到网络辅助教学中来。

4.加强对教师的培训,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理论研究。

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经验交流,定期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研修,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校际合作,提高教师对精品课程的认知程度,理解精品课程的内涵,掌握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法。

二是主管要组织力量研发“傻瓜式”精品课程建设平台,突破精品课程后续建设与使用的瓶颈,为精品课程的后续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使更多的普通教师——即使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比较低的教师,特别是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和优秀教师——也能够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

三是要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使大部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掌握一定的网络信息技术,方便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四是鼓励并组织教师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理论探讨与研究,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够参与到精品课程建设的理论研讨中来,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具有理论的根基,在先进的课程建设理论的指导下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开展精品课程建设。

[1]罗雪莲.关于精品课程研究综述[J].现代教育科学,2010(1):57-60.

[2]陈以海.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教育信息化,2008(7):58-60.

[3]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2010)[EB/OL].http:∥www.zlgc.org/Detail.aspx?Id=1239.

G641

A

2095-0683(2011)03-0179-04

2011-03-28

安徽省教育厅2010年度教学研究重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手拉手’共建价值研究”阶段性成果(2100502)

郝文清(1971-),男,山西大同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校 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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