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本土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可缺位

2011-09-29 08:54何广文
中国合作经济 2011年1期
关键词:小额信用社信贷

构建农村本土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可缺位

何广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

无论是统筹城乡还是发展合作社,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开远市政府出台多项支持农民贷款的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已经证明了这个观点。目前农村金融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主体:农民、政府和商业金融机构,分为固定资产投入和流动资金投入,总投入很少。农民本身没有太多资金,政府近年强调重视农业,重视农村的发展,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相比于需求而言,远远不够。目前,金融机构的投入发挥主要作用,占“三农”金融投入的90%左右,农贷是推动三农发展最根本的动力,由此可以说“三农”问题发展为“四农”问题:农业、农民、农村、农贷。这种格局隐藏很大的问题,目前国内金融体系是以大金融机构为主导的格局,乡镇中小企业和农民受到金融体系排斥,农贷面临很多问题,很多商业银行近年不断从农村撤离,比如农业银行1997年全国经营网点7万多个,现在全国只有2万多个,消失的网点基本都在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这种格局造成农村贷款难,为解决这个难题,政府已经开始推动构建本土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社在其中就可发挥重要的作用。

目前,国家积极扶持本土金融的提供者,提供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纳入金融监管的小额信贷提供者,如各类银行,在国内主要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及其他银行,贷款公司和经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农业银行这类大型机构这两年逐渐回归“三农”,比如农业银行成立了三农信贷部,通过组建村镇银行,或收购小型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农信社也在逐渐开展小额贷款服务,当前的发展形势也不错。目前,非银行的机构越来越多,小型服务越来越多。第二类是没有纳入金融监管的小额信贷提供者,各种未受监管的小额信贷公司,以及建立在成员之间的民间资金互助组织、农村社区发展基金、地下钱庄等等。村镇银行的发展已成为农村金融中的亮点,村镇银行发起人为商业银行,截止到去年8月,村镇银行已经成立233家,国家大型银行、包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以及汇丰等外资银行都纷纷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也异军突起,贷款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子公司,另一类是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组建的贷款公司,这两类主体使得小额信贷市场的发展迅速,竞争带来活力。我曾在一个小额贷款公司的四个贷款村庄做调研,在2009年6月到2010年4月期间,该公司向四个村提供的平均贷款额度为1.5万元左右。同时,我也去当地农村信用社了解情况,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服务比较好,但贷款的覆盖面比较低,最大的贷款是5万,其中也有两三千元的贷款,平均贷款额度2万左右。当地农村信用社已经开始创新业务为农户提供贷款。这就是竞争产生的效果。金融机构有今天的面貌和政府鼓励政策密不可分,2004年以来,连续七个“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三农”问题,提出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业务和小额信贷组织。财政部2009年以来连续发文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并进行一系列减税扶持,同时也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新政,颁布《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促进资金互助社发展,国家大力发展资金互助社,规划2009年至2011年共发展161家,在政策的刺激下,从增量角度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结构和布局,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和微小企业的金融需求,让接近农户、微小企业需求的“草根金融”逐渐兴起,小额信贷在农村已经比较常见,

从实际情况分析,农村更需要本土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农户、城乡微小型企业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这三类主体都缺乏贷款抵押物品,从商业银行等机构贷款十分困难,但其实这三类主体具备信贷能力,也具备创新能力,尽管需求广泛存在,需求总量很大,却难以进入商业信贷市场。农村信贷需求最多的是小额信贷需求,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可以说小额信贷是农村信贷市场的“蓝海”,为什么大型商业机构撤离这块“蓝海”?原因如下,首先其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判断道德风险,难以评估农村中的贷款对象,所以不贷款,或需要抵押物,但农村贷款主体普遍缺乏抵押物的条件。其次商业机构创新不足,小额信贷需要提供本土化的金融服务,针对村庄和社区,依靠血缘、家族、人际关系等开展金融服务,这种做法基于人际信任,符合乡间熟人社会的风俗,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小农户、小企业提供基于非物质信用贷款,如信用贷款和联保、亲朋担保等“软性”担保。这种信任评估体系比以合同为基础的信任评估体系更符合农村的实际需求,通过这种渠道是未来占领农村市场的主要手段,但对大型商业机构来说,挑战很大。合作社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调研,我总结了本土化金融服务机制构建的途径。一是利用好融资和投资两个角度的机遇。例如,可以投资参与现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实力较强的合作社可以参与农村新型微小金融机构的组建,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二是参与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三是配合农村信用社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四是以合作社为信用载体帮助农户、微小企业实现融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构建本土化金融服务机制中可发挥重要作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户、微小企业信贷融资中的情况为例,可以分析出其发挥作用的三种模式:第一,辅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依托一定的社区、村落和产业,具有较好的地缘、人缘关系,对成员比较了解,因此,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专业合作社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二,在抵押品不足的社员向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时,那些规范运作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社员提供担保,以帮助社员获得贷款。山西省榆社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担保给农民贷款,对于取得信用状况较好的合作社担保的农户,最高可以获得贷款50万元。同时,榆社县政府拨专款成立担保公司,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再担保,并实行农民贷款贴息的政策。榆社县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金融支持,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增强了还贷能力。2007年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纯利润720万元,累计归还信用社的贷款4000多万元,不良贷款率1%以下。这一金融服务新模式开始在山西省的56个县进行推广,近40万农民从中受益。第三,那些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生产型、加工型、流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或“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农户生产的产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销售的原材料来源,如果单个农户贷款较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然后再通过向农户提供生产资料等关联交易方式,将资金现实地转移给农户使用,或者是转贷给农户使用。例如,依托农户生猪养殖小区建立起来的、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一定积累的以生猪销售、饲料加工为龙头的生猪专业合作社,可以以合作社的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然后,建造圈舍、购买仔猪,租赁给农户养殖,并向农户提供饲料,从生猪育肥以后的销售收入中,逐步偿还贷款。或者是将从金融机构申请到的贷款转贷给农户,由农户自己建造圈舍、购买仔猪、购买饲料,养殖和育肥生猪,销售并取得收入,逐步偿还贷款。

猜你喜欢
小额信用社信贷
微信上小额借款 请务必通话确认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0年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利润表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聚焦Z世代信贷成瘾
基于高速公路ETC卡的小额支付平台应用
赣通卡小额支付平台设计方案
警惕小额会费传销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