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员

2011-10-10 06:33周飞熊阮炳炳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3期
关键词:检验员食品检验

■文/韩 镇 周飞熊 阮炳炳

如何科学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员

■文/韩 镇 周飞熊 阮炳炳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良好的检验机制和高素质的检验队伍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近几年,浙江省宁波市质监局在对江北区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检验环节无法持续保持QS申证时的要求,检验机制和检验人员建设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直接影响了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也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人员现状

1.检验人员数量配置不到位。QS考核细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需独立配备专兼职的检验人员。而某些中小企业为应对QS考核,临时聘用兼职检验员,但在考核通过后,不再与检验人员续约。导致出现有设备无检验员,检验室形同虚设的情况。

2.检验人员综合素质偏低。食品检验工作对检验人员素质要求极高。然而,从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状况看:目前大专以上只占38%,所学专业与食品检验有关的只占27%;难以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能运用法规标准、检验结果、提出质量改进意见的检验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3.检验人员从业秩序欠规范。食品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属性,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如:年糕、海产品、月饼等。通常这类企业不配备专职检验员,而是在需要时,临时聘用兼职检验员。由于兼职检验人员不完全隶属该企业,缺少经济、行政等追责压力,因此在任务繁重、时间有限的情况下,会发生实际未检、编造记录、应付了事的情况。

4.检验结果及运用不理想。部分食品企业检验人员不到位、独立性差,出现“检不了”和“检而不用”的状况。甚至任意取消检验环节,擅自处置检验结果,将不合格产品放行出厂。

问题分析

1.企业对检验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质量安全意识缺乏,把出厂检验当成走形式。也有部分企业的经营者虽然参加法律宣贯,但在法律与经济利益的博弈中,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占据上风。为追求产值利润,未能保持申证时的要求,甚至抱以侥幸心理,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市场。

2.人员流动量大、兼职太多,造成顾此失彼。食品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发展前景、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都是促成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大量流动的因素。目前,大部分小型食品企业检验员严重缺乏。某些企业采取聘用临时兼职检验员的方式,来适应企业留不住人和自身特有的生产规律。但这种兼职方式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一个检验员经常同时兼任好几家企业的检验工作,易造成顾此失彼,难以保证所有批次产品都经过检验。

3.从业人员素质难以提高。目前,食品企业检验人员面临着素质提高难的困局。一是社会上检验人员培训机制不够灵活、培训渠道狭窄。社会上针对检验人员的资质评定和培训机构处于缺位状况,专门适合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教育途径还比较稀缺。二是自身自主提高难。食品检验是一项专业性、诚实性、兼容性较强的工作,分散管理,各自为检的状况,难以提高检验人员的自身素质。三是政府对企业检验人员培养不够重视。社会上对于检验人员的素质能力还没有专门的评判标准,政府在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方面尚有欠缺,导致无法有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介入到企业检验人员培训工作中去。

4.政府监管存在真空环节。政府对食品监管过于注重结果监管,从而忽视了对食品生产、检验过程的全方位监管。在监督后处理上还存在重处罚轻帮扶的现象,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常常因产品不合格被查处,主因是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尤其是检验环节出问题造成的。间接反映监管部门在深入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帮助企业提高管理能力水平尚有欠缺。

对策建议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配备不到位、整体素质偏低、从业秩序欠规范、检验结果及运用不理想的问题,作为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寻求新的工作思路和监管模式,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找准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科学管理与落实出厂检验的关键点,为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1.推行检验人员报备制度,对检验人员统一管理。按照切合实际、严谨认真的原则,对区域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数量、文化程度、专业技能、薪酬水平、培训状况等进行分类登记,统一纳入质监局的管理中。通过该报备制度,监管人员能便捷准确地了解每个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而掌握辖区内检验人员队伍总体素质状况,为有针对性地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报备制度的另一项显著作用是积极发挥在册检验人员的能动性,使之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顺风耳、千里眼。监管部门通过与检验人员进行联系与沟通,掌握一线检验情况。明确检验人员在出厂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隐患时,应积极履行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的义务。

2.引导检验人员区域共享,合理配置检验人员资源。尝试在中小食品企业中推行检验人员区域兼职制度。该制度采取同行业、同区域、同专业的形式,辖区内注册检验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同时兼任本区域同行业食品企业的检验员,完成兼职企业的食品检验工作。检验人员区域兼职制度原则上要求检验人员对于各企业检验任务能合理统筹安排,进行批批产品不间断、不漏批次的检验。为了保障区域兼职制度的顺利持续实施,有条件的企业要与兼职检验人员签订兼职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契约方式,明确双方责任和检验人员薪酬等事宜。这样检验人员与聘用企业可以形成较为稳定的聘用关系,有利地保证了企业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监控。从试点情况来看,区域兼职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实现了检验人员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企业出厂检验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提高了检验人员的收入以及工作的积极性。

3.精心组织培训,分类施教,努力提高检验人员业务水平。面对各检验人员参差不齐的业务水平以及面临的检验知识更新的需要,质监局应定期为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举办分类别分层次的教育培训。一是基础培训。以基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室和质检机构派员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以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的法律、标准以及检验方法等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使企业检验人员基本具备独立上岗的能力;二是专项培训。针对食品检验方法、标准、试剂不断更新的现状,适时对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应对新情况的能力;三是交流培训。组织检验人员对平时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将其中的共性问题提请检验机构专家进行解答,将平时工作中碰到的业务难题通过交流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外请专家进行集中交流培训的同时,基层局应注重从辖区注册检验人员内部挖掘潜力,将部分优秀的一线检验人员请上讲台,为观摩的同行进行现场演示,介绍操作经验。

4.树立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对检验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管。一是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强化责任意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检验队伍建设和检验制度落实;对违反承诺的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当年度Q S审查档案中,对部分明知故犯的企业视情给予通报曝光。二是规范检验人员考核制度。为了使检验人员持续保持检验能力,基层局应每年对报备在册的检验人员实行年度能力考核。对理论和操作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检验人员,给予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认定,记入个人检验工作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抄告所在企业。使企业对所配用检验人员水平有更直观的了解,以便于企业合理选配(聘)检验人员。三是要求企业以合同条款明确授权于检验人员对检验工作的一票否决权,以维护出厂检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起到企业检验人员对出厂产品的把关作用,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四是引导企业有效运用检验结果,要求企业通过及时汇总和综合分析,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检验人员在检验中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风险时,及时报告企业经营者和质监部门,以便企业和质监部门及早介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使食品检验工作起到应有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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