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公开离国企不会太远

2011-11-10 08:16李永增专栏
中国石油石化 2011年16期
关键词:三公公共资源公务

■李永增专栏

“三公”公开离国企不会太远

■李永增专栏

无论是地方国企还是央企,只要占有“公共资源”,就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问责。为此,企业应该做好准备,包括从中央部门首次“三公”公开的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常务副市长徐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称“去过60多个国家”, 引发网友围观与热评,质疑的矛头直指“公款旅游”。

可能,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当事人的意料。据了解,徐副市长同时担任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在就开发区建设、机制、环境、项目等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了如下一番话:“我去过60多个国家,深深懂得规划先行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谈的是“规划先行”,十分工作化的题目,本来没有任何哗众取宠的意味,就因为一句漏嘴的铺垫,把自己抛进了舆论的漩涡。

怨自己言多语失也罢,怪网民断章取义也罢,总之,现在的徐副市长是百口莫辩,只能悄悄将那句惹祸的铺垫从自家网站上拿掉。

透过徐副市长的“窝心”遭遇,至少应该给所有公职人员提个醒儿,老百姓对挥霍公帑、以公谋私的行为深恶痛绝。这也正是当前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首次公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刻背景。

今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并要求在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后,中央部门要公开2010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布了部门“三公”经费总数,由此拉开中央政府“三公”经费的神秘面纱。98家中央部门的“因公出国出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账单,被陆陆续续摆到阳光下,被一张一张置于聚光灯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评头论足。

很快,媒体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多。第一,态度。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部门6月必须公布“三公”经费情况,有些部门很积极,有些部门却迟迟没有音信,那些无动于衷者在媒体上一遍一遍地被点名公示。第二,标准。部委之间“三公”数据差距很大,比如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以超过5亿元和超过2亿元的规模高居前两名,而住建部2011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仅13.95万元。高的离谱,低的又让人难以相信。第三,解释。从已经公布的账单看,数据的细化程度非常之低,普遍存在大而化之的现象,普通百姓根本无法看懂,因而质疑之声不断。

“三公”公开是件大好事。这是国家进步、改革深化、民主逐步健全的重要一步。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引入监督,只有权力受到社会监督,才有可能遏制腐败的蔓延。宜宾市副市长的尴尬遭遇,深究起来无非也是因为不透明,不透明便说不清,说不清也就无法阻止旁人“有端”或“无端”猜疑。但公开也需讲艺术、讲程序、讲规矩,好事办好,设计的过程不可或缺,否则,又可能成为走过场,伤了社会大众的拳拳之心。

“三公”公开,从中央部门做起,范围将逐步扩大,包括地方政府,包括所有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也包括国有企业。关注“三公”问题的相关研究者明确表示,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占有大量公共资源,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很多待遇要高于政府官员。长期以来,央企在享受“三公”待遇时,游离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哪个标准高就按哪个执行,是一个拥有超脱地位的“三公”消费集团。近期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茅台酒、安徽省电力公司为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等热点事件都说明,国有企业的“三公”消费迫切需要重点监督。

无论是地方国企还是央企,经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已经逐步摆脱行政附属物的羁绊,成为市场经济的一员,对其“三公”支出的监管当然不同于行政机构。但只要企业占有“公共资源”,就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问责,这本来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从陈同海、康日新、张春江等一系列央企高管的腐败大案中,都不难发现“三公”经费遭盲目挥霍的痕迹。“三公”公开,离国企和央企越来越近,应该做好准备,包括从中央部门首次“三公”公开的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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