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龙溪县志》的文献价值及其点校

2011-11-19 23:26李阿山
闽台文化研究 2011年4期
关键词:县志

李阿山

嘉靖《龙溪县志》的文献价值及其点校

李阿山

一、现存最早的龙溪县志

现存的龙溪县志有六种版本,为:

嘉靖版:明嘉靖十四年乙未 (1535)刊本,八卷。

万历版:为万历元年癸酉 (1573)《漳州府志》摘抄本,六卷。

康熙版:清康熙五十六年丁酉 (1717)刊本,十二卷。

乾隆版:乾隆二十七年壬午 (1762)刊本,二十四卷。

光绪版:光绪五年己卯 (1879)乾隆志重刊本,增补二卷。

民国版:即 《龙溪新志》初稿第一辑,民国三十四年 (1945)刊。

嘉靖版 《龙溪县志》是现存最早的龙溪县志。由其中的林魁 《序》、李恺 《序》、刘天授 《后序》可知,宋淳祐龙溪有县志(林 《序》云 “龙溪旧无全志”,李 《序》云 “宋淳祐有志”,刘 《后序》云 “删旧志繁芜”,说明淳祐志指的县志,而不指郡志)。而嘉靖版 《龙溪县志》是在宋淳祐县志残本和林魁稿本的基础上修成的。宋淳祐县志是已知最早的龙溪县志,据称 “文简事核”,但嘉靖初已残损不全而终失传。嘉靖间,龙溪举人东莞知县林、进士广东参政林魁,均辑有素材而林魁已成稿本。嘉靖十二年癸巳 (1533)春,江西万安人刘天授来知龙溪,林魁献上稿本。十三年甲午 (1534)六月,刘天授属笔同年进士泉州人李恺,偕同龙溪人林魁、林 修志三人以淳祐县志为底本,并于林魁稿本多有采择,“浃月而成”,实际仅历17天 (由陈垣 《二十史朔闰表》推算)。李恺序于甲午(1534)七月一日,林魁序于乙未 (1535)七月十六日。刘天授作 《后序》,未著甲子,但当亦乙未年而付刊。

此后府县志,未见提及嘉靖 《龙溪县志》,可见嘉靖 《龙溪县志》于漳地早已失传。幸好宁波天一阁 (建于1561~1566年间)有收藏,1965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据以影印,嘉靖志才重见天日,嘉惠当代。本人夙怀点校诸邑志之念。去年暑假,本人退休,即予点校,而犬子李弢分任点校康熙 《龙溪县志》之劳。

二、嘉靖 《龙溪县志》的文献价值

嘉靖 《龙溪县志》出版后不久于漳地即失传,不为后出府县志所知,故其部分史料为独有而甚具文献价值。如卷一 《地理》中的细目 “甲社”下,详列县城中的街名和乡村中的甲社社名,这有助于我们了解漳州的街市沿革尤其是乡村的社落分布。明制,十户为甲,就使我们知道,龙溪县至明嘉靖时,仍是社小而多。以县境范围之大,乡村十户以上的社落,全县15个都仅176社;十户以下的社落,或一两户,或五七户就自成一社,难于尽列,如要尽列,全县社落怕有十倍之多。此非虚言。如笔者所居漳州南乡四社李,社中本有几个含有其他姓氏的角落名,社外又有多个含有其他姓氏的土墩名如 “陈墩”、“侯溪埔”、“田厝埔”、“杨厝埔”、“高园顶”等,尽是一些土台或坟场。1966年,笔者初中甫毕业,即回乡接受再教育参加劳动。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这些土墩都平整去填潭填溪以扩大水田面积,锄头一挖下去,松土下尽是砖石屋基,就说明这些土墩坟场原是各姓氏的社落遗址。邻近各村社情况相似。因此,嘉靖志只列甲社以示都的区域范围,却说明当时小农经济还十分典型。虽然其时月港的海外贸易于景泰四年(1453)已然兴起,但至嘉靖前期仍不发展,只是隆庆元年 (1567)明政府取消海禁后,贸易才有较大的发展。

如卷二 《公署》记载,嘉靖十年,县署大门外之左,知县俞琏建有鼓楼,邑人林魁 (号白石)记其略云:

面引三峰,背拥员峤。紫芝、丹霞映带左右,西溪之水绕城而东。潮汐吞吐,风帆浪楫织于几席间。人烟万井,一指顾而尽得之……夫楼,升高临远之器也。传曰:“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所谓赋者,岂徒文焉而已哉?盖君子劳心以治人,委顿丛剧,无以畅其神明,暇日必得高明之域,超乎尘 之表,纵目骋怀,包举六合,望君门之远,益思尽其忠;览寰宇之广,益思溥其惠。慨古今之往来,而吾以渺焉之身,将乘之以流千载之芳,益思所以尽其道。一登临之顷,万世之事业兴焉,故古人贵之。不然,台观之崇,游咏之乐,特为政之累耳,何取于大夫之义哉!

如此宏文,读之荡回肠,涤凡襟,林白石真范希文之俦也。白石先生本有诗文集 《白石稿》、《归田录》,惜早亡佚。2001年,我漳耆宿王作人先生辑有 《白石先生遗文汇编》,此 《鼓楼记》未编入。

又如卷四 《田赋》中,据嘉靖十二年的黄册 (明政府为征派田赋徭役而编造的户口册籍),而载入当年龙溪县的田赋、土贡、徭役详情,是珍贵的龙溪经济年度史料,其详细程度为历志所未有。当年全县籍户21744户,口113521口。分为九类,为民户、军户、杂役户、匠户、校尉力士户、医户、铺兵户、炉冶户,反映了当时的从业情况和社会生活,如炉冶户有48户200口之多,说明铁农具有相当需求,农业正在发展;医户仅2户6口之少,说明全县缺医少药。而田赋分为官田和民田二类 (官田出租收税,民田要征税)。官田又分官田、官地、官山、官塘、官蛏场五类,每一类又分小类,如官田又分官租田、故官田、学租田、学院田、废寺田、旧没官田、新没官田。每一小类官田都详载面积和科额,如 “官租田一十五顷七分五厘,每亩科正米三斗五升,连耗共该米五百四十三石六斗四升六合七勺”。民田的分类和税额也十分详细。至于土贡和徭役,也有十分详细的规定,反映了农民负担的轻重。

其他各卷中,都或多或少有后出县志所无的材料。如卷五 《官师》中,明景泰元年,广东海康人黄霆,任龙溪县丞,而康熙 《龙溪县志》、乾隆 《龙溪县志》、光绪 《漳州府志》均失载。如卷七 《选举》中,邑人沈仁,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诸志均缺载。如卷八 《人物》中,传记往往视诸志为详。如宋名臣黄预 (黄彦臣第三子)之卒,《传》有 “漕使傅自得吊预与弟符宝,其略云:‘才高毁至,道直怨多,擢使轺而中辍;司信玺而见诃。’守林元仲追述丁未科题名记,所谓 ‘察院符宝直道者者’此也”之言,为诸志所无。

嘉靖版《龙溪县志》的文献价值,主要表现在部分材料的独家占有 (如上所述),其次表现在同一材料的异文之多而具有一定的校勘价值。如卷三 《祠祀·文相公祠》丰熙 《记》中有云:

厥后崎岖岭海,兵败身执,抗节数年,从容就义,固所遇不幸,而扶植人纪、对越天地为万世忠义者范,其圣贤之徒哉?

此为转折句,先言其不幸,后言其幸。而康熙版县志、乾隆版县志、光绪版府志,“不幸”并作 “不同”,不合文义 (不知丰学士之文集如何?)。如卷八 《人物》陈真晟 《传》“乃言立明师、补正学、辅皇储、隆教本数事”,康、乾县志 “辅”作 “附”,则陈剩夫判若两人。如潘荣 《传》“讣闻,赠太子少保”,王作人先生编 《墓志拓存》亦作 “少保”,是。而乾隆 《龙溪县志》、《明史》作 “太保”,误。如黄樵仲 《传》有 《礼记解》,而康熙、乾隆 《龙溪县志》并作 《礼记》,误。

三、嘉靖 《龙溪县志》的点校

如刘天授的 《后序》,有 “嘉靖十有三年六月辛未”句,这 “辛未”是表示六月中的某日的,但嘉靖十三年六月初一是丙申,这一个月不能有辛未日,所以 “辛未”必误书。又有 “自晦翁倅郡”之句。“倅”字误。“倅”是副职,《说文》:“倅,副也。”此指通判,但朱熹来任的漳州知州,是正职。可改称典郡。

如 《地理》卷 “石狮岩山”,引宋知州李弥逊诗,末四句作 “户牖高低分世界,川原远大失汀州。揚休示我真消息,更在灵山最上头”就有错字三个。予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李弥逊 《筠溪集》予以校正,改 “大”作 “近”,因 “远大”同义,不能与反义词 “高低”对。改 “州”作 “洲”,此是登高望远,以不见城南河中之洲喻国土之失。改 “扬”(康熙 《龙溪县志》、乾隆《龙溪县志》及光绪 《漳州府志》皆作“汤”,亦误)作 “阳”。诗人抗金遭贬来漳,闻割地议和消息,愤而郊游以远阳间尘世也。

如同卷 “名第山”,谓 “在二十一都”,误。应作 “在十一都”。从实地看,二十一都在县西南,十一都在县东南,其间隔着十二三都,判然有分。而同卷 “甲社”下,十一都中就有 “双埭社”,可见自相矛盾了。双埭即双第、同第、名第。如同卷“云洞岩风动石”,谓知县刘天授登览有诗,作 “突兀千峰上,临空势欲欹。我来时一抚,天地见圆幾”。而王作人先生 《云洞题刻录》“临”作 “凌”,“幾”作 “畿”。王书为是,因据改。

如同卷 “九龙江”,谓 “在县东二十三都,历二十三四都及二十二都,旧名北溪”。大误。从实际看,既然从县东起步,就应是 “在县东二十二都,历二十三四都及二十五都”。

如 《公署》卷 “虎渡桥”,载黄朴 《虎渡桥记》。其中一节,我订讠为标点后是:

经始于戊戌二月,其告成则辛丑三月也。是岁予被命守漳,获踵后尘,别公里第,公念桥事不置,俾余记之。日余将指南越,桥方庀工,轻轲绝江,进寸退尺,眩目怵心,大类扶胥、黄木间。今兹入境,乐有其成,屏车从桥,凭高眺远,樵歌牧吹,相属于道。“日”字,原作 “曰”,康、乾县志,光绪府志亦并作 “曰”,大误,遂使文理不通,不能正确标点。按 “日”,往日之意,与下文 “今兹”对比成文。而扶胥、黄木,乃广州以东的南海中地名,必往日黄氏赴任所经。

又有一节,我订讠为标点后是:

方斯役未就,安海之桥填渊跨壑,雄伟宏壮,孰若清源万安之石?昔梅溪王公赋万安也,尝有山川人物两奇之叹,以此较彼,殆似过之。

“安”字,原作 “支”,诸志亦并作 “支”,亦形讠为之误。按安海之桥,即安平桥,位晋江安海与南安水头间。而万安桥,即泉州洛阳桥。泉州南唐时名清源军,境有清源山。“此”指虎渡桥,而以二桥陪衬。

如《人物》卷 “林同”,《传》中有云“移建观澜书院于文山之麓,塑大子及四配像”。按 “大子”误,应作 “夫子”。而“四配”专指颜渊、子思、曾参、孟轲,向配祀圣人孔夫子,如本志 《学校·县学》“塑先圣、四配、十哲像”。“夫子”康熙《龙溪县志》、乾隆 《龙溪县志》及光绪《漳州府志》《人物》卷并作 “朱子”,亦误。因四配并非朱熹弟子。如本志 《学校·芗江书院》“中塑朱文公像,以陈淳、黄榦、刘宗道配”,陈、黄称朱子高弟,刘可称朱子再传弟子。

如同卷 “陈衡”,《传》中有句 “荐除福建师干”,“师”乃 “帅”之误。因宋代路的安抚司 (掌一路的军务治安)俗称 “帅司”,其长官安抚使称 “帅臣”,属官有干办公事,俗称 “帅干”,因据改。

别风淮雨、鲁鱼亥豕,实在不少,举例如上。校注中,易误解之词,偶亦加注,如 《人物》卷 “王遇”,《传》中有句:

时相欲以掌故处遇,且嘱遇候。遇曰:“朝廷用人,使之知又使之候,是自取辱也。”亟趋部,注怀安丞。

“掌故”指升迁答谢送礼的潜规则恶俗。三个 “遇”字,中间一个易被误作人名。古时诸侯冬时朝见天子曰 “遇”,《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则 “遇候”,晋见问候之意,诸志作 “往候”可证。

总之,嘉靖 《龙溪县志》为现存龙溪首志,因部分史料独有而甚具文献价值,又多异文而颇具校勘价值。但成书仓促,又校对不严,讹误较多,很有整理研究之必要。本人之校正,学识所限,失误难免,冀或匡之。又田野调查不广,经眼古谱不多,选人多未能注出社籍以补府县志之阙,亦诚为憾,亦冀同道补之。

责编:蔡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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