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能不能冠名地铁站

2012-01-05 09:39
博客天下 2012年33期
关键词:商业广告冠名商业化

新闻回放

“各位乘客您好,周黑鸭·江汉路到了,请您拿好手中的鸭脖子,依次从左边车门下车。”近日,一则武汉本土企业周黑鸭冠名当地地铁2号线江汉路的消息广为流传。据悉,6年冠名费共510万元。11月23日,武汉地铁集团取消了此次冠名。

?赞成

“周黑鸭·江汉路”,不妨碍乘客就行

公共设施上做商业广告已不是新鲜事,公交车、火车上都有。公益单位增加创收,或许会把公共服务做得更好,各方共赢。但应注意一个前提:不能影响乘客利益,比如播放广告会对乘客产生骚扰,延误乘客上下车或其他不便。而一句“周黑鸭·江汉路”,只是多了3个字,也不难听,也不存在影响乘客的问题。我认为,“周黑鸭·江汉路”是可以有的。

而有些公共服务的广告植入,会对顾客利益造成影响,比如你拨打114查号台,先要听完“订机票”、“订酒店”一串广告之后,接线员才问你“需要什么服务”;报号之前还必需要听某某企业、某某产品“冠名报号”,无形之中,你的时间被占去了十几秒甚至更多,这种强迫性的“植耳广告”会令你更加烦躁。

受众也好,公共服务对象也好,面对广告传播与轰炸应该有选择的权利—不想听可以躲避,比如电视上的广告,我们不想看可以转换频道;报纸上的广告不喜欢则不去看;这个问题上,类如114查号台的强迫听广告,电脑页面上自动弹出而又遮蔽正文广告,当属最不讲理的,也有网友称之为“流氓广告”。

相对于那种噪音很大的音响视频广告,报站名时前面加上个“周黑鸭”算不得什么。有网友认为,“周黑鸭”的冠名太商业化,还有市民觉得“太市井”,但我认为—地方特产,何来“市井”?商业广告当然会有“商业化”了,但既不妨碍乘客,也无碍观瞻,“商业”一点也无妨。一句“周黑鸭·江汉路”,提醒外地乘客,你这会儿在武汉呢;就像听到“全聚德”、“大栅栏儿”,就知道是在北京呢。

?反对

地铁站名不是“周黑鸭”的广告牌

如此冠名,比如于道路、于建筑,早已不足为奇。然而,弊端也十分明显。其一,本来,站名一般以所在的地名、路名命名,大凡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现在如此冠名之后,虽然主名并没有取消,但不伦不类的“混搭”,对城市的文化氛围,无疑是一种销蚀,城市的文化品位,将因此变得粗俗。

其二,站名的功能被弱化,对市民造成不便。比如“周黑鸭·江汉路”,不仅拗口,无论站名播报、站点示意图上面的标注,也十分容易引起混乱。比如乘客一不留神没有听清、看清后面的主名,就可能被误导。而且站名具有永久性,本来应该相对固定,而冠名都有期限,一旦到期,如果出现变动,又给市民造成新的认知上的麻烦。

其三,站名成为企业和产品的广告载体,不仅商业化不可避免,也将有可能在价值取向上造成负面影响。本来,千百年来老祖宗留下来的路名,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如今,已然没有敬畏之感,为了创收,谁都可以“冠”在上面。也因此,必然地助长了功利至上的风气。

现在于站名之类冠名權“拍卖”的热衷,显然是只算商业账,不算文化账;只算经济效益账,不算社会效益账。实际上,后者付出的不菲代价,其已将冠名收入冲销得所剩无几。

在现在许多城市没有明确诸如站名冠名权不得拍卖的情况下,应该以可行性研究、民主决策的程序来遏制和约束。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冠名,必须通过认证并公示,确保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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