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视的权利”?“被破坏的秩序”?

2012-01-16 07:13
求学·素材版 2012年12期
关键词:车厢秩序权利

新华每日电讯:权利“落座”才能避免“喋血抢座”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让座却不是年轻人的法定义务,被让座也不是老人的必然权利。自觉让座值得提倡与鼓励,但老年人也没有拿出老人证强迫年轻人让座的权力;年轻人不让座应该受到舆论、公序良俗的谴责,但老年人却也没有直接拿年轻人开骂的权力,更没有直接打人的特权。我们在提倡年轻人主动让座的同时,也应该呼吁落座者积极给予年轻人的道德付出以道德回报。

面对频发的“抢座悲剧”,有人提出将这些道德问题尽快立法解决。姑且不论这种想法是否可行,但古今中外的实例已经告诉我们——“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公共交通服务拥挤的问题没有根本缓解,如果道德付出没有自觉的道德回报,如果人们没有尊重彼此权利的良性互动,拒不让座、暴力抢座、违反秩序胡乱插队的事依然会发生,悲剧也不会自然地与我们说再见。

如今是法治社会,更是权利社会。权利悬空,必然秩序混乱;权利落座,方能秩序井然。国外的地铁设有女士车厢,成功避免了“性骚扰”问题,我们在花尽心思编写“防狼手册”的同时,在目睹“喋血抢座”的同时,是否可以考虑设立“老、弱、病、残、孕”专用车厢呢?

地铁拥挤,不是中国特有的。华盛顿的地铁根据时段实行灵活票价制,纽约地铁和公交形成联动,布达佩斯根据时段调整发车频率,莫斯科用出口的电梯上行或下行调控人流量,首尔通过商场分流,东京用折叠坐椅调节车厢空间……在公共交通服务还不能保证一人一座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办法可想的,这些虽然没有充分实现乘客的权利,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更多乘客的权利。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仅靠道德呼吁是无法实现秩序井然的。面对“喋血抢座”,我们在做道德评判的同时,恐怕也应该从尊重和实现权利的角度多做一些事情。

求是理论网:公民精神离我们有多远

这一系列让座事件暴露出的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有公民精神的极度匮缺。作为公共机器之外的重要“软实力”,公民精神对于维系现代社会的协调稳定和有序运行具有极端重要的作用。政府作为“裁判员”,除了对社会运行规则做好制定和监督执行的职责,还应该尽可能地让社会承担起“运动员”的职能,这就需要公民精神的饱满发达,需要公民社会的成熟稳健运行。然而,当前我们社会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公共部门存在缺位、越位和僭位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公民精神贫瘠,并由此导致公民社会还处在青涩阶段,无法完全演绎“运动员”的角色功能。

公民精神的匮乏并非仅仅体现在公共交通工具让座问题上,旁若无人地插队、公共场所无视禁烟标志而大肆“吞云吐雾”、“保钓反日”游行中的打砸抢行为……种种现象,都表明公民精神离我们尚有一段不小的距離,而这段距离恰恰说明,我们要迈进成熟的现代公民社会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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