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思考

2012-01-28 08:31李建国张建兵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1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建设

文◎李建国 张建兵

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思考

文◎李建国*张建兵**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社会管理的进步依赖文化的发展,依靠先进文化来加强社会管理,引领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2011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出全面部署,将法治国家基本原理融汇进了文化建设的科学纲领之中,高度重视为文化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强调了文化建设的社会性与人民性。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笔者拟就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一粗浅思考。

一、法治文化内涵和基本要求

文化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是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精神产品和精神成果。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文化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理性,即公共治理以承载理性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形式法治的范畴;二是公民性,即公共治理以保障公民尊严、塑造公民身份为目标,凸现“公民”的公共意识和社会属性,强化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公民参与性和公共责任性,是实质法治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文化。法律权利本质上是自由意志的集合,是现代民主制度的直接要求。从辩证角度看,法治国家中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义务意识的高度统一才是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民主权利在法律赋予的条件下,权利主体对于权利的接受意识、权利的实现意识、权利受侵犯时的保护意识的强化是法治文化得以弘扬的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关于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统一的重要内容,正体现了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3]

二、法治文化建设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著名国学大师钱穆老先生曾指出:“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4]文化是法治之源,文化决定法治,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法治状态。法治文化的熏陶将使公民逐渐养成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治人格。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对国家的政治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它不仅为法治国家建设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而且为法治国家提供精神支撑,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当务之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5]现代社会管理是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现代文化的方式使社会运行更加顺畅,社会发展更加顺利,社会成员生活更加顺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社会管理的进步依赖文化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文化的发展与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是围绕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而开展的,是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宣传、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颂扬,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倡导,法治文化对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法治文化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治的目的是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就是化解矛盾、解决冲突,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他们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它必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可以认为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尤其是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的建设,现代社会的文化、法治文化就必然会被纳入整个文化的基础建设之中。法治文化建设,它本身就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法治文化渗透性强、效果好,它让广大公民在快乐中受教育,在耳濡目染中受感染,当公民和法人在权利和义务遇到矛盾的时候,会自觉地加以化解,不会造成矛盾激化。法治文化在矛盾化解中也会起着润滑剂的作用,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法治文化建设对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引导人们按照法治理念和精神,对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生活作出文化判断。当出现立法空白、立法冲突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蕴涵的文化判断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供给的不足,其所负载的核心价值、内在精神、基本理念,就可以为个体行为和社会生活提供指导,解决社会矛盾冲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平稳有序推进。首先,法治文化是一种理解力。一个人文化素养的高低对法的理解往往是不同的,高素质文化修养的人对法的理解更全面、更深刻。其次,法治文化是一种规范力。文化使人们确立基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使人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是更高程度上的规范。第三,法治文化是一种推动力。人们的每一社会行为都是在文化的指令下展开,法律行为也不例外。法治文化可以帮助人们在更深层次上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据法治的精神积极地推动立法和执法走向更高的阶段。这对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法治文化建设对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普法教育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的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一项重大社会工程,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普法教育做基础,没有广大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文化建设也是无本之源。法治文化建设反映着社会主义先进的法律制度,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对广大公民进行宪法和法律的教育,把广大干部、公民、青少年培养成学法懂法模范、守法的好干部、好公民和优秀青少年。通过强有力的法治文化建设,将提高广大公民和干部的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进而推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和法治城市的建设。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复杂性工作,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特殊作用,找准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一)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社会管理的对象应是一个个具体的社会成员或一类类的具体的社会管理对象群体,各种社会管理的措施与方法最终都应针对于各个活生生的有着各自特征的具体管理对象。具体的人所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身份,以及这个人所受的各种信仰和兴趣爱好的影响,综合形成了这个具体人的特征。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就是对法治的内心确认、崇尚和信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越是信仰,法治实现的程度就越高。所以,不仅需要加强法治教育,更重要的是形成法治信仰的良好氛围。形成人民群众遵从法律、运用法律,行政权力受到有效制衡、约束和限制,一切社会活动的运转都以法律为准绳。

(二)深入开展法治实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法”所首要表现出的价值与功用就在于它的强制力与权威性,是不存在管理对象是否主观主动自觉地就范,而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样一种社会管理具体方式的必须与落实。法治文化,最大的文化在于强制力、权威性与不可挑衅。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塑造法治精神是核心。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确立和实现以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落实到依法执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各个层面,协调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充分运用宣传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传播法治信息,做到“法在身边、与法同行”。加强法治网站以及其他政府网站法治专栏建设,加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法治文化的市场运作,在办公场所、机关周围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使到他们带头学法、守法,模范依法办事。让文化阵地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和载体。积极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团体和机构,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加强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增加了解、加深友谊,减少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四)整合各种文化资源,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保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以文化的力量感染群众、影响群众,引导群众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崇尚安定,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着力建设以“法治、民本、廉政、阳光”为核心的政府机关法治文化。要强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快建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可信、权责一致”的法治政府。二是推进法治文化与司法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司法机关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要着力建设以“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为核心的司法法治文化,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将更多信息向当事人、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以公开、监督和队伍素质保公正,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水平。三是推进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有机融合,大力推进“法律进村入户”工程,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努力提高全体村(居)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拓宽公众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监督渠道,保证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保证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促进权力机关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从而强化群众的法治文化意识。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和反腐保廉机制,健全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度,制定考评指标,把法治理念和能力纳入组织考评,只有权力的行使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才能改善和促进和谐的法治环境,营造一个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注释: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第1版。

[2]同上[1]。

[3]蔡爱平:《以三个代表的思想推动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岭南学刊》(哲社版),2000 年第 5 期。

[4]钱穆:《文化学大义》,台北:台湾中正书局印行,1981版,第 3页。

[5]胡锦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1年2月20日第1版。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硕士[226300]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2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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