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中小企业当“隐形冠军”

2012-02-01 10:58
环球时报 2012-02-01
关键词:分工隐形协作

罗仲伟

最近几年,让中国的中小企业成为“隐形冠军”的提法越来越受到追捧,但现实与期待相差甚远。中国的中小企业往往缺乏产业链谈判力,受大企业挤压和欺负,甚至成为大企业转嫁危机的对象,这是近年“中小企业经营难”现象集中出现的原因之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企业推行“生产分散化”,把一部分内部工序外包出去。这种模式让中国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得到强化,但与大企业相比,它们在产业链中的市场主导、技术选择与转移、要素配置、价格决定和财务关系等各个方面通常处于从属、弱势地位。中小企业因而缺乏产业链谈判力,从而受到大企业的挤压或欺负,盈利空间小,经营风险大。在经济不景气时,还存在大企业沿产业链向中小企业转嫁危机的可能性。

这种现象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就十分明显。笔者在不久前的调研中发现,在银根相对紧缩的背景下,包括一些央企在内的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应付账款等占用中小企业资金的情况相当普遍,中小企业为维持运营,被迫增加债务,加大融资需求,又强化了融资难题,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和银企矛盾。日趋严重的债务支付拖欠已经使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难以支撑,使其对为大企业提供配套协作或外包服务失去信心。这必然会导致中小企业回归依靠自身力量“单打独斗”拼市场的传统路径,阻碍新型产业链分工体系的形成和巩固。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本、德国等国的产业链中,中小企业往往被视为大企业的支撑,没有它们承担零部件加工,参与产品设计和研发,大企业的竞争力将受到影响。相比之下,中国市场是小企业和大企业一起竞争,展开激烈的价格战,大企业习惯于把小企业看成对手或“搅局者”,认为没有它们,大企业会活得更滋润,自然会采取各种方式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建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协作互赢的分工体系,不仅会提升二者的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也是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强调中小企业在新型产业链分工体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并确保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利益。目前,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在这一方面都已有初步实践,值得中国借鉴。例如二战后日本就成立“中小企业厅”,并第一个为中小企业立法,还创建企业诊断制度,由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进行调查分析,提出“诊断意见”。这些国家还建立专项基金,奖励和补贴大企业沿产业链向中小企业转移和扩散技术,从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配套生产和外包服务。

日本、德国“隐形冠军”辈出,与它们战后这些年各种政策、法律对中小企业的维护和帮助密切相关。就中国而言,中小企业仍是创新和形成产业集群的核心力量,要解决它们的经营难题,推进产业升级,应从强化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开始。▲(作者是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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