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臣批中国商标侵权

2012-03-15 13:41
环球时报 2012-03-15
关键词:知识产权日本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孙秀萍 本报记者 王亮亮

日本经济产业相枝野幸男13日就日本商标在华遭侵权一事痛批中国:“事态很严重,如果这样的事横行,我想问(对方)难道就没有国家自尊心吗?”《读卖新闻》报道称,日本不少品牌与地名在中国被注册成商标,很多日企担心自己的产品出口到中国时,会因商标被注册而导致无法销售。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朱谢群14日对《环球时报》表示,实际上,中国很多本土老字号都在海外遭抢注,比如四大名著商标被日本游戏公司抢注,“大白兔”也被日企抢注。“日本抢注过很多中国东西,这种行为应该怎么讲?在这种情况下,用貌似公允的标准来说中国,还上升到国家自尊心的高度,实在是很不合适”。

日本共同社13日报道称,枝野幸男当天上午出席参院预算委员会讨论,在回答有关日本产品与地名在中国被登记为商标的问题时做出激烈表态。他同时表示,正在敦促中国政府改善现状,并强调“中方已承诺严格审查,态度正在发生变化”。枝野幸男称,今后将继续敦促中国改善商标登记和使用的相关制度。

据《每日新闻》报道,日本不少家喻户晓的品牌在中国被注册,导致日本企业在华发展障碍重重。《产经新闻》称,中国侵犯商标权情况多发,日本和美国一直批判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太差。据称,日本香川县特产赞岐面条,曾在中国被登记成“赞岐乌冬”商标,后经日方申诉,登记被取消。佐贺县的瓷器“有田烧”也在中国被人登记注册。此外还有鹿儿岛、米泽等日本地名都在中国被抢先注册。时事通讯社称,日本人气动漫“蜡笔小新”也在中国被登记成婴儿服装的商标,但最后因3年没有使用,目前已宣布失效。

据《朝日新闻》报道,不少中国人抢先进行商标登记根本不是为了使用,而是想通过销售商标赚钱。“TECHVISOR”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的栗原洁公开撰文指出,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对海外地名以及海外著名商标的保护稍显不足。另外,商标注册费用不高,导致存在先注册商标再转卖获利的问题。

不过,日经BP网日前刊登“探求中国综合研究所”的报告称,对于日中商标之争,日本也有需要反省的地方。报告举例称,青森是日本一个县的名字,这个地名被中国广州的一家设计公司登记成商标,并在2003年4月开始官方告示。如果在3个月公告期内没人提出异议,商标登记就将生效。中国方面发出公告后,日本青森县根本没有注意到公告,直到一家台湾企业提醒,青森县才开始提出异议上诉。“这样的事例说明,日本人本身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不高,所以才造成日本的商标、地名被抢先注册的问题”。报告建议,如果想要向中国出口产品,日本必须尽早采取保护知识产权的对策。据共同社报道,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曾经在会见记者时表示,日本地名在中国被登记成商标并不违法,“可以通过申诉要求取消”。

朱谢群表示,从法律层面讲,外国的产品如果在中国没有被使用,并且未产生实质影响,谈不上有合法利益,注册就是不违法的。从道德层面讲,如果从一般朴素的民众道德去评价,会觉得不合适,但如果从商业伦理来评价,这就是普遍的商业实践行为。

朱谢群认为,此次日本政府反应这么大,也促进我们反思。中国有很多商标被外国人抢注,以前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单薄,本土的东西出去了才发现卖不了,因为已经被别人抢注。我们也应对此持有敏感性和警惕性,该表明立场的时候必须严正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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