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与青少年犯罪

2012-03-20 02:28申志国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2年8期
关键词:网吧犯罪青少年

申志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0 引言

2012年1 月16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2010年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而过去五年内10-29岁群体互联网使用率保持高速增长。这表明,互联网在年轻人中的普及仍然是最快的,青少年是近几年来中国互联网最大的用户群体。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24亿,较去年同期的3.04亿增长6.6%,网民使用比例为63.2%。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的网络游戏行业已经进入到成熟期,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以及超过3亿的用户规模使其成为中国互联网的支柱产业之一。我们再细化一下,大型网络游戏用户中,10~19岁年龄段用户群体最大,用户比例达42.4%,20~29岁以及30~39岁年龄段用户比例分别为37.5%和15.8%。也就是说,青少年大型网络游戏用户中的比例达到惊人的79.9%!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其中, 有70%的少年犯是因互联网色情、暴力、游戏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等几类严重犯罪。可见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犯罪具有相当强的诱发作用。网络游戏已经成为继网络黄毒之后的第二大“精神鸦片”。

1 网络游戏的特点及其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对网络游戏沉迷甚至上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网络游戏自身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是不容忽视的。网络游戏作为信息时代所特有的产物,具有一些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正是吸引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地方。那么,网络游戏究竟有着什么魅力,它为何能令一些青少年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甚至导致其犯罪呢,本人认为,这需要从网络游戏本身所具有的特点谈起。网络游戏具有以下特点。

1.1 角色扮演或角色体验。

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扮演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的各种角色, 这也是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重要原因。互联网构建起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游戏的人物设置、背景设置、场景设置都是虚拟的,因此玩家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极尽夸张,华丽的满足其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想法和愿望。而且由于网络的匿名制,每个玩家都可以把真实的自己掩盖在一堆虚拟数据之后,无论是年龄、性别、职业、性格,都可以虚构,在这里玩家能够摆脱道德、法律以及一切现实社会的束缚,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做很多他们在现实世界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扮演自己喜欢的角色,看谁不顺眼就PK掉谁。由于网络游戏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他们不用担心现实中的自己为游戏中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青少年处于人生中一个特殊的时期,生理和心理都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在此阶段极易产生一种叛逆心理。而且他们又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在心理上追求独立化,厌烦大人尤其是家长的管束和命令。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叛逆倾向往往会被家长和社会压制。而同时他们又渴望自我实现,具有强大的求知欲望,而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实现是很难的,青少年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就得不到满足。网络游戏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可以使得青少年消除心理上的受挫感、压抑感或者受压迫感,摆脱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束缚,获得心理上的解放和自由。在网络游戏中,他们可以通过练级、升级、帮助其他的玩家,而得到一种自我满足感。因此,网络游戏的角色扮演特点满足了青少年群体的特殊心理需求,这无疑大大增强了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吸引力。

1.2 社区性和互动性

网络游戏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它又不可以完全脱离显示,从某种角度上讲,网络游戏其实是显示社会的一个缩影。每一个服务器都是一个小社会,玩家在游戏中选择不同的职业或者门派、势力,不同玩家之间可以实现即时互动,除了传统的聊天系统,游戏开发商还增加了角色的动作和表情,让玩家之间可以通过肢体语言进行交流。同时,游戏中的很多任务都是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这要求玩家之间的交流和配合。很多游戏里设置了师徒系统、结婚系统、帮派战争系统、交易系统、PK系统、语音系统等等,使得玩家之间的互动畅通无阻。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在这一时期,他们希望得到理解、渴望交友和人际交往障碍之间的矛盾突出,易产生不安、恐惧、孤独和焦虑的情绪,特别需要友情和亲情的温暖和理解。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忙于工作,片面注重对儿女物质需要的满足而忽视了其心理需求,而目前独门独户的公寓式居住环境又减少了青少年与同龄人之间的交流,这容易导致青少年父母、朋友、同学的交流产生障碍,而在虚拟的网络里则不同,网络游戏的社区性和互动性使得玩家之间的交流畅通无阻,青少年玩家在网络游戏世界中永远不会缺少陪伴,他们强烈的交友愿望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这也让青少年玩家在虚拟的世界中找到一种归属感。

在网络游戏中,现实社会中的法律和道德对玩家的影响力大大降低,取而代之的是网络游戏独有的一套行事准则,这套准则有些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江湖规矩、江湖义气,带有一定的契约性特征。这套准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义气”和“复仇”,因为网络游戏是一个凭借武力说话的世界,这种一元化的价值观导致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暴力来解决。帮派内部以及联盟帮派之间很讲义气,本帮成员或者联盟帮派受到欺负,帮主都是要带领帮派成员为其出头,跟对方厮杀一番,为受害者复仇。敌对帮派之间复仇更是永恒的主题。青少年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比较差,在现实和虚拟的切换过程中,他们会将这种虚拟的体验延伸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并影响自己的社会交往,越来越疏于现实的交往互动。长久下去,他们会过度依赖网络游戏中的互动,将其作为自己的“真实世界”,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行为模式混淆不清。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大量研究表明, 暴力网络游戏存在着对参与者的心理暗示作用,进而引发模仿效应,导致现实中的类似犯罪出现。据新华网报道的统计数据表明,少管所10%的少年犯的犯罪原因与网络游戏有关;在经常玩网络游戏的人群中,26岁以下的青少年玩家达到78%,而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竟然占据了四分之一。

2 网络游戏诱发的青少年犯罪防控对策

网络游戏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能够给社会带来经济增长,拓展我们的娱乐空间,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看不到网络游戏的弊端。如果为了促进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就纵容其负面危害的蔓延,不仅要看到它的经济价值,还要认识到它在青少年成长中造成的严重后果。“动态平衡论”者认为,“由于具体人的外在因素及形成的关系对具体人的行为选择的重要性,犯罪控制应当立足于对引发行为人犯罪的外在因素与关系的干预上,通过干预引发犯罪的外在因素与关系,使行为人失去实施犯罪的外在根据而形成具体人不实施犯罪的外在根据从而控制犯罪”。网络游戏引发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网络游戏引发的犯罪,应当从网络游戏本身的规范制度着手。笔者认为,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对该类型犯罪进行防控:

(1) 完善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净化网络游戏环境

我国尚无关于网络游戏的专门立法,正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网络游戏的规制,导致对某些有明显社会危害的网络游戏,除了社会舆论的谴责,无其它的有力制裁措施。网络游戏的市场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完善,保证健康的网络游戏环境。借鉴外国经验,建立网络游戏的暴力性评估和分级制度。这是目前中国规制网络游戏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国外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例如韩国就明确规定16岁以下人群适宜的网络游戏不能存在PK内容。欧洲2003年启动的PEJ I ( Pan Europe Game In2formation)泛欧洲游戏信息系统。鉴于我国目前网络游戏市场境外进口游戏比重较大的现状, 对进口游戏的准入关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建立网络游戏的暴力性评估和分级制度,把好进口游戏的准入关,是技术规制网络游戏、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关键。

(2) 加强网吧监督管理

网吧是青少年接触网络的主要场所,也是网络犯罪的主要场地。网吧的监管是网络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对网吧政策的引导,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网吧。此外,还应强化网吧规范化管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运用法律、经济、市场的手段,扶持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网吧,坚决取缔那些无照、违法经营、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心网吧。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国家的文化部门也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利性网吧。这是未成年人禁止出入网吧的法律根据,但现实生活中,一些黑心的网吧为了挣钱,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这样违反法律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经营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3) 监督网络游戏的设计,努力开发深受我国青少年喜爱的、具有中国道德标准和文化底蕴的民族游戏

目前我国在网络游戏产业中存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就是我国政府部门对网络游戏产业往往会采取一种不出事时放任自流,一出事又必矫枉过正的管理模式(这种情况在网吧的管理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其中包括对网络游戏制作、设计的监管。对于网络游戏制作中故意引诱玩家连续不断的投入时间和金钱玩游戏的设计手段,应当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同时开发具有中国道德标准和文化底蕴的民族游戏。这样有利于防止我国青少年被动接受西方文化, 而忽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象的出现。同时,对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减少和遏制青少年暴力犯罪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4) 加强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的引导作用

作为家长,在家庭中,应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家长应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不能因为工作忙或其它原因而冷落了他们。让孩子渐渐的远离虚拟的网上世界。同时对孩子的上网行为给予正确的指导,培养孩子辨别是非的能力。作为老师,在学校,教师应多为学生树立榜样,激发他们不断进取的精神,教给学生必要的上网常识,指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上网,安全上网,科学上网。通过输导,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不健康内容的危害,更使其借助网上优势,提高学习效率,培养自学能力。经常性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积极鼓励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有益的夏令营等,使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让他们正常发泄过剩的时间和精力,有意识的将青少年的视线从网络上转移。

[1] 翟中东.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 W.L.托马斯等著.钱军等译.不适应的少女[M].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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