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镛
论明代月港在中国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
郑镛
(漳州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福建 漳州 363000)
明代中后期,西方殖民势力东渐,倭患荼毒,市舶司贸易衰落,广州、明州、泉州、福州等对外贸易港口相继退出,而漳州月港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经济因素快速兴起,成为中国东南最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也是唯一合法的民间贸易港口。月港的历史地位表现为:首开我国民间海外贸易的先河,首度参与国际贸易竞争,首创民间海外贸易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养成塑造了闽南人的人文性格。在海上丝绸之路的链条中,无论是从时间或是空间上看,漳州月港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漳州月港;海外贸易;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
漳州月港是明代中后期我国东南地区的一个海外交通贸易中心,在我国海外交通史贸易史上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甚至比同一时期的泉州港、福州港、宁波港、广州港还重要。为说明这一问题,有必要对广州、宁波、泉州、福州等港口的兴衰进行逐个的考察,然后再进行比较,并在比较中述评月港在我国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
广州,是我国最早的对外贸易港。从西汉时期广州就已和西亚或非洲发生贸易关系。郝玉麟的《广东通史》云:“桓帝时,扶南之西,天竺、大秦等国,皆由南海重泽贡献,而贾蕃自此充斥于扬、粤矣。”[1]从秦汉以来到19世纪50年代,二千多年来,广州一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也是持久不衰的对外贸易中心。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名港的地位到明中叶曾一度被漳州月港所超逾。
正德十六年(1521),广东当局因葡萄牙人在屯门岛“狂悍不道”而把其驱遂出境,并禁各国海商前往通市。于是,番舶“皆往福建漳州海面地方,私自行商”,造成“利归于闽,而广之市井皆萧然”的现象[2]。于香山沃重开洋市后,葡萄牙等国商人“又越境于福建,往来不绝”[3]。正由于葡萄牙殖民者占领了澳门,广州港的对外贸易实际上是由葡萄牙人垄断和操纵。而同时期的漳州月港却一直由中国政府直接管理,以中国商人出洋贸易为主的港口。因此,明代中后期,月港的海外贸易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富有积极意义。
明州(宁波)是我国对外贸易史上一个重要港口。它兴起于唐代,并与扬州、广州合称为我国三大对外贸易港口。唐代宁波“海外杂国贾舶交至”[4],于是唐政府在明州设立了市舶司,与日本,高丽和南洋一些国家进行交通贸易。到了宋代宁波港的对外贸易达到极盛时期,杭州、明州、广州三个市舶司合称“三司”。北宋元丰年间宁波户口达到11万5千余户,珍异所聚,商贾并辏、一派繁荣。入元而宁波港的地位仍为显要,明中后期宁波港渐渐式微,走了下坡路[5]。
宁波港衰落的主要原因是倭寇的侵扰与海禁的厉行。明洪武年间,倭寇就不时侵扰我国沿海地区。洪武十七年朱元璋令汤和等巡视海上,加强海防,实行海禁。洪武十九年(1386)胡惟庸,林贤通倭事败露,导致中日绝交,直到明成祖朱棣即位才恢复邦交。永乐元年(1403)置市舶市,与日本进行勘合贸易,日本的商舶贡使直达宁波。然后使节入京,商舶、货物等皆留宁波。但倭寇之害依然如故,如永乐十五年倭寇“屠乐清”,陷松门“一城受害无算”[6],嘉靖时,清政府武备松驰,倭寇劫东库,焚宾馆,杀虏我边防将多名,夺舶出西霍山洋,朝野震惊。嘉靖皇帝因而下令停止宁波市舶,直到万历二十七年以后,宁波才恢复舶司,但已不复往日盛况了。
宁波罢舶司后,中外商贾曾一度麇集于舟山群岛的双屿。双屿因而一跃成为热闹的国际性走私港。《筹海图编》卷五云:“嘉靖十九年,贼首李光头、许栋引倭聚双屿港为巢。”据日本著名学者藤田丰八考证,此处所指倭寇系葡萄牙人之误[7]。自此,倭寇、西方殖民者、海盗相互勾结、剽掠闽浙沿海地区。嘉清二十六年,(1547)朱纨任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次年,提兵攻打双屿,“毁贼所建天妃宫及营房战舰,贼巢自此荡平”[8],“由是贼舟不得复入,而二十年盗贼渊薮之区,至是始空矣”[9]。双屿港昙花一现之历史告终。双屿港窒息后,不独葡萄牙人等外商皆“暂时逃至漳州”,就是浙江海商也纷纷从漳州月港出洋。隆庆元年(1567),明政府局部开放海禁,于月港设“洋市”,准贩东西洋,由此出洋的浙人剧增,如万历年间,浙人周学诗“转贩往海澄(月港所在县名)贸易”,“遂搭船开洋,往暹罗、吕宋等处发卖”[10]。松江商人也常由月港“海外商贩”[11]。史实说明,明代中后期月港也是江浙地区泛海通商的重要港口,在明代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比宁波、双屿重要。
泉州,从南朝以来,就是我国海外贸易的一个港口。唐朝中期,泉州已是“市井十洲人”、“还珠入贡频”[12]。成为海内外商人汇集的一个都会。五代时,由于割据福建的王审知等重视海外贸易,泉州地方官也时“发蛮舶”到海外经商,泉州港更加活跃,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为适应泉州港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宋王朝正式在泉州设置福建市舶司。至南宋绍兴年间,泉州已发展成为与广州港同等地位的海外贸易港口。市舶收入有近百万缗之多,所谓“舶货充羡,称为富州”[13]。元朝,泉州港空前繁荣,为“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最”[14],在我国海外贸易中占据首要地位。
但至明代,泉州港却明显衰落了。其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元末的动乱破坏,各支地方武装在泉州互相争斗,时间达十余年之久,使泉州一地骤为萧条。二是西方殖民势力的东侵,使东西方的海上通商出现了新的形势,影响了泉州港的继续发展;三是晋江本身泥沙沉积,河床上升,江道变浅,不能驶进、停泊大船,另有明王朝的“海禁”与倭寇的骚扰等因素,致使泉州港一蹶不振,虽然明朝政府于永乐元年(1403)又在泉州置市舶司,然“其所司者朝贡一事而已”,只是负责接待外国使者,并无组织海外贸易的职权。况且“仅通流球”(今日本冲绳县那霸市等),对外交通的范围极其有限。后因“番舶渐抵福城”,不再到泉州,明宪宗成化十年(1474)明政府遂将市舶司移到福州。从北宋到明初历时380余年的泉州市舶司,至此结束使命。万历中泉州当局“以兵饷匮乏”为理由,“议分漳贩西洋,泉贩东洋”,然漳州当局坚决反对,“于是漳、泉分贩议罢不行”[15]。于是泉州再次失去了复兴机会,终明之世,实难与漳州月港抗衡。
虽然福州自成化十年起专司对疏球贸易事宜,但其作用与影响却是相当有限的。由于中琉贸易主要是明朝政府为了在政治上“怀柔远人”,确立宗主国的地位,而不是企望在经济上牟取利益,因此,其贸易是以赏赐的方式进行,而非按市价支付货款。尤其是正贡物品,例不给价。因此,这种“厚往薄来”的贸易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不会起丝毫促进作用,反而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18]。况且在明代的59个勘合国中,琉球是最小的国家之一,正贡物品外,附带舶货,实是廖廖。再者规定二年一贡,时日久隔,市舶几同虚设。因此,福州做为对外贸易港口,在明代中后期并不具备代表性,更不能与漳州的月港的地位、作用和影响相提并论。
以上我们已简略论述了广州、宁波、双屿、泉州、福州诸港的兴衰,并与明代漳州月港做了单向的比较,下面有必要再扼要地阐述明朝月港的兴盛及在明中期海外交通贸易中的地位与影响。
月港(今龙海县海澄),在漳州府治(今芗城区)东南50里,“其形如月而得名”。它位于九龙江入海处,处在海上交通和内河交通之要冲,“海舟登最易”[19]。其具体港道从海澄港口(今港口村)起,沿南港顺流往东,经海门,至九龙江口的圭屿,从圭屿抵厦门港,后经担门分路驶向汪洋。月港在地理位置上是僻处海隅,未设县治之前为龙溪八九都地,“封畛遐旷,实逼海口”。因此,“官司隔远”“威令不到”,政府势力鞭长莫及,是经营走私贸易的理想之地,再加上此地百姓素有下海通番的习惯,于是明代中叶便成为海上贸易中心地区之一。正统景泰年间(1436-1456)月港已是“居民多货番且善盗”[20],成化弘治之际(1465-1506)呈现“人烟辐辏,商贾咸集”[21]的繁荣景象,成为福建沿海一大市镇,有“小苏杭”之称。正德嘉靖年间(1506-1566)“月港豪民多造巨舶向外洋交易……法不能止”[22]。月港发展成为福建最大的民间走私海外贸易港。这时期,月港私造的双桅过洋大船,来往暹罗、麻六甲、彭亨、日本、琉球等国,“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络绎于海上”[23]。广东、浙江的海商也于“漳泉等处造船卖货”,由月港“入番”[24]。葡萄牙、日本等国的商船也常抵月港门户浯屿、料罗湾、南澳等,有时多达十几艘,“月港商贾辄往贸易,禁之不可”[25]。月港一时繁绮“民居数万家”,“人货汇聚”,“方物之珍,家贮户峙”“其民无不曳绣蹑珠者”[26]。
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摧残和西方殖民主义势力的侵扰、破坏等原因,天启年间(1621-1627)月港走向衰落。崇祯六年(1633)关闭“洋市”。月港由兴至衰,经历了两个世纪,在明代中后期的海外交通史和海外贸易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连国外的学者也指出:“三、四百年前,中国(东南)对外通商的地区也曾三变,先泉州、次月港,最后厦门。”[33]
月港是16世纪至17世纪我国东南地区海外交通贸易的中心,完全有资格代表这一时期的“我国对外贸易主要港口”。
从隆庆元年(1567年)至崇祯五年(1632年),漳州月港至少维持了半个多世纪的繁盛。况且,是以合法的民间贸易港的身份侪居名港之列。所以,其历史地位不容忽视。它结束了明代前期维持近200年的朝贡贸易,使明代后期的私人海外贸易得以迅速地发展起来;它标志我国历史上持续近1000多年的以官方垄断为主的海外贸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我国海外贸易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就明代而言,官方朝贡贸易主要是为了在政治上“怀柔远人”,建立宗主国的地位,而不是在经济上牟取利益。如《皇明名臣经济录》云:“我祖宗一统无外,万邦来庭,不过因而羁縻而已。非利其所有”[34]。因此,贸易形式以朝贡赏赐方式进行,而非支付货款。对于来华朝贡人员,皆以使臣接待,礼遇甚厚。如琉球贡船到达后,福建市舶司设宴“款待夷官,赏稿夷众”,贡使回还之日,鸿庐寺派员护送,携带的赏物和货物,沿途差派车夫搬运,然后,给予海上所用食米,护送出海,开洋回国。所以每次接待贡使,所费甚巨。如正统四年,因接待琉球贡使,福建市舶司花费一大笔钱,据福建监察御史成规奏报“琉球国往来使臣,俱于福州停住,馆款之需,所费不赀……及今未半年,已用铜钱七十九万六千九百有余。”[35]因此,官方海上贸易,不仅无利可图,而且给国家财政,给人民造成很大的负累;而私人海上贸易却不同,他们经商目的,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着追求高额的商业利润,正如傅元初在《请开洋禁疏》中提出:“海滨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鹜,往往至岛外欧脱之地。”[36]就与日本贸易而言,官方朝贡贸易,由于赏赐过多,接待过多,费用过大,每次都大亏本,但对日的私人海上贸易无不获利数倍,如丝在日本“每百斤值银五六百两,取去者其价十倍”,丝绵“常因匮乏,每百斤价银二百两”,铁锅“大者至为难得,每一锅价银一两。”[37]正因为商业利润很高,出海贸易的月港海商,满载而归,由此致富。如月港海商洪迪珍“载日本富夷泊南沃得利,自是岁率一至,致富巨万。”[38]泉州海商李旦,曾经到马尼拉经商,后到日本,居住平户,成为当地华商的领袖,“积累巨万”。[39]
官方朝贡贸易主要输入各种“海外奇珍”的高级消费品,如安息香、龙涎香等高级香料,犀角、羚羊角等高级药材和孔雀、白鹿等珍禽异兽,以满足皇帝、贵族、大官僚、大地主奢侈生活的需要;而私人海外贸易的商品,除了一部分奢侈品外,更多的是各种手工业原料和手工业产品,如出口布、绢等纺织品;碗、壶等日用陶瓷;雨伞、草席等生活用品。进口夏布、白棉布等棉织品和木棉、吉贝等纺织原料,及木材、生漆等商品,是供一般地主及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需要,为民营手工业提供原材料。
据《东西洋考》记载,万历年间,从月港进口各种货物115种,其中金银器皿、奇珍异兽等高级奢侈品基本断绝,而草席、番纸等日常生活用品大大增加,由从前5种增加到25种,占全部进口商品的20%。纺织品也由官方海上贸易的剪绒丝、杂色红花被面等高档商品变成粗丝布等低档商品,此外还新增加红花米、绿豆等农副产品。进出口商品构成的变化,使福建的海上贸易由入超变成出超,阻止了宋元以来铜、银大量流出的趋势,开始出现外国银元大量流入的新局面,从而对福建经济乃至于全国的货币流通发生深远的影响。
十六世纪初,西方依靠海上势力崛起的大国东向扩张,进入印度洋和太平洋,逐鹿海上,浊浪滔天。在南亚,东南亚战略要地建立要塞,并视中国商船为强敌。葡人占领马六甲,“与华人酬酢,屡肆辀张,故贾船希往者。直诣苏门答刺,必道经彼国。佛郎机见华人不肯驻,辄迎击于海门,掠其货以归。数年以来,波路断绝。然彼与澳夷同种,片帆指香山,便与粤人为市,亦不甚藉商舶彼间也。”[40]中国商船在麻六甲的处境相当艰难,这是前所未有的变局。面对凶险、谁与争锋?月港海商以大无畏的精神,为逐利而忘生死,依然以中小型海船扬帆远航,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其胆魄和能力对后人极具有启发意义。
月港开放之初,并不限制出洋商船的数量。从万历十七年(1589年)开始,限定每年出洋商船的数量为88艘,后来增至110艘。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总数达到137艘。作为月港一港而言,每年有上百艘商船扬帆出洋,是甚为可观的。以每船约载300人计,每年从月港出洋经商者,至少有3.3万人。
月港海商以诚信为本,为东南亚经商地提供了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也为国内提供了大量的白银。1615年,荷印总督燕·彼得逊·昆就写信告诉十七人委员会:“到万丹贸易的中国船上的人们售卖的丝绸比我们的好,在市场上的卖价比我们货单上开的便宜三分之一,因为对他们来说,时间和需要就是法律。……由于我们和英国人今年都缺乏现钱,故中国人离开时手上还留下大量的丝绸,如果我们给予现钱,有可能比去年便宜一倍。”贩运到暹罗贸易的瓷器也是由于卖价太低,而使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职员感到迷惑不解:“除了他们在中国买这些瓷器的确非常便宜,否则他们将无钱还本”,“我们不能想象,他们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除了他们懂得如何把回航货物在国内卖高价”(《瓷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即使到马尼拉贸易的海商可赢得较高的利润,但这些利润并不是实际贩运货物所得的利润,而是依靠两国之间白银的差价。拉斐尔·伯纳尔在《马尼拉华人居留地》一文中就直接指出:“中国人在与马尼拉贸易中的赢利,并不取决于降低中国商品的价格,而取决于白银在中国的价格高。换言之,中国人不是以降低商品价格来与西班牙人、菲律宾人或墨西哥人竞争,他们按自己的价格售卖,而换回的是白银,白银在中国比在西班牙可获得较高的价格。”
以往中国的海外贸易,大都是外国人入市,中国商人为坐商。月港海商则为行商,扬帆出海分贩东西洋,经商范围十分广阔,东起日本、朝鲜,中经菲律宾群岛,直到南洋各国,到处都有他们活动的足迹。嘉靖年间,前往日本的福建海商,因遇台风,漂到朝鲜就有1000多人,如王乞乘坐的一条大船在朝鲜黄竹岛停泊,同船的福建海商共150多人[41]。直接到日本经商的福建商人更多。“嘉靖甲辰,忽有漳通西洋番船为风飘至彼岛(指日本),回易得利,归告其党,转相传走”,于是出现大量通倭现象,“今虽山居谷汲,闻风争至,田亩之夫,缀耒不耕,赍贷子母钱往市者,握筹而算,可坐致富也”。
到菲律宾群岛的福建海商也大量增加,尤其是隆庆、万历年间,部分开放海禁以后,去吕宋的闽南海商更多。何乔远指出“其地闽漳人多往焉,率居地曰涧内者,其久贾以数万”。在漳泉各地的族谱中,也留下许多福建海商到吕宋贸易的记载,如安海颜氏家族有颜嘉色等17人去吕宋,黄氏家族有黄中和等16人去吕宋,陈氏家族有陈永泽等14人去吕宋,柯氏家族有柯占民等5人去吕宋,海沧石塘谢氏也有谢待銮等30余人去吕宋。
17世纪闽南海商由月港出洋经商人数较多,分布较广,从而改变了长期以来外商来华贸易为主的倾向。所以张燮的《东西洋考》说:“市舶之设,始于唐宋,大率夷人入市中国,中国而商于夷,未有今日之伙也”。
成、弘年间,月港的海外贸易迅速崛起,出现了“货物通行旅,资财聚富商,雕镂犀角巧,磨洗象牙光”的繁荣景象,成为闽南一大都会,享有“天下小苏杭”的盛誉,到正德、嘉靖之际,月港进入前期最繁盛的阶段,月港海商与海外各国的走私贸易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发展起来,“闽漳之人,与番舶夷商贩番物,往来络绎于海上”,月港“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财利,因而诱寇内讧,法不能止”[42]。
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明政府加强对海商的控制。嘉靖九年(公元1531年),根据巡抚都御史胡琏的建议,把巡海道移驻漳州,并在月港东北10多里的海沧澳建立安边馆,委各府通判一员驻扎,半年一易。[43]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复于月港建立靖海馆,以“通判往来巡辑”。不久,海盗商人谢志占据月港,接着,海商张维等二十四将又“结巢盘踞”,使政府完全失去控制,月港地区“殆同化外”。于是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巡抚谭纶下令招抚,“仍请设海防同知,颛理海上事,更靖海馆为海防馆”,由海防同知驻扎。隆庆、万历年间,为了征收商税,加强管理,才把海防馆改为督饷馆,馆址在“县治之右,即靖海馆旧基”[44]。从明朝政府相继在月港设立安边馆→靖海馆→海防馆→督饷馆的过程,可以看出虽然督饷馆是从安边馆,靖海馆,海防馆发展过来的,但安边馆、靖海馆,海防馆主要是对月港海商的镇压机构,而督饷馆才真正是对月港海商的管理机构。
为了管理月港海外贸易,明朝政府不仅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而且制订了一些管理法令与条例。
商船进出港口的管理办法:月港海商出海贸易,首先要得到明政府的批准,由海防官发给船引后,才能启航,每张船引“征税有差,名曰补税”。每次请引以100张为率,每一张船引都要详细填写船商的姓名、年貌、户籍、住址、开向何处、回销日期,以及限定的器械、货物等商品名称,“商众务尽数填引,毋得遗漏”,同时海防官及各州县要设置循环号簿2扇,照商引登录器械、货物、姓名、年龄、户籍、住址、向往何处、期限等,“按日登记。”[45]如所报有差错,船没官;如货物斤数不同,货没官。
商船出港时,由督饷馆派人登船验引,防止夹带各种违禁品及兵器出口。出海商船经过盘验,果无夹带违禁货物出洋,方许封识开驾。
商船回航经过南澳、浯屿、铜山诸寨及岛尾濠门、海门各巡司时,先委官订封,逐程派舟师护送,名曰“以防寇掠”,实际上是防止地方小艇,先出海外接载饷货。进港后,船商要立即抱引送院复查缴销。如有越贩回澳,弃船登岸,盗盘货物漏饷者,将人船擒获解治。此外,对商船往来程限也有规定,西洋遥远,则每年十一二月发行,严限次年6月回销。东洋稍近,多在春初驾往,严限5月内回销,在外压冬未回者,严拘家属监禁,即使没有通倭情弊,亦必罪以违限。
商税的征收办法:月港海商的税收制度由从前的抽份制改为饷银制。这种商税共分3种:
一为水饷,也称“丈抽法”。类似近代的船钞,其定税率不以船的载重量,而以船的广狭为准,按照船只大小而征收船税,出之船商。
二为陆饷,即商品的进口税。是按出口货物的多寡或价值的高低来计算的,征之于购买进口货物的铺商。
三为加增饷。是专门征收从吕宋回来的商船税,一般由船主负担。
以上3种税都是货币税,从贡舶贸易抽分实物税到征收货币税,这是中国关税制度的重大变化,反映了明代对外贸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封建海关管理制度由此产生并发挥长远的影响。
当时海外贸易商从事的是国与国之间的长途贩运贸易,他们必须长途跋涉,历尽惊涛骇浪之苦,故风险性特别高,大起大落,久而久之养成了亡命的个性,使海澄当地民俗变得极其剽悍,地方官员深感头痛。如蒋孟育在《赠姚海澄奏续序》中写道:“以海市为业,得则潮涌,失则沤散。不利则轻弃其父母妻子,安为夷鬼,利则倚钱作势,以讼为威,至罔常难治也。”吕旻在《新建海澄县城碑记》中也写道:“顾其地滨海,潮汐吐纳,夷艘鳞集,游业奇民,捐生免利,灭没风涛间,少牴牾辄按剑相视,剽悍成俗,莫可禁遏,当道者忧之。”(《海澄县志·艺文志》)。由于高风险带来高回报,民风趋向奢华。如《海澄县志》记述当时的民俗道:“平民婚嫁相夸耀以侈张,盖古乐祁从如云,服饰炫煌拟都卿相尚,且未餍厥心,妻谪姻诟竭蹶经营,如输公课。”与海澄邻近的同安,海商的生活也是极其奢侈挥霍,“美服食,仆、妾、舆、马,置良田、好宅,履丝曳缟,掷雉呼卢以相夸耀,比比而然”(《泉州府志·风俗·同安县》)。甚者发展到整个村庄不事耕织,专靠海外牟利为生,如诏安梅岭某村有林、田、傅三大姓,共一千余家。男不耕作,而食必粱肉;女不蚕织,而衣皆锦绮,其挥霍的钱财全是来源于海外贸易。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个区域的人文性格的养成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变迁。由于海商活动带来的社会风尚的嬗变,使闽南人进一步强化了“敢拼爱赢”、“输人不输阵”等争先意识,同时也渗入了崇尚奢华、追求享乐的生活态度。此后,勇立时代潮头,敢为人先、引领时尚,所向无前成为闽商甚至是整个闽南族群突出的人文性格。
综上所述,明代漳州月港在我国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在海上丝路航线其时间和空间的链条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三个第一是不可取代的。同时,月港海商为开发、建设东南亚,开发、建设我国宝岛台湾做出的杰出贡献也是光映日月,青史永存。
[1] 《广东通志》卷58。
[2]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9。
[3] 《明史》卷325。
[4] 宝庆:《四明志》。
[5] 周中夏:《宁波港历史上的衰落》。载《海交史研究》1985年第1期。
[6] 光绪《台州府志》武备志。《乐清县志》卷14。
[7] 藤田丰八:《中国南海古代交通丝考》第381-385。
[8] 《筹海图编》卷4、5。朱纨:《甓余杂集》卷2。
[9] 《筹海图编》卷4、5。朱纨:《甓余杂集》卷2。
[10] 王在晋:《赵镌》。
[11] 李绍文:《云间杂识》。
[12] 包何:《送李使君赴泉州》。《全唐诗》卷7。
[13] 真德秀:《申商书省乞拨降度牒添助宗子请给》。《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5。
[14] 吴澄:《送姜曼卿赴泉州路录事序》、《吴文正公集》卷16。
[15] 张燮:《东西洋考》卷7。
[16] 《黄御史集》卷3。
[17] 温溢:《咏福州》。《舆地纪胜》卷128。
[18] 参署林仁川:《明代中琉贸易的特点和福建市舶司的衰亡》。载《海交史研究》1988年第1期。
[19] 顾祖禹:《续史方舆纪要》卷99。
[20] 乾隆:《海澄县志》卷24。
[21] 乾隆:《海澄县志》卷22。
[22] 乾隆:《海澄县志》卷7。
[23] 《明经世文编》卷243。
[24] 《明经世文编》卷267。
[25] 乾隆:《海澄县志》卷18。
[26] 朱纨:《甓余杂集》卷23。
[27] 董应举:《崇祖集·闽海事宜》。
[28]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6。
[29] 张燮:《东西洋考》卷12。
[30] 周起元:《东西洋考·序》。
[31] 张燮:《东西洋考》卷7。
[32] 陈自强:《论明代漳州月港的历史地位》、《海交史研究》总第5期。
[33] (美)菲律乔治:《西班牙与漳州之初期通商》。
[34] 《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四三。
[35] 《明正统实录》卷五八。
[36]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
[37]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四。
[38] 乾隆《海澄县志》卷二四。
[39] 沈云《台湾郑氏始末》。
[40] 张燮.东西洋考(卷四)[M]。
[41]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9册第1368页。
[42] 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一。
[43] 何乔远《闽书》卷三O
[44] 张燮《东西洋考》卷七。
[45] 许孚远《敬和堂集》卷七。
K291/297
A
1673-1417(2012)03-0001-07
2012-07-22
郑镛(1959—),男,福建漳州人,教授,漳州市历史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马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