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方志艺文思想探述

2012-04-02 01:47马春晖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掌故章氏章学诚

□马春晖

方志艺文志,顾名思义,是指我国传统文献方志之中的艺文门类,又称艺文略、文艺考、典籍志、经籍志等。它来源于一地的图经、档案、牒谱、传志、碑碣、钟鼎、笔记、信札以及逸闻轶事等原始材料,专门展现一地的著作名称、著者、成书年代、序跋、内容提要及记载诗文、奏疏、金石碑刻等内容,阅读艺文志可了解一地的图书文献、学术源流及文化发展情况。方志艺文志发展在清代进入到鼎盛时期,体现在编纂数量激增、质量精良、品类齐备,宏编巨制迭见纷出。它的发展,和这一时期学者的大力推动紧密相关,许多志家,既是方志编纂的中坚力量,又是方志理论的集大成者。而在众多学者中,对方志艺文研究较为深入的,当首推章学诚,他的艺文理论独树一帜,在方志艺文志的编纂和理论阐述上,能穷波讨源,䌷绎百家,左右采获,游刃有余,建树宏巨,处于既承前人之精微,又启后学之津梁的独特地位。

1 章学诚艺文思想及实践成果

章学诚重视艺文,对于艺文志的研究,术有专攻,他在《校雠通义》序言中说“独‘艺文’为校雠之所必究。”此处艺文指的是正史的经籍志和艺文志。其文史巨作《文史通义》和唐代刘知几的《史通》并称为史学理论的“双璧”。王重民先生曾在《〈校雠通义〉通释》一书中指出,“《校雠通义》的内容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讨论《汉书·艺文志》的,所以,一般的书名、人名,也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出于《汉书·艺文志》”[1]。《汉书·艺文志》是我国目录学著作中发凡起例的经典之作,同时又具有纪传体史书的典型体征,对其研究和探讨,必然能覆盖方志艺文志在史学和目录学上相应的问题,对方志艺文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大有裨益,故章氏对方志艺文志的功用认识非常到位。他说方志艺文应该“取士邦学士著撰书籍,分其部汇,首加目录,次序颠末,删芜撷秀,掇取大旨,论其得失,比类成编,乃使后人得所考据,或可为馆阁雠校取材,斯不失为志乘体尔”,并以史学家的眼光,有针对性地处理方志艺文志的各种问题。如,志书代代递续,连绵不断,这里涉及到如何对待旧志的问题,就此之分析和论断,可见史学大师的敏锐思维,如章氏主张,修志者必须保留前人之已成之书,而不宜加以毁灭。他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中论道:“修志者,当续前人之记载,不当毁前人之成书。即前志义例不明,文辞乖,我别为创制,更改成书,亦当听其并行,新新相续,不得擅毁。彼此得失,观者自有公论。仍取前书卷帙目录,作者姓氏,录入新志艺文考中,以备遗亡,庶得大公无我之意,且吾亦不致见毁于后人矣。”从而能避免“新编告成,而旧书覆瓮”的现象,并在《和州志艺文书序例》中,详实地论述了艺文的源流、发展及‘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功用,但当时诗文泛滥,因此他提出:“州县志乘艺文之篇,不可不熟议也”,不是信手搜集一些诗文放到志书里,就可称“艺文志”。他对艺文志的理想状态进行了表述:“典籍文章,为学术源流所自出,治功业绪之所流传,不于州县志书,为之部次条别,治其要删,其何以使一方文献无所缺失耶?”可见他对艺文志收录是有着严格的标准。

这个标准的本质是应遵从“史家法度”,就是说要用史笔修志。他说:“志为史裁,全书自有体例。志中文字,俱关史法,则全书之命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不可忽也”[2]。具体在体例的应用上,可以概括为“三书”、“四体”、“八门”。他从史学的源流出发,主张方志体例和史书体例相结合,从而达到志合史体的要求。纪传正史之体,即章氏所谓修志之小体,“曰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而于“人物之次,艺文为要。”[3]他反对明清志家类辑诗文记序而充诗文之举,主张著一邑著述目录,并将政府律令条例,仿会要之体,立为掌故。而又将诗文记赋之属,仿《文选》《文苑》之例,别撰为文征,而于诗文之有关史裁者,列入纪传之中。章氏在其所修《湖北三书》设“湖北通志”、“湖北文征”、“湖北掌故”,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这种体例也称“三书”法,所谓“三书”,是说一部志书由志、掌故、文征三部分组成,其中志为主体,掌故和文征为两翼,是保存史料的,类似现在的资料汇编。掌故保存的是各种档案资料,文征辑录的是各种文献、艺文资料。古代史籍所谓“著述与比类”或“撰著与记注”,就是著述与资料汇编相结合的方法。章氏的所谓“四体”,即:纪、谱、考、传,为志书的体裁。所谓“八门”,即:编年、方舆、建置、民政、秩官、选举、人物、艺文,为志书的门类。

章氏还强调编修志书要重调查访问。首先,艺文史料的搜集要及时,“一方文献,及时不与搜罗,编次不得其法,去取或失其宜,则他日将有放矢难稽,湮没无闻者矣”[4];其次,要注意序次编排,详近略远,立论谨严,据事直书,认真辨体等等。还建议州县设立志科,以保存历史档案,要做到“登载有一定之法,典守有一定之人”[5],为“异日开局中纂修”[6]

之需。

章氏现存的艺文方面的主要文篇是《和州志·艺文书序例》、《和州志·艺文书辑略》、《天门县志·艺文考序》等。分析这些理论论述,可以看出,方志之志艺文,同史书的艺文志一样,其本质的作用还是要“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下以备私家之著作,上以供国史之取裁,此学术主张从其《和州志·艺文志序例》中云可见一斑:“一仿班《志》、刘《略》,标分部汇,删芜撷秀,跋其端委,自勤一考”,但如果志书志艺文专选诗文,此即被视为选文之体裁,而非志书志艺文的体例。对此,章学诚再三强调,方志艺文志必须刊载书目,而不是诗文选集,这一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民国六年(1917年),周果在《琼山县志》序中就肯定了章氏之说,认为:“旧志艺文专载诗文,此乾隆以前志乘或有之,自章实斋发明义例,根据班史,阮《通志》大畅其说,专编著述”,所以周果民国《琼山县志》序中云:

“遵其例,编经、史、子、集,考镜学术,揭著作之流别”,其具体做法阐述地非常精细:

“编分经、史、子、集四部,其别有三:一曰同纂修之书,二曰自纂述之书,三曰缉古佚之书。其有经前人论定者,详引其说:其自有叙作意者,采取其文;其有书已亡而后人缉略者,亦注明其事;其有缉前人经说、史略编为年谱、不参以己见者,其人虽存,亦为采入,此为表章先贤学术,非自作之文集比也。至若初修、重修、三修、四修之旧志,一一详载入史部中,存前人纂修之旧,不没前善也。”

2 艺文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章学诚的方志艺文理论,所表达的方志艺文志思想,甚至他的话语形式,对后世皆有启幽烛照之功。许多志书都以章氏之论为准则而发凡起例,仿效者尤多,其理论影响之大、波及之深远,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他影响之下,清代所编修之府、厅、州、县乃至乡镇之志中,艺文志成为不可或缺之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梁启超所言:“能认识方志之真价值,说明其真意义者,则莫如章实斋”,“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7]

民国《太和县志》凡例曰:

“亦以自会稽章氏《文史通义·外篇》出而志体始明,其有变通者兼参据名志,务期择善而从之。”

同治《泰和县志》叙例云:

“昔人谓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宜相辅而行。又有谓沿革宜表,官师选举宜表,细而思之,二说皆是。夫有《春秋》之编年,而后有司马纪传,而纪事本末则参于二者之间。三表之立,未始不本于三家之学。即改表而为考,亦未始不本于三家之学。推其原则,学有家法,不外六艺,事有所纪,俱统六典。因事命篇,扶质立干,是在编摩者神而明之耳。”

马衡在民国《大足县志》序中说:

“昔章实斋与戴东原论方志体裁,实斋主宁重文献而轻沿革,良以一地之文献往往寓于文献之中,故金石、艺文为修志者所必采也。”

到了民国时期,章学诚的学说仍有较大的影响力,围绕章氏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学术主张。

2.1 奉为修志之圭臬和准绳,继踪而起,仿效推崇

民国《顺昌县志》仿《永清县志》而作文征;孙诒让仿章氏《方志立三书议》,辑录了《瑞安集》;民国《嵩明县志》于艺文志之外别为《诗文征》;民国《阳春县志》之“类事体制,悉本章实斋例”;庄廉夫纂民国《蓬溪县近志》即“循章实斋议,仿史汉记传作志,仿律令作掌故、录,仿《文选》、《文萃》作艺文篇三要义,以立体例。纲目分明,记载翔实”;

傅振伦在《拟北平新志例目》中,也加以仿效:

“文征一目,有关掌故。章学诚所撰,《永清县志》分文征为五类;《和州志》则分奏议、征述、论著、诗赋四类。今宜仿之。”

梁启超在《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一文中,则是详列了《湖北通志》志目,并和谢启昆之《广西通志》相对照后,对章氏之“三书体”推崇有加。

有些方志艺文的处理上,有些志家虽从表面上没有标举章氏的主张,但细绎其详,则本质上实是章氏之言,由此可见其理论之深远影响。如民国《甘肃通志稿》凡例云:

“艺文仿诸史艺文志例,以经、史、子、集部分部编列,并附录方志、译经二类,各载书目及著者姓名、籍贯,旧志所遗,皆缉补之,而书多佚散,未能编辑提要也。”

2.2 折中诸说,善善从长

民国时期,一些地方也在章氏学说的基础上因时制宜、因地而异,进行了创新改变。

如民国十四年(1925年),余绍宋从章学诚之说,依“三书体”体例而纂成的《龙游县志》,凡十六册,四十二卷,一百二十万字。该志采用章学诚“三书体”之例,并有所新创。正志“仿史裁”正志分纪、考、表、传、略、别录共二十三卷,另有丛载一卷,掌故八卷,文征八卷,是为“附志”,以保存有价值的文献、诗文、档案资料,凡十七卷。这里的文征、掌故、丛载是借鉴章学诚之“三书体”而设置的,但仅为附志,为正志之补充,避免了章氏“三书体”强拉硬凑、以文害义的弊病,更合理地解决了“撰志”与“记注”间的关系,卷七为艺文考,卷三十三至四十为文征。“艺文考”仿清代考据学家朱彝尊《经义考》之法,详录各书序例、解题,重要作者提要,疑异者加考证,收载著述类书籍二百一十三种,梁启超为之作序。余氏的方志艺文志观点来源于章学诚,其因循章学诚之法,设立掌故、文征,但章氏是将此二部与正志并列,而余氏是别立府志隶于正志。余氏的方志艺文思想虽承自章学诚的方志思想体系,但能紧随时代步伐,对传统方志思想进行扬弃,自成一家,其方志艺文略是非常有特色有创意的成功之作,列为民国志苑佳作,梁启超为其作序且评价很高:“实事求是,无征不信,纯采科学家最严正之态度,剖析力极敏,组织力极强……其为文也,选辞尔雅而不诡涩,述事绵密而不枝蔓,陈义廉劲而不噍杀”、“以年代为次,一展卷而可见文学盛衰之大凡。”“主从秩然”,余氏“虽大体师仿实斋,而不为实斋成法所囿。故精辟之处,时过前人”,“其史识与史才实过之者”。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学者刘盼遂在所修之民国《太康县志》序中就此也评论道:“方志中所谓艺文志,向不过撮录野寺之石刻、谀墓之碑铭、献媚豪绅之寿序、吟弄风月之诗词,靡切掌固,取充篇幅已尔。章学诚于正志之外,别立文征一科,余绍宋修《龙游志》,承用章说,别为文征若干卷,可谓审于取舍者。”

民国《西平县志》也仿余氏之例而设正志、附志,正志分列舆地、氏族、经制、文献、故实五门,悉关乎土地、人民、政事之大者;而附志则设文征一门。王树枏在序中云:“以诗文泛滥,厕之正志有乖史例,然其中亦有足与正志相参证而不可尽废者,故别为一编,附之志后”另有民国《封丘县续志》亦依照《龙游县志》体例而作。但比较而言,仿“三书”之例而作“文征”例目的志书颇多,作“典故”者少。如方志学家蒋藩在民国十三年(1924年)编纂《河阴县志》时,即师章学诚之意而稍易其体,凡舆地、人文、典章名物以图、表、考、传四者赅之,又不能尽者则收入杂记,并附金石考二卷,文征三卷。

民国十八年(1929),蒋梦麟提出要解散方志旧体,分编年鉴、各门调查、省史三书的改革方案。对此方案,黎锦熙认为:“其三书除‘省史’外,‘年鉴’及‘专门调查’二书,实与章氏三书于‘志’外分辑‘掌故’‘文征’二书,用意相仿,特其目标重在存史,一重在致用耳。”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傅振伦、王重民为《河北通志》草拟的大纲中,就“艺文”一目,列为五类,其中“文存”一类即分文征、论说、旧志、诗文等门,此是在章氏《永清志例》基础之上的变通。

2.3 批评鄙薄

梁启超曾在《龙游县志》序中指出,章学诚应“以正史艺文、经籍志例绳之,厘正其名实”,但是梁启超考察章学诚所留存下来的《和州志》的艺文志部分中发现:“其大弊则在执向、歆《录》、《略》之旧,以强驭后世著作之分类……于校雠义法,而于作者、年代、本书内容,反罕措意焉”。意思是章学诚原本是要为方志艺文志的混乱状态寻找一条规则,但是却背道而驰陷入了墨守成规的俗套,拘泥于旧的书目分类之法,不能随时代的发展而相应的变更。

对于章氏的“三书体”主张也有不同说法,如方志是否应作“文征”,也有不同意见。如郑献甫所纂同治《象州志》凡例,论及志书内容“不可不删”与“不可从”之点有四则,其四即云:

“章实斋论修志,欲于艺文专门外,别增文征一门,谓艺文只载书名,文征可收众作。殊不知志地方何与于选文字,彼果有关于地方利病、地方建置、地方名胜,已细注于各门各条之下,其他即号为作家,别有名篇,当于本人传中及之,岂必以刊志者代人刊集耶!此断不可从。”

指出凡有关经世之文可以收入相关类目之中,而不必仿选文之例别作“文征”。

民国《长泰县新志》凡例中,对章学诚的方志艺文思想进行了评价:

“章实斋之于方志,其主张亦有不可为训者,如易循吏为名宦而为政略,仿文选、文苑而为文征,则殊不免蹈词人文胜之弊。不知循吏、名宦之称固系于其政,然政之存在总不能托诸其人。例如人之一身精神故重于躯壳,然精神必托于躯壳之中。无躯壳则精神将何所寄乎,前哲之著作邑乘故有纪载之必要,然既有艺文一门以纪其书目矣,至其散篇之文自可仿《史》、《汉》之例,录于本传,或附于各本事之下。今又别为文征,势必于无关掌故之作,亦拉杂搜集,似太无谓。”

此处指出章氏的做法是避免不了蹈词人文胜之弊,设立文征,是无谓之举。

对于章氏理论提出异议的还有李泰棻及傅振伦等人。值得深思的是,无论如何解读章学诚,对于章学诚的驳议越多,在某些程度上反倒反映了章氏理论的影响之大。考察以上针对章氏的批评和不同于他的见解,实际上是将方志艺文的讨论引向了深入,这种讨论既有宏观综论,又有微观专论,既是整体上编纂原则上的探讨,有时又是具体编纂方法上的研究。其实质是由章氏而起,引发了一场方志理论界的争鸣,掀起方志艺文编纂的一次热潮,相应的研究的成果亦是十分的丰富。许多学者虽然批判并且改良了章氏的理论,但在心理上却未曾离开章氏,探讨方志艺文的理论,始终是绕不开章学诚的学说。这也说明章氏之理论与课题一直是从事方志研究的学者们最大的挑战与压力,并且在某些课题上有些学者还是章氏理论的因循和继承者。

长期以来,古人对方志和方志艺文理论的一些纂修问题,虽然偶有论述,但大多是零星片段,不得要领,更奢言形成系统。章学诚的理论和实践开风气之先,自立一家之言,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方志和方志艺文志,内容涵盖了体例、章法、文辞等等多个领域,可谓是创一代宗风,故“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被尊为“方志之圣”。虽然随时代的发展和理论探索的深入,章氏的理论和观点有其局囿,但为后世学者预留了在此基础之上继续、发展以至补正的空间,其筚路蓝缕之功,是不可磨灭的。

1 王重民.《校雠通义》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3

2 章学诚.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见:文史通义校注(上下册).中华书局,1985:861

3 章学诚.修志十议“议征文”.见:文史通义校注(上下册).中华书局,1985:844

4 章学诚.记与戴东原论修志.见:文史通义校注(上下册).中华书局,1985:870

5 章学诚.州县请立志科议.见:文史通义校注(上下册).中华书局,1985:587

6 章学诚.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见:文史通义校注(上下册).中华书局,1985:819

7 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成绩——方志学.见: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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