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变迁与换工:以劳动力、畜力间的对等交换为中心

2012-04-07 09:37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沙井农耕农家

张 思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在近代华北各地农村,村民之间普遍存在着形式多种多样,以相互扶助、合作、协同为特征的农耕生产上的结合关系,本文简称之为农耕结合关系。以20世纪前半期日本满铁调查部对当时华北各地农村的调查资料为例,可以列举出的主要农耕结合方式有“搭套”、“换工”、“帮工”、“代耕”、役畜和农具的“借用”、共同饲养役畜、共同租种土地、共同雇工等。①所谓搭套,是近代华北农村普遍流行的农耕结合习惯,它是指农家之间相互提供各自的役畜、农具、人力等,共同进行耕作的一种农耕结合形式。在近代华北农村,除了像搭套那样在多数村民之间展开,并显示出一定的持续时间和规模,在成立条件、约定与终止、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着复杂规定的农耕结合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形形色色的农耕结合。例如,在农忙季节,很多华北的农家在面临一时的畜力、劳力不足的问题时,也会用临时相互交换畜力、劳力的形式来加以解决,本文简称之为换工。在近代华北农村,换工这种相互交换役畜、劳力的农耕结合方式仅次于搭套而受到广泛利用。换工与搭套相比虽然显得较为零碎和不固定,显得组织性较低且规模也较小,但在维持农业生产力方面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俨然也属于普遍流行于华北农村的风俗习惯。然而,对于这种有如家常便饭似的农耕结合习惯,国内外研究者到目前为止要么熟视无睹,要么将换工与其他农耕结合形式混同在一起,目前尚无人进行详细的观察和描述。②其实,透过对换工习惯的考察,可以发现处于激烈社会变迁中的近代华北农村乃至整个中国农村的某些重要性格,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领域。

近代华北农村的农民在农忙期里几乎都面临着畜力与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笔者通过旧有的文献资料以及在北京市顺义县沙井村、河北省栾城县寺北柴村、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村以及山东省平原县后夏寨村所做过的调查发现,在20世纪30—40年代,这里的农民多是采用搭套的办法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但也有不少农家采用换工即劳动力、畜力间的相互交换的方法,去应对上述劳力与畜力的不足。特别是对于那些土地不多、劳动量不大的农家来说更是如此。有时农家们单是依靠搭套仍然解决不了劳力与畜力问题的时候,也要依赖这一农耕结合习惯作为补充。因此可以说,换工是搭套之外最为广泛使用的农耕结合习惯。

换工既不同于搭套,也不同于“代耕”及帮工、帮忙等等一般的单方面的劳动援助,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农家双方间存在着大体上同等工作量的劳动力·畜力的交换(或曰返还)。而目前尚有很多学者将换工与其他农耕结合形式特别是单方面的劳动支援混为一谈,结果给人以近代农村的农耕结合中只有(相互间)无条件的支援或侍奉,不存在以合理计算为基础的交换形式的印象。当年的满铁调查部的调查员在华北农村从事“惯行调查”时也同样将这两种不同的农耕结合形式混淆,在调查中他们更多地注意华北农村中建立在农家间亲密感情基础之上的(相互间的)援助、帮忙等,对同家族内的相互扶助尤为重视。相反,他们对于农家在劳动力与畜力的对等交换的原则下所实现的农耕结合形式则很少留意。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人类学和社会学者在关于人类社会交换行为(互惠、互助、礼物往来等)的研究中,总倾向于将土著部落(或传统的、农业的社会)的交换与近现代社会的交换看成本质上一样的事情,即皆以明确的对等的酬报、返还为前提,并未注意对不同社会类型中发生的交换行为进行区分比较。①参见[俄]P.A.Kropotkin(克鲁泡特金),Mutual Aid,London:William Heinemann,1919(中译本有:[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法]Marcel Mauss(马塞尔·莫斯),The Gift,forms and functions of exchange in archaic societies.London,Cohen Prees,1954(中译本有:[法]马塞尔·莫斯:《论馈赠——传统社会的交换形式及其功能》,卢汇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美]George C.Homans(乔治·霍曼斯),Social Behavior,New York:Harcourt,Brace,Jovanovich,1974;[美]Peter M.Blau(彼德·布劳),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New York:John Wiley﹠Sons Inc.,1964(中译本有:[美]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孙非、张黎勤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美]James C.Scott(詹姆斯·斯科特),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中译本有:[美]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总之,处于社会变迁中的交换行为及其形态的问题,至今尚未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留下的观察记录也较少。本文在前人文献的基础上,更多地利用笔者在华北农村做田野调查时所获得的资料,尝试对这一多年被人们忽略的问题进行探讨。

近代华北各地农村的农民们对于普遍地存在着农家间的劳动力与劳动力相交换、劳动力与畜力相交换、以及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相交换之类的农耕结合形式,其称呼也是多种多样。在顺义县沙井村,除了有“人换工”的称呼之外,还有“伙换工”、“换人工”等,个别村民如沙井村村民李广明(1994年,68岁)则明确地称之为“以工换”或“换工”;在20世纪40年代的河北省栾城县寺北柴村只有“工换工”的叫法;同时代的山东省历城县冷水沟村和路家庄村的村民更明确地使用“换工”一词。②《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李广明,见三谷孝编:《中国農村変革と家族·村落·国家》(以下简称:《中国农村变革》)东京:汲古書院,1999年2月,第1卷,第859、863页(注:张麟炳、李广明为受访问村民姓名,下同);《惯行调查》,第3卷,第52页;《惯行调查》,第4卷,第25、357页。在本文中,这类农耕结合习惯都被统称为换工,其中又包含着以下多种复杂的情形。

一、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交换

作为换工形式之一,农家间的劳动力与劳动力交换多是在农忙期中出现,一般在不使用役畜的农作业例如农作物收获中进行。笔者于1994年夏在沙井村调查时就此请教了村中的老人张麟炳。

您刚才所说的“人换工”是人和牲口换,还是人和人的交换?有没有人和人的换工?=人跟人换也有。你们有牲口,我为你干几天。你呢,给我拿这个活把这几亩地耕了、种了。

在割麦子的时候,类似相互援助那样的“人工换人工”有吗?=有。③《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9页。

在《惯行调查》当中记录了许多关于亲族、近邻、朋友之间大量的相互援助的事例,笔者认为其中有的是不存在对等交换的意识,而只是基于亲密感情的单方面支援与扶助,但也存在着基于劳动力·畜力的计算、以交换为前提的相互结合,二者应有所区别。而满铁调查员在当年的调查过程中似乎过于重视来自于亲密感情基础上的农耕结合形式,忽略了村民在对等交换的原则下从事农耕结合的可能。在《惯行调查》中只是偶尔地出现一些对等交换的事例。例如沙井村村民杜祥在“户别概况调查”中谈及自己的侄子杜德新、杜复新二人的相互援助情形,似应属于换工之列。

(杜德新)也去援助不搭套的同族吗?=去援助。与杜复新(杜德新之兄)相互劳动援助十天左右。

与杜复新不搭套吗?=不搭套。

与杜复新的相互劳动援助为什么不称作搭套?=因为没有相互借贷役畜之事。①《惯行调查》,第2卷,第15页。

正如杜祥所言,该二农家间的“相互劳动援助十天左右”的农耕结合形式,显然不是搭套,原因是这里缺少搭套的基本要素——役畜的相互提供和共同使用。另外,由于这种形式经常发生在感情亲密的同族、亲友之间,容易被看做是普通的帮工或帮忙。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换工包含了区别于后者的两个基本要素:对等性和即时性。关于如何区分对等的劳动力交换与单方面的(或相互间的)帮工,其间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将另文进行讨论。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当年的满铁调查员在进行“惯行调查”之时似乎已经有了同族之间不可能存在着对等的劳动力·畜力的交换的先入之见,对于杜氏兄弟的上述农耕结合以及在其他农家间所进行的类似农耕结合形式当中是否存在着对等的、交换的性质这样的问题没有作进一步的确认。从全体上看,“惯行调查”对于村民在种种农耕结合当中交换的、对等的、计算意识的有无并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

上述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交换在农忙期的劳动力紧张时刻经常发生,特别是在农作物的收获季节,有时也发生在双方需要特殊劳动技能(例如驾御役畜或农具、撒种等)的时候。但与这种较为单纯的劳动力之间的交换相对照,甲农家用自己提供的劳动力,与乙农家的劳动力和畜力相交换的形式相对更多一些。这是因为农忙期中的许多农作业都离不开役畜作为动力,一般经营能力不足的农家在缺乏劳动力的同时,更存在着畜力的不足。因此,所谓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交换,多是在没有役畜的农家和保有役畜的农家之间进行。单纯的劳动力交换有时只是其他各种换工行为中的一部分,多发生在收割作物之时,而一农家以其劳动力与另一农家的劳动力和畜力进行交换的较为复杂的形式则更为普遍,所以有关这种换工形式的规则和方法等问题将并入下一个项目进行讨论。

二、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

前面所列举出来的“换人工”“人换工”“伙换工”“以工换”以及“换工”等称呼当中,可能只有“换人工”专指单纯的劳动力间的交换,其他称呼还用在劳动力与畜力之间、劳动力与畜力·劳动力之间的交换之中。

1.单纯的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换驴工”

单纯的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在沙井村有一个不甚确定的说法,叫做“换驴工”,在河北省栾城县寺北柴村则用“工换工”加以指称。②《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9页。在《惯行调查》第3卷,第52页中,有关于栾城县寺北柴村“工换工”的如下对话:没有牲口的农家与有牲口的农家结合,没有牲口的农家出劳动力,有牲口的农家出牲口,相互共同作业的事有吗?=有。这叫做什么?=工换工。工换工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种地(播种)、拉地(搬运收获物)时较多。在河北省北部地区主要是劳动力与驴(工)的交换,在山东省各地等以耕牛为主要役畜的地区可能表现为劳动力与牛(工)的交换。很明显,这种农耕结合形式都出现在没有役畜,或畜力不足的农家与保有役畜的农家之间,明显地表现出一方的积极主动和另一方的被动。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对等交换的性格。《惯行调查》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事例,以下是沙井村村民杜复新与满铁调查员之间的问答:

不搭套吗?=因为没有役畜不能搭套。

从谁那里借用役畜?=从杨正、杨源那里。

也借用农具吗?=不借。

那么日用品等呢?=不借。

杨正、杨源家过来帮助干农活和家务活吗?=不来。

那么你去帮助他们干农活吗?=为每个人各去做二、三日无报酬的劳动援助。

这是作为借用役畜的还礼而去的呢?还是因为关系亲密而去的?=去干活既是因为借给我役畜,也是因为关系亲密。③《(村长一家的)邻助关系》,《惯行调查》,第2卷,第45页。

同样的事例在村民杨绍增对满铁调查员的应答中也能看到:

杨源或杨正给你什么援助吗?=经常从杨正家借来驴和农具。

你也借给杨正什么吗?=不借。

你作为对上述援助(借驴和农具)的一种感谢表示而为杨正做短工吗?=作为感谢之意只是无报酬地干二三天工。此外过年过节等时候也不特别送什么礼物,除了以上自发地去劳动之外其他的时候要付给薪金。①《向雇主借用农具、役畜》,《惯行调查》,第2卷,第45页。

杜复新与杨氏兄弟之间并没有特别的亲戚关系,杜复新属于村内最贫困的阶层,而杨氏兄弟在村中处于中上阶层,生活富裕且有地位。②杜复新家庭状况参照《惯行调查》第2卷的第14-15、44-45、115页等处。关于杨氏兄弟参见《惯行调查》,第2卷,第16-18、115页。1994年夏笔者访问了杨正的长男杨庆余(当时70岁),进一步听取了杨氏兄弟当年的情况,参见《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杨庆余,《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3-855页。而杨绍增与杨氏兄弟勉勉强强属于“五服”之内的同族,按族内的辈分上讲杨绍增相当于杨氏兄弟的叔叔,若论经济状况则属于村内极贫阶层,除务农以外还贩卖烧饼、糖果,打短工。杨绍增一年中干50天左右的短工,其中的三分之二是在本村内,雇主基本上是杨源和杨正家。③关于杨绍增,参见《惯行调查》,第2卷,第16、45页。此外,从调查资料中可以看到,杜复新和杨绍增二人都是与杨氏兄弟住得最近的邻居,杜复新与杨氏兄弟家的大门南北正面相对,只隔着数米。④《沙井村村民住宅区画图》,《惯行调查》,第1卷,卷末。他们之间每天都要打招呼,与其他村民相比似乎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即所谓“老街坊乡亲”的关系。

在20世纪40年代前后的一段时期里,杜复新与杨绍增都没有役畜而无法与他人搭套,在农忙期里,都向杨氏兄弟“借”役畜和农具。杨氏兄弟对该两家仅限于“借出”急需的役畜和农具,并未派出劳动力。作为对这种“借”的报答,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一种交换,作为“借入”方的杜复新与杨绍增,都自发地为杨氏兄弟做两三日无报酬劳动。这种劳动在时间上显然有一定的范围(限度),符合双方以及当地所默认的“借用”(也即劳动力与役畜交换)的标准。超过这一标准之外为役畜“借出”方所付出的劳动便不再是无偿的、报答性的,而应是有报酬的短工劳动。这就是所谓“换驴工”,也即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

进一步看以上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关系,役畜的“借出”方(役畜饲养、保有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般会尽量“借”给对方役畜,并且也不会要求对方一定要为自己干多少活。但是在农忙期里,役畜“借出”方也存在着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可以认为他们也需要“借入”方的劳动力“援助”(也即报答)。相反,作为役畜的“借入”方虽然是自发地去为对方做无报酬劳动,但只要他具有劳动能力,这种劳动就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要做的。从而,在这种农耕结合关系当中,支配双方行为的主要是劳动力、畜力付出数量上的对等交换原则,而非亲密感情的援助。双方以及当地习惯都暗默地承认,役畜“借入”方的无报酬劳动部分是对“借出”方提供的畜力的代偿,是必须的。因此,可以认为它不是无偿援助,而是对先前获得的“好处”的有偿劳动。在这种与“借出”的畜力相当的“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劳动”之外,役畜的“借入”方在同一时间或在其前后为役畜的“借出”方所从事的劳动,就明白无误地要被当做有薪酬的短工来对待。笔者正是从这一点上认定这种农耕结合关系的对等交换的性格。

在其他的实例中,《惯行调查》第2卷,第41页所记述的村民李濡源和李汇源之间的“邻助关系”也与上述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关系相类似。

2.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的交换——“跟具”

在20世纪前半期的沙井村乃至许多华北农村,除了上述较为单纯的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之外,甲农家用自己的劳动力同乙农家的劳动力·畜力进行交换的事例更多一些。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沙井村村民所说的“人换工”“伙换工”“以工换”“换工”等,一般地多是指这种劳动力与畜力·劳动力的交换。例如在前面“一、劳动力与劳动力的交换”中村民张麟炳所举的例子,便包含了这种交换形式,即甲农家为有役畜和大车等农具的乙农家劳动数日,乙农家则用自己的役畜和农具将甲农家几亩地的农活干完。

沙井村村民李广明为笔者进一步详细讲述了当时村内的“换工”、“以工换”:

甲农家虽有一些土地,但没有任何役畜和农具。而乙农家又有役畜、大车,农具也大体齐备。在这种情况下,甲农家用“以工换”的方法将自己的劳动力与乙农家进行交换。方法有二:

例1:甲农家去乙农家那里帮助干田里的农活,作为交换,在自己的田地上进行耕种、收获搬运作业时可以利用乙农家的役畜、大车和农具。这样甲农家可以不必为到处寻找役畜、农具而各处奔跑。

例2:乙农家带着自己的役畜、农具等将甲农家田里的耕作、播种、作物搬运等农忙期的农活全部承揽下来。甲农家在乙农家活忙的时候前去帮忙。这样双方谁也不欠谁,甲农家的困难也得以解决。

以上这些方法也叫做“换工”。①《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李广明,《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63页。

上例中的例1是普通的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乙农家本人并不参加甲农家的农作业劳动。例2则是本节所要讨论的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的交换。

在近代华北农村各地,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相交换的农耕结合形式极为普遍。在《惯行调查》中记录了许多具体事例。我们从当年沙井村村民傅菊对满铁调查员所讲的“邻助关系”中,可以窥见这一农耕结合形式的一些情形:

我(傅菊)从赵廷奎及赵文友家那里借使驴、犁杖、耠子、碾子。两家还各自为我出动2日左右的劳动支援,帮助我在租来的土地上进行耕作。对于两家的以上援助,我在春耕播种时无报酬地去援助赵廷奎3日,援助赵文友3、4日。②《邻助关系》,《惯行调查》,第2卷,第50页。

近年,笔者与华北农村的老人们谈起换工时,他们最先想到的就是上述劳动力与畜力交换,以及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交换的形式。除了上述方法之外,像傅菊这样的没有役畜的农家在农忙期里还会直接去找正在搭套的两农家,通过同他们的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的交换来一次性解决自家劳动力和畜力不足的问题,完成自家的农耕作业。据沙井村的老人对笔者讲,当年有很多人就是这样。③《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9页。在20世纪30—40年代的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村,当地村民将这种换工形式——没有役畜的一方加入到正在搭套的两农家当中,以自己的劳动力与对方的劳动力·畜力相交换——称作“跟具”、“跟套”、“跟驹(具?)代(带?)地”,这是该村没有役畜的农家经常使用的方法:

没有牲口的农家不能搭套吗?=没有牲口也可以“跟驹”(跟具?)。

跟驹是什么?=帮助做能够干的事。

比如说帮助做哪些事?=撒肥料、撒种子、挖坑等等能干的活。④《惯行调查》,第5卷,第26页。

没有役畜的农家多吗?=很多。

他们不能搭套吗?=不能。

王家农具一应具备,李家有牛。在李家的土地上耕作的时候王家提供农具,在耕种王家土地的时候李家提供牛的例子有吗?=没有这种例子。但是有如下事例:王和李各自都有牛,孙家有人力和农具,三农家都拿出各自所有相互支援。这也叫做搭套,对于孙家来说叫跟驹或跟套。⑤《惯行调查》,第5卷,第171页。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近代华北农村中的劳动力与畜力交换,以及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交换的农耕结合形式与搭套有着根本的区别——其中有一方是没有役畜的农家。一般是他们更积极、主动地寻找保有役畜的另一方,促成这种换工形式的实现。然而,这种农耕结合形式除了双方没有共同提供、使用役畜,也没有事先的约定和一定的期限之外,在农耕作业中的内容和方式方面与搭套无甚区别。换工与搭套的明显区别在于它们的结合方式,在作业方式上别无二致,难怪许多农民们也常把二者当做一回事,有相当多的学者也只知有换工而不知搭套为何物。

换工也以其在劳动工作量上的对等的、即时的交换而不同于一般的单方面援助,如“代耕”、临时的帮忙之类,关于二者间的区别将在以后讨论。有必要指出的是,换工这一农耕结合形式具有明显的“交换”的性格,它集中地反映了近代华北农村社会一个重要而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的侧面,即合理的、计算的、利己的和结合松散的侧面。

有赖换工这一农耕结合形式,也靠着村民间的亲密感情,在笔者调查过的沙井村和后夏寨村没听说过当年有哪家村民因劳动力和畜力不足而耽误了耕种、收获的农时,“不能撂(落)了荒”,也即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土地荒废是这些地方农家的共同的准则。①《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荣、杨福,《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66-867页;《后夏寨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李令义,《中国农村变革》,第2卷,第432页。在沙井村,没有役畜的村民有20余户甚至更多,②《没有农具的农民》,《惯行调查》,第2卷,第149页。从该文的前后文脉来看,这里的“农具”也泛指役畜。此外《惯行调查》第1卷卷末的“户别调查集计表”中的记录显示,近30户农家没有役畜。这里面除了老人、寡妇、体弱多病、非农业户之外,有劳动力的农家都要倚赖劳动力与畜力交换或是劳动力与劳动力·畜力的交换这些农耕结合形式来维持农业生产。换言之,换工作为一种传统的农耕结合习惯,对于贫困、没有役畜、无法与他人进行搭套的农家来说是必不可缺的,对于华北农村的农业再生产来说是搭套习惯之外的最重要的补充。

有关换工的约定方法和时间、持续期间和规模、作业方法和顺序、补偿方法等具体情形还不像搭套那样明了。1994年,笔者从沙井村的老人那里记录下两句当年沙井村村民在寻求与他人换工时的招呼语:

(1)得了,您把我这二亩地给我耕了去吧。(2)赶明儿你哪天耠地、耠麦子,我跟着耠去啊。耠完之后,就势把我这耠几垄。③《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9页。

我们从中似乎能窥见换工习惯的部分特征,如临时性、松散性等等。在这里还可以看出,没有役畜的一方先去为对方无偿地劳动,然后再得到对方的畜力·劳动力援助。可能换工的双方在进行农作业时遵循着有役畜的农家在先、没有役畜的农家在后的作业顺序。这一点与昌黎县侯家营的换工形式“跟套”、“跟具代地”相一致,也和今后要讨论的役畜借用习惯中的原则是相通的。

三、畜力与畜力的交换

畜力与畜力的交换是指农家之间单纯的役畜往来使用关系。在沙井村,有的老人将这种农耕结合形式叫做“驴工换驴工”,有的村民则说不出它的名称。但是在20世纪40年代的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村,这种形式被叫做“串换”(也做“穿换”、“传换”)。在《惯行调查》,第5卷,第26页中有以下记述:

虽然有牛或者马,但仅靠自己的役畜不够使用而相互借用的事例有吗?=有。

这类事叫做什么?=叫“串换”或者“穿换”(农民一般写作“传换”)。

不叫做搭套吗?=不叫搭套。

串换指的是什么样的事?=是指相互借用任何东西。

串换是不限于牛、马的相互借用吗?=是的。

例如,王家有一头牛,孔家有一头牛。双方在耕作中需要二头牛的时候,约定相互借用各自的一头牛的事例有吗?=有。这是串换。

有关这种习惯的实际事例在《惯行调查》中很少被记录下来,不过笔者在近年的调查中听到一些较为具体生动的故事。村民张麟炳对他的远房叔父张成有这样一段回忆:

40年代沙井村村民张成总是养一头个头弱小的驴子。他一般在旧正月里从市场买一头驴回来,在农历十月初一之前,也即外出去北京打工挣钱之前又把这头驴卖掉。这样张成一年中养驴的时间只有耕种和收获季节的八个月(二月至九月)。这种做法按他自己的话说叫“不白喂”(即冬季里将驴卖掉,不白白浪费草料)。

仅有一头驴的张成在农忙期里会遇到畜力不足的问题,但他并不与他人搭套,而是用“驴工换驴工”的方法,在要进行农耕作业的时候临时找有役畜的农家,相互“借”驴,靠自家的劳动力完成诸般农作业。例如要耕地的时候,张成去那些有役畜的农家里打听:“咱们耕地时搭搭?”就这样从对方那里将驴牵过来使用。对方要用驴的时候也会到张成家去“借”。这回的农活干完之后双方的关系即告解除,各奔东西。以后两家需要役畜时是否还这样干另说。①《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9页。

50年后的今天,张麟炳明确地否认张成与其他农家的“驴工换驴工”是搭套,其理由是“驴工换驴工”是临时的、短期的:

(张成的)驴工换驴工算不算搭套?=这不算搭套。就那么一天、两天的,马上就完了,各奔他乡了。②同上。

在另外的场合谈及“驴工换驴工”也即畜力与畜力的交换时,张麟炳将这种农耕习惯叫做“牲口搭套”,以与狭义的搭套相区别。在这里,张看重的是搭套习惯中一定的时间期限以及劳动力的相互往来的要素:

自己家有劳动力,只是借对方牲口使,然后自己的牲口也借给对方使,就不还给对方工了,双方的人不往来……=这是牲口搭套,人不搭套。耕地时自己的劳动力够了,凑合能干,你用把我的牲口拉走,我用把你的拽走。我用我喂,你用你喂。但是播种的时候就不能这么干了,两家凑在一块儿也不够用,还必须得“倒菜缸”呢。

这也叫搭套吗?=牲口搭套。

有什么别的说法吗?=别的没有。③《沙井村调查记录-1994年8月》,张麟炳,《中国农村变革》,第1卷,第857页。

在近代华北农村中大多数农民实际从事的搭套也即狭义的搭套的基本特征是:搭套双方有明确的约定;相互间的关系要持续一年到全部农活结束,双方如无变化一般都继续维持下去;双方不仅共同使用两家的役畜,两家的劳动力也在一起共同参加农作业。与此相对照,畜力与畜力的交换虽然也以解决农忙期畜力不足的问题为主旨,但又表现出单纯的役畜交换、临时性与短期性、没有劳动力往来的特征。这种农耕结合形式简单易行,约束较少,对于那些有一定的劳动力和自立能力、具有非农业志向的农家来说较为合适。

畜力与畜力交换也与单纯的役畜无偿借用关系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以双方役畜的相互间对等工作量的交换为前提,为此双方之间有一种默契或者叫做暗默的约定,这些约定又多是临时的、短期的。因此这里不会出现一个回合的役畜交换尚未结束,其中一方便走掉的情况。而后者则是建立在村民间亲密感情基础上的单方面的畜力支援,不存在任何有形、等量、即时的交换行为。此外,无偿借用役畜的随机性更大,双方间另有一种不同于畜力与畜力交换的默契(见另文)。若有人质问:有没有相互间无偿提供役畜的事例?它是否就是所谓畜力与畜力的交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着对等交换的默契。而前面的论述或许可以说明,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阶段:农民们用合理的、计算的脑筋从事相互间的各种社会结合,农家间的役畜往来关系普遍遵循着的是对等交换的原则。

近代华北农村中的畜力与畜力交换的农耕结合形式可以归入换工的一种,具有明显的对等交换的性格。在这里看不到人的往来交流,双方的关系既不固定也不长久。不过据此断言当时的村落共同体内部成员的相互结合已变得极为松散、村民之间的感情极为淡漠还为时尚早。笔者认为,这种农耕结合形式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的节奏在加快,或许也反映了当时农民的生活日见窘迫。华北的农民为了适应这些变化,乐于采用那些即战即决、少受束缚的农耕结合方式。

同劳动力与劳动力交换一样,畜力与畜力的交换也常常与其他形式的换工交织在一起。1996年笔者在沙井村访问了张成的儿子张麟如(当时72岁,属牛),老人对当年自己家与他人进行“驴工换驴工”之事做了如下补充:

别人使牲口来时,我们会问:“人够吗?不够我去。”若一块儿去了,就管一顿饭就回来了。到时,对方也张罗:“到时候,你有活儿我去干。”④笔者1996年3月对沙井村村民张麟如的访问记录。

这样,如果在役畜的相互交换使用之外又加进了相互提供劳动力的内容,两家之间便出现了畜力及劳动力混合在一起的农耕结合形式,这与搭套除了在时间约束上不同外,其他都极为相似。

四、结束语

在20世纪30—40年代的许多华北农村,农民们为了应对农忙期的畜力不足的问题,在搭套方法之外可以在几种形式中进行选择:(1)以“换驴工”、“工换工”为代表的换工形式;(2)无偿使用他人役畜的借用形式;(3)出钱雇用役畜的赁用形式。以上这些农耕(结合)形式普遍流行于各地农村,并且总是同时存在。虽然当时有不少有识村民在名称上将这些不同的农耕形式严格区分开,但仍有相当多的农民也包括很多学者们会简单地将上述(1)、(2)两种形式都冠之以“帮忙”、“互助”,或者“借”、“借用”。这样,所有上述这些农耕结合形式都变成是一回事,不存在所谓无偿援助与对等交换的区别,只是双方所付与回报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例如,前述“换驴工”当中,沙井村村民杜复新和杨绍增将他们与杨氏兄弟之间的劳动力与畜力的交换关系不称作“换”,而是称作“借”。恐怕杨氏兄弟也是这样认为的。也许有人会以此认为,(在农民的观念中)“换驴工”与役畜的借用应该是一回事,只是役畜的使用者对役畜主人的回报有所不同。然而,笔者认为,从这一小小的认识差别出发,完全有可能会导致泾渭分明的近代中国农村社会认识论。在这里,哪一个称呼更为正确、更为合适已不是关键,还有一些比称呼更为重要的问题应被提出来,值得深入思考:上述几种形式是否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在近代华北农民的观念、规范中,无偿援助与交换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不可混淆的界线?最后,上述这些形式在农民的实际生产和生活当中具有何种特别的意义?对于以上问题,笔者另有专文作出详细回答,以下择其要者作为本文的结语。

通过讨论、对比流行于20世纪华北农村的无偿借用役畜习惯与劳动力—畜力交换习惯,可以窥见这个时代村落共同体变迁的动向:(1)无偿借用役畜的习惯中,体现着较为彻底的亲密感情的、支援的实质,在感情要素的含量上劳动力—畜力交换关系无法与之相比,两者体现着完全不同的原则。而在向“近代社会”的变迁过程中,出自感情的支援受到许多限制,不能畅行无阻:在对象上多为关系紧密或没有交换能力等有特殊原因的人,在期限上极为短暂,特别是在农忙期里不能像交换形式那样容易实现。(2)劳动力—畜力交换的习惯里面具有合理计算的、对等交换的实质,但与以绝对的等价交换为原则的赁用役畜习惯相比,又存在着基于亲密感情的支援的侧面。在农忙期役畜普遍不足的情况下,用役畜出赁费用的近一半便可以实现劳动力同畜力的交换,这种畜力提供者与劳动力提供者之间的一损一得的关系本身显示出感情的、支援的要素的含量(劳动力提供者也会出于感谢与亲密感情的原因而给予对方更多的无报酬劳动)。(3)正是由于劳动力—畜力交换的习惯里面具有一定的感情的要素,双方并不追求绝对的等量、等价交换;另一方面,劳动力—畜力交换的习惯以其合理的、对等的原则而更适合于变迁中的近代社会,其灵便性更容易被农民们接受,已经逐渐显示出成为近代华北农村农耕结合形式主流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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