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视角下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2012-04-13 17:31庞志伟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实体校企企业

庞志伟

(菏泽学院物理系,山东菏泽274015)

当前,高校对创业类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行:以课堂为教育平台,对学生讲授就业创业知识;以实习实训为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以实践技能获得为主要特点的实践式创业教育;以地方经济产业的发展与高校教育互动为特色的综合式创业人才培养模式[1]。传统的培养途径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教学与科研体系以及稳定而充足的教师队伍,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培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传统培养模式多是建立在高校主导的基础上,并由此开始显现一些问题。而随着创业教育的深入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则表现出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机制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是对传统模式进行去粗取精后的产物,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征。

一、高校创新创业类人才传统培养途径的不足

(一)重视创业课程的理论教育,忽视创业实践环节

当前,国内大部分高校都十分重视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开设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教育指导课程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并面向应届毕业生出台了很多配套的创新创业鼓励措施。但是高校在重视这种创新创业基础性教育的同时,却相对忽视了创新创业的实践环节。究其原因,首先是受传统教学思想的影响,只重视课堂理论讲授,注重单一的理论性创业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与社会实践相匹配的理论以及与就业融为一体的知识体系教育。其次,创业实践的操作性具有一定的难度,创业实践要想实现规模化、体系化,不论是在资金支持上还是在师资配备上都具有一定的难度[2]。

(二)创业实体数量和质量不高,实践研究仍需深化

传统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对弱化了与之配套的创业实体的开发和培养,创业实体不能满足高校学生创业实践的需要。另一方面,即使个别高校创业实体较多,但呈持续性、规模化发展的企业实体并不多;不少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很多鼓励高校和地方企业合作的优惠政策或措施,但在学生中间却没有形成真正的响应力,这不但表现在学生面对创业实体的抵触情绪上,同时还表现在学生创新创业理论研究尤其是实践理论研究的缺乏上。

(三)教学与管理体制过于刚性和封闭,柔性管理有待提高

高校现有的教育教学体制和管理制度都是建立在为学生毕业就业服务基础之上的,它强调学生对既定课程的无条件服从,被动地接收课程学习和管理,所以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刚性的强制和学习内容的封闭特征。而高校传统的创业教育课程则更多地表现在学分制课程设置框架内的选修类综合课程,又具有开放性特征。要在现有的培养学生创业教育过程中,更好地解决刚性和柔性、开放与封闭这种矛盾性的问题,就要大力引入企业力量共同参与到学生创业教育培养中,包括培养目标的制定、教学体制的改革以及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而突破高校主导的局面,化解创业教育矛盾。

二、校企合作模式下高校培养创业类人才的优势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指高校依托企业力量,利用企业资源和优势,整合校企资源,以达到培养学生内在的创业品质,优化学生的创业思维和养成学生吃苦耐劳等行为习惯的一种培养模式。它相对于高校传统的培养创业人才模式具有显著的优势:

(一)有助于形成企业和学校共赢的局面

对于高校而言,由校企合作模式来培养创业类人才,有助于学校与社会接轨,培养实用、急需的实践技能,同时节约学校资源成本,充实和优化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更快推动和转化科研成果,拓宽办学路径,丰富办学特色,形成高校及其专业的品牌化效应。对于企业而言,合作培养一方面可以使高校成为企业的宣传窗口,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理解企业文化,在内心产生对企业的深度认同,有利于企业选拔人才,充实高层次员工队伍[3];同时,企业在与高校合作的过程中,更能充分了解当前国内高等教育的现状和学生专业技能的学习情况,针对企业所需人才的模式参与到对所需人才进行培养的全过程,缩短人才形成的时间,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体现企业服务高校和造福社会的企业责任感。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竞争意识,调动学生能动性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能够经过时间考验,成为校企合作主体的企业往往都形成了自身的生存竞争理念。在这种理念主导下,企业在培养创业类人才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学生灌输竞争生存的思想,会对学生的创业实践技能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样学生就必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竞争、培养自身的创业实践能力。

(三)有助于营造创业型社会风气

企业全程参与创业人才培养,可以使学生通过创新创业活动,发展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素质,学生创业精神和素质的发展又能使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看到未来发展的希望,从而推动创业型社会风气的形成,最终使得创业教育和社会风气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二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校企合作创业类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必须从人才培养方式的革新来着手,采用“统筹设计、分项实施、自愿分流、阶段考核”的管理方法和“分项管理、学分考核、持续跟踪”的办法,从而形成一种由企业和高校主导,政府积极参与的“金字塔”式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在政府的优惠政策等辅助机制的引导下,这种校企合作模式可分为三个阶段:位于金字塔底部的为基础教育阶段。在基础教育阶段中,高校更加积极主动地引入企业力量,来对学生进行创业和就业基础教育[4];位于金字塔中部的为模块扶持阶段。该阶段进一步深化企业力量,引入企业研发部、企业人力资源部等多个模块,来培养学生的专项创业素质和技能;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孵化阶段。这也是新型培养模式成果建设的目标,依靠企业力量,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人才培养的繁育基地或者是创业子实体。这种新型校企合作的模式主要特点在于以下几点:

(一)企业主导,打造创业就业相融合的综合基础教育平台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基础教育平台与传统的培养模式不同,它不只专注于学生就业知识的教育,而是把创业教育与就业教育进行融合,充分利用创业和就业在基础教育实践环节的密切联系,以及创业技能和就业素质的重叠性,对学生进行综合化、体系化的基础教育。从而使学生能够对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进而就能在就业或创业之初有一个科学化、合理化的判断或选择。另外,与传统模式不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强调在基础教育阶段要积极主动地利用企业力量,比如充分与企业对接,邀请企业工程师或主管给学生授课,通过实地参观、顶岗实习、实习实训等多种形式实现实体化内容的导入和学习。

(二)注重学生创业的模块化导向性发展

在对第一阶段基础性教育学习的基础上,该模式在注重企业力量的导入学习的同时,更强调培养学生模块化的创业能力和技巧。根据学生自身的性格和兴趣特征,综合学生在第一阶段的学习和实践,将其纳入某一个特定的企业模块,对其进行专门的创业技能专项教育。在此阶段中,要注意对学生分方向的培养,要建立在企业与学生双向配比的基础之上,同时还应选择大中型企业作为配比对象,着重考察企业模块的完整程度和工作体系的完备程度。

(三)依托企业,建立多元化创业实体形式

高校与企业在顶岗实习、冠名班、订单培养等常规合作之外,针对产业特点及企业需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主要依托企业力量介入的多种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形式。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以社会企业的子公司为创业实体形式,创立以特定项目研发或服务项目开拓为主要内容的子公司。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企业在参与过程中,可通过全资控股、定位企业类型以及宏观控制来调控企业的实体经营。子公司的经营者由社会企业在高校内选拔学生创业团队来担当,如果学生创业团队在后续发展中,表现出较好的经营公司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其创业才能,那么企业可以允许学生创业团队通过认购公司股份成为公司利益的真正享有者。二是企业为高校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基金的形式,从而对学生创业实体进行帮扶对接[5]。企业对学生的创业实体主要提供资金的支持,同时还注重与高校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学生创业实体则享有全部的资本权利或主要资本权利;赞助企业在创业实体里享有部分股权,以期日后获得投资回报。三是前两种方式融合所形成的方式。在学生进行实体化操作的前期,由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创业实体则通过业务联系和定期考核为纽带与企业产生联系;创业实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则由创业实体和企业互相选择,由企业享有部分股权,来获取收益,或者由企业享有创业实体控制权,创业团队享有部分股权并得到一定数量的股份回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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