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象学方法看直觉在科学研究中的认知作用

2012-04-13 20:25
关键词:直觉直观本质

张 卨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德国哲学家胡塞尔花费毕生精力建立的现象学方法,最初目的当然是旨在建立一种广义的哲学方法,也即建立“通向认识真理的一条道路,一个过程”[1]8。那么怎样才能够使得人类认识以一种接近实事的方式抵达真理呢?他立足于对心理主义结论的反驳,批判了心理主义所依据的被误认为自明性的东西是错误的成见,指出只要我们“去接近实事本身,那么这里的谬误便会消失”[1]50。与此同时,他也反对将哲学方法还原到那被经验、被体验、被思考的对象之上的科学理论或自然科学方法论。他认为,人类接近认知对象或实事本身的唯一方式就是直观地、真实地体验这个实事。而如何达到认识这个“自在的实事、真实的存在、实体的存在”或“世界中的存在”之目的,胡塞尔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素朴直观地‘觉察’和‘感知’一个实体之物”[1]83。继而将对个体的直观或经验转变为或上升为本质直观或观念直观。而如此被直观之物便是相应的纯粹本质或爱多斯。

胡塞尔的这种本质直观方法论涵盖的问题当然很多。比如直观主体或认知主体如何才能摆脱先在的理论、观念和方法的渗透、作用和污染问题,如何才能确定认识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也即“认识如何才能够超越自身去准确地切中它的客体”的问题等,都需要予以论证和解决[2]。由此,胡塞尔提出他的悬置方法、意向性理论和现象学的直观还原论,并在此基础上,将他的现象学发展成为20世纪哲学中少数几个全面系统的设想之一,从而使得上世纪流行的生存哲学、存在思维、解释学、科学哲学和语言分析等都与现象学密切相关。在方法论领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非理性和非逻辑的创造性思维与直觉思维。本文就是想从本质直观的高度来论证当代流行的直觉思维在科学发现和理论创新中的价值和作用。

一、直觉思维

就传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而言,理性思维主要指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非理性思维则主要指各种感性思维、表象思维、身体思维或非逻辑思维,具体包括直觉、灵感、顿悟、想象和假设等创造性思维,以及感觉、知觉、兴趣、情感、欲望、意志、激情、求知欲、好奇心和潜意识等感性要素和身体智能。从辩证法高度上讲,当然不能否定理性和逻辑在科学技术中的重要性,因为人的感觉,包括精神感觉和实践感觉,如意志和爱等,都是人类经由对象化、理性化、自为性和目的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才得以产生。但也必须看到,科学技术作为全部人类活动的极致,更是人类思维和社会实践综合作用与多元决定的结果。其中,特别是各种创造性思维、非常规思维和其他多种因素的渗透,使得“人不仅是在思维中,而且是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3]。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巨大进展,当表面现象和具体而直接的现实被科学实验和经验观察“一览无余”的时候,那些隐藏很深的科学真理和技术发明就再也不能只依靠经验,而是要更加经常地借助直觉、灵感、想象等非逻辑思维。

关于直觉思维,其实早在近代之初,一些哲学家就发现其重要的认知和创新价值。到了19世纪,经过反理性主义者叔本华、尼采、柏格森等人对理性的激烈批判和否定,及其后彭加勒、胡塞尔、爱因斯坦、波普尔等人的进一步论证,便开始将直觉放在认识论的决定性位置上。比如叔本华通过对理性的全面审视,在认识论中突出了自我反省、自我体验和神秘直觉的作用。柏格森则赋予直觉以更高意义,认为人类要想认识宇宙的本质,只能依赖一种自我内省和突然实现的直觉过程;而且“只有凭借这种努力,人类才能洞察到自然现象和意识深处的隐秘,才能获得绝对真理”[4]。在真实的认知过程中,人类的智慧和本能、理性和非理性、逻辑和非逻辑是辩证统一的。只是智慧天生地不能全面透彻地理解生命,而本能却能通过直觉穿透时空障碍,抵达对象内部,将个别事实引申为一般规律。尽管智慧经常是人的认知得以发光的核心,但直觉却能使我们看到智慧材料的不足和补充智慧材料的方法,将人之认识引入连续的创造,使得“直觉超越智慧”[5]。尤其在科学活动中,直觉、灵感等不仅内在地展现了真理具有时间到来或成熟以后自己涌现出来的本性,就是作为一种仅凭直接观察,根据有限资料就能作出大胆、深入的判断和预见的思维形式,作为一种简单明了、迅速果断而又有效的探索方法,在科学技术和理论创新中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至于胡塞尔则站在哲学方法和本质直观的高度,给予直觉以更高的地位和评价。他说,本质直观(eidetic intuition),也即爱多斯直觉,作为对一般性的直观,就是根据自身的经验,直观自己看见的事物,并且在这个自身的看的基础上注意到相似性,尔后进行那种精神上的递推;在这种递推的过程中,共同之物、红、形状等便“自身地”表现出来,就是说,被直观地把握到。这里涉及的当然不是感性的看,因为人们无法像看一个个体的、个别的红那样看到一般的红。它需要人们基于经验或感性的相似性进行递推和扩展,因此人们通常所谓的那“任意多的、个别地被看到的事例所具有的共同之物、一般之物可以直接地作为其本身而为我们所拥有,就像一个个体的个别之物在感性知觉中为我们所拥有一样”[1]225。这种本质直观、观念直观或认知直觉在科技创新和理论创新中的作用,显然是多方面的。

首先,就直觉思维在科学创造中提出新概念、新思想和形成新理论的作用而言,笛卡尔就利用这类方法创立了解析几何学和“以太说”,并指出:“除了通过自明性的直觉和必然性的演绎以外,人类没有其他的途径来达到确实性的知识。”[6]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彭加勒不仅创立了微分方程的定性理论、组合拓扑学、自首函数论,也在光的电磁理论、热传导、位势理论和相对论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他认为他在方法论上的最大受益就是来自直觉,并由此指出:在科学研究中,逻辑用于论证;直觉可用于发明。没有直觉,一位科学家“便会像这样一个作家:他只是按语法写诗,但却毫无思想”[7]。事实上,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公理、定律和理论,如非欧几何学、万有引力定律和大陆漂移说的问世,都证明了直觉的创造性作用。为此,爱因斯坦也主张他的相对论是源于直觉,并认为许多物理学原理,“都不可能用归纳法从经验中提取,而只能靠自由发明来得到。这种体系的根据在于导出的命题可由感觉经验来证实,而感觉经验对这基础的关系,只能直觉地去领悟”[8]372。

其次,就直觉在科学活动中起到的预见作用而言,思路敏捷、观察透彻、富有洞察力的科学家常常能凭借卓越的直觉能力,在大量紊乱、复杂的经验材料面前,敏锐地觉察到某一类现象和思想可能具有重大意义,预见到将来在这方面可能会产生重大的科学发现或科学成果。这样,由直觉作出的大胆预言就常常决定了某一领域科学研究的发展战略。科学史上,许多重大的科学发现都是先根据这种直觉性的预言制定研究战略,然后付诸实验而取得的。比如物理学家对原子结构的认识和原子模型的建立就是很有说服力的例证。

第三,就科学创造中直觉、顿悟等非逻辑思维起到的选择作用而言,由于人的创造活动一般都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的,因此在面对一定数量的实验资料、科学事实提供的各种可能性问题的时候,科学家就常常依靠直觉进行选择。比如哥白尼之所以把毕生精力都奉献给“日心说”,原因就是他在好奇心的促动下,抛弃了托勒密的“地心说”,选择了当时还没有任何经验事实支持的菲洛劳斯的“中心火学说”,以及其后被阿利斯塔克发展了的“日心说”。

由此,在否证论者波普尔看来,科学史上的“每一种发现都含有在柏格森意义上的‘一种非理性因素’或者‘一种创造性直觉’”[9]。这种情况恰如爱因斯坦所言:“我相信直觉、灵感和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8]284与逻辑相比,直觉不仅能教人思路敏捷、观察透彻、富有洞察力,还能够教会人们从远处瞭望目标和领悟现实。在科技创新中,科学家往往会通过自由的生命精神透过幽夜的云雾,从中迸发出新的思想、概念或形式。此时,直觉和灵感就像从一粒细砂看尘世,从一朵野花看苍天一样,不仅可以满足精神创造的最初要求,还能够对认识对象进行总体把握,深入洞察其底蕴,对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观念进行敏锐的领悟、发现、鉴别和选择。因此,直觉等非逻辑方法是人类特有的、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和认知活动形成的一种在一瞬间就能够将现象和本质、个别和一般、具体和抽象、部分和整体、偶然和必然、可能与现实等观察素材相互统一起来的发明创造能力。迄今的科技史完全可以证明:没有直觉、灵感等悟性的引领,就没有发明创造。

二、本质直观与想象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中,“纯粹本质可以直观地在经验被给予性,在感知、回忆等等的经验被给予性中示范性地表现出来,同样也可以在纯想象的被给予性中示范性地表现出来。据此,我们可以从相应的经验的直观出发去原本地把握一个本质本身,但同样也可以从非经验的、非此在把握性的直观出发,更确切地是从‘纯臆构’的直观出发去原本地把握一个本质本身”[1]88。换句话说,在胡塞尔看来,如果我们能够在自由的想象中创造出某些空间形态、旋律、社会过程,等等,或者如果我们能够臆造出经验、愉快、不快、愿望等行为,那么我们也就能够在其中通过“本质直观”,也即“观念直觉”原本地甚至有可能相应地直观到杂多的纯粹本质。这种纯粹本质的真理显然并不包含着关于事实的断言。

既然如此,想象在人的认知过程中就可以自由地通过某种心理学奇迹而导致对原则上新型的、感性材料的臆造而达及新的发现、发明和创造。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想象作为对记忆中的表象进行加工制作之后得到的一种形象思维,是对已知的事物、属性、规律、状态和形式结构与功能的改造和推广。而推广的结果一般可以将想象分为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类。再造性想象的形象是指曾经存在过或现在还存在着的,但是想象者在实践中没有遇到它们;创造性想象的形象却是当时还不存在的。创造性想象是从事创造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思维工具,其特点是具有想象的新颖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它不依据现成的描述而在头脑中独立地形成新形象。它是一种创造性的综合,是把经过加工改造的各种要素、成分纳入新的联系建立起来的新形象。创造性想象不仅对于艺术家、文学家是必需的,对于科学家也是不可缺少的。列宁曾尖锐地批评那种否定在科学领域中运用想象的见解。他说:“否认幻想也在最精确的科学中起作用,那是荒谬的。”[10]殊不知,幻想恰恰是想象的一种特殊形式。幻想不同于梦,它是创造主体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情绪,对未来、对自己的情感进行创造性思维。这种集“精神的浩瀚、想象的活跃和心灵的勤奋”于一身者便可称之为天才。一般来说,创造性想象在科学和理论创新中的作用主要有:

第一,想象建立在科学理论或形成某种科学方案的过程中,可使科学家的思想纵横驰骋,不受逻辑思维的约束,帮助科学家透过各种分散的经验材料,去自由地想象在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图景;透过那些被感知的经验事实,去想象人们无法感知的那些事实背后的隐蔽机制和内在本质。比如,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律的建立、凯库勒的苯分子结构的形成,都从创造性想象中获得帮助。

第二,创造性想象对于科学假说的构思和建立,对于科学技术的开辟具有重要作用。恩格斯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11]而提出假说的认识途径之一就是利用创造性想象这一思维形式。科学一经与想象结合,就如同增加了一双强劲的翅膀,可以使人们突破已有事实材料的局限,去探求事物的底蕴,提出某种假定性设想,或者以某种想象的假设或设想去填补构成某一因果链条暂时还缺乏的事实环节,而这些设想或假设又可以为认识开辟新的视野,建构新的科学领域,从而带来科学技术的创新。比如,被誉为现代幻想之父的法国科学家儒勒·凡尔纳,发挥他的想象力,早在19世纪就设想了电视、直升飞机、潜水艇、霓虹灯、导弹、坦克等,把人们引向科学的未来。在他出版的80多部科幻小说中,透过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和手法,向人们阐明了许多新的、抽象的科学概念、深奥的自然知识,为人类编织了一幅科学未来的奇异图画。他的科学幻想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没有丰富的想象力,许多理论学说、发明创造都是不可能取得的。

第三,丰富多彩的想象可以激发人们的求知欲望,给人以启示、希望和力量,从而大大加速自然科学的创造过程。想象的这种作用正如列宁曾作过的描述:幻想可能赶过事变的自然进程,它甚至能支持和加强劳动者的毅力;“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这样来幻想的能力,——那我就真是不能设想,有什么刺激力量会驱使人们在艺术、科学和实际生活方面从事广泛而艰苦的工作,并把它坚持到底”。由于想象是一种丰富、奇妙、新鲜而又自由奔放的联想、虚构、加工、改造知觉、幻觉的能力,因此它不仅是人们从事创造性活动的一种方式和源泉,而且可以给人们带来智力上的娱乐和满足,所以想象常常是人们最乐于使用的一种认识形式,也是人们保持旺盛的探索热情和不衰的求知欲望的最积极的认识手段之一。

第四,许多科学方法也只有与想象紧密结合方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比如想象在类比方法中就占有重要地位。因为类比方法的特征是要应用不同知识领域中的材料进行比较来从事科学推理。这样,类比方法中的重要一环就是要在其中找到合适的类比对象,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运用想象。另外,创造性想象也是模型方法的一个重要辅助工具。比如想象模型就是结合想象和抽象方法建立起来的关于认识对象的形象模型。通过这种模型的建立,可以帮助人们透过直观深入事物的本质。同时,想象也是理想实验这一重要的科学方法不可缺少的因素。所谓理想实验就是在思维活动中借助抽象和想象方法,对所建立的理想化对象进行思维实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伽利略的惯性原理等都是运用理想实验证明和发现的结果。当然想象也离不开与其他多种方法的密切配合。因为想象和直觉等都不是某种独立的思维方法,不仅需要辅之以多种知识和经验,也只有和其他方法综合使用方能发挥想象本身的作用。

直觉、灵感和想象作为非逻辑思维的典型形式,在科学研究中如此重要,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具有如下共同的创造特性,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三者交互发挥作用。

首先,直觉、灵感和想象的出现,意味着常规思维中的“跳跃”和逻辑程序的“中断”。但由此得到的创新却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因为既定的逻辑程序常常起到规范思维进程的作用,因而也就阻塞了思维过程向新的发现开展或延伸的可能。正如西塞博尔德·史密斯所言:“新发现的作出应是一种奇遇,而不应是思维逻辑过程的结果。敏锐的、持续的思考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它能使我们始终沿着选定的道路前进,但不一定会通向新的发现。”[12]其次,这三种思维形式常常是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其中,或者是想象诱发了灵感或直觉,或是灵感和直觉唤起了活跃的想象,灵感和直觉之间甚至有相互重合的地方。它们是一种由点及面,以至立体多面式的非线性思维方式。所以,当创造者的直觉、灵感或想象活跃起来的时候,往往就表现出一种身不由己地从多层次、多角度审视客观事物,及至透过现象到本质的特殊精神状态,而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性,也似乎一下子暴露在眼前。第三,直觉、灵感和想象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无意识的生理/心理活动。正是它们保证人们能够从基本的生命活动或生理/心理负担中摆脱出来,以从事高级的理性活动。而且正是这种无意识才需要储存更加巨大的信息量,需要有识别、选择、提取、加工和处理信息的更高效率,否则它们也不可能随机应变地完成上述种种调控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直觉思维等既是自觉意识的必要补充,而对于创造性地完成某些任务来说,较之自觉意识也更为优越。最后,这几种非逻辑思维也都是观察和思考、知识和能力的直接统一和迅速结合。表面上看,它们是一种本能的认知冲动和发现能力,实际上则是人类长期艰苦卓著的认知活动、经验积累、心理体验和综合性认知的总爆发。在这里,人固有一种本能的反应、感应、聚集和整合功能;对认知具有一种隐秘或潜在的暗示、牵引和指导作用;并能迫使人们不断地发明新概念、形成新观念。否则,“即便是最伟大的天才尽管朝朝暮暮躺在青草地上,让微风吹来,眼望着天空,那温柔的灵感也始终不会光顾他的”[13]。因此,只有将非逻辑思维和逻辑思维相结合,才能不断地开辟新领地,取得新发现,创立新理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繁荣。

三、直觉思维与理性的关系

以上我们从现象学方法的高度讨论了直觉思维、本质直观和想象的方法论价值,显然这不能与理性相对立。因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体现的思维形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狭隘理性主义者把范围仅仅局限在形式逻辑之内的理性思维。他的现象学所涵盖的理性思维就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方法和哲学思维。它体现了一种广义的将直觉、灵感和想象等创造性思维融于一身的理性思维。事实上,现代心理学研究已经表明:所谓直觉思维其实就是一种自然的思维活动,它是对事物自然而然产生某种想法的过程。这种思维产生的基础是思维定势,它是一种不自觉的思维活动,仅凭直观材料来进行。正是由于仅凭直观,所以由直觉获得的知识常常带有某种偶然性,它只有上升到更高级的思维阶段,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的过程,才能迅速而正确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当然,它也是人们长期勤奋努力的必然产物;是人们在注意力完全集中、意识极度敏锐的情况下,长期思考着的问题受到某些事物和经验的启发和引领,忽然得到解决的心理过程。所以,直觉等非逻辑的和创造性的思维形式,并不是来自天才,而是来自苦思冥想、勤奋的思维过程,并能以一种爆发性的形式而获得对问题的解决。

这是不是说直觉、灵感和想象等思维形式与通常所认为的理性思维就没有差别了呢?差别当然存在。也正是由于其特殊性,即直觉表现出的直观性、非逻辑性、或然性、不确定性,以及常常表现出的局部的准确性、迅速和有效性等特征,结果被非理性主义者夸大成为人的认识本质。尤其是一些人本主义哲学家,比如在叔本华看来,只有非理性的直觉和本能才能达到他所谓的意志世界。柏格森认为只有靠不虑而知、不察而行得来的直觉才能认识绝对运动的实体。雅斯贝尔斯认为,要达到他的大全、超越存在,不能仅凭借科学中的理性方法,因为这只能达到现象领域,还要借助非理性的哲学思维:内心体验、“天启”、“神话”、“神灵感应”。如此这般对直觉的抬升显然是错误的:一是否定并曲解了直觉的思维本性,二是夸大了非逻辑思维形式的作用而贬低了一般的理性方法的作用。

对此,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曾经对直觉思维的作用给予了比较科学的评价。他认为,那些天才的灵感和健康的常识,即人们通常基于表面的直观获得的认识,也可以说是由自然思维或直觉获得的认识。“对于哲学研究来说,不进行推理而妄自以为占有了现成的真理,这也和专门从事推理的那种办法同样是一种障碍。这种占有者以为根本不需要再回头来对现成的真理进行推理,而直接就把它们当作根据,相信他自己不但能够表达它们,并且还能根据它们来进行评判和论断,从这一方面一看,重新把哲学思维视为一种严肃的任务,乃是特别必要的……人们完全没认识到,在任何一门知识或科学里按其内容来说可以称之为真理的东西,也只有当它由哲学产生出来的时候,才配得上真理这个名称。”[14]46事实上,当我们注意到,有些根本不能思维一个抽象命题更不能思维几个命题的相互关联的人,他们的那种无知无识状态,他们的那种放肆粗疏的作风,竟有时被说成是思维的自由和开朗,有时又被说成是天才或灵感的表现,诸如此类的事实,其实是很令人不快的。“哲学里现在流行的这种天才作风,大家都知道,从前在诗里也曾盛极一时过;但假如说这种天才的创作活动还具有一种创作意义的话,那么应该说,创作出来的并不是诗,而是淡而无味的散文,或者如果说不是散文,那就是一些狂言呓语。同样地,现在有一种自然的哲学思维,就自称是一种直观的和诗意的思维,给市场上带来的货色,可以说是一些由思维搅乱了的想象力所做出的任意拼凑——一些既不是鱼又不是肉,既不是诗又不是哲学的虚物。”[14]46

黑格尔认为,常识是践踏人性的东西,而那些所谓高尚的灵感和直觉产生的深刻的创见,虽深刻,但还没揭示出内在本质的源泉;同样,直觉虽然有时候能够即刻洞察到真理,由此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但“也还没照亮最崇高的穹苍。真正的思想和科学的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14]48。只有概念才能产生知识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一方面,不带有直观常识的那种不确定性和贫乏性,而是形成了的完整知识;另一方面,又不是因天才的懒惰和自负而趋于败坏的理性天赋所具有的那种不常见的普遍性,而是已经发展到本来形式的真理。也就是说,由直觉、灵感等所获得的知识,必须由哲学思维来把握,必须通过概念推理的形式,才能获得真正科学的体系,达到对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真理性的认识。直觉、灵感等思维形式,通常既不能达到对神圣生活的真实揭露和积极表达,还常常会把人们引入歧途,尤其是直觉到的认识,常常带来与真实事物相反的错误认识。

这是不是说要完全否认直觉等思维形式在认识论中的作用呢?当然不是。因为人类的长期认识实践证明:它们在认识中常常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像爱因斯坦这样一类的大科学家都非常重视和强调直觉在科学发现中的重大意义,认为直觉虽然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它同样又可能是在相当高的思维水平上进行的自然思维。人们在掌握了它的生理机制和产生的规律之后,就可以自觉地运用它达到人类认识事物的目的。

[1] [德]埃德蒙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2] [德]埃德蒙德·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22.

[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0.

[4] 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M].刘放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77.

[5] 柏格森.创造进化论[M].肖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49.

[6] 笛卡尔.笛卡尔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M].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11:45.

[7] J.H.Poincare.The Foundations Of Science[M].New York:The Science Press,1913:438.

[8]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许良英,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9] Karl Popper.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M].London:Routedge Press,1959:31.

[10] 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421.

[1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216.

[12] 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术[M].陈捷,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86.

[13] 黑格尔.美学:第1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64.

[14]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贺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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