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名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总体规划对策

2012-04-23 06:08吴琼刘忠刚姜涛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35期
关键词:名称命名遗产

吴琼 刘忠刚 姜涛

摘要:地名遗产作为城市文脉延续的重要载体、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本文在总结沈阳地名遗产类型与价值的基础上,分析了地名遗产与城市文化及空间发展的关系,结合沈阳市地名总体规划的编制,探讨了与空间发展紧密结合、由发掘研究到保护继承再到转化利用的多维度地名遗产保护规划对策。

关键词:地名、遗产、沈阳、总体规划

Overall planning and Countermeasures to names of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in Shenyang

Summary: The place name heritage, as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historical veins and the important part of heritage conservation, has attracted extensive attention for a long time. On the Basis of the summary of type and value of the place names heritage in Shenyang, this paper analys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lace names heritage and the urban culture, urban spatial development. On the combin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planning of the place names in Shenyang, the strategies in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the place names of close combination of spatial development were provided, from further researches to preserve and inheritance then to trans-utilization.

Keyword:Place name、Heritage、Shenyang、Overall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k992.7文献标识码:A

地名,作为人类对地域空间表述的载体、从事社会生产和生活交往的工具、文化发展的智慧结晶,具有空间和文化双重属性。其中的地名遗产因为使用年代比较久远、文化底蕴深厚,而被人们所熟知,并且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地名遗产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历经人们世代相传,属于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同时又具有与物质空间紧密结合的属性,在保护过程中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址原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保护继承均有相通和不同之处。单一的原址保护或活化继承只能使其陷入固化发展或泛文化发展,只有将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方法结合到一起才能对地名遗产更好的保护、有效的发挥其多重属性特征和文化内涵,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1.沈阳地名遗产

沈阳作为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7200多年的人类生活史和2300多年的建城史,在由最初的边塞城堡逐步发展成为清前都城、奉系首府和国家重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形成了以清前文化、民国文化、工业文化为主体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同时也为这座城市留下了丰富的地名遗产。

从战国时期产生最早的行政区划名称——辽东郡、汉代产生最早的城池名称——候城开始,在清代以前以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文物古迹名称为主,近代开始出现大量道路名称、并呈现出板块式布局的特征,解放后历经两次地名整顿(分别于1957年、1989年完成)取消和新命名了大量街路名称至今,沈阳现存的地名遗产在使用上主要包括以下七种类型:(1)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如“浑河、蒲河、棋盘山、辉山、陨石山”等;(2)各行政区域名称,如“沈阳市、新民市、皇姑区、公主屯镇、西塔街道、二台子街道”等;(3)各居民地名称,如“上伯官村、大志村、龙头村、土台子村、大挨金村”等;(4)各文物古迹名称,如“沈阳故宫、张氏帅府、太清宫、长安寺、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等;(5)延续历史名称、或借用文物古迹名称命名、或利用体现特定时期城市发展文化内涵的词命名的街路名称,如“大什字街、万寿寺街、小西路、民主路、文化路、建设东路”等;(6)利用体现特定时期城市发展文化内涵的词命名的广场名称,如“中山广场、和平广场、民主广场、惠工广场”等;(7)延续历史名称、或借用文物古迹名称命名、或利用体现特定时期城市发展文化内涵的词命名的公园名称,如“万泉公园、南湖公园、建设公园、百鸟公园、中山公园”等。

这些地名遗产的保护价值不仅在于体现了沈阳悠久的人类与城市发展历史,还体现出了不同时期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同展现着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厚重文化内涵。其中体现沈阳悠久的人类与城市发展历史的地名遗产有产生于辽代的“沈州”、元代的“沈阳”、清代的“盛京”、民国时期的“帅府”等等,体现不同时期地域文化特征的地名遗产有体现边塞文化的“二台子”、体现清前文化的“堂子”、体现民国文化的“中共满洲省委”和“柳条湖”、体现工业文化的“建设、兴工”等等。

2.沈阳地名遗产的文化属性与空间布局特征

2.1体现边塞文化、市域分散布局的地名遗产

沈阳在清代以前产生的地名遗产在命名上以简洁实用为主。有直接借用其他地区名称的如“沈州、广州”等;借助周边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如“沈阳”取义为“沈水(浑河古称)之阳”,“浑河堡”位于浑河附近;借助使用功能的“教场、龙王庙”,借助姓氏的“姚千户、李千户、刘千户”的等。在体现历史文化发展的暂时性、军事性以及文化生长的根本——自然地理环境特征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历史上长期处于中原政权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交界地带,在各民族政权争夺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军事职能的传统聚落、城镇为主,契丹、汗、女真、蒙古等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地方边塞文化特征。受到战争的影响,在清代以前产生的这些地名遗产大多是聚落名称,即便有一些文物古迹名称也是以遗址、城址为主,在市域范围内布局相对分散。

2.2体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主体文化、城市内部板块布局的地名遗产

2.2.1以清前文化为核心的盛京城地名遗产

清代延续至今的沈阳地名遗产在命名上以利用统治者主观意识、都城功能、姓氏及社会地位的词命名为主。包括延续使用至今的“大政殿、昭陵、福陵、太清宫、慈恩寺、北塔”等文物古迹名称,“大什字街、小什字街”等历史街路名称,“大南、小南、小河沿、回回营”等历史地区;以及已经消失的“肃亲王府、礼亲王府、督察院、理藩院、吏部、户部”等王府衙门名称,“德胜(大南)门、天佑(小南)门、钟楼、鼓楼、大南边门、小南边门、城墙、关墙”等城门及标志性构筑物名称,以及“德胜门内大街、大什字街、十王府胡同、长安寺胡同”等道路名称;利用已经消失的文物古迹名称等命名的街路名称,如“盛京路、奉天街、先农坛路、魁星楼路、万寿寺街”等。这些地名遗产体现了沈阳作为前清都城、清朝陪都发展的重要地位,以及以满族为主融合汉族、蒙古族、藏族 等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沈阳清前文化。受到都城建设的影响,清代产生的地名遗产以文物古迹名称、街路名称为主,在空间布局上主要分布在以“城方廓园”为主要空间形态特征的清时期形成的盛京城城市空间板块内。

2.2.2以民国文化为核心的满鉄附属地、商埠地地名遗产

民国时期的地名遗产在命名上以体现建筑或城市功能、反帝分封建特色的词为主。包括延续至今的北市场、惠工、奉天驿、大和旅馆、德国领事馆、英国汇丰银行、奉天军械厂、汤玉麟公馆等历史地区及标志性构筑物名称,“一经路、二经路、一纬路、二纬路”等以“经、纬”命名的街路名称;已经消失的商埠地、迫击炮厂、美国领事馆等行政区域、标志性构筑物名称;延续这一时期以城市名称、方向词+序数词命名的道路名称,如:“南京街、太原街、天津街”原为“春日町、青叶町、加茂町、江岛町”,“南一马路、北三马路”原为“北一条通、北二条通、南二条通”等。这些地名遗产中的领事馆、银行、公馆、革命遗址、交通设施、工厂等文物古迹类型十分丰富,以及批量的道路名称,体现了沈阳作为奉系首府、日本殖民侵略的重要城市,反殖民统治、国际化发展的民国文化特征。期间在城市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以文物古迹名称、街路名称为主的各地名遗产主要分布在这一时期重点建设的满铁附属地、商埠地两个城市空间板块内,同时在盛京城、大东、铁西等地区也有零星分布。

2.2.3以现代工业文化为核心的大东、铁西等地区地名遗产

解放后的地名遗产在命名上以利用体现城市功能、时代特色、美好愿望的词或借用植物、其他城市名称、天体名称命名为主。包括利用“五爱、三好、民主、中山、善邻、和睦、保工、卫工、建设、文化、文体”等词命名的道路名称,利用“山(河、江)、湖(海)、花(树)、天体名称(带州的城市名称)”命名的道路名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的“鼓风机厂、高压开关厂、重型机械厂、冶炼厂、鲁迅美术学院、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等厂”区名称及大学等。这些地名遗产体现了沈阳作为国家重要工业基地的时代发展特色和具有工业标准化发展特色的工业文化特色。期间在工业化大发展的过程中,道路名称成为这一时期地名遗产的主要类型,在空间布局上主要分布在铁西、大东、南湖、皇姑等城市板块空间内。

图1:现状沈阳城市建设区域地名遗产布局图

3.沈阳地名遗产的价值评估

就其产生方式与年代而言,在沈阳的各类地名遗产中,文物古迹名称、居民地名称、行政区域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大多为延续了建国以前的名称,可以称之为初始地名遗产。因为没有受到统一命名管理的影响,这些地名产生的随机性突出,反映了原始的地名文化发展状态,具有历史悠久、文化特色突出、创造性强等特征,保护价值最高。街路名称、广场名称、公园名称的地名遗产或是产生年代较晚,或是利用以上四类地名派生,保护价值次之,其中包括:(1)解放后利用体现城市特定时期发展特征的词命名的,如“五爱街、民主路、中华路、建设中路、兴工街、文化路”等,这些地名遗产是二十世纪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产生和使用年代相对较晚,但是在地名文化发展的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代表了特定时期的城市文化,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应当给予充分的保护和重视;(2)借用文物古迹名称、居民地名称、行政区域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命名的,如“万寿寺街、广宜街、津桥路”等,这些地名遗产可以称之为派生地名遗产,虽然地名初始的使用类型已经发生的转化,但是初始地名的文化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延续,对历史起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的作用,在经历年代的洗礼后,保护价值依然较高;(3)延续建国以前形成命名方式的道路名称,如“太原街”在建国前为“春日町”、“南京街”在建国前为“富士町”均是以城市名称命名,这类地名遗产也可以称之为次生地名遗产,它的产生实际上是对历史上沈阳畸形城市化发展阶段的文化较正,但是并没有完全抹杀历史、在某种层面上进行了延续和发扬的作用,虽然产生年代较晚,仍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

4.沈阳地名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规划对策

4.1以延续地名文脉为基础,制定宏观命名引导

以强化地名的规范化命名、宏观层次设计和整体布局为目标的地名命名规则和区块命名导则是地名总体规划中两项最重要的内容。其中的命名规则即是确定各类地名的通名及专名使用要求,通名以强化地名类型为重点,通常是地方地名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规范性突出;专名以区分个体属性为重点,特色突出,也是地名宏观层次设计的突破口。地名遗产作为专名采词的重要资源,按照知名度和使用频率,沈阳市地名遗产可以分为主要地名遗产资源和次要地名遗产资源两种类型。主要地名遗产资源包括“沈阳、浑河、故宫、万泉公园、青年大街、中山广场”等行政区域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重要文物古迹名称、市级历史公园、道路及广场名称;次要地名遗产资源包括“南运河、包道屯、太清宫”等一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聚落名称、一般文物古迹名称等其他地名遗产。按照分类、分层、就近转化的原则,在新增地名专名采词过程中,城市主干路、市级公园、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火车、长途汽车站可以优先利用附近的主要地名遗产资源进行命名,城市次干路、游园、绿地、公共汽车站、地铁站、立交桥、大型建筑物及建筑群体等其它类型的地名以优先利用附近的次要地名遗产资源命名为主。其中在城市道路与所处区位条件相符合的情况下方可以使用市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公园、广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以使用所在地县(市)、区以下行政区划名称,严格限制大型建筑物及建筑群体、其他类型地名使用行政区划名称。

区块命名导则在对特定区域内地名群体采词做出引导的同时,强化地名的群体方位特征,达到好找的目的。就沈阳而言,历史上已经形成了比较清晰、明确的地名区块。为此,从延续历史文脉出发,在突出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地名遗产的区块布局特征的同时,梳理、整合各地区地名遗产资源,在地名遗产分布相对集中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可以形成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于洪、苏家屯、浑南、白塔、道义、虎石台、辉山、大青、沙岭14个地名区块。其中和平、沈河、大东、铁西4个地名遗产类型丰富并且集中布局的区块,应以延续历史上道路命名方式、保护利用文物古迹名称等各类地名遗产的命名为主;皇姑、于洪、苏家屯3个道路名称地名遗产集中布局的区块,以延续历史上道路命名方式的命名为主;浑南、白塔、道义、虎石台、辉山、大青、沙岭7个以居民地名称、行政区域名称地名遗产为主的区块,以转化利用的命名为主。

图2:沈阳中心城区地名分区及命名导则规划图

4.2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托,明确保护重点与内容

地名遗产保护规划作为地名总体规划中的一部分,也是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重要补充。其中以确定地名遗产保护重点与内容为目标,从强化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清前文化、民国文化与工业文化三大文化内涵出发,依托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分别确定了盛京城、满鉄附属地、商埠地、大东工业区、铁西工业区等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价值较高、集中分布区域内文物古迹、道路、公园、广场等类型地名遗产的保护重点与内容。

在盛京城范围内重点展现沈阳清文化,保护清时期形成并利用至今的地名。具体包括“沈阳故宫、长安寺、钟楼、大南街、惠工广场、万泉公园、小河沿”等34处文物名称、20处重要古迹名称、62条道路名称、1个广场名称、2个公园名称、2处历史地区名称。

满铁附属地范围内重点展现沈阳民国文化,保护民国时期开始形成并利用至今的地名。具体包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旧址、中华路、民主广场、中山公园”等17处文物名称、31条道路名称、3个广场名称、2个公园名称。

商埠地范围内重点展现地方民族特色及沈阳民国文化,保护民国时期开始形成并利用至今的地名。具体包括“中共满洲省委旧址、十一纬路、云集广场、八一公园、北市场”等36处文物名称、47条道路名称、4个广场名称、4个公园名称、3处历史地区名称。

大东、铁西工业区范围内重点展现沈阳工业文化,保护建国初期形成并利用至今的地名。包括“沈阳铸造厂翻砂车间、大亨铁工厂旧址、兴华街、大东公园、黎明广场”等8处文物名称、79条道路名称、4个公园名称、1个广场名称。

图3:沈阳重要地名遗产保护分布图

4.3以日常研究与管理为保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地名命名是长期、持续的工作,其中包括理论研究、档案建立、宣传普及、标示设立、新生地名命名、已有地名调整优化等多项内容。为了保障地名遗产保护与利用能够贯穿于日常地名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建立了调整与优化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双重保障机制。其中调整与优化措施以重名、缺少文化内涵的地名调整为切入点,以地名命名规则、区块命名导则为基础,提出尊重历史、延续文化的地名遗产转化利用或文化内涵延续的方法。具体命名方式包括保留原有地名、以原有地名为基础派生新地名、利用与所在地名区块文化内涵相同词命名等方式。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首先是创立理论研究学术氛围,包括举办相关学术研讨会及专家论证会等,建立相关领域学术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推进相关理论及学术研究深入解读地名遗产的文化内涵;其次是强化对沈阳市地名文化内涵的研究,加强地名遗产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尤其是地名遗产的产生年代、相关文化内涵、使用类型、空间地理位置等内容;再次是拓展宣传方式与渠道,包括设置查询屏、建立主题网站、出版相关书籍和影视作品、举办讲坛等方式,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广泛宣传地名遗产的文化内涵、保护内容、保护意义、防护方法;再次是设立地名遗产保护标牌,标识初始地名遗产的地理位置、产生时间、相关文化内涵等内容;最后是通过专家研讨等形式,以转化利用地名遗产为目标,分类、分区块、分批逐步建立地名专名采词词库,为新生地名命名建立根本保障。

结语: 地名遗产作为城市文化特色的具体体现和新增地名命名的重要资源,地名总体规划作为特定地区地名命名与发展的宏观纲领性文件,只有将地名遗产保护作为整个规划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将地名遗产保护思想贯穿于整个规划当中才能达到更加有效、更加系统、更加全面的保护和继承地名遗产的目标。为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在充分研究当地地名命名及空间发展演变的基础上,清晰地名遗产的价值、类型与具体内容,进而从怎样整合地名遗产资源、如何转化利用已经消失的地名遗产、如何更充分展示沈阳丰富的地名文化出发,以强化延续地名遗产的空间属性和文化属性为前提,从宏观命名引导、到微观具体地名保护、再到具体的发掘与展示等方面提出保护与继承的多维度、全方面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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