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2012-04-23 06:08马丽娜陈静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35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城镇化

马丽娜 陈静

摘要:在我国传统的城镇建设过程中,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规模效应,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严重的干扰破坏,许多大中型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生态环境问题。城镇的生态化建设是改善我国城镇人居环境的重要方式,也是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将从城镇规划管理、经济发展方式、人居生活环境、人居生活方式、公众参与等方面来提出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 生态化建设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8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城镇化进程中实现生态化建设的重要性

在传统的城镇建设过程中,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规模效应,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严重的干扰破坏。目前,我国的许多大中型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生态问题:城市灰霾天气增多,水环境问题严重,公共绿地减少,环境自净能力下降,城市垃圾生成量巨大,交通拥堵愈演愈烈等。这些问题正在影响着居民的正常生活,威胁着人体健康,阻碍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快车道,城镇作为主要的人居环境吸引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和聚集,其数目和规模在迅速增加和扩大。最新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6.9亿人。公开数据显示,至2011年末,中国共有657个设市城市,建制镇增加至19683个。全国共有30个城市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其中13个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人[1]。作为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地点,城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发生联系的重要场所,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要求人们进行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要求把生态思想贯穿到居民生产生活的始终。

2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化建设的实践发展

自1971年联合国提出要开展城市生态的研究后,愈来愈多的国家开始投入到城市生态的研究和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

1982年8月28日,第一次城市发展战略思想座谈会提出了“重视城市问题,发展城市科学”的重要主张,城市生态学正式列题,并把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生态系统研究列入国家“六五”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986年,江西省宜春市第一个提出将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其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开始试点工作,这是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第一次具体实践,成为我国构建生态城市早期探索的标志性事件。从此,全国各省市都提出了建设生态省或市的实践要求。1994年7月《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颁布,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方向,在具体措施上促进了生态概念的推广,可以说是开启了我国各个生态城市建设的大门。1994年,国家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并于1995年发布,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由此拉开序幕。1996年批准了第一批试点,2004年已有9批,共528个试点,通过3次考核验收,已经命名的有166个[2]。为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所提出的目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7年创建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把生态省、市的建设作为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任务,首次明确提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是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努力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同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生态省(市、县)建设的指标体系。目前我国已有天津、山西等14个省(市、区)开展了省域范围的建设,500多个市(县)开展了市县范围的建设[3]。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同年,国务院将推广循环经济典型,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生态文明村以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列入其当年的工作要点。2007年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制定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同年,建设部发布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越来越多的城镇开始关注、提倡生态城市的建设。

3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合理规划,规范管理

城市的生态化建设的前提是要搞好城市规划,通过扩大自然生态容量、调整经济生态结构、控制社会生态规模等一系列规划手段,来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我国城市类型多样,城市的生态化建设需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自身的特色,按照符合生态要求的原则进行规划分析。同时在生态化城市的管理中,要有科学、民主、系统的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要制定符合城市经济、社会、自然等因素的战略、原则、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科学合理的鼓励政策,加快生态化城市的建设步伐;创建服务于生态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科技条件,实现生态化城市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

3.2 实现生态化的经济发展方式

生态化城市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保证自然再生的前提下扩大经济规模,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切实加强生态工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建设;立足于可再生资源与能源的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3R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完美结合;形成以绿色或生态产业为特色的以“生态型产业”为主导的经济格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构建新型产业体系,合理布局、优化提升,通过圈区管理、规模效应和产业共生等方式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废弃物排放,减轻环境压力。

3.3 建设生态化的人居环境

生态化城市的建设中,要求人居环境洁净、优美、舒适,要充分贯彻生态学理念,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城市的人居环境实际上涉及到了居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而各个方面均需要在绿色生态的理念下发展完善。如在城市的交通体系发展绿色交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视生态用地的规划,实施多重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等[4]。

3.4 倡导生态化的生活方式

生态化的生活方式应该是理性的、节制的、和谐的、全面发展的、可持续的,要求从生态系统整体出发,将人类自身的生活方式纳入到生态系统整体中考察,从生态系统的承载量、容纳量及整体的良性发展出发,规约、限制人类自身的行为活动。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参与,而生活方式则是个体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直观的表现。例如,在生活中,要养成绿色消费习惯,自觉践行节能、节水行为,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避免使用一次性产品,自觉维护周边的自然环境,履行每一个人的生态责任。

3.5 重视城镇生态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城镇是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城镇的主体是居民,城镇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提供良好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因此城镇的生态化建设过程是离不开居民的支持和配合的。在城镇生态化建设过程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引导,让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城镇生态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为其尽责尽力。

参考文献:

[1]http://money.163.com/12/0521/11/821AREOV00253G87.html

[2]柳海鹰,成文连,高吉喜.生态城市研究进展[J].四川环境.2005,25(1)

[3]孙忠英,姜华. 基于生态城市理论的城市发展方向探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4]陆化普.城市绿色交通的实现途径.城市交通,2009,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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