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钢琴教学中的教与学

2012-08-15 00:49邵红红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学琴考级弹奏

邵红红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钢琴教学和那些语数外之类的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不一样,虽也有知识理论的部分,但是钢琴教学更注重的是实践,是更偏重于实践的教学。即便是在钢琴教材中涉及到一些乐理以及和声、复调等知识,归根到底也是为学生能够更好地演奏乐曲而设置的。因此,钢琴教学要以知识理论做基础,让学生在练习曲目和演奏表演曲目中掌握正确的演奏技巧,积累演奏经验,能够正确地表达音乐作品的内涵和作者的意图。

一、正确理解钢琴教学的实践性和技术性

正是由于钢琴教学有偏重于实践性和技术性的特点,所以常常会出现一些偏向:认为钢琴教学是纯实践性的、纯技艺性的学科,而知识的掌握、理论的研究在这里似乎不起什么积极作用,似乎不应属于钢琴教学的内容范围,钢琴教师只关注学生学会弹几首乐曲、乐曲的难度等等。还有好多学琴孩子的家长以孩子业余考级的水平来考量学生学琴的水平,常常听到家长在议论某某家的孩子钢琴考了九级了,很少听到说学琴的孩子通过学琴,不仅掌握了一定的弹奏技巧,而且还提高了鉴赏水平。家长这种不正确的评价方式也导致了一些钢琴教师明明知道钢琴学习的规律与过程,为了迎合家长,在学琴孩子刚刚掌握了钢琴的基础技巧时就去考级。将考级的几首乐曲准备好长时间,手把手地去教,孩子吃不消,难度太大,不仅其中的节奏、节拍,自己搞不懂,完全靠模仿教师,更不用说能够比较准确地表达乐曲的感情了。这样的考级已经完全是为了考级主管单位建立考级的初衷了,这样的考级也不能充分地展现学生的真实水平。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此枯燥的拔高,必会让学生刚刚建立起对音乐、对钢琴的热爱就渐渐地变成了厌倦。可能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死磨硬练,虽然拿到了考级证书,可是却再也不想坐到钢琴旁弹琴了。因此,钢琴教学一定要遵循教学规律,切不可盲目拔高,这样会使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费,笔者想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这就需要钢琴教师要及时地和家长、孩子交流沟通,请想想我们学琴的初衷,我们是为了孩子有一技之长,培养孩子热爱音乐,陶冶他们的情操,提高他们的审美等等。想到了这些,也许教师、家长、孩子才能真正踏踏实实地回到钢琴教学当中去。

也有的孩子考级完就再也不学琴了,孩子和家长也感觉学琴就已经没有目标了,任务已经完成了。音乐的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它不是英语过关考试、拿到证书就万事大吉了,我们都应该把眼光放远一点,也许,再坚持一下,你的孩子会是下一个郎朗也说不定啊。所以,我们不要用考级束缚住孩子学琴的双手,它只是给了孩子一个上台表演的机会,让孩子有一个表现的平台和互相学习的机会。

二、正确考量学生的钢琴演奏水平

实际上,乐曲的数量与难度并不是衡量学生钢琴演奏水平的唯一标准,我们常常会听到或是遇到一些钢琴学生,已经弹奏大型的圆舞曲或奏鸣曲,有的甚至是通过了钢琴业余考级七八级的学生,在弹奏一些相对简单的小作品是还会出现节奏、节拍上的错误。还有的学生弹奏肖邦圆舞曲,却对肖邦作曲家、钢琴演奏家的生平及作品的时代背景、风格特点知之甚少,这样的学生只能是“考级专业户”或是“弹琴机器”,只具有模仿教师弹奏乐曲的能力,不具有自己主动分析节奏、节拍的能力;只具有在家或琴房自己练习弹奏能力,不具有上台表演打动听众的能力。

三、正确理解教与学的关系

钢琴教师在钢琴教学中,既要明确钢琴以实践为主的教学,又要加强乐理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做实践的坚强后盾,实践又反过来巩固了理论的学习,二者并不矛盾,可以有机地结合。通过钢琴教学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水平,既有手上的技巧,又有乐曲的内涵。

1.教师的教学

钢琴教学属于艺术门类的教学,因为艺术本身的个性特点,钢琴教学和演奏往往也带有浓郁的个性特点。所以,一些教师认为钢琴教学和演奏也比较随意,没有什么固定的规律和方法,常常凭着自己的理解去演奏和教学。而个人的演奏和教学经验也不一定都是成熟的,就会出现以教师为核心的教学形态,教师弹过哪些曲子就让学生弹什么曲子,不考虑学生的情况;教师怎么处理音乐作品,就让学生一味地去模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别。针对这个方面,就需要钢琴教师提高自己的钢琴教学水平,不能以“我”为中心,现在的现代化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学习与交流的途径,互联网上有很多乐曲的讲解和视频,可以结合教师的经验,加以科学地总结,寻找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

2.学生的学习

在钢琴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这两个方面,学生的学不是被动的,而是占主要地位,教师的教是对学生学习的引导。钢琴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学生学习的兴趣,兴趣越高动力越强。在钢琴学习的初级阶段,教师一般都会要求学生模仿动作,而学生呢,往往会连演奏方法、乐曲处理甚至是艺术风格等等都力求模仿教师。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使培养出的学生千人一面,不应当是“你跟我学,就得完全、绝对地听我的”,而应当是“我教你,就得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安排和规划。”在学生经过了初级阶段的学习,掌握了一定技术技巧,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弹奏方法后,慢慢地能够自己去分析音乐作品,或是和教师一起去分析作品,教师不要再让学生模仿自己的样子,而是可以加进去自己对作品的理解,有时候这种理解有可能是不成熟的,但是教师一定要多加鼓励,因为这有可能正是学生演奏风格特点慢慢形成的过程。只有这样,才会使学生的演奏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风格特点。钢琴教师应当逐步培养并不断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生逐步学会当自己的老师。根据教师的教学,再加上自己对乐曲的理解,可以大胆地提出来,和教师一起探讨研究。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在乐曲中展现出来,这样才会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特点。

钢琴教学作为一门学科,包含的内容、涉及的方面是非常广的,如果教师的教学没有章法,只是学生弹什么曲子,就只处理这首曲子的技术要点、节奏特点等的话,就太片面了,学生通过一首或是几首乐曲掌握的东西太少了,不能够在以后碰到的乐曲中举一反三。所以,教师要注意“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订教学计划,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教与学两方面都规划好,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成果。

[1]张霞.论高师钢琴教学中学习兴趣的培养[J].艺术教育,2006,(6):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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