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黑人女性的自我追索之路——读托尼·莫里森作品《宠儿》

2012-08-15 00:42
文教资料 2012年11期
关键词:塞丝奴隶制宠儿

张 宇

(西北民族大学 外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1.托妮·莫里森简介

1931年托尼·莫里森出生于俄亥俄州的克罗沃夫德镇,她是约翰和拉玛沃夫德的四个孩子中的第二个孩子。她的父母擅长于艺术,莫里森在小时候就梦想成为一个芭蕾舞演员。她在1951年获得哈佛大学英语专业的学士学位,她的小说反映出了她关于经典文学的丰富的知识,尤其是她对黑人和美国黑人文学的熟悉。

莫里森在哈佛大学教书时开始创作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当时她已经三十岁了,她明白黑人女性进入被白人统治的文学领域是很困难的。为了不让她的雇主知道她的写作,她选择了另一家出版社出版她的处女作。当第一部小说最终出版时她选择了另一个笔名,并把她的照片从封页上删去了。关于黑人寻找身份和重新评价自己的主题,在众有很多研究中莫里森的作品可以说是最有意义的之一,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黑人的生活,这也是她最主要的写作原则。

托尼·莫里森是美国黑人文学中最有成就的小说家之一。的确,她作为作家的成就来自于她塑造了一类新型的黑人妇女形象。她的主题不像自然主义一样只限于历史的重负或者只是人们的命运受到种族、性别和阶级的影响,还包括爱、死亡、出卖和个人的个性影响自己的命运这些现代主义所常用的主题。她的作品不仅是关于历史的,也不仅是个人的性格要对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作品。

2.《宠儿》简介

《宠儿》是托尼·莫里森的第五部作品,也是一个成功的作品。如果有人对她的才能有什么怀疑的话,那么读了《宠儿》之后,想法将完全改变。这是一部美国20世纪黑人的史诗。兰登·皮奇曾说:“《宠儿》应该被放在美国经典的文学作品的书架上。”

在《宠儿》中,莫里森把笔触从当代伸向了历史。这部作品的背景时代是在美国内战之后,那段时期被称为重建时期,在那时有很多虐待黑人的事件发生。1863年,黑人奴隶已经被《解放宣言》彻底解放了,而其他一些奴隶早在这之前就得到了解放。但作者还是以倒叙的方式讲述了那个发生在奴隶制时期的故事。

《宠儿》是以两个时间层面展开的,辛辛那提的现实生活组成了其中一个层面,发生于20年前肯塔基州的一系列事件则组成了另一个层面,这后一个层面,是通过主要人物支离破碎的回忆呈现于读者面前的。相应的,读者可以通过不同人物的不同视角反复多次地读到这些回忆。每读一次,就这个事件的叙述的理解就会丰满一层。这种支离破碎的描述反映出主要人物的过去是痛苦的,不堪回首的,所以不能以一般的描述方式来表达,这种记叙方式也是作家高超的写作技巧的表现。

3.托尼·莫里森的自我追索之路

简单地说,《宠儿》主要讲叙了一个杀婴事件。这个故事发生于1873年的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在那里主人公塞丝作为一个被解放的奴隶和她的女儿丹夫住在一所小房子里,这是一所被鬼占据的房子。塞丝不愿回忆她在奴隶制时期的经历,因为她亲自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为的是不让她继续重复自己作为奴隶的经历。她曾经生活在一个叫“甜蜜之家”的奴隶庄园,另一个叫保罗·D的以前也生活在“甜蜜之家”的奴隶在不经意间经过塞丝的房子后便留在了塞丝的房子里——兰顿街124号,和塞丝成为了情人,而他的到来是塞丝重新回忆自己的过去经历的契机,他和塞丝开始回忆他们在“甜蜜之家”的经历,并且保罗·D赶走了盘踞于房子里的鬼魂,但这时有一个叫宠儿的女孩也来到了兰顿街124号,而塞丝相信她就是自己杀死的女儿,于是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宠儿,并渐渐被宠儿所支配。丹夫认识到塞丝的危险,跑到黑人社区去寻求帮助,在黑人社区的邻居们的帮助下,宠儿被赶走了,124号房子又恢复了平静。

《宠儿》的中心是关心回忆和历史的力量。作为被解放的奴隶,他们不愿回忆自己作为奴隶的痛苦经历,但对于塞丝来说过去是难以逃避的,那些回忆依然以她死去女儿的鬼魂形式出现在她的面前。在18年前,塞丝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作为奴隶的悲惨经历,杀死了她。莫里森所选取的这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事件,一个叫玛格里特的奴隶从肯塔基逃到了俄亥俄州,并为了同样的原因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宠儿》描述了一个在历史和小说之间的故事,从一个普通的黑人家庭的经历去记叙奴隶制在心灵上给黑奴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这种影响现在依然存在于美国的社会当中。

莫里森写《宠儿》的部分原因是要重构那一段被人们遗忘的历史,不论是因为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宠儿》也可以看作是给美国黑人如何看待自己历史的一堂课。从塞丝的经历中我们学到了要想建立新的未来,必须先面对那一段鬼魂般的历史。莫里森建议黑人应该首先直面那段痛苦的历史,这样才能正确地看待奴隶制对黑人的负面影响,而这种负面的影响依然以种族歧视的形式存在于当代的美国社会当中。

莫里森说,她想建立一种黑人自己的写作规范,而不是去讨好那些白人读者,也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很多读者认为莫里森在她所想要实现的建立一种想象的传统的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她诗一般的语言和优美的写作风格没有讨好任何人。莫里森努力去实现让读者接受她的写作风格。

《宠儿》探讨了奴隶制对奴隶的身体、感情和精神的摧残,甚至在解放后还在受着巨大的摧残。对奴隶来说,这种摧残的最大负面影响就是它对解放的黑人奴隶在自我认识上的危害,尽管奴隶制已经被废除上百年了。小说中有很多关于自我异化的例子,比如:保罗·D很难说出他的喊声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奴隶们被告知他们的身份是低人一等的,他们的价值可以用美元来衡量,结果,保罗·D不能肯定自己作为男人的价值,或者说他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是一个男人。

塞丝也被低人一等地对待。她曾经路过教室,听到学校老师给他的学生们讲自己的动物属性,她听到后觉得自己被异化了,并且对自己充满了厌恶。所以她觉得自己最好的部分就是自己的孩子们,但她的孩子们的身份也是不稳定的。丹夫把自己和宠儿的身份混淆了,而宠儿也认为自己在身体上被分解了。奴隶制也限制了贝比·萨格斯的自我认识,并且摧毁了她的家庭,否认了她作为妻子、姐妹、女儿和母亲的身份。所以,奴隶制对于奴隶们来说是没有母亲、妻子、父亲和丈夫的。

因为不能确定自己的存在,贝比·萨格斯和保罗·D变得压抑和疲惫。贝比的疲惫是精神上的,保罗的疲惫则是情感上的。作为一个奴隶,保罗学会了以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去避免精神上的痛苦。他的所有的感情都被放在了他心中的一个锡烟盒里,并得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一个人不能爱某个人太多了。另外一个奴隶黑尔,变成了疯子,而且完全失去了自己的身份,而塞丝也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变疯。的确,她是疯了,从她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她的杀婴行为就可以证明她在精神上出了问题,并且说明了在奴隶制度下,一个母亲所能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最好方式就是杀死她,让她摆脱作为奴隶的命运。

4.结语

斯坦普·培迪作为一个有见识的黑奴,他看到了奴隶制的负面作用不仅仅反映在黑奴身上,而且把白人变得更加血腥、愚蠢和没有同情心。奴隶制不仅在摧残着黑人,而且在摧残着正在执行它的白人,哪里有奴隶制,哪里就有人性和同情心的沦丧。从这一点上看,莫里森认为美国的整体身份必须被拯救。美国的未来取决于美国人应该怎样认识自己的过去,像《宠儿》中的塞丝必须和自己的过去和解才可以保证她和丹夫及保罗的未来。现在的美国社会要想解决种族歧视的长期困扰,必须直面那一段黑暗的、被遮掩的历史。最重要的是,我们看待那一段历史是从塞丝、保罗和萨格斯这些黑人的角度出发的,而不是从像学校老师这些白人的角度出发的,莫里森则是从一个长期被剥夺了语言的民族出发的。这种失语现象,或者是像塞丝那样有意识地遗忘,或者是像保罗那样被迫地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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