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思考——建国后中国共产党的资本主义观

2012-08-15 00:45刘英英徐凤月
关键词:资本主义中国共产党经济

刘英英,徐凤月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时期,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并开始了向社会主义探索阶段迈进。在过渡和探索阶段,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也要从两个时期分别加以阐释。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成为了历史,一去不复返,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也随即被消灭,但是,帝国主义在华经营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还依然存在着。对此,毛泽东曾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在我们结束帝国主义在华的种种特权之后,我们可以让剩下的帝国主义的经济和文化事业暂时存在,我们对它们进行监督和管制。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帝国主义在华资本情况分别予以不同的对待。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就明确规定:凡依靠不平等条约所取得的一切特权必须取消;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必须由国家统一经营;一切企业在服从人民政府法令的条件下允许其存在,但必须接受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到了1952年,中国政府已经通过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得所有有关国计民生和带垄断性的外资企业,全部收归国有。没收了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并不意味着中国要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当时的新中国在积极争取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的同时,并指明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外国政府和人民发展贸易关系,同时也很注意去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的成果来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本人就多次提到学习外国的问题。1954年12月,毛泽东同外国友人谈到“各个民族都有特点和长处可以学习”,“各民族间应该交流长处”[1];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正式提出“向外国人学习”的口号。这些政策在当时的中国都是符合实际的,并在实际的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官僚资本主义在旧中国是最落后最反动的,而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又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因此,对它早在1947年12月25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会议上,毛泽东就明确地提出,“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2]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性原则和生产性原则,在不破坏生产力,以及避免社会大的动荡的前提下,对官僚资本进行了有序的没收和接管,把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从而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就被消灭了。

对于曾经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动力之一的民族资产阶级,他与反动的官僚资产阶级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曾经在民主革命期间在一定程度上参加过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但是民主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矛盾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已不再是中间阶级了,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一个特点: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它既是我们的朋友,又是要被消灭的阶级”。[3]建国初期中国经济百废待兴,而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代表了当时中国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性,尽快恢复国民经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采取了伸缩性的限制政策。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为了打退不法资本家的猖狂进攻,维护新生的人民政权,也为了更好地团结民族资本家,中国共产党开展了整顿金融秩序,调整公私关系以及“五反”运动。经济恢复以后,1953年我国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关系也要随之发生变革。1953年2月19日,毛泽东就提出,“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4]同年6月,毛泽东在批阅《关于利用、限制和改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将“改组”修改为“改造”,同年9月,毛泽东又进一步提出,“私营商业亦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可能以‘排除’二字了之”。“至此,利用、限制和改造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总方针,最后完善起来”。[5]从1953年开始,我国开始了以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来改造资本主义的工商业,根据“利用、限制和改造”这一指导方针,逐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上来。对资本主义的改造,党采取从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到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再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一步骤,逐步地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1955年10月,毛泽东就提出:“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6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6]198-199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党加快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步伐。到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得以基本完成。在这一时期,中共共产党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与对资本家的改造结合起来,逐步地把资本家由过去的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程中,由于改造过快过粗过急,从而给以后社会主义建设埋下了隐患。

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的认识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逐渐消灭了资产阶级。1956年中国共产党的八大明确指出,当前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变成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矛盾。中共八大的基本精神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国情。由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于彻底,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上出现了一系列困难,这就使得党对消灭资本主义的做法有了新的思考。1956年底毛泽东谈到:“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针对三大改造过快完成所带来的问题,毛泽东提出“只要社会需要……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7]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2月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全面分析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6]365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后,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趁机向党进攻,再加上苏共二十大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对国内国际形势估计过于严重,从而导致了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在随后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有两个,毫无疑问,一个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一个是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就中止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述。1958年又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使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各种形式的私有经济在国内绝种,形成“一大二公”社会现状。三年自然灾害,使党认识到了“一大二公”的诸多问题,开始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某些“左”的错误,但是对于消灭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未发生改变。到了1962年,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更是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从而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从此阶级斗争成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直至酿成“文化大革命”,在“文革”中,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达到了十分极端的境地,许多处于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人被打成走资派,“四人帮”更是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极端口号。这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片面地排斥资本主义的做法给党和国家带来深重的灾难。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资本主义观

“四人帮”粉碎以后,中国进入了两年的徘徊时期。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在三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主题报告。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做出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伟大决策。中国共产党在事实求是思想路线的引导下,开始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并在新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思考二者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世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面前,中国共产党坦然地面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差距。并提出:“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故步自封是愚蠢的。”[8]44在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中,邓小平就明确表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8]116这一时期,党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也经历一个缓慢形成到成熟的过程。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总结过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9]到了十二大,党又再次强调“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0]1982年通过的《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城乡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合法性地位,这为党以后制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作了充分的准备。1987年党的十三大开始使用私营经济这一概念,提出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从这一阶段出发高度论证了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此后,私营经济正式作为一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登上了中国的经济舞台。1989年江泽民在国庆四十周年庆祝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一方面要鼓励私营经济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发展,另一方面还要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对私营经济加强管理和引导,既要鼓励私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又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它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在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最终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并且把这种经济制度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之后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在十五大的基础上,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关于建立市场经济的理论,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提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11]在中国共产党党的十二大上,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写进了政治报告。十三大又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方针政策。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谈话中明确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373

回顾这半个多世纪的艰辛历程,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采取理性的科学态度,承认新中国需要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继承者和替代者,在发展过程中与资本主义有贯通性。每一阶段对资本主义认识的突破都会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根据市场需要,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把股份制这种资本主义的主要资本运作方式作为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组织形式,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符合具体国情,与时俱进,以取得更大的发展,更快的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改革的春风更温暖。

[1] 毛泽东外交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185.

[2] 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53.

[3] 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93.

[4] 毛泽东在湖北:[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4.

[5] 毛泽东传(1949-1976)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424-425.

[6] 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70.

[8]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840-841.

[10] 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21.

[11]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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