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债务危机及其对策研究

2012-08-15 00:45马永敏
当代经济 2012年9期
关键词:湖北债务政府

○ 马永敏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205)

一、引言

高校债务危机,是指高等教育主体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高校蒙受财务损失从而危及其办学资质的可能性。理性认识高校债务危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发点。

作为每年50多万高考考生的生源大省湖北省,以及聚集1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武汉市,面对大规模的高校债务提出了“卖地还债”的解决方式。但是这一做法能否治标又治本,仍有待时间考证。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负债总计2634.98亿元。近期,湖北省政府颁发的《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指出,我省公立高校贷款总额已达133亿元,“对于负债,政府不会全买单,将主要由高校负责偿还”。据统计,湖北地方高校平均每所学校的贷款额度近2亿元人民币。该文件还提出,达到相关标准的高校,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必须在2012年底前通过“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购储备的方式进行处置,所得资金原则上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面对庞大的债务负担,相对于焦头烂额的公立高校,湖北为数不少的民办高校连生存机会都岌岌可危,甚至有部分教育机构已濒临破产。由于部分公立高校为缓解其债务压力不断降低录取门槛,甚至录取180分的考生,对民办高校来说此类生源的锐减对其是致命的打击。根据教育部通过学校章程向社会公布的新设置民办高校资产情况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11月30日,湖北3所最具知名度的民办独立学院共计负债6亿多元。其中,武汉东湖学院银行贷款2.2亿元,其他债务1834万元,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负债2.57亿元,汉口学院资产负债1.13亿元。此外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更名脱离导致生源减少以及董事会因亏损更替频繁更使民办高校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

为此,多数湖北地方高校仅仅依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过度举债或不良举债,而忽略了自身的创收能力和偿债能力,甚至寄希望于政府为其恶意举债买单。这对教学科研、高校稳定发展及地方财政都产生了负面影响。更何况每年仅偿付利息就需要很大的开支。例如,某高校向银行以商业贷款的形式贷出10亿元用于新校区建设,每年仅偿还利息就要6000万元,相当于每位教职工的收入减少近万元,占到人均年收入的10%以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应该引起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逐步化解地方高校债务风险问题。

二、湖北高校债务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1、盲目投资基建以适应快速扩招,是造成高校债务危机的主要原因。高校债务危机,是高校盲目扩张的副产品。部分学校在校园建设上不切实际地贪大求全,只是为了在招揽生源时的面子、形象优势,而忽略了大学对学生本职上的文化素养、专业技能培养的本质性问题,因而欠下巨额债务。高校的招生规模和硬件建设是一组难以调和的矛盾。高校想通过提供高级配套设施建设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学生以高昂的学费水平就读,以达到盈利偿还债务的目的,这种方式在高等教育出发点上是不可取的。更何况一次性大额的硬件设施资金投入与分批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学生群体消费产值不成比例,也谈不上把教育问题产业化盈利。这就造成了高校债务黑洞,让我们不禁问道,大学在硬件设施上盲目扩张,为什么教育主管部门不进行遏制,而是处处提供便利?可在高校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加之时,政府第一反应却是在《意见》中逃避责任,指出高校应承担主要偿还义务?

2、高校收入来源过于单一,无法负荷扩招带来急剧膨胀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教育经费分级管理原则,中央财政主要用于扶持中央部委高校,地方高校则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学费来保持其基本运转。自上世纪90年代扩招以来,地方财政对本地高校的资金投入增幅与扩招速度相比相去甚远。而湖北省作为教育大省,财力相对于东部沿海省份和直辖市要薄弱的多,矛盾更加突出。2007年,湖北省高校在校生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2716元,仅为同年全国高校同等生源的1/2和中央院校生的1/4,也就不难看出湖北地方高校的财务状况普遍捉襟见肘。面对扩张和当地政府对高校举债经营的盲目鼓励与监管缺失,各地方高校对向银行借债度日变得肆无忌惮、司空见惯。完全不考虑其日常资金来源除开正常开支,远远不够抵还由于高校扩张向银行增加贷款的到期债务。再加上高校欠费生人数的增加,也削弱了高校经费的自给能力,成为影响学校预算收入任务完成的又一障碍,给地方高校财务收支带来比较大的负面影响。

3、银行与高校合作的投机心理为高校过度负债埋下了危机隐患。上世纪90年代起,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背景下,国家提出并鼓励中央和地方高校可通过金融借贷手段筹集教育经费以满足发展需要。更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而一批本地商业银行则认为,高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教育是政府重点扶持并担保的行业,贷款给高校不会有风险,因为政府最终会“买单”。因此银行专业预警监控乏力,继而各大银行都争相贷款给高校,视其为优质客户,不按照其本身偿还能力设定借贷额度上限。可想而知,当前文提到的湖北政府《意见》稿一出台,就引来高校和银行的强烈反对。据不完全估计,我国高等院校的贷款规模已超过高校收入的半数以上。就我国财政体制而言,中央财政拨款的高校尚且背上过度债务,诸如湖北这样“财政穷省”的地方高校债务问题就更加严重了。据湖北教育厅调查显示,本省公办高校的贷款数额已达133亿元,需在八年内主要由高校负责偿还。银行普遍向高校放贷金额大、贷款期限短,势必使得高校资金筹措更加困难。加之近年来银行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指导紧缩银根,对高校的贷款也开始严格控制,致使大多数高校与银行之间的资金链断裂,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工作。

三、化解湖北高校债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1、地方政府应加大高校教育财政投入,指导并出台高校闲置资源管理办法。政府是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决定性力量。在本省高校现有负债规模(约133亿元)下,完全靠高校自身是无法化解债务风险的。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分担高校财政风险。湖北作为执行中部崛起方略的中坚力量,完全有必要也有能力将中央给予的各项政策性支持和财政性补贴用于高校人才培养。而武汉作为湖北乃至全国的高校聚集地,更应当成为地方乃至中央政府的重点扶持对象。

按照湖北省目前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来缓解高校负债压力是完全可行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其直属高校目前的财务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增加高校财政拨款,缓和高校因资金短缺而面临的困境(至少应占当年全省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四),上级教育部门也应根据高校发展规模和承受能力,适度放宽招生计划,增加高校的事业性收入。

另外,高校大肆圈地扩张同时保留原址,不仅不利于师生交流和资源利用,同时也是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用途浪费和恶意欠贷的一种体现。因此,政府应对高校土地置换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以扩大资金来源。政府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校利用自身富余、闲置的有形和无形的办学资源进行自主处置,提高高校资产的利用率。

此外,对于负债过度的高校通过置换老校区土地的行为,政府应严格审批并监管其所得资金是否用于偿还银行债务,严格杜绝该类资金流向新校区的继续扩张。另外对新校区的土地申请和规划,应在深入调查该校债务健康情况后再考虑是否审核通过。例如,湖北经济学院是由地处武汉中心城区的三所高校合并重组而成,后整体搬迁至江夏大学城后既扩大办学规模和硬件设施,也保持了良好的财务状况,值得借鉴。

2、高校可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多方面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湖北特别是武汉高校应依托中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才优势,大胆吸收社会资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通过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模式盈利创收用以还贷的同时,也能增加学生在校的实训经验并提升其专业动手能力。武汉大学科技园、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的相继建立给地方高校作了很好的示范。本文建议,省属地方院校因其经费、设备资源相对较弱,可联合发展、资源共享,发挥各自强势专业优势共同创收,最后按资金、技术投入分成。同时,武汉光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务院首批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产品技术示范园区,对附近高校的资金支持更加有利。湖北高校为解决还贷问题,应建立负债偿还基金。除高校每年按照办学经费的一定比例投入外,高技术转让费用与校属企业、公司的利润,应以较大比例投入偿债基金。此外高校还应效仿国外普遍盛行的校友捐助和校企合作以充实学校的发展基金,以缓解债务问题所带来的资金压力。根据以上融资思路,湖北高校应切实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加大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决心和力度,以有效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补充,并辅以校内各项资源的高效化、节约化利用,真正做到开源节流,早日摆脱本地高校债务问题的困扰。

3、通过政府协调,缓和高校同银行间的贷款压力,实现债务偿还软着陆。由于湖北多数高校在扩张初期均选择了高利率的短期商业贷款,在还本付息的高峰期到来之时往往没有还本准备。因此要实现高校债务的“软着陆”,完全依靠高校自身力量是不可能的,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帮助地方高校摆脱债务困境。首先,要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政府应积极帮助高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长期贷款和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转换高校现有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实行“短改长”,给湖北地方高校一个偿还债务的喘息机会。其次,对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的付息压力。例如,广东省政府明确规定,凡是进驻广州大学城的高校,学校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承担。再次,银行也应主动为高校负债调整还贷方式并实行优惠利率。银行可通过对早年贷款实行大幅减息和免息,放宽高校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增加支持。本文认为,银行支持高校度过难关,也是支持政府工作,最终实现的是双赢;否则高校因贷款负担过重而像企业那样破产,大量造成呆账坏账,将损害银行的根本利益。所以银行不应为了短期利息收入而顾此失彼,不为大局考虑。

四、结语

只有在湖北政府、地方高校、放贷银行的三方配合及共同努力下,湖北高校的债务才能得到妥善高效的化解,继而促进湖北省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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