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蔬菜种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2012-08-15 00:51胡立峡王伟军
上海蔬菜 2012年3期
关键词:种业武汉市武汉

胡立峡 王伟军

(1湖北省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430345; 2武汉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2年,武汉市种业将着力打造一个集群五个中心,即建造种子产业园区,打造一个种子产业集群,构建中部种业研发中心、生产供应中心、交易展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出口创汇中心,力争建造一个总面积133.3hm2以上的种子产业园区,吸引入驻大型种业企业20家以上,其中上市企业1~2家,年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在农作物种业建设上,2012年武汉市将重点打造七区一圃,即打造高端种业孵化区、东西湖走马岭和黄陂武湖等种子引试展示区、万亩良种繁育示范区、育苗能力达1亿株以上商品种苗设施区、种子质量监管共建区、种子交易聚集区、油菜水稻玉米等特色种子观光旅游区和武汉农业生物资源圃。

1 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是现代都市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种子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第一要素。任何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都离不开良种这一重要载体,只有发展优质高产良种才能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一粒种子可改变世界就是这个道理。2012年武汉市将充分发挥南湖农业园和武汉高农生物园等企业的聚集作用,应用基因工程、生物工程等技术,把武汉建成具有地方特色、服务全国的中部种都。

2 武汉市蔬菜种业发展现状

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武汉市蔬菜生产发展迅速,据武汉市农业部门统计,2011年武汉市蔬菜种植面积16.181万hm2,比上年增长4.4%,全年蔬菜总产量627.13万t,比上年增加6.1%,其中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8.467万hm2,增加8000hm2。2011年我市蔬菜种子产业不断壮大,全市蔬菜种子企业发展到50余家,种子交易额20亿元;种子质量稳步上升,种子合格率达到97%,良种覆盖率大幅提升,达到95.5%;优质良种生产基地逐步扩大,面积发展到3533.3hm2,其中标准化基地达到133.3hm2。

2.1 种子研发体系初具规模,科研育种取得突破

我市现有武汉大学、华中农大、中科院油料所、华中师大、湖北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省农科院和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等多家蔬菜育种单位,拥有众多育种科技人员和多名蔬菜项目体系专家,以及包括国家种质武汉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湖北省种子种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平台。其中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的国家级平台,国家种质武汉水生蔬菜资源圃以其保存的丰富的水生蔬菜种质资源闻名全国,被业内人士称为“国内首创,国际罕见”,现保存水生蔬菜种质资源1800余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该所的水生蔬菜学科已成为具有世界性优势的专业学科。

2.2 良种推广体系基本形成,品种更新步伐加快

在引进农作物新品种过程中,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既有效控制了乱引进乱推广带来的风险,又加快了新品种的更新换代。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种子管理机构为主导、以种子企业和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的良种推广体系,该体系在全市良种普及与推广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市重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5%以上,为实现全市农业优质高效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3 武汉蔬菜种业市场迅速成长,中部效应显著提升

武汉蔬菜种业市场化体系取得长足发展,种子产业不断壮大,到2011年底,我市蔬菜种子企业已经发展到50余家,种子经营部1115家,种子年交易额稳步上升,每年4月的武汉种子交易会、6月的武汉蔬菜新优品种展示会,均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知名种企和种业界代表参加,影响力享誉全国,有力地促进了武汉市蔬菜种业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武汉市蔬菜种业在我国中部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地位。

3 2012年武汉市蔬菜种业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南湖农业园和高农生物园的聚集作用,提高种业发展水平。以水生蔬菜为重点,加大良种培育与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工厂化育苗和转基因育种,新增种苗基地666.7hm2,种业产值突破50亿元。加快推进种业企业兼并重组、上市,支持维尔福、天种等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培育2~3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种业龙头企业。在“十二五”期间我市要有1~3家种业上市公司,培育若干专而精、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同时还要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把武汉建成具有特色面向全国的中部种都。

4 种业新政出台后我市蔬菜种业的应对措施

4.1 加强政策引导,合理配置资源

我市现有50余家蔬菜种子企业,大多数规模比较小,种业新政出台以后,大大提高了种业企业的经营门槛,多数达不到种业新政种企经营门槛的小企业但确实有市场竞争力的,可以采取与当地符合门槛的大中型种企合作,或者通过增加注册资金等手段使自身达到政策要求,或者转制为纯销售型企业;对于实在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小企业,应该退出武汉种业市场,重新配置我市产业资源,促进武汉市种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4.2 培育并重点支持武汉市“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截止2012年3月底,武汉市乃至于湖北省只有7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壮大这些企业将有力推进武汉种业的发展。我市也应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种业新政文件里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文件精神,出台相关的地方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市农业部门、市科技部门下达的科研、推广、攻关项目应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加大对其项目支持力度;市财政部门应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市交管部门、市农业部门应对农作物种子物流实行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减少企业物流成本,以全方面支持武汉市“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4.3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种业新政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明确种子企业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是种业发展的主体。所以必须引导我市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领域,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实现“事企脱钩”,这也符合我国当前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同时鼓励我市大型种子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提高育种效率和水平,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机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4.4 加强对种子企业人才、智力及科研支持

充分发挥武汉市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职称评审、人才资源配置、国外智力引进、人才工程选拔、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加大种子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力度,逐步增加种子骨干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量,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种子骨干企业的吸引力。加大种子骨干企业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工作力度,促进新培育种子的示范推广。市政府要制订有关政策,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大力推进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育成突破性新品种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

4.5 建立种子种苗储备调控体系

依托我市大型种子企业和武汉市种子协会,建立武汉市种子加工、储运和救灾种子储备库,形成武汉市种子种苗储备应急储备库,增强我市对种子产业的调控能力。

4.6 借助武汉市种子协会作用

充分借助武汉市种子协会在武汉蔬菜种业发展中的纽带作用。市种子协会要加强对市内种子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武汉市种子企业间、企业与武汉市各大科研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借助一年一度的武汉种子交易会,加大宣传、销售和招商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在全国种业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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