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前景探讨

2012-08-15 00:44郜晓蓉
山西林业 2012年1期
关键词:林地效益林业

郜晓蓉

(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山西 太原 03000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开展以来,山西省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林改目标,在抓好明晰产权、确权到户的同时,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农民增收、林地增效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经过不断努力,已经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为林下经济发展的整体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 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境内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发展林下经济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大多是林业大户和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模式为林养、林菌、林禽、林药和生态旅游等,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30.67万hm2,年均效益22亿元,年均亩效益500元,有10万农户受益。目前不少市县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加上煤炭企业转产,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环境。

1.1 初步形成符合山西特点的发展模式

各地农民紧紧结合本区域内自然、气候条件,初步形成了林菌、林药、林禽、林畜、林粮等各种不同的发展模式。洪洞县发展的林下林菌模式,就是利用玉米秸秆、麦麸、鸡蛋、麦秆等发酵料栽培蘑菇,每亩每年可收入8 000元;林鸡模式,就是用塑料膜、竹竿、铁丝等搭建鸡棚养鸡,每棚年可收入6 000元;林兔模式,就是每亩每年养兔收入5 000元。

1.2 创新灵活多样的发展机制

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专业合作社、生态庄园经济、“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如陵川县积极引导和鼓励承包荒山、荒坡的农民种植中药材,全县种植中药材面积在百亩以上的大户已发展到80多户,他们已经成为该县林业产业开发的带头人。目前,全县注册中药材生产合作社33个,带动组织农户2 000多户。广灵县甸顶山林业专业合作社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的思路,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开发经营模式,建起一座液体菌种生产线和一个黑木耳菌包生产基地。2010年林下种植食用菌54hm2,年产优质黑木耳干品400t,带动农户800户,产值2 000万元。参与黑木耳林下栽培生产的农户,年均纯收入增加1.0万元左右。

1.3 初步形成了有利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山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出路在林、希望在山。“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实现翻番目标,这就为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为了实现林下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各地在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上出台了不少办法。武乡县对林下经济在政策上加以倾斜、资金上加以扶持、技术上加以指导、信息上加以疏通、市场上加以引导,主动服务,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各乡镇、村组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多种形式,从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各个方面帮助农民分析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解放农村劳动力的重要作用,讲解林下经济发展的可行性,介绍适合本地特点的林下种植、养殖的不同模式。

2 林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林下经济处于起步阶段,投入不足,效益不明显

山西林下经济发展总的来说差距悬殊,区域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地方的林下经济模式刚刚建立,运转时间不长,缺乏政府支持,还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也不是十分明显的。

2.2 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规模

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规模不大,缺乏龙头带动。近年来,林下经济虽然取得了初步进展,但发展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不能满足市场批量需求和有效的辐射带动能力。多数地方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的发展思路以及具体的发展措施,因而整体存在分布散、渠道乱、规模小,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2.3 服务体系不健全,发展中的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

林下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和成长的肥沃土壤。诸如,配套改革跟不上,资金筹集难,林地流转难,项目引进难;已经启动的项目服务体系难以支撑,包括技术指导、资金协调、经营管理等,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市场化程度低,由于缺乏专业协会,养殖和种植户的市场信息不灵通,在种养项目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在产品销售中,大多数只有等待收购者上门或零售,效益得不到保障;管理水平低,在种养过程中尤其是养殖方面,养殖户大多采用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科学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饲养成本高、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3 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

3.1 气候优势

山西省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量大,秋季晴和日照长,冬季干旱少雨雪,光辐射值高,非常适宜发展林下经济。

3.2 林地空间优势

目前,全省林地面积765.55万hm2,其中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面积有261.35万hm2,并且绝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优势。随着上级部门对林业种植的重视程度及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林地面积将会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贡献率也日益凸显出来,林地优势将会更加明显。

3.3 效益优势

利用林地资源,在林下综合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据调查,近几年,山西省各市县结合当地的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林下经济不同发展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潞城市南流休闲观光采摘示范园,在发展优质水果的同时,种植多种高品质绿色蔬菜和观赏植物,并结合当地旅游优势,发展观光采摘的新型模式,为入社农民户均增收1 000余元。不仅增加了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收入,还带动了周边农民依托观光旅游发展服务业实现共同致富。

4 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

4.1 列入林改配套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林下经济是新生事物,是一种新兴的林业经济运行模式,目前尚处于自发起步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能够及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扶持和鼓励,必将起到非常好的激励和推动作用,从而加快林下经济的发展步伐。

4.2 扶持龙头典型,抓好大户带动

由于林下经济是农户或林农自发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探索性和试验性,也就带来大多数农户或林农的等待观望。因此,扶持好龙头典型,抓好大户带动,就显得特别重要。一是发现培养本地有经验、有经济实力和有开拓精神的大户先走一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二是筑巢引凤,引进外面有一定投资能力、看好林业发展方向、有志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能人或者人才。

4.3 突出重点亮点,抓好科技支撑

林下经济的发展,不能停留在农民自发推进,也不应停留在星星点点之上,必须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向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品的方向发展。要抓好科技支撑,提高林下经济的科技含量,提升比较效益的科技元素。从项目选择、产品开发以及程序操作等各个环节,都要注重科技支撑。

4.4 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

林下经济是新型的惠民工程,可以小到千家万户,也可以把千家万户集中到一个或几个大户。要大力推行“公司+大户+农户”的发展模式,增强林下经济的发展活力。建议国家林业局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改后“农民得实惠”的惠农工程,加大扶持和推进力度,促进林下经济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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