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五常”对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借鉴启示

2012-09-04 04:50杨蓉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21期
关键词:伦理道德儒家道德教育

杨蓉

摘要:三纲五常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以一种隐性的方式渗透到了个体的心理,为构建和谐的社会做出了明确的行为规范指导。道德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即日常生活中五种常行的基本道德规范。如果说三纲的规定过于空洞与宽泛,那么五常则提出了处理一切人际关系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从目前德育工作的不足为出发点,阐述了儒家“五常”对目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工作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仁;义;礼;智;信;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295-02

一、“五常”的基本内涵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仁”从字源意思来理解,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相依相耦。在人们日常的人际关系交往中,它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情感需要,仁爱是从家庭血缘亲情中引申而来,仁者爱人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般原则又不限于宗法血缘道德的范畴,它要人们以一颗仁爱的心对待他人对待一切。在儒家伦理思想中是“仁”是一个含义极其丰富的概念,其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仁是一个全德之辞,几乎可以概括所有的德目;狭义的仁是五常之一,主要是以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道德情感为主要内涵的道德规范。可以说,仁是由人本身引申出来的行为原则,它要求人们以人为人,相亲相爱,这反映了人对自身的觉醒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具有浓厚的人道精神。

“义”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含义十分丰富,各家各派有不同的诠释。儒家讲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义泛指道义,是道德的代名词,如“舍生取义”,狭义的义则是指五常之一,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和人们行为的价值准则。朱熹在《四书集注》中曾这么解释义:“義者,事之宜也。”“义者,天理之所宜。”“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义有三层意蕴:首先,义是适宜,即正当与否的度,宜与不宜,该与不该应该以义为准;其次,义的度即是天理,是宇宙万物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则;最后,义又是人们内在的一种道德观念,是行为主体的道德理性原则。它的现实内容则是人类共同的、根本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义”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

“礼”是儒家伦理道德的重要范畴之一,礼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模式,在告诉人们“仁”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出于感情需要,“义”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之后,为人们怎么样去实现和谐社会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作出了正确的向导,它告诉了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仁”是“礼”的精髓,“义”是“礼”的实质,“礼”则是“仁”和“义”外在的具体行为规范。仁义作为“礼”的内在实质,“礼”是仁义的外在保证。离开了仁义,“礼”只能是空洞的俗套;离开了“礼”,仁义也只能是美好的空谈。

“智”即知识和理性,在儒家思想中主要指道德认识和道德理性,孟子把它定义为“是非之心”,即人们思想中的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和观念,它是儒家强调的处理人际关系的理性原则。从本质上说,道德是人类的自觉行为,它建立在人类对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之上,只有当人们把握了什么是应该的,什么的不应该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之后,才有所谓的道德,树立明确的是非善恶观,是一切道德以及道德行为的前提。《中庸》就把智作为“三达德”(知、仁、勇)之首,就是要求人们首先要获得道德认识,树立正确的是非善恶观,而智的核心功能也就是明辨是非善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信”作为道德范畴,即对某种信念、原则和语言出自内心的忠诚。儒家所讲的信作为处理人际关系时的精神纽带,要求人们忠实于自己的本性和存在,即使言行与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相符合。以信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诚实不欺、诺守信用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但是儒家并不是只强调信的形式,而是注重其精神实质。

二、目前德育工作的不足

1.道德教育理念滞后,德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德育工作在实践中更多的是关注是否按照社会规范的需要来培养,强调德育的社会价值、工具价值,认为德育就应当无条件的服从政治需要,把德育工作与政治思想教育混同,重业绩成效轻人文关怀,政治色彩过于浓重。有的领导也十分推崇听话、服从,认为德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服从教育者意愿的人,忽视了受教育者自身德性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忽视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道德习惯的培养,忽视健全人格的重要性,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主体性,忽视学生个体的价值,药家鑫案例就是典型的道德教育缺失的案例,我们的学校所进行的道德教育大而宽,导致一些大学生连最基本的公民意识都不具备,无视别人的生存权,把自己的意愿凌驾于他人之上。

2.学校、家庭、社会合作机制不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对大学生品德教育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当前,高校的德育工作主要依靠高校自身及其专职德育工作者来承担,脱离社会,脱离家庭,德育效果大打折扣,具体来说,首先,学校、家庭、社会对德育的要求不一致,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以德为本与道德虚无的冲突,高雅追求与庸俗趣味的冲突,反科学、反理性的迷信愚昧和歪理邪说、商业街头文化等等,这些都让大学生不知所措,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产生怀疑或者是漠视。生活方式上,倡导艰苦奋斗与贪图享乐产生冲突,高校倡导的艰苦奋斗与家庭一部分父母溺爱有加产生冲突,这一系列的冲突都弱化了高校的德育的实效性。

3.德育内容空洞、缺乏吸引力,缺乏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教材的深度挖掘。目前,道德教育的方式还是停留在灌输上,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挖掘还不够,更谈不上使用传统文化对大学生产生心灵上的影响,道德教学与实践脱节,内容空洞。德育课教材作为德育内容呈现的重要载体,虽然在往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方向努力,但是在时代性、针对性、现实性方面挖掘的还不够,以至大学生怀疑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价值,反而对一些西方外来文化的并不是精华的价值十分推崇。另外,在教材章节安排以及语言描述方面也比较生硬、晦涩。因为大多数传统伦理道德的原文为文言文,教师在讲解的时候只限于追求理解字词的意思忽视了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精华的挖掘。有许多大学生认为,对类似美国学者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人性的优点》等哲理书,比国内的德育教科书获益更大。

三、儒家“五常”的德育借鉴意义

1.培养大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西方外来思潮的负面影响,大学生的个体意识日趋增强,群体团结协作精神逐步削弱,人际关系冷漠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力弘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人际和谐精神,让广大学生懂得并学会关心他人、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帮助他人,从而建立和谐友爱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传统是历史的积淀,也是现实的基础和未来的参照。中国转型期德育体系的建构不能无视德育传统的精华,大学生思想道德工作更不能置身于中国的国情、中国的传统文化之外,而只能在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这块土地之上进行。只有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德育才能充分发挥其育德功能。

2.培养大学生自强不息、天下为公的民族精神。当代一部分大学生,把精力都放在了打扮、恋爱、追求物质享受等方面,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缺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精神,大学女生流行的“学得好不如嫁得好”都是这些问题的真实写照。自强不息精神具体表现为一种乐观进取、刚健有为、勤勉奋发、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生存态度和文化形态。它使得普通中国人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承受力相对比较强,不懒惰,不放弃,不自暴自弃,不易于精神崩溃,能在极其艰苦的境遇下努力奋斗,忍辱负重,顽强生存。儒家传统道德中的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同时,儒家传统理论的“有为”精神,主张有所创造,有所作为,有所实现,在人生舞台上能够有所“立”。对大学生进行“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有所作为的精神品质。《易经》里就曾说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天下为公”的实质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的整体意识。谈到“公”不得不谈到“忠”,“公忠思想”也是儒家积极倡导的道德思想,它强调对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忠诚,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以公灭私”、“至公无私”,强调的是为社会尽责、为天下尽忠的献身精神。而这实际上又包涵了愛“君”之国家和爱“大家”之国家这两种内容和性质的爱国主义。不可否认,它有其不合理的地方,即过分注重整体利益忽视了个体利益的实现以及需要,其中虽然具有局限性,但是不可否认,现代社会,大学生国家观、整体观弱化的今天,这正是我们现代德育工作中应该弘扬、倡导的,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谋而合的。

3.培养大学生理性的、积极健康的道德价值取向。当代大学生,一方面思想活跃、积极向上、富于想象力、勇于创新,但是,另一方面辨别能力不强,自控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不完全成熟,思想活跃与混乱、单纯与复杂、自强与脆弱、理性与盲目等相互矛盾的状态在他们身上同时存在,对社会的某些弊端和不良风气不能够正确认识,使人生价值发生倾斜。儒家宣传“诚实守信、以义为上”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诚实守信”是儒家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人、人与人交往的一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为大学生指出了一条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途径。“以义为上”的价值取向,对当今社会过分世俗化和物欲化的倾向可以起到很好的抵制和克服作用,有利于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诚信和义利的关系,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健康积极的价值观。弘扬“以义为上”并不是要否认个人的合法利益,儒家文化承认人有道德和利益的双重需要,从不否定利的存在和价值,儒家认为“义”的特定价值,就在于规定和调节“利”。弘扬“诚实守信、以义为上”有利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常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中包含的一般性、共同性的价值要求部分构成了五常的精华,其中合理的因素可以供我们今天批判地继承,以时代精神予以利用,为提高道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服务。

参考文献:

[1]戴克明.关于提高德育实效性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0,(12).

[2]毛建雄.高校德育面临的新形势及其对策[J].理工高教研究,2003,(5).

[3]黄钊.儒家德育学说论纲[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4]朱仁宝.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价值[J].浙江社会科学,2005,(5):76-78.[责任编辑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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