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2012-09-06 00:54许湘俐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2期
关键词:承包方价款工程量

许湘俐

摘要:投资控制是建设单位核心工作“四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之一,工程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也是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作为整个项目的出资方,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能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实施有效的投资控制和工程管理。

关键词:建设单位施工阶段投资控制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设单位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建设单位如何实现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建设单位应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来签订合同,做好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设定了目标,建设单位要依据合同中约定的目标进行管理。建设单位可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签订合同,力争签订的合同严谨、公正、合理,为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结算时,减少合同争议及索赔创造前提,这也是做好事前控制措施之一。在投资控制方面,要注意所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常见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或是固定单价合同;对专用条款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支付与调整方式,工程变更及变更价款的确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的承诺及优惠条款应熟悉掌握,建设单位工程师尤其应认真细读合同中的条款,可摘要,以便随时对照使用,还要熟悉清单、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建设工程施工工期长,建设单位工程师在处理造价问题时不可脱离合同,必须反复查看对照合同。

2 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变更,如改变功能及使用要求、建筑构件几何尺寸、施工工艺顺序等均属工程变更,变更就可能引起合同价款变化和工期延长。笔者所参与建设的多个项目,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结算价突破合同价,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变更引起,这在工程建设上属于极为普遍的现象。但如何在施工阶段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变更,却是达到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

2.1 事前控制

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参建各方的努力。作为建设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认真审查施工图,找出设计中建筑与结构、土建与安装以及设备安装各专业之间存在的矛盾,找出图纸上的碰撞缺漏等问题;认真主持设计交底,汇总各方各专业人员提出的设计上存在的矛盾、施工的难点等问题,并向设计部门反映并纠正,这是避免工程变更的重要方法之一,笔者参与的某重点工程,在此阶段各专业工程师经认真看图列出近一百条问题,并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大量减少了日后的变更。

2.2 过程控制

首先,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必须变更,则要遵循变更程序,由设计单位提供两个以上变更设计方案,作经济分析比较,择优选择。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接到变更设计后,要求承包单位对变更部分报价,并对变更价款与工期初审,合同双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后,进行变更施工。

其次,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具有临时性和无规律性等特点,施工过程因不定因素产生现场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又一原因。建设单位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应进行巡视、检查、见证和已完工程验收计量等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前提下,进一步审核再签署确认。对照监理规范,严格监督总监到监理员,是否按照规定完成了各自的职责,是否认真负责,事实求是履行职责。对于事实充分合理而必须签证的,应明确的说明理由,并附上工程量及计算式,同时签证单由业主、监理各保留一份,结算时由建设单位交给审计单位,签证意见应清楚明了。一般而言,变更部分应由施工单位报价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签证是投资控制的重点。特别是打桩现场记录,桩基工程量大,造价高,是最大的现场签证。

例如:桩基工程量是按实际桩长计算,桩长按现场记录,记录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确认。打桩要求旁站监督,建设单位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桩长数据即工程量,在有效监督施工方的同时,做到心中有数,与监理共同把好关。

现场签证有争议的问题集中在是否可计价列入结算,如一时争执不下,难以判断,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笔者认为不妨先如实签认工程量,注明产生的原因,并注明能否计入结算以最终审计为准。

变更价款的预算价不能作为结算价,但是可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不少工程承包合同支付条款(包括08清单计价规范)都规定变更价款与合同价内工程款同比例支付,因此确定变更价很重要,建设单位的审核必须从严。建设单位工程师应遵循合同对变更价款确定的原则,依据变更内容,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取费标准等认真审核。

3 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

一般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每月上报完成工程量,并据此作为进度款支付申请的依据。经监理现场计量和意见审核,建设单位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款、图纸和审批的施工方案,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统计,据此审核施工单位工作量报表和工程单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理的审核意见进行严格审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签署应付进度款的审批支付意见。要做好审核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3.1 未整改合格的项目暂不支付;开工时安全文明措施费已全部支付到位,安全措施必须落实;

3.2 有无违约行为?如延误工期等,注意合同有关罚款的约定;

3.3 按照清单计价规范,主材价格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应按实调整,因此确定每月完成量应相对准确,为计算价差提供参考数据;

3.4 对于变更、签证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更要谨慎,作为支付依据的变更价款是初审预算价,不是结算价,因此建设单位审核变更价款应严格,避免超付;

3.5编资金使用计划也是事前控制的一个措施,但应结合实际进度作调整,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协商解决。

4 合理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提出的不合理索赔,并及时向承包方提出合理索赔。

要正确认识索赔,索赔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而不是惩罚,是履行合同进程中正当权利要求,发包方、承包方均有向对方提出索赔的可能。在处理索赔过程中,应严格按索赔程序进行,索赔事件发生后,无论受到损失的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及时提出、及时处理,不能拖到结算阶段,这样既不符合程序,也不利于正确处理。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资料,依据法规、合同、计价规范等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提出的不合理索赔,并及时向承包方提出合理索赔(包括工期)。索赔问题关键是现场各方及时签署确定事件发生的原因、损失的数量,如实反映事实,为最终审核、审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5 参与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最后一个环节,因此这一阶段的管理对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都很重要。建设单位已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见证、验收并及时做好监督日记,审核确认工程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及时对索赔事件做出合理处理,这些工作内容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所以建设单位应全面参与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重点审核:

5.1 结算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整;

5.2 是否按合同清单完成全部项目,注意扣除未实施项目费用;

5.3 工程变更及签证、索赔等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在施工阶段影响投资控制的不利因素

1.设计问题,设计施工图中存在的错、漏、碰及施工要求和采用标准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洽商大量增加,这个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比如,建筑结构与安装在预留洞口上不一,致使安装时发生后凿洞口;这样既不利于结构安全,又增加了现场签证,使施工阶段发生新增费用。

2.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会审图纸时,没有认真、严谨和深入的对图纸细化审查,未找出存在的矛盾,而许多建设单位在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没有经验,在会审图纸上,均依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去审查。

3.有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变更项目、变更材料,边施工边修改,增加造价。

结束语: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建设单位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往往是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综上所述,首先,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是由建设单位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项目部其他人员共同参与的一个动态过程,应各负其责;其次,应将投资控制和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密切联系起来,相辅相成;最后,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细致、严谨地工作,加强作为项目投资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管理能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腐败之风,在新的环境下努力探索、积极实现建设方投资控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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