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企业项目管理

2012-09-06 00:54李红彬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2期
关键词: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工程

李红彬

【摘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提出了建筑项目管理在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等几个方面的管理要点及管理方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特点招投标合同签订专业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质量 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高层建筑建设越来越多,项目管理中的施工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工序繁多、工种之间的配合复杂,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法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成本、缩短工期都至关重要。

现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特点是:①施工场地作业面狭小②交叉频繁、平行流水多③专业工种多④层数多高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格⑤预埋、预留工程作业量大⑥高处作业多,材料、设备吊运量大⑦吊顶、管井内工程量较大⑧施工周期长、工期紧⑨功能复杂,子系统多,安装工程量大,要求精度高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大量采用,对施工管理和工种工序的协调要求较高。

施工企业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到项目管理、工程竣工的项目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单位的选择

工程招投标是为了选择一个合理的价格,以达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双赢的目的,进而确定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的管理素质及技术实力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项目工程建设立项批准后,必须经过招投标或议标来选择施工单位,但在此前招标单位会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考察施工单位的设备、技术力量、资质等级、资金情况②考察其正在施工和已经竣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③走访建设单位,征求他们对施工单位的评价,以便了解其信誉。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价款合理、工期合理、质量承诺、信誉较高的原则,综合比较来选择施工单位。

在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误区主要体现在:有的投标单位只以中标为目的,对投标报价书没有全面评估、综合考虑, “靠低价中标,靠索赔盈利” 间接导致了项目招投标的盲目压价。而有些招标单位有时仅从自身利益出发,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和价格规律,拼命压低标价,迫使投标单位让利垫资,任意取消国家给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将不合理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等强加给施工单位,严重扭曲招投标的真正意义。

那么作为施工企业面对低价中标的大趋势,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要坚决防止饥不择食、饮鸠止渴的恶性循环,避免仅为提高中标率而造成未中标已亏损。投标中要坚持科学分析,慎重决策,建立科学的投标制度。一般来说,仅从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恐怕难以中标,必须让利才行。具体让利幅度,则应以保本盈利为限度。要确定一个工程报多少价才能保本,或者有多少盈利,这就要靠准确的成本计算和市场分析、价格调整来决定。企业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和估算的工程成本,结合收集到的业主和其它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研究使用投标技巧,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才能做出既能盈利,又能中标的报价决策。

二、 施工合同签订

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的几个事项: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最好使用国家示范文本施工合同文本。②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及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以引导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③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总价包干、单价包干、成本加酬金。三种计价方式其实是有各自的适用特点的,不能不加考虑地随便选用,体现在:总价包干方式,适用于技术不是很复杂、图纸已经很稳定、工期也不是很长的工程,也就是合同风险已经基本明了的工程。但是,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明智地选择一般不约定“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这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般发包方都希望总价包干,而承包人都希望签可调价合同,到底签什么计价方式的合同,涉及到双方力量的平衡。如果选择可调价的合同,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材料涨跌价差可约定为:“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在施工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或者“若任一种建材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5%(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十天内,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④合同中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约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应当约定清楚。⑤约定工期顺延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一般约定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具体地约定非施工方原因发生停工时,施工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利于出现停工并发生损失争议时顺利向发包方索赔。⑥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因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的无效签字。⑦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法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工程承包合同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订得不全面、不具体,无法操作。没有违约责任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缺乏约束力,失去了订立合同的意义。因此,必须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以便日后履行。

合同签订中内容要严密,条款详尽、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签订后,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

三、严格控制专业分包单位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普遍,但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总承包单位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责任和预期的管理目标,管理难度很大。其主观上分包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相关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往往造成工序上的遗漏,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此外,分包单位组织机构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所以在工程承包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专业分包单位,加强管理。

四、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一般由土建施工、装修施工、安装施工几大项目组成,在技术质量方面的科技含量高,涉及专业多,每一个专业既要满足自己的技术要求,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这不仅增大了技术工作难度,而且增加了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所以在技术上必须全面考虑,特别是在工序交叉部位的细节和施工方案。同时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在项目施工中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到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单位之间的技术沟通。施工中要具体做到以下几点:①针对建筑的特点编制严谨、详尽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方案,适宜于指导整个施工过程。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保证措施、施工布署、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及管理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现场消防措施、环境保护与降低噪音污染的具体措施、消除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搞好相邻居民关系的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地下管线(沟)保护措施、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②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然实行分段控制、动态控制。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材料供应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方面要及时,以确保工期。③严把材料质量关。材料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不合格主要体现在:钢筋的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上述因素均会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材料质量关系到主体结构质量及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管理中要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等信息,积极应用到高层建筑中来。④做好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来保证高层建筑按期完成。确定的工期目标,往往是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而确定的合理工期,但由于现代高层建筑具有规模庞大,工程结构与工艺复杂,建设周期长及专业工种多等特点,决定了工程进度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制定有效的进度控制措施前,必须对影响进度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预测。⑤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具体体现在:电气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等工作。

五、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促发展,文明施工出效益,安全生产的效益就是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效益的增长。发生了生产事故不但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大量体现在工效、劳动者心理、企业商誉、资源无益耗费等间接的损失,那么在项目管理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控制,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安全施工。并要制定安全守则、安全责任书,如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

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人要以专业的安全知识内容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奖励处罚为手段,明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以达到施工安全管理的最佳效益。

④安全管理的内容:对法规认真的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全教育宣传栏中;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管理先进的项目工程。

⑤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以前要分步骤、分阶段的做好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等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有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六、工程建设必须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思想,把提高工程质量作为今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增强领导者的素质高,领导者的素质高决策能力就强,就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就高。其次操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服务人员具备较强的质量观念,就会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因此,保证施工质量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因为人是施工过程的主体,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他们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在工程实践中,要增强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使工程质量真正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管理体制的有机结合。

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是牵涉到各个方面的细致工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的具体工作,项目施工中要搞好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扎扎实实的抓好各项工作,企业惟有认真研究形势,不断加强项目管理,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使项目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才能适应复杂多变建筑市场,才能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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