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松:刑事辩护“理想主义者”

2012-09-06 16:47申欣旺
中国新闻周刊·能源专刊 2012年2期
关键词:理想主义者律师规范

申欣旺

有时候,张青松怀疑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在开办律师所。

“我的律师所都快成了培训和宣传公司了。”很多次,张青松都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开玩笑地说。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简称尚权所)的律师们除了办案子就是学习、培训,还要组织力量建网站,搭建沟通平台。平台的任务之一是为全国各地的律师提供学习刑事辩护技能的机会,还包括到法律专业媒体上宣传。

张青松的平台提供的各种学习机会都是免费的。他希望培养更多的能提供高质量刑事辩护的律师,哪怕是“万金油”律师。

“律师也需要自己的培训基地”

即将推出的“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以下简称“尚权刑辩规范”)是平台上的“培训教材”之一。

2012年,最新《刑事诉讼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较之老《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内容涉及到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修正后的条文总数已达290条,并且增加了新的编、章、节,被认为是一次“大修”。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原规则进行了大幅改动。

张青松和尚权所的同事们判断,这些修改,将给辩护律师的具体业务带来重大变化。

相较于公检法三机关,刑辩律师能否最快速地适应法律修改,理解法律精神——情况并不乐观。公检法均有自己的行业学院,通过不停地轮训,使得侦查、公诉和审判力量大大加强,刑辩律师行业却连自己的培训基地都没有。前任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呼吁建立国家律师学院多年,到其2011年卸任前还在谋划此事。

国家律师学院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在2012年年末挂牌,但只是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基础上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的牌子,前者的主要任务是培训狱警。此种设置令律师界对其所能发挥作用仍然存疑。

这样的背景下,刑事辩护的培训更是无从说起。张青松想做的,就是在自己能力所及范围内,为全国的律师们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尤其是适应法律变化,快速学习的能力。

张青松版“辩护指南”

很多基层刑辩场景令张青松记忆犹新。

“到一些地方开庭,看到当地的一些律师做刑事辩护,甚至连怎样到看守所会见都心里没底。”张青松说,会见这样的程序,本是刑事辩护最基础的工作。有的律师看守所跑三四次可能才解决一个问题。

张青松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尚权所创立之初,张青松就确立“只做刑事辩护”的办所宗旨,并且提出建立尚权所自己的刑辩标准(本刊2012年第41期《刑辩律师的梦想与坚持》曾予报道)。经过六年的经验积累,再加上《刑事诉讼法》大修的契机,张青松决心实现这个梦想。

2012年上半年,尚权所的律师们在张青松的带领下联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研制“尚权刑辩规范”。

想法很简单,张青松说,“不能要求所有的律师都只做刑事辩护,现状是大多数律师可能只是偶尔做一次,他们经常面临对辩护程序不熟、对法律理解不透、实践操作经验不足三大难题,而在司法上的沟通也可能出现一些偏差,对刑事辩护的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

张青松希望制定一套可行的完备的刑事辯护指南,帮助这些有法律基础但缺乏实务经验的律师们在短时间内完成较高质量的刑事辩护。

这种想法之下,研订中的“尚权刑辩规范”细致到刑事辩护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比如,第一次会见当事人应当谈哪些问题?侦查程序启动后,律师怎样和办案人员打第一个电话,如何获得基础信息?

答案包括,第一次会见时,律师必须告诉当事人,经他的亲属委托,刑事辩护权,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同意后要求其在委托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一小小的细节背后隐藏的是刑事辩护的大问题。刑事辩护中的律师被莫名其妙解除委托的不在少数,其中重要的原因包括当事人受到的各种压力。

“看守所跑了三次才能解决一个问题的情况,实际上掌握好方法,就可以实现跑一次看守所解决三个问题的变化。”张青松认为,这些基础工作对刑事辩护的价值不言而喻。

尚权所执行主任常铮介绍,经过长达半年的准备,这套规范从内容上,不是立法的重复,而是纯粹到实践操作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

为了使这套规范能够发挥作用,尚权所同步启动“新刑诉法落实、执行情况调研”项目,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邀请律师试用并查找问题,然后反馈信息。另一方面,“青年律师培训”项目也将同步推开,以新刑诉法及“尚权版刑辩规范”为主要培训内容,为青年律师提供学习机会。

张青松设想,试用一到三年之后,将能够形成一套更为科学的规范体系。

刑辩的“理想主义者”

每一个美好的设想背后,是需要付出的大量精力。张青松给自己规定每年只接一定数量的案件,以腾出时间来完成这些好像没有休止的“公益活动”。

十年前,张青松和钱列阳、许兰亭、李肖霖组成强大的律师团,为演员刘晓庆税案辩护。据当时的报道,“刘晓庆姐妹被取保候审的消息一出,社会上更是有评论说是四律师把刘氏姐妹‘捞了出来。”

此后,刑事辩护界“京城四少”被某知名法制媒体提出后便誉满京城。彼时,张青松便完成了“为稻粱谋”的转变,只要愿意做,大量的案件主动找上门。然而,张青松选择的是另一条路子。

时至今日,刑事辩护律师团开始盛行于刑事辩护中,张青松却开始更多的做案件之外的工作了。

在京城知名刑辩律师中,当初和他一起成名的律师,很多已经沉淀下来,专注于自己的业务,或者开拓了更为广阔的法律业务领域,张青松却一门心思要扛着刑事辩护的大旗,一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样子。即便是“李庄案”之后,刑事辩护遇到寒冬也是如此。

身边的人也会有理解但不认同的想法,“又不是接不到案子,放着好好的钱不赚,去做那些事。”抱怨之余,却不能不被他的理想主义精神所打动,继续往前走。

2012年第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结束之后,在尚权所的会客室,满脸倦容的张青松与本刊记者谈起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六年来的心路历程时,颇为宽慰。

六年中,尚权所从创办之初在北京北四环一个住宅小区160平米的小办公室,到金长安大厦的300平方米,再到现在名敦道大厦已经拓展至6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背后是人员的扩充、实力的提升。昔日的助手、长着娃娃脸的助理常铮如今已成为知名度颇高的女刑辩律师,越来越多的律师们参与到张青松组织的活动中来。

面对这一切,张青松以其特有的幽默方式告诉记者,“尚权所健康的成长起来,这至少表明,刑事辩护未必都是本着找死的精神才能干下去。”

在他看来,刑事辩护并不总是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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