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变化对职工收入的影响探析

2012-09-13 09:00岳红霞
当代经济 2012年24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月工资年终奖

○岳红霞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广东 深圳 518036)

新个税变化对职工收入的影响探析

○岳红霞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广东 深圳 518036)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决定》。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对增加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文主要通过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对比来研究新个人所得税对职工收入的影响,重点分析了对月工资及年终奖的影响。

旧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 比较 职工收入

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下职工薪酬的变化

2011年9月个税发生了以下变化: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新旧对比变化见表1。

经过这样的调整,在原工资薪金不变的条件下,对低收入人群来说,个税是不同程度的降低了,但对于高收入的人群来说是略有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含3500元),以3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2000)*10%-25=12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0元,也就是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含3500元)的工薪阶层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均为零。

表1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以50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32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应拿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少交280元,降幅86.15%。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含8000元),以80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82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含8000元)的,应拿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少交480元,降幅58.18%。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8000元以上12500元以下的(含12500元),以12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2500-2000)*20%-375=172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2500-3500)*20%-555=124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8000元以上12500元以下(含125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少交480元,降幅27.82%。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12500元以上38500元以下的(含38500元),以38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500-2000)*25%-1375=7750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500-3500)*25%-1005=774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12500元以上38500元以下(含385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少交5元,降幅0.06%。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8500元以上58500元以下的(含58500元),以58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8500-2000)*30%-3375=1357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8500-3500)*30%-2755=1374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38500元以上58500元以下(含585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少交170元,增幅1.25%。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58500元以上83500元以下的(含83500元),以83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3500-2000)*40%-10375=22225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3500-3500)*35%-5505=2249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58500元以上83500元以下(含835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多交270元,增幅1.21%。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83500元以上103500元以下的(含103500元),以103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3500-2000)*45%-15375=30300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3500-3500)*45%-13505=3149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在83500元以上103500元以下(含1035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最多多交1195元,增幅3.94%。

表2 税率调整前年终奖计税分析表

表3 税率调整后年终奖计税分析表

再以月工资薪金收入203500元为例,修订前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2500-2000)*45%-15375=75300元;调整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3500-3500)*45%-13505=76495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035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比以前多交1195元,增幅1.58%。

由此可见,收入在835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修订前后应纳个人所得税最多多交1195元,而且随着收入的增加增幅逐渐降低。

通过上述比较、计算可以看出,月工资薪金收入38500元是一个分水岭,月工资薪金收入低于38500元的工薪阶层,此次费用扣除标准调增后,随着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也有所增加,由于交纳个人所得税额相对较多,所以增幅变化不大,最多多交1195元。

二、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年终奖的影响

年终奖也是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但我们知道年终奖税金的计算和工资部分税金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以调整前后税率的变化来看对年终奖的影响。表2、表3是税率调整前后对年终奖计税的分析表。

我们以54000元为例计算税率结构变化前后对应纳所得额的影响。调整前后应纳所得税=54000/12*15%-125=8098.75元。调整后应纳所得税=5400/12*105-105=5398.95元。比调整前少交2699.8元。由于年终奖和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它存在一个个税交纳的临界点。也就大家所说的多要一元钱。有可能要跨一个档的税率,会多交税金的问题。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可以做一定的计算分析工作。凡是临界点内的职工,我们都可以做一定的调整。使个人少交税,单位少支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S].2011-06-30.

[2]国家税务总局:新个人所得税法手册[M].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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