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的概念中有善吗?

2012-12-06 08:18周仲庚
商界评论 2012年11期
关键词:犯法生意人胡雪岩

周仲庚

善恶,犹如“良心”,是个道德观念,其分际及定义可以争议百年而不休。但如果以“胡雪岩原则”来看,不犯法、对得起每个主顾,商者所为就是善的,否则就是恶的。那么假药、毒奶之类的事情,赚再多钱,根本就够不上“生意”,而只能称之为“死意”。

“商人”一词,今天略带贬义,从商的人宁可说自己在“做企业”。事实上,“商”这个字都在挣扎当中,一方面社会上有“商学院”这样崇高的名词,另一方面“无商不奸”又是街头巷尾的口头禅。依照简单的推衍逻辑,如果无商不奸,那么商学院就是专门培养奸人的场所了。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名牌商学院毕业的人,也绝不愿意别人称他为商人,而宁可被称作企业家。

中国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挑战后,通过翻译,许多领域的概念还处在混淆不清的境地,概念混淆一定带来情绪混淆,这严重地扭曲了人们的思辨能力,商业领域(或者该说企业经营领域?)是重灾区之一。除了上述的“商”,再如由“Management”翻译成“管理”一词,实在是个千古大灾难。从Management的本意来看,它应该被翻译成“理管”——先梳理,梳理不成才管制;但是到了东方,它却被翻译为东方式的威权语言:先管制起来,然后再梳理。事实上,一管就僵化了,僵化的东西怎谈得上梳理呢?

据传,有人问清末巨商胡雪岩,当国家内忧外患时,什么钱可以赚,什么钱不能赚?胡雪岩沉思后说,只要不违背国法,对得起每一个主顾,这样的生意就都能做,这样的钱就都能赚。这里又透露了一个经由翻译而来的无奈。今天人们说“顾客”,应该是由“Customer”一词而来,“客户”应该是由“Client”而来;约莫10年前,中国人突然开了天眼,创造出“顾客(客户)是上帝”这样一句铿锵有力的话语出来。然而,事实上中国传统的商业语汇里老早就存在这个概念,那就是上述胡雪岩所说的“主顾”,买我东西的人。就是我的主子。

同样的,“生意”这一概念也奥妙。“生”就是创造附加价值,没有增值,就称不上生意,脑中没有增值观念,就称不上生意人,而只能称之为“做买卖的”。

若按中国传统的理念来说,今天中国的问题是生意人太少,把消费者当成主顾的人太少。今天所谓的“企业”,只不过是一种产权形式的组织载体,而不是目的本身。“把企业做大”这个概念,其实有点本末倒置、脑体倒挂。如果遇上胡雪岩。他会把我们好好教训一顿,他会说:做好一个生意人(创造附加价值),对得起每一个主顾(服务主子),你口中所说的“企业”自然会变大。胡雪岩善于“理管”而轻忽“管理”,恐怕也是他要教我们的一课;如果邀请胡雪岩来出掌今天的中国商学教育,他大概第一件事就是把“XX管理学院”改名为“XX理管学院”。

绕了这么一大圈,无非是要理清“善恶”与商业的关系。善恶,犹如“良心”,是个道德观念,其分际及定义可以争议百年而不休。但如果以上述“胡雪岩原则”来看,不犯法、对得起每个主顾,商者所为就是善的,否则就是恶的。至于假药、毒奶之类的事情,赚再多钱,根本就够不上“生意”,而只能称之为“死意”。

如果一个企业,主事者要求员工天天心存善意,或许多数员工听不太懂,或者感觉这个老板太迂腐。但是如果把善意诉求落下地来,改为要求员工每天问自己:你的行为是否违法,你的行为是否对得起上门来的主顾,善的企业文化就比较容易建立。

善的商业文化,一个巴掌拍不响,政府也得反省。为政者,每天也得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制定的政策会不会诱使甚至迫使商者犯法?政策是否奖励那些对得起主顾的商者?国有企业既为全民所有,是否应该率先对得起主顾?

有些人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嗤之以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好人遭到恶报的例子太多了。然而商业不是个人对个人的事,而是众人对众人的事,虽然恶企业不一定有恶报,但在统计学的大多数原则之下,善企业一定有善报。但请千万注意,这里所说的“善”,不是老板、董事长、总经理等个人的道德。因为个人道德虽然重要,但在商业领域内并不足恃。在今天的中国,善的商业意义,应该就是,若某行业中众人皆违法那就不碰,容易违法的行业最好也少碰,专注于能够创造社会附加价值的生意,对得起主顾。政府的责任,就是要把善的企业当成主子来服务,否则就会劣币驱逐良币。

如若商者及政府皆有以上共识,善有善报,无论在什么商业模式下,都会成为事实。

【编辑 谢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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