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下的抟塑——李佩甫“平原三部曲”论

2012-12-18 07:36
当代作家评论 2012年5期
关键词:李佩甫天成

黄 轶

黄 轶

李佩甫的“平原三部曲”《羊的门》(一九九九)、《城的灯》(二○○三)、《生命册》(二○一二)历经十几载终成完璧。如前两部一样,第三部的名字也取自《圣经》,《新约·启示录21:27》有言:“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上帝的圣城)”。《生命册》是一本乡村“人物志”,他们的故事或单独成“册”或相互纠缠,但都和“我”(吴志鹏)的生命相扭结,所以他们确实是“我”生命之书中一张又一张的“册页”—— 一个“册”字,一种沧桑、悲凉、厚重,还有命运无以言说的那种力度都出来了。李佩甫强调《生命册》是写“脚印”的,从城-乡二元对照的结构和对“进城者”形象的塑造上讲,“三部曲”的每一部都是写“脚印”,不仅是写“人”的脚印,更是写中国乡村社会变革的脚印的,从中我们可以细细品悟李佩甫那句由衷的感慨:“这样的土地很难生出栋梁之材是有原因的。”

李佩甫是具有执著的历史文化批判意识和清醒的现实主义观念的作家,从他的《红蚂蚱、绿蚂蚱》(一九八六)、《李氏家族的第十七代玄孙》(一九八七)、《金屋》(一九八八)到《城市白皮书》(一九九五)、《天眼》(一九九五)、《李氏家族》(二○○○)再到《等等灵魂》(二○○七)和“平原三部曲”,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中原文化根性、历史因袭惯性以及乡村现实处境深刻的认识,而其成功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无论乡村统治者或贫弱大众,都深深植根于平原地域的乡风世俗,他们如盘旋在乡村上空的历史幽灵,是体现平原政治文化和精神内核的主体。乡村基层政治“当家人”其实一直是新时期乡土小说所青睐的对象,近年来就有陈忠实《白鹿原》中的白嘉轩、贾平凹《秦腔》中的夏天义、《古炉》中的朱大柜、梁晓声《民选》中的韩彪、周大新《湖光山色》中的詹石磴……构成了当代文学最生动丰满的人物群像。作为乡村世相的聚焦点,呼天成这类乡村教父似的人物天赋拥有从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出发的“人治”智慧。他们有着仁厚、包容、圆滑、世故、狡黠、残忍等交相混杂的复杂人格,讲权术、擅权谋、重权威,又有敢于主持公义、为民请命、铁面无私的一面;进入当代以来,带有“家政治”特色的文化遗传基因在极左政治意识形态的催化下被发扬光大,每个个人都被束缚在集体主义、道德主义和独断专制之下,与“现世”不断妥协,作者如果把乡村基层权力人物奴化众生、经营人场的故事写活了,把庸凡百姓的狭隘自私、恃强凌弱、敬畏权力以及勤苦坚忍、渴望出人头地的复杂性写活了,其实就写活了一部中国当代乡村史。

《羊的门》中有这样一句话,就是市委书记李相义因为一时之间报刊上关于许田市的负面新闻铺天盖地,不得不去呼家堡见呼天成——他懂得那些“动静”是一方“土地爷”呼天成为了呼国庆的案子而耍的威风——李相义看到呼家堡整齐划一的农舍、工厂、民兵表演,心里暗暗地说:“这里只长了一个脑袋啊!”无疑,那个“脑袋”就是呼天成。呼天成在呼家堡四十年的经营盘根错节,树大根深,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这里发生的每一桩事都体现出他的无敌权柄。“在呼家堡,要想干出第一流的效果,就必须奠定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这一切,都是靠智慧来完成的……对于那些‘二不豆子’、那些‘字儿、门儿’不分的货、那些野驴一样的蛮汉,他必须成为他们的脑子、他们的心眼、他们的主心骨。”呼天成处心积虑树立自己在乡民中的权威,私下里以给孙布袋说媳妇、记工分为诱饵让孙故意偷庄稼被抓,他开了一场又一场的批斗会,“孙布袋的‘脸’成了他祭旗的第一刀”,另一些人的“脸”则因被呼天成点名表扬而容光焕发,甚至热泪盈眶!信仰在乡间,是草民对命运无常的一种敬畏和自我安抚。刘全为溺水而亡的女儿招魂招来一条小鲤鱼,当刘全下跪感谢“神”的眷顾,呼天成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捏死了小鱼;呼天成信“主”的母亲临死前最大的愿望是儿子能够给她举行一个基督教葬礼,呼天成毫不犹豫地把她葬在了“地下新村”。通过这两件事,呼天成既征服了当地的“神”,又驱逐了异域的“主”,他的气魄镇住了村人,成了呼家堡人唯一信仰的一尊神。他对待自己喜欢的女人秀丫的绝情、解除八圈的“革命”、展览麦升的指头、处理刘清河被锯“事件”、定“呼家堡法则”、建“地下新村”……呼家堡没有人敢于质疑和反对,“他的声音就像雨露一样,渗进了土地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机械地听命于呼天成“一个脑袋”发号施令,这已经无法用所谓的愚昧、无知、麻木来概括,而成为一种文化、一种民性。呼天成的人格图谱上,最迷惑人的地方是其日常行事似乎总是站在“公义”立场,培养着民间的“良心”和“面子”。“文革”地动山摇,在一车车“红卫兵”扯着大旗向呼家堡呼啸而来、带来外边世界的暴风骤雨时,每次站出来应对紧急局势的只有“长了天胆”的呼天成,他站在村口“笑迎八方客”,欢迎每一支“革命队伍”的到来,一次次变更村街的大字报,低声下气地请“小将们”“喝口水,喝口水”,那是他一生唯一一段“不硬气”的日子。呼家堡因而得以保全,没有卷入任何一派势力,这使得民众更心甘情愿成为任其摆布的木偶,甚至以此为荣,即便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受到侵害。由于害怕强权的淫威又渴望其庇护,而且崇奉“面子哲学”、“人情哲学”,反过来促进了乡村社会对权力的认同和崇拜。

经营小小的呼家堡绝不是呼天成的全部深意,他主要是想经营一个体现“面子”和威权的官场,这个“场”就只能在城市。呼天成的拿手好戏是向下注重栽培新秀,向上寻求感情投资,这才是权力执掌者巩固地位的“人才经济学”。呼天成在插队知识青年和本村青年中发现可塑之才,下大气力将孙全林、邱建伟、冯云山等培养成为各级权力部门的官员,尤其是对呼国庆的培养更是不惜血本。呼家堡关系网中最密实有力的一部分当然来自老秋,“文革”时呼天成藏着的一个大秘密便是斗胆把被人打折了腰的省委副书记老秋藏在了自己住的茅屋里休养。呼天成是有远见和胆略的,在生命危难之中所结下的这种友谊坚不可摧,当老秋重新出山,他留给了呼天成一句话:“农民嘛,还是种庄稼。”这句话“点亮”了呼天成,从乡村到县城到省城和首都,一张为呼家堡编织起的权力关系网织就了,小村庄转动了大乾坤。《羊的门》结尾处是呼天成弥留之际全村男女老少为其学狗叫,这个情节有些夸张荒诞、惊心动魄,而这一结尾无疑揭示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在传统教化和乡村政治权力的代表者呼天成的调教下,呼家堡的村民在人格上都成了跪叫的人狗。

如果我们将李相义所谓“这里只长了一个脑袋”这句话延展到整个历史长河中来看,世世代代平原地域的国人大概也凭借着“一个脑袋”习惯了随波逐流,久而久之他们忘记了自己也长着脑袋,忘记了独立思考。这种倚赖“一个脑袋”的思维和源远流长的官本位文化相依相存,以致当官的擅权弄术,老百姓以官为尊,造成了平原人独特的“有气无骨”的生存状态。《城的灯》中的老支书刘国豆可以算作共和国乡村政治的第二代,他缺少呼天成那辈呼风唤雨的资格,也失却了为民请愿的政治荣耀感,但是却承袭了那种人术和人治的衣钵,村人尤其是上梁村孤门独户的冯家对支书是心怀敬畏的。杀猪匠“铜锤他爹”每每自行车上挂着主家让带走的一刀肉或者一挂下水,总是到村口顺手就给了支书,所以当冯家的树被铜锤家移占去找支书说说公道时只能无功而返,那份屈辱却深深埋进了冯家昌的内心。当支书的女儿刘汉香约冯家昌幽会,支书气疯了,“他没有想到‘癞蛤蟆敢吃天鹅肉’”,“在这村里,没有一个人敢对我这样……我眼里不糅沙子”。支书带着基干民兵把冯家昌“绳”了,要截掉他的腿。要命的是,那个时代的支书的腰带上都挂着全村人的“公章”,掌控着农家子弟的命运大权!

官本位文化的力量是深巨的,一套跑官、卖官、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潜规则如天罗地网,防不胜防,这样的土壤会“化神奇为腐朽”。《生命册》中,“骆驼”(骆国栋)要托请隋部长办事,隋夫人单玉却很“有范儿”地挡住了箭簇,但他们打听到单玉的父亲有一个心愿,就是为家乡重建一所曾经以他祖父命名的、毁于抗战的小学,“骆驼”私下找到老人,无偿拿出两百万实现其造福乡梓的心愿,“等将来学校建起来的时候,再请这位名教授和他的女儿单教授一块儿去剪彩”,生米做成熟饭,反对也来不及了。这真是躺着也会中枪了!从乡下走出来的穷人家子弟范家福,从中国到美国苦学苦读“读到了博士,尔后又回来报效国家……骆驼一旦进去,一旦开了口,就把人家给害了”,副省长范家福在“骆驼”一环套一环的暗算中成了阶下囚。

“三部曲”写活了一批擅权弄术之人,也写活了芸芸氓隶、懵懂众生,作者将平原人特有的生存情状和生命意识具体入微地融进现代文学“国民性批判”的主题,写出了现实与历史纵深的遥遥呼应,从而揭示了这样一个振聋发聩的道理——“一个不再产生思想的民族是可怕的”。

“三部曲”的每一部都是双板块结构,即以村支书为代表的乡村群氓和以进城者为主体的城市官场与商界,所以有人认为李佩甫有两套笔墨,一副是乡土批判,一副是城市批判,后者主要是对进城的农家子弟被城市俘虏和异化所进行的道德批判。在我看来,“三部曲”中的城市并非一个完整的、自成体系的城市,“城市”板块是围绕“进城者”而不是围绕“城里人”来书写的,乡村与城市共同笼罩在平原文化的传统阴霾之下。“平原三部曲”重要的价值维度是从道德层面上审视城市金钱、权力与性交易的欲望与丑恶,细究起来,这种欲望和丑陋并非城市所独有,作者是将其置于整个民族文化尤其是官本位文化的视域内来考量的;作者立意不在描摹这种欲望和丑陋的种种表象,或者说不在于批判这种现象本身,而是用大量的笔墨来探究其形成的文化渊源;作者用大量的篇幅为征服城市者的堕落进行铺垫,如描写他们童年的苦难、成长中的屈辱、入城后的压抑,这其实正是他们怀抱理想而最终在精神上灵魂高度上走向自己的反面的心理积淀。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城市”理解为乡村土地的延伸和平原思想意识的弥散地。

《羊的门》是分别以呼天成和呼国庆为中心的城-乡双板块格局,前者由呼天成的近卫组织如副村长呼国顺、民兵连长呼二豹、村秘书杨根宝、妇女主任马凤仙、女广播员姜红豆和孙布袋、刘全等愚弱民众组成,以呼家堡为势力范围,俨然一个“独立王国”,后者却并非一个“自足”的独立个体,他是贯穿乡村与城市的一个“线人”,他的自我价值认定完全是官本位文化的沿袭,缺乏独立意识和决断能力。与呼国庆产生生命交集的城市人物有李相义、王华欣、范骡子、谢丽娟、蔡五等,这些人物之间的牵连、制约与渗透暴露了官场权、钱和性交易的乱局,却全部是围绕着呼国庆的权力得失——其每一点升迁沉浮最终都牵扯着呼家堡那个“脑袋”的谋划。所以,呼国庆就如乡村(呼家堡)放飞进城市的一架风筝,那个线圈掌控在有着文化隐喻意义的呼天成的手里。

《城的灯》在文本结构上以冯家昌和刘汉香为双轴心,正好呈现了城-乡的两极。在人生追求和自我定位上,冯家昌和呼国庆可谓“同胞兄弟”,他们都将进城为官作为生命最高的也是唯一有效的选择,“进城”和“为官”就是二而一的,以官为贵、以官为荣的传统意识非常浓厚。而显然,把全部心思用在如何抛弃乡村上的冯家昌,也只是一个有着“农民根性”的城市异乡者。“四个兜”是冯家昌的第一个人生目标,“穿上‘四个兜’,这意味着他进入了干部的行列,是国家的人了。‘国家’是什么?!‘国家’就是城市的入场券,就是一个一个的官阶,就是漫无边际的‘全包’”。最初这个决定是来自刘国豆嫁女的条件,但其实也是冯家昌自卑的内心的一个梦。在部队五年,他以忍辱负重换来一张张“五好战士”的奖状,写上“等着我”寄给乡下的刘汉香,但是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就向城市“投诚”了——在高干子女李冬冬面前他是多么卑微多么自惭形秽啊!当拥抱中李冬冬突然打开了所有的灯,“灯光是很逼人的,灯光把他照得很小,是灵魂里的小”,他只有“俘虏”她或者被她俘虏才有更光明的前程,才能够光宗耀祖扬眉吐气!“成为城市人”是冯家昌无法抛舍的梦想和荣耀:“告诉你们,我不会回去了。不久的将来,你们也会离开那里,一个个成为城里人,这是我的当务之急,也是咱们冯家的大事。其他的,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对于刘汉香,当然,“咱们是欠了债的……如果,她非要我脱了这身军装,要我回去种地,那,我就回去。我等她一句话——不过,那样的话,咱就不欠她什么了,从此之后,也就恩断义绝了!”但是,自此他在挺进城市、进军官场的道路上就有了两套看不见的枷锁,一套来自他的背信弃义,隐隐折磨着他的良心,还要担心“东窗事发”;一套来自“高攀”的婚姻,时时伤害着他男人的自尊。当他终于实现了“冯家的大事”,却并没有获得预想中的满足感,“他进入了‘城市’,却丧失了尊严”。作者借刘汉香“走马观花”的城市之行揭穿了冯家昌所在的城市的真相:拖欠工资的工地上民工如“碗”一样空洞迷茫的眼神、穿着“羊皮”的穿梭不停的行人、狡猾行骗的行乞者、淫荡的娱乐场……这是个要有“跪的艺术”才能活人的地方啊,冯家昌在这里其实“也不容易”!刘汉香在内心释然了,得救了,当他还在防备着她的报复的时候,她其实已经宽恕了他,但是这并非一种两心相知的和解,而是一种宣判:她永远不需要他的怜悯,值得同情的恰恰是他自己,她赦免他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人眼里,他既不是强者也不是胜者,他必然要面临内心的崩溃。

“树状结构”的《生命册》结构上有些散,有些乱,但实际上还是以村支书蔡国寅(“老姑父”)为代表的乡村和以进城者吴志鹏(“我”)为代表的城市的对应结构。“我”的老家是平原省颖平县吴梁村(民间叫“无梁村”),立过军功的“老姑父”在这里是一个类如呼天成似的重要人物,既是地方权力的象征,又有点家长威风,不过他没有呼氏那么大的能耐和天地,甚至在家庭生活中还是个窝囊废,但是他心里有杆秤,量得出人心的斤两,很多时候他是乡村事件中最为忠实也最为有力的调解员、和事佬,也善于利用一些小伎俩为村民谋点利益,不少事情经他的协调变得更为人性化,更为公正公道,所以他有不同于呼天成的权威。“我”是一个在“老姑父”关照下吃百家饭也吮遍全村女人的奶水长大的孤儿,因此在成人后就成了全村人的儿子。“我”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毗邻黄河的省城大学当老师,“这是一个叫人淡忘记忆的地方,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地方。它的商业氛围是含在骨头缝儿里的,欺生又怕生,是那种一次性交易、不要回头客的做派。但一旦待的时间长了,它又是宽容的、保守的、有情有义的”。这也是平原的习性。乡村人是活人情的,活脸面的,他们心照不宣地把当初那份照护“我”的索报发挥到极致:国胜的娘家兄弟的儿子考大学差了一分让“我”跑关系,“你不是在省里么?”“你办了吧”;保祥家女人说:“你叔的农用车在漯河撞住人了”,“你打个电话,让派出所把车放了吧”;句儿奶奶说:“你七叔都当了十六年的民师”被裁了,“你是省里大干部”,“给县里说说吧”;海林家女人说:“你侄子眼看就匪了呀”,“孬好在省里给他找个事做”……“我”“身上背负着五千七百九十八亩土地”,“近六千只眼睛”,“近三千个把不住门儿的嘴巴”,他们的唾沫星子是可以淹死人的,“一个无梁村就快要把我压倒了”。为了逃避这个沉重的包袱,“我”痛下决心辞了职,选择南下北上的“漂”的生活,和“骆驼”等一起尝尽人间苦辛,也阅尽官场和商界的各种钱权媾和的阴谋,终于赢得生命最大的辉煌——成为坐拥上市公司几亿资产的最大股东。但是,“我”最终也无法遗弃掉无梁村,“老姑父”的白条子会神出鬼没地传到“我”的手里,每一张上都有他的亲笔字“见字如面”或“给口奶吃”,如紧箍咒一样束缚了“我”,因此,“老姑父”“既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仇人”。表面上看,乡下人对“我”无穷无尽的过分要求是出于对城市生活的无知和夸扬,认真分析会发现那却是出于对官的崇拜、对城市的敬畏和向往,因为人在城市就意味着离“官”近,离呼风唤雨的权力近,也就意味着“不分青红皂白”就能够把事情“办了”,这既是身处最底层的百姓对城市、对官场一厢情愿的想象,也是从自身卑微的生存经验出发得来的启示;另一个方面则是出于他们爱面子、求报答、重私谊的心理积淀,也可以称为“乡愿哲学”。

李佩甫运思这样的城-乡二元叙事格局是有其深意的。作为当代政治的产物,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分化、政策差别、身份区隔造成了农家子弟宿命性的出身的低微、出路的狭窄,久而久之便生成一种对城市的向往、羡慕、怨怒和仇视的心理和风气,“征服城市”成为乡村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城者在乡村与城市“双板块”生活的心灵轨迹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城-乡结构关系嬗变的思想标本。直面城-乡区隔造成的心理问题体现了作者对共和国政治的反思和批判,当然,这也成为李佩甫的一种伦理向度,正由于如此,三部小说在结构上、人物设置上的雷同是不言而喻的,站在乡村视角对城市所进行的道德审判以及所体现的价值迷思也让人诟病,《城的灯》在这一点上更为突出。

正是由于李佩甫对乡村-城市二元对立结构的省思,对乡下人艰难的进城之路的清醒,其小说文本就产生了与“批判”主题息息相关的另一条别有思想价值和审美意趣的主线,那就是“抟塑农家子弟新一代”,揭示平原人与土地的密切关系,并由“平原上的成长”这一条线索思考“这样的土地何以不能生出栋梁之材”的根由,进而考量在历史负累下中国尤其是中原区域的现代转型之路。

从作者早年创作中的李治国(《无边无际的早晨》)、杨金令(《田园》)、李金魁(《败节草》)等,一直到呼国庆(《羊的门》),冯家昌(《城的灯》)和蔡思凡(蔡苇香)、大国、骆驼、吴志鹏(《生命册》),这是一个背弃了传统的生存方式、走进城市的人物序列。他们或由依附传统到逐渐觉醒,或由决绝出走到重识故园,或由盲动自私到理性审慎,其间的困顿与迷茫、疯狂与决绝、隐忍与苦挣、迎合与拒斥……绘成了“背着土地行走”的一代农裔后人、一群读过书的乡村进城者复杂的精神图谱,正体现出李佩甫在“抟塑农家子弟新一代”这一叙事主线上的别具匠心和良苦用心。

李佩甫曾说到:“我觉得咱们中国人,或者叫中原人吧,如果查三代,我们祖先都是从乡村走向城市的,本身都带有很浓重的、这块土壤给予他的很多东西,几乎都是背着土地行走的人,每个人背后都有巨大的背景,生活的背景。”乡村作为背景,在呼国庆、冯家昌、骆驼、吴志鹏那里意义并不尽然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既是动力,又为羁绊。呼国庆和冯家昌的“背景”浸染了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那就是不择手段地寻找出人头地的捷径。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他们舍弃了生命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所应有的审美趣味、人格尊严和理性思考,依附在一张强大无边的官文化网络中无法自拔。住在田间草屋的呼天成是呼国庆的精神领袖、事业导师,“在呼伯面前,呼国庆从不敢隐瞒什么。他是呼伯一手培养出来的,他知道,在老头儿面前,是不能说半句假话的。假如有一天他知道你骗了他,你将永远得不到他的谅解!”冯家昌则在“逃离背景”的欲念下走得更为决绝,但其酒醉后学狗叫的细节似乎与《羊的门》形成互文——这个苦难出身的寒门子弟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终于成了体面人物,实质上却像一只苍蝇一样落在了原点,仍然是呼家堡徐三妮一样的学狗叫的奴才货色!这是多大的讽刺和嘲弄!不过,作者并没有把冯家昌写得更坏,他从其成长中寻找那些坏的“诱因”即那些“背景”,为其“背叛”做好铺垫:冯家昌的屈辱感是六岁那年跟着那棵“会跑的树”开始的,他看见受了屈辱的父亲“像是夹了尾巴的狗一样,掉头就往村里奔去。父亲太痛苦了,奔跑中的父亲就像是一匹不能生育的骡子”;九岁那年,他偶然发现提着串亲戚的纸匣里装着的竟是八个风干的驴粪蛋儿,顿悟到“有时候,日子是很痛的”;十二岁时失去了母亲,他带着四个弟弟用脚上扎蒺藜的办法克服无鞋穿的艰难;十六岁时被支书的女儿爱上,却差一点为此付出断腿的代价……故乡带给他的,除了羞辱还是羞辱,他是凭着羞辱的磨砺而成长的,进城为官、投机钻营、攀龙附凤就成了他摆脱羞辱感的救命稻草,当然也给他带来新的不安和耻辱。很显然,李佩甫并没有试图从呼国庆和冯家昌的身上找到多少“新”的思想因子,他让他们沿着一种文化惯性滑行,等待着他们在跌宕中觉醒。

在“三部曲”中,“觉醒”的探寻最初在呼国庆那里露出若隐若现的曦光,在刘汉香那里有了悲壮的尝试,在吴志鹏那里最终成为自觉。在对《羊的门》结尾部分那个“炸雷”的认识上,我认同多年前刘思谦的看法,①刘思谦:《卡里斯马型人物与女性》,《当代作家评论》2000年第3期。她认为那不仅预示着呼天成的末日来到,同时也是谢丽娟觉醒的霹雳,也是“无骨的平原”养育的呼国庆在爱情与自由的召唤下第一次对“呼伯”的权威产生动摇:“走吧。离开这里。这是一块腌人的土地”,“你还是不是人?还有没有做人的骨气?”此刻,在呼国庆望着谢丽娟的惊诧的目光中或许蕴涵着“叛逆”的力量,他或许不会再拿自己的人格和自由为呼天成去殉葬了。

如果说呼国庆、谢丽娟的渐渐苏醒是代表着一代农裔后人对旧传统、旧文化,尤其是“人术”政治的背叛,是“思想的惊蛰”,那么刘汉香的觉悟则是作者对社会转型期乡村城市化可能性的新探索,或者说这个人物寄托着李佩甫探索中国当下社会变革的抱负。和呼国庆、冯家昌背负的“背景”不同,乡村并不构成对刘汉香的控制或羞辱,声色俱厉的支书刘国豆对这个女儿言听计从,她的蒙羞和受伤来自“城市”——冯家昌成为“城里人”后对她的负情,但是当她看透了城市虚美之下的龌龊,看透了乡下进城者的卑微和无力,她选择了与呼国庆、冯家昌“征服城市”不同的道路,即“重建乡村梦想”,她的理想是把自己的村镇建成一座花都,让农家的子弟在自己的家园里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再也不用进城招辱。作为新支书她面对着全村人说:“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让我们自己救自己吧。”“日子是可以过好的。”就这样,她开始带领村民种果树,她精心培育月亮花,她拒绝巨商高价购买种花技术的企图而是要求合作开发……刘汉香是一烛灯,她照亮了冯家昌们走向城市的路,也照亮了赵县长的政绩,照亮了月亮镇的前程——当县长的车亲自接她时,村民望着她的眼睛就已经被这盏灯“点亮”了。刘汉香就像在掮着一盘大绳,拖着这块土地行走,坚忍、吃力,但却出人意料地却死于“六头小兽”的无知和粗野,临死还喃喃着“谁来救救他们”。“香姑”最终成为一个传奇,上梁村也成了名扬海内外的花都,成了让冯家昌找不到北的城市。

不过,李佩甫还是认识到了平原民性固有的麻木颟顸、斤斤计较、鼠目寸光与中国农村现代性实现的矛盾,他写村人对种树的不解、写在果子成熟季节发生的纠纷、写他们对种花的拒斥……刘汉香临死没有辩解也没有呼叫,那究竟是出于绝望还是出于自信?刘汉香死后全村三千人披麻戴孝在县政府前请愿的行为被称为一种“良心的发现”,但他们黑压压跪在县长面前的情景是否就是传统的对青天大老爷的期待?送香姑的悲怆中有对一颗灵魂的朴素的敬意,但是否就意味着认识到了花镇的价值?从另一角度来看,开创了月亮镇未来的刘汉香在思想深处依然是活在古老的时代,她类如男性的“圣母”想象,是一个美好的道德幻影,其价值观的重建来得如此突兀,以道德主义为准绳的她最终也不可能是“新人”的精神引路人,故乡也终究不能成为离乡者的精神栖居地。仅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在这个人物身上的探索即便不是无功而返,也有着明显的乡村乌托邦色彩。

《生命册》中,吴志鹏和蔡思凡、“骆驼”构成两对一一对应的关系,这三个人物在当下中国非常具有典型性。蔡思凡是一个值得玩味的角色。她本来是一个进城的洗脚妹,可以说是在城市化过程中乡村送给城市的一个“祭品”,她在城市“见了世面”,捞到了“第一桶金”后回到家乡创业,在商界厮杀拼打,在男人堆中把自己炼成了“钢”一样的女人,最终成为可以在县城里呼风唤雨的人物。我们细细品读文本会发现,虽然作者带着截然不同的情感来塑造蔡思凡和刘汉香,其实这两个人都是乡村现代化的实践者,而且前者似乎更为真实、更为切合实际,因为蔡思凡更懂得乡风乡情,更懂得“干企业有多难”:“那些村里人,你用他,他说你给的工钱低,骂你;你不用他,他说你不给村里办事,也编排你……”她告诉吴志鹏:“你要是有良心,也该回老家看看了”,“手里有钱了,给家乡投点资”,否则他们会戳断你的脊梁骨!这就是这些“背着土地行走的人”所面临的尴尬。如吴志鹏所言:“我是一个有背景的人。”《生命册》的开篇就是:“我是一粒种子。我把自己移栽进了城市。”一颗土地里的种子移栽进了城市,难免会有水土不服。这颗“成熟的种子”的背景是“家乡的每一棵草都是我的老师”,它们活得都很小——在平原,人也必须向“小处”活。对于吴志鹏来说,乡村作为“背景”是一种成长的羁绊,是永远逃之不去的“无尽关系”,他在这种牵牵绊绊中学会以内省和自审的力量来面对城市与乡村的荣与喜、罪与罚。吴志鹏和“骆驼”都从底层来,苦难背景激发他们上进的欲望,但是,“骆驼”更加爱面子、爱虚荣,敢拼敢干,什么东西都要“必是拿下”,欲望膨胀到不择手段。

在“骆驼”和吴志鹏的对照书写中蕴含了作者对于社会转型更深远的思索——“有些事,得慢慢来”,这句话似乎轻描淡写却极有分量,是吴志鹏送给“钻进钱眼里去了”的“骆驼”的,他劝他用“慢”来对付“抢”,“抢时间”的弦“绷得太紧,是要死人的”,“骆驼”最终就是死在了一个“抢”字上。吴志鹏虽然坐拥数亿资产,但他是一个能够冷静地看待人生理想、理性地把握个人命运的人,“当一个人志得意满的时候,就该警惕了”,“咱得有底线”,他努力保持内心的独立和自主,努力坚守与财富和名利之间的张力。当蔡思凡以反哺故乡的名誉要他给其板厂投资时,他很清醒地说:“你让我考虑考虑”。那些“乡愿”他理解,那些虚荣他则无需,他不想为了赢得村人的好感而率性盲从,他的理智告诉他:“我真心期望着,我能为我的家乡,我的亲人们,找到一种……‘让筷子竖起来’的方法。”吴志鹏是李佩甫系列小说中难得一见的清醒、自律、理性、珍重孤光自照的人物,或许,这片四处漂泊的树叶再也回不到乡村那棵大树上了。这该是好事。

《生命册》在“慢慢来”的意义上是对《等等灵魂》的深化和丰富。几年前我曾猜想,写过厚重如《羊的门》者再写《等等灵魂》,是有点“小菜一碟”了,这部“中国商界的病相报告”写得有点火躁,就像一个流行的大众化的电视脚本,我读《等等灵魂》后也有点“等不及”了,我在等作者面对社会的急遽转型时更绵厚更审慎也更开阔的思考,等其在“批判”之外能够回到人性和命运的刻画本身。《生命册》终于实现了超越,“抟塑”出具有一定内省意识和自审精神的“新人”——在我看来,内省和自审才构成文学最为强大的审美力量。也可以说,从《羊的门》结尾呼国庆朦朦胧胧的叛逆萌动,到《城的灯》刘汉香悲壮自残式的创业实践,再到《生命册》吴志鹏终于逃离了“乡愿哲学”也逃离了惟利是图的城市“异化”的宿命,正蕴含着李佩甫在“批判”之外所具有的“正面建设”的愿望。

(本文系教育部重点学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乡土小说研究的百年流变”中期成果,项目编号:10JJD7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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