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坚持项目管理、封闭运行。严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挂钩项目区。严禁擅自扩大增减挂钩指标规模或循环使用计划指标。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主体地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听证、公示,凡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和利用分配的,必须先行确权登记。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
共产党员(辽宁)2012年1期
1《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2《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12期
3《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24年7期
4《现代农村科技》2024年5期
5《吉林医学》2024年3期
6《电气技术与经济》2024年4期
7《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24年5期
8《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2期
9《区域治理》2023年22期
10《首都食品与医药》202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