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用地谋发展——昌乐县节约集约用地小记

2013-02-01 13:08高海亮赵世友
资源导刊 2013年11期
关键词:昌乐县严格执法耕地面积

□高海亮 赵世友

拥有“中国宝石之都”美誉的山东省昌乐县遍地都是宝。正因为土地的金贵,昌乐人对土地尤为珍惜。

近年来,昌乐县坚持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两手抓,堵住违法违规用地的“后门”,大开节约集约用地的“前门”,形成了“守法者昌,集约者乐”的和谐用地格局。

严格执法,让违法用地者付出代价

“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严格执法,让依法用地者不吃亏,让违法用地者有代价。”昌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钟杰强调。

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联合执法,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昌乐县成立国土资源公安执法中队,从公安部门抽调4名正式干警,派驻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合署办公,并配备警车一部。

公安中队积极协助国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保证了国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保护了国土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严格执法,关键是把违法遏制在萌芽。基于此,昌乐县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配备了13部车载GPS、17台执法通设备。执法通终端设备可辅助巡查人员对巡查现场进行拍照、视频采集、自动定位、地类查看和报告填写等,快速准确地将信息传输到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可以通过视频通话等功能,指挥巡查人员到指定的现场并实现互动。同时,控制中心可将上报的用地范围落在三维地图等图件上进行查看,快速对用地合法性进行审查。科技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问题发现、制止的及时性。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数据显示,昌乐县有违法用地45宗,面积356.74亩,其中耕地184.91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6.9%;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数据显示,昌乐县违法用地23宗,面积32.51亩,其中耕地16.32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1.21%,用地形势明显好转。

优化服务,让集约用地者得发展

行政服务大厅既是国土资源局对外服务的窗口,更是宣传、引导集约用地的窗口。窗口成立10年来,国土资源局窗口共受理办件1.1万余件,所有办件均提前或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未收到一起群众投诉。

同时,昌乐局积极参与县政府组建“项目一站式办理快车道”,与发改、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办件联动,大大缩减了项目办理各种手续的办理时限。

高效、快捷的服务,从源头保障了用地单位依法集约用地。昌乐县重点企业英轩集团着力转型升级,亟须用地。昌乐局主动介入,立项、报批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满足企业用地需求的同时,引导企业集约用地谋发展。目前,已为英轩重工供地700余亩。

为保障企业发展用地,昌乐县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途径,大力拓展用地空间。同时,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今年以来,昌乐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558.17亩,全部用于新上项目建设,缓解建设用地指标压力。

对于企业现有存量用地,昌乐局积极引导企业深度开发,鼓励企业按统一标准,建造多层厂房,向立体化方向延伸,适度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该县山东日科化学有限公司,建设了五层生产车间,一层车间就是一条生产线,从原材料到成品,都在一座楼上完成,大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企业综合实力,真正让集约用地者实现了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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