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傲慢与偏见》看英国绅士化兴盛时期的绅士文化

2013-02-05 02:01赵雪梅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关键词:奥斯丁傲慢与偏见

摘要:作为以描写乡村士绅婚恋生活题材而著称的作家,简·奥斯丁在她的数部小说中均对英国的绅士形象进行了塑造。通过对其重要小说《傲慢与偏见》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小说中所展现的绅士化时期英国的绅士文化。活跃于绅士化时期的英国绅士文化主要包括绅士身份(即绅士身份的演变与确立)、绅士风度以及绅士的婚姻。绅士的婚姻观主要体现在对“门第”、“金钱”、“学识”和“感情”这四个因素的注重。奥斯丁时代英国的绅士文化充分体现了当时英国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

关键词:《傲慢与偏见》 ;奥斯丁;英国绅士;绅士文化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1?0228?06

作为一名出身于老派下层绅士家庭并以善于描写英国乡村绅士婚恋题材小说而著称的作家,简·奥斯 丁应该称得上是英国文学史上自觉描写绅士阶层的典型代表。玛里琳·巴特勒对奥斯丁小说的评价一 针见血:“奥斯丁的每一部小说都是探讨如何实践有 关‘绅士的角色和品质的传统观念的寓言……她的重要人物无不属于士绅阶层……女主人公必须找出最好的‘绅士成亲……即真正的继承祖业的‘绅士。作为一个不安宁的时代的产物,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新东 西正是这一社会关怀。”[1](165)正因为如此,简·奥斯丁被称为“士绅阶级的最了不起的艺术家”。因此,对其代表作品《傲慢与偏见》中的绅士文化的解读,既为我们了解当时英国社会的绅士文化打开了一个窗口,也为我们进一步了解这部作品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绅士身份

绅士的称谓,欧洲社会古已有之。早在希腊时期,人们就把那些长相俊美而又出生高贵的贵族称为绅士;罗马时期,绅士是威严与富有责任心的贵族阶级的代称。英国绅士源于希腊与罗马的传统,但又在其不断发展的历史中形成了自己的特殊模式,并最终使其成为了民族文化的象征。绅士的英文单词“gentleman”由法语词“gentilhomme”派生而来,十二至十三世纪出现在英语中;十四世纪初,除了有1500人左右被称为显贵外,其余的贵族都被称为绅士;十五世纪开始,英国贵族阶层的垂直流动性加强,平民阶层通过努力也可以跻身贵族,[2](366)绅士一方面仍指国王、王后、公、侯、伯、子、男等传统贵族,另一方面,它也是底层贵族的普遍称号,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3](177)到十八世纪,尤其是工业革命后,随着英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绅士阶层的结构也逐渐宽泛,新兴的工业阶级和商人也有机会跻身于社会上层,成为绅士。尽管绅士与贵族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不一定有正式的头衔,但在历史上,“它总是 与大地产联系在一起的”。[2](423)

奥斯丁所生活的时代正是“绅士化”的兴盛期。所谓“绅士化”, 即中产阶级的绅士贵族化,具体是指那些在十八世纪后叶的工业革命中发家的中产阶级纷纷向绅士阶层靠拢,并获得绅士身份的转变过程。当时有钱的中产阶级有通过和贵族联姻来实现其绅士化的,如《傲慢与偏见》中的老达西先生就是如此,这一点我们从凯瑟琳·德布尔夫人的话中可以看出:

我女儿和我外甥是天生的一对。他们的母亲出身于同一贵族世家。他们的父亲家虽然没有爵位,可都是很有地位的名门世家。他们两家都有巨额资产。①

其中所说的“没有爵位”、“有巨额资产”,暗示了德布尔先生和老达西先生在与贵族世家联姻之前的中产阶级出身。也有通过购买地产来成为绅士的,宾利先生就有此打算:

她们出生于英格兰北部一个体面的家族,她们对

收稿日期:2012?09?04;修回日期:2012?10?08

作者简介:赵雪梅(1982?),女,湖南邵阳人,暨南大学中文系2011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欧美文学,比较文艺学.

此总是记忆深刻,相比之下,她们兄弟和她们自己的财产全是靠做生意赚来的这件事,给她们的印象却比较淡薄。宾利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将近十万镑的遗产。父亲本来打算购置一份房地产……他的两个姐妹都热切希望他能有一份自己的房地产。

英格兰北部即开始工业化的北部地区,它也是奥斯丁的家乡,那里云集着钢铁厂、纺织厂及通商港口。显然,宾利先生的父亲正是在工业革命中兴起的中产阶级。在英国,由于对土地资源的占有是构成贵族身份的最主要的因素和条件。因此,尚未拥有自己的房地产的宾利先生还处于向“绅士”过渡的“准绅士”时期。然而,在奥斯丁看来,宾利这样的“准绅士”和“绅士”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收入的多寡而已。因此,在故事的开头,奥斯丁先是通过贝内特先生之口告诉我们宾利先生作为“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而后又隆重地安排了男主人公达 西的出场:

宾利先生仪表堂堂,很有绅士派头,而且和颜悦色,大大落落,丝毫没有矫揉造作的架势。……他姐夫赫斯特先生只不过像个绅士,但是他的朋友达西先生却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进场不到五分钟,人们便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男士们称赞他一表人才,女士们声称他比宾利先生漂亮得多。

达西先生不仅收入比宾利多,身世也较好。达西家族在他父亲这一辈时通过与贵族联姻已经成功跻身“绅士”阶层,顺利实现了“绅士化”。达西先生则通过“长子继承权”不仅获得了大片地产,也获得了“绅士”的身份。

“绅士化”的必然结果是造成了中产阶级价值观念的转化。这一变化主要表现为对工商业的冷淡乃至轻视。《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就是如此,这个从工业化中获利的新贵子弟是瞧不起工商阶级的:一方面,他将伊丽莎白经商的舅舅称作“低贱亲戚”,另一方面,他因不屑于工商业谋财之道,而打算在乡下购置房产,以保证直接的地产收入。此外,那些由工商而发家的新贵在获得贵族身份后也都对他们曾经的发家之道讳莫如深:

威廉·卢卡斯爵士先前在梅里顿做生意,发了不小一笔财,任镇长期间上书国王,荣获爵士称号。也许他把这荣誉看得过重,心里便讨厌做买卖了,讨厌住在这小集镇上。他放弃买卖离开了小镇,全家搬到了离梅里顿大约一英里远的一座房子里。

显然,由工商阶层晋身贵族的卢卡斯为了彻底和工商阶层决裂,不仅舍弃了其赖以维生的商业,甚至通过变更其居住地以划清其与工商阶层之间的界线。不仅如此,即便是有跻身绅士阶层的可能的律师,也由于和工商业者交往过密而受到歧视。不仅伊丽莎白从事律师职业的姨父被达西嘲笑,甚至浪荡子威克姆先生在谈到自己曾经做律师的父亲时也不无忌讳:

我父亲起先所干的行业,就是你姨父菲利普斯先生为之增添光彩的那个行业——但是为了替老达西先生效劳,先父放弃了自己的一切,将全部时间用来照料彭伯利的资产。

在这里,威克姆非但没有说出“律师”二字,反而绕着圈子称之为“你姨父菲利普斯先生为之增添光彩的那个行业”,由此可知,在奥斯丁所处的“绅士化”的兴盛期,工商业者的地位是非常低下,受人鄙视 的。

“绅士化”在改变中产阶级价值观的同时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一旦由中产阶级跻身贵族绅士,这些曾经从事工商业的实业家们或其后代,一方面为了能摆脱以往的身份职业尽快融入到“绅士”阶层,另一方面也受当时鄙视工商的社会观念的影响,都积极地寻求过一种风流潇洒,受人尊敬的绅士式生活。在《傲慢与偏见》中,拥有彭伯利庄园等田地产业的绅士达西先生主要的收入就来自于田庄和地产。继承了父辈巨额财产的“准绅士”宾利也已丧失了工业时代父辈的那种积极进取精神,没有急于扩充自己的财产,而是尽情地享受着已有的贵族生活:

他已经有了一幢好房子,还有一座庄园供他打猎,了解他性情的人都知道,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说不定以后就在内瑟菲尔德度过一生。购置房地产的事留给下一代去操办。

有“一幢好房子”,“一座庄园”用来打猎,这既是宾利先生的想法,也代表了当时整个英国绅士阶层的普遍心理:作为当地的大地主,同时也是当地娱乐活动的主要发起者,他们安于现实享受,迷恋于打猎及乡村舞会等富有田园诗式浪漫气息的传统生活方式。这种悠闲自得的田园生活使他们意志消磨、不思进取。如果说他们一生有什么事业,那就是在乡下购置一块地产,娶一位高雅的太太,靠利息或地租无忧无虑地生活。

二、绅士风度

早在十四世纪时,英格兰就开始流行单纯凭出身是不能成为绅士的观念。[4](86)它说明,一个真正的“绅士”在行动上又必须有一定的准则,这又涉及到绅士的另一文化维度——“绅士风度”。“绅士风度是英国民族精神的外化,它是英国社会各阶层在向上流社会看齐的过程中,以贵族精神为基础,掺染了各阶层的某些价值观念融合而成的。”[2](415)作为绅士风度形成的基础,贵族精神是指英国上流社会的精神。它的第一个特点是骑士精神。骑士精神原本是中世纪骑士们所信奉的价值理念。后来,骑士精神在骑士由武士化的贵族向绅士化的贵族转化的过程中发展成骑士风度这种特别的贵族生活方式与贵族文化。骑士风度强调忠诚、勇气、奢侈、慷慨与赞美女性。因此,一个典型的骑士需具备种种美德:他不仅武功卓越,举止大方,而且谈吐风雅,符合上流社会的风尚。贵族精神的另一特点是“强烈的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394)工业革命后,英国的贵族精神随着一些在工业革命中发家的中产阶级跻身于贵族阶层而逐渐发生改变,同时改变的还有关于“绅士”的观念:绅士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行动和道德本质自我塑造的。就这样,英国中产阶级在向贵族精神认同的同时融合了其他各阶层的价值观念而产生了现代英国社会的民族风 度—绅士风度。

概括起来,英国的绅士风度大致包括了以下几点行为准则:慷慨好客、乐于助人、富有社会责任心、举止大方、谈吐高雅等。较之于贵族精神,它少了份傲慢自负、居高临下的凌人气势,多了份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从容和优雅;较之于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它不再有积极进取、勇于竞争的决心,更多的是心平气和、安于现状的慵懒。这种熔炼英国各阶层价值观的绅士风度逐渐成为被英国各阶层广泛认可的绅士行为界定准则。

此外,对绅士风度的推崇在文学作品中也得到了体现。如“在奥斯丁的所有小说里,判断人物的依据都是其风度……在奥斯丁的时代里……他们的风度,或他们的缺乏风度,总是使他们被排斥在世袭贵族的迷人世界之外,对于奥斯丁这样一位表达地主士绅情怀的作家来说,风度实在是人的通行证。”[1](165)《傲慢与偏见》中的宾利先生就是一位“仪表堂堂,很有绅士派头”的人,而他姐夫赫斯特先生因为没有“绅士风度”也“只不过象个绅士”而已。至于男主人公达西,在人们得知他有一万镑年收入的时候,所有人都“艳慕不已地望着他”。后来,情况有所转变:

他的举止引起了众人的厌恶,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也就一落千丈,因为大家发现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这样一来,纵使他在德比郡的财产再多,也无济于事,他那副面孔总是那样讨人嫌,那样惹人厌,他压根儿比不上他的朋友。……他是世界上最骄傲、最讨人嫌的人,人人都希望他以后别再来了。

达西虽有绅士身份及丰厚的财产,但由于举止过于傲慢,缺乏绅士风度而引起了人们的厌恶。甚至连渴望为女儿结交好亲事的贝内特太太都成了众人之中对他“最反感的”“深恶痛绝”的人。

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我们发现,这只是大家对达西的误解。事实上,达西所具备的绅士风度与他的傲慢并不冲突。这一点作者是借浪荡子威克姆之口说出来的:

他的一切行为差不多全是出于傲慢,傲慢成了他最好的朋友。傲慢使他比较注重道德。……他常常因此而变得慷慨豪爽,出手大方,殷勤好客,资助佃户,接济穷人。……他成为妹妹亲切而细心的保护人,你会听见大家都称赞他是位体贴入微的好哥哥。

讽刺的是,威克姆本意是想诋毁达西,然而,他的这番话却做出了对达西最客观公允的评价。此外,在女管家雷诺兹太太和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太太看来,达西也是一位“慷慨大方”、“乐于助人”的真正绅士:

他是天下最好的庄主,最好的主人,……他的佃户和佣人没有一个不称赞他的。……凡是能使妹妹高兴的事,他总是说办就办。他对妹妹真是无所不可。

(达西)是个慷慨大方的主人,在一个佣人看来,这就包含了一切美德。……固执才是他性格的真正缺点。……他什么事都要亲自操办。……他替威克姆偿还的债务远远超过一千镑,而且还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我很欣赏他的见识和见解,他没有任何缺点,只是稍欠活泼。

这两段对达西的描述起了一个互补的作用。如果说女管家雷诺兹太太口中的“最好的庄主”和“最好的主人”还稍显抽象和空泛,那么,加德纳太太对达西的评价则是对之前雷诺兹太太评价的进一步补充和说明。达西的“慷慨大方”主要有:他替威克姆还了一千多磅的债,给了莉迪亚一千英磅,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不仅如此,达西也具备“举止得体”、“谈吐优雅”等其他绅士必备美德。当去内瑟菲尔德看望生病的吉英的贝内特太太奚落他的时候,达西仅仅“望了她一眼,然后便悄悄走开了”;当宾利小姐“一个劲地拿美丽的眼睛打趣时”,“达西先生说什么也不肯跟着她们去编派伊丽莎白的不是”;当赫斯特夫人丢下伊丽莎白,“挽起达西的另一条空手臂,与宾利小姐三人一起散步”时,达西先生觉得她们太冒昧了,当即说道:“这条路太窄了,我们大伙不能一起并行,我们还是到大道上去吧。”同时,由小说中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维护,不难看出骑士风度“赞美和崇拜女性”在绅士风度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较之骑士精神中对女性的“崇拜”,英国“绅士化”时期的绅士风度更提倡一名绅士应该对女性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即所谓的“女性优先”原则。

在奥斯丁时代,一些跻身贵族的新贵们为了显示自己的贵族身份,时时处处以贵族乡绅的生活方式和风度为模仿对象,他们不仅附庸风雅,也往往善于伪装绅士风度。正如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假装胸怀坦荡是个普遍现象——真是比比皆是。”显然,威廉·卢卡斯爵士就是这群人中的一个:

从那时起,这里便取名卢卡斯小屋。在这里,他可以乐滋滋地寻思一下自己的显赫地位,并且能摆脱事物的羁绊,一心一意地向世人讲起文明礼貌来。他虽然为自己的爵位感到高兴,但却没有变得忘乎所以,相反,他对人人都很关心。他生来就是个老实人,待人和善诚恳,自从进宫觐见国王之后,越发温文尔雅了。

不管是“讲文明礼貌”、“对人人很关心”,还是“待人和善诚恳”、“温文尔雅”,这种刻意为之的举动,在奥斯丁看来,不仅虚伪可笑,而且远远称不上绅士风度,最多只能说是“伪绅士风度”。因为,他们那与生俱来的自卑和对贵族的奴颜媚骨是无法消除的:

伊丽莎白觉得好笑的是,威廉爵士正肃然立在门口,虔诚地注视着面前的贵人,德布尔小姐每朝他这一边望一眼,他总要鞠一个躬。……威廉爵士尽管进过宫,但是看到周围如此富丽堂皇,也不禁大为惊愕,只能深深鞠个躬,一声不响地坐了下来。……威廉爵士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贵人的名字存入脑海。……威廉爵士鞠了好多躬,大家方才告别。

其中,卢卡斯的“肃然”、“虔诚”、“鞠一个躬”、“鞠个躬”和“鞠了好多躬”等一系列表现,不仅和绅士风度毫无关系,反而进一步说明了其虽跻身贵族阶层骨子里却无法改变其对贵族卑躬屈膝的事实。

三、绅士婚姻

英国贵族制度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它的“长子继承制”,由此,贵族继承人的婚姻往往事关重大。事实上,由于贵族家长的干预,这种婚姻实质上属“包办婚姻”。资料显示,“在十八世纪,84%的地产继承者们是按此愿望联姻成婚的,在十九世纪此比例也达82%”。[2](380)这种“包办婚姻”的总的原则是婚姻要有利于家族的巩固与上升。因此,门第成了贵族绅士阶层们的婚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作为五个女儿的母亲,贝内特夫人显然希望给自己的女儿们找到好的归宿。于是,当同属绅士阶层的宾利先生那样的有钱单身汉一出现,她就开始谋划着如何把他变成自己某个女儿的结婚对象。尽管如此,旁人却不这样想。达西曾经就认为贝内特家的小姐“要想嫁给有地位的男人,机会可就大大减少了”。他后来阻止宾利和简的婚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认为女方家“门楣低贱”。随后他的姨妈德布尔夫人和伊丽莎白的争吵甚至可以概括为“门第之争”:

“让我把话说明白,你不知天高地厚,妄想高攀这门亲事,那是绝不会得逞的。……那小两口就要成亲,却冒出了个出身卑贱、门户低微、跟他非亲非眷的小妮子从中作梗!……你这个小妮子,一无门第,二无贵亲,三无财产……”

“我认为,我跟你外甥结婚,并不会背弃自己的出身。他是个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是门当户对。”

针对德布尔夫人“门户低微”的指责,伊丽莎白的“门当户对”的确也是实情。然而,在奥斯丁时代,如伊丽莎白那样,虽然是绅士的女儿,除了依附于男性亲戚,为了摆脱一贫如洗、衣食无着的惨境,结婚成了她们唯一的出路。出于门第考虑,她们一般会在同阶层寻找,由于可以继承家族财产的长子有限,非长子又往往不具备结婚的经济实力,她们的婚事要么被推延,要么根本就嫁不出去。据记载,奥斯丁时代的“老处女”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可见,这种基于门第观念考虑的婚姻观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贝内特家的小姐们的处境仅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而已。

婚姻中的另一重要因素也是绅士们重点考虑的,就是金钱。有资料显示,在奥斯丁生活的“18世纪末,找不具备贵族血统的女富翁结婚的贵族越来越多,其比例逐渐达到46%”。[2](380)非长子们由于不能继承财产,只能自谋生路,而同有钱的女人结婚,可以使他们省去自己拼搏的艰辛。这一点,作品中的另一绅士,即达西的表兄菲茨威廉上校深有体会。他坦承,因为没钱,他们“不得不克制自己,仰仗别人”,并可能“因为没有钱而吃苦”,而且“不能跟自己的意中人结婚”。他甚至感慨“处在我这种地位,结婚又能不注重金钱,这种人为数可不多呀!”同样,尽管是绅士的女儿,作为像伊丽莎白五姐妹那样不能继承财产的女性,她们的婚姻也不得不考虑金钱。于是,当舅妈认为伊丽莎白在和威克姆谈恋爱时,直言不讳地劝告她:“跟一个没有财产的人谈恋爱,实在是太冒失了,你千万别让自己坠入情网。……假使他得到了他应得的那份财产,那我倒会觉得你嫁给他是再好不过了。”

在舅妈看来,有无财产成了决定伊丽莎白是否嫁给威克姆的唯一因素。而像宾利那样“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的绅士一出现,马上便成为周围众多太太们为女儿们抢夺的“财产”。当“每年有一万英镑纯收入”的绅士达西刚出现在内瑟菲尔德庄园时,女宾们便“声称他比宾利先生漂亮得多,差不多半个晚上,人们都艳慕不已地望着他”。用夏洛特的话来说,对于这类富有的单身汉,“就得时刻留神,一有可乘之机,就要争分夺秒地加以利用,一旦能把他们抓到手,再尽情地谈恋爱也不迟”。然而,由于贫穷,伊丽莎白们在现实中很难结交到好的婚姻。她们往往轻易地被有钱的情敌击败:

她相信,若不是由于财产问题,她肯定会是威克姆的唯一选择。就拿威克姆现在为之倾倒的那位年轻小姐来说,她最显著的魅力就是能使他意外获得一万镑财产。

应该说,伊丽莎白虽然能够清醒地看清这一事实,她也只能以此来作为自己失恋的借口和安慰罢了,其间的无奈可想而知。

此外,绅士阶层对绅士风度的追逐使得学识和教养也成为他们挑选结婚对象的一个重要标准。在他们看来,“许多女人只不过会编织钱袋,点缀屏风”,远远达不到有学识的标准,一个妇女必须具备这一切—精通音乐、唱歌、绘画、舞蹈以及现代语言……除此之外,她的仪表步态、嗓音语调、谈吐表情、都必须具备一种特质。

除了这一切之外,“她还应该有点真才实学,多 读些书,增长聪明才智”。出于对这一苛刻的社会偏见的反感,奥斯丁曾借伊丽莎白之口反驳:“我可从没 见过这样的女人,我可从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你说的那么全面,既有才干,又有情趣;既勤奋好学,又风仪优雅。”

当然,也不排除这或许正是奥斯丁本人的观点,即站在男性社会的角度来要求和评价与她同时代的女性,并对此提出了苛责:很少有女子能达到男性社会要求的标准。事实上,尽管当时的妇女仍不能进入如牛津、剑桥等高等学府接受教育,绅士阶层的女子往往也会通过进入初级学校读书,或聘请家庭教师来完善她们的学识和教养。初级学校是一种专门教青年女子识字、音乐、绘画和缝纫等妇女技能的女子学校。《傲慢与偏见》中,自视甚高的宾利小姐两姐妹就“曾在城里一家一流私立学校受过教育”。达西的妹妹乔治亚娜则是在被“从学校接回来,安置在伦敦居住”后不久差点被威克姆诱拐私奔的。除了学校教育,家庭教师也在女性教育中起了重要作用。用德布尔夫人的话说:“没有家庭女教师!那怎么可能呢?……离开系统的正规指导,教育则将一事无成,而系统的正规指导,只有家庭女教师办得到。”

因此,由于体弱多病,德布尔小姐的教育是通过家庭教师来实现的。显然,不管是宾利小姐们以及乔治亚娜接受的学校教育,还是德布尔小姐的家庭教育,目的都是为了以后能成为高雅的太太,而不是有一技之长的自食其力者。对于她们来说,睿智的头脑、敏锐的判断力和优雅的仪态只不过是用来增添自身魅力的手段,以抬高自己在婚姻角逐中的筹码而已。当然,奥斯丁本人对妇女的学识和教育也是极为推崇的。这一方面或许和当时英国的女权主义运动有关。1792年,奥斯丁17岁,是年,英国女作家兼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了《为女权辩护》一书,提出妇女应当在教育、就业和政治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待遇,并驳斥了女人是男人玩物的观点。此外,奥斯丁所崇拜的女作家玛丽亚·埃奇沃思也是在“1795年以一个开明女性和温和女权主义者的身份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1](152)另一方面,由于受当时流行于英国的以极端反动和保守而著称的托利主义的影响,奥斯丁对女权主义的一些主张又是持保留态度的。因此,她不仅“难以容忍启蒙运动批评妇女所受到的社会限制”,[1](155)相反,她笔下的女性往往是一些具有明显的“阴柔”特征的美化形象。她们往往内敛、谦卑,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嫁给一个凌驾于她之上的男人。至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奥斯丁一方面推崇女性的智力,另一方面,她的女主人公们又并没有一个雄心勃勃地想谋一份职业,管理庄园或去军队服役,相反,她们一直都把精力集中在世态习俗上”。[5](339)相反,那些没有受过类似“女德”教育的妇女往往难以找到好的归宿,即便是结了婚,也会受到丈夫的厌恶。《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母亲就是如此,为此她的父亲贝内特先生只能时常感慨:

当年因为贪恋青春美貌,贪恋青春美貌通常赋予表面的善气迎人,因而取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致使结婚不久,便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妇之间的相互敬重和相互信任,早已荡然无存;他对家庭幸福的期待,也已化为泡影。

这段文字从反面进一步证明了幸福美满的婚姻不应该只贪恋女性的美貌,在婚姻缔结时,女方的智力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考量要素。

在奥斯丁时代,感情也逐渐成为绅士们婚姻中考虑的因素之一。一方面,“在富有的诸阶层中,出现了一种夫妻之间的较亲密,较有感情,较平等而较少家长父权那一套的婚姻,一种伴侣式的,夫妻之间彼此以教名相称呼的婚姻”。[6](29)这与当时英国新教主张“婚姻必须以感情为基础”的教义不无关系,当然,作为牧师家庭出身的绅士的女儿,奥斯丁显然也是认同这一教义的。于是,在《傲慢与偏见》中,我们看到,由于没有爱情,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拒绝了同样拥有绅士身份的牧师柯林斯的求婚;同时,也正是因为爱情,达西冲破了世俗门第的偏见以及姨妈德布尔夫人的阻挠与伊丽莎白结婚。然而,另一方面,和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一致,女性虽然有接受或拒绝婚姻的权力,但仍处于婚姻的被动地位:颇有大家闺秀之风的简只能将感情默默埋藏于心底,因此而差点错失良缘;伊丽莎白尽管后来对达西心生爱慕,也只能被动地等待他的再次求婚。

四、结语

通过对《傲慢与偏见》的分析不难看出,在奥斯丁所生活的“绅士化”时期,不管是绅士风度中的“女性优先”原则,还是绅士婚姻中对女性门第、学识和教育等因素的重视,都充分说明了女性在绅士文化中的弱势地位。因此,绅士文化,究其实质,也正如其英文单词“gentleman”一词所体现的那样,它所表征的正是英国社会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父权家长制社会背景下的男权文化。而奥斯丁,恰恰是通过塑造与其同时代的英国绅士阶层来彰显其对这一社会文化现实的深深认同,并借此在她的小说中对那些具备一定阅读能力的女性读者宣传她理想中的绅士阶层的淑女观。

注释:

① 本文所引原文均据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孙致礼所译《傲慢与偏见》。

参考文献:

[英]玛里琳·巴特勒. 浪漫派, 叛逆者及反动派[M]. 黄梅, 陆建德, 译. 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

钱乘旦, 陈晓律. 在传统与变革之间[M].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1.

阎照祥. 英国贵族史[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0.

[英]丽月塔. 绅士道与武士道[M]. 王晓霞等, 译.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

朱虹编选. 奥斯丁研究[C]. 北京: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5.

[美]戴维·罗伯兹. 英国史[M]. 鲁光桓, 译. 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0.

Probing into the Palmy Days of Britains Gentleman Culture

from Pride and Prejudice

ZHAO Xuemei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Guangzhou 510632,China)

Abstract: Proceeding from the angle of studying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this text combines the history data of Britains social development to probe into the gentleman-tradition and marriage custom of Britain shown by proud and prejudice. Britains gentleman-tradition mainly experienced the “gentleman?knights spirit?knights poise—gentility” procedure. And its marriage custom mostly reflects how much attention people mainly paid to such four factors as “family status”, “money”, “knowledge” and “emotion” in Austens era.

Key Words: proud and prejudice; Jane Austen; British gentlemen; Gentlemen culture

[编辑:胡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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