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留守的社会之痛

2013-02-11 10:41朱昌俊
杂文选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现代文明流浪儿童

朱昌俊

流浪儿童不只是贵州,甚至不只是中国面临的问题。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发展中国家的流浪儿童问题都会凸显出来。背井离乡的父辈,是车间和工厂之间居无定所的“成年的流浪者”;他们留在故乡的子女,“留守儿童”中的一部分成为新一代的流浪儿。在他们看来,流浪是比留守更好的生活。

在贵州流浪儿童的悲剧发生后,有媒体到孩子生活的村庄进行了采访,那些斑驳的土墙和低矮的茅屋,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如今还会有如此赤贫之地。土墙折射的恰是这个贫穷家族的缩影。孩子的父辈们,多子女,文化程度低;年长的在家“务农”兼孩子们的“保姆”,稍年轻的外出谋生——捡垃圾。不难发现,这五兄弟的家族,几乎没有一人的工作与这个时代的主流有关——哪怕是进厂打工。之所以以“进厂打工”作为一个标准,并不是说这就是一个多么好的工作,而是它至少代表了一种现代文明体系下的正式工种——需要服从某种管理,与人交流、合作。很显然,这种状况,远比茅屋映衬出的物质贫穷更为严重,因为这代表他们似乎被远远抛弃在社会进程和文明发展的社会体系之外。

当然,这里面有着社会方面的原因。随着个体时代和市场社会的到来,这些家庭由于先天性的资源匮乏或观念原因,慢慢落后于社会进程,甚至一步步与时代脱节。而“生儿防老”观念影响下的多生,又加剧了生存的负担,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随之是后代的文化水平也难以提高,贫穷的代际化传承由此产生。

在以前,这些生于贫穷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在农村接替父母的活计并以此谋生,但随着信息的开放和社会发展重心向城市的转移,他们接触到外面的信息,自然会想出走。这种出走恰恰是他们以自己的行动力图与现代文明发生联系的一种方式。毕节五个流浪孩子生前多次表示“饿死都不去民政局”,说明他们流浪并不是为了谋生,而更多是被逼无奈下的生活方式和生存姿态的“最优选择”——“流浪比留守强”正契合于此。

但流浪儿童的悲剧说明,随着国家政策对个体流动自由和市场竞争的松绑,一些本该坚持和发展的社会保障义务措施并没有跟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失势的最底层者,没有享受到足够的制度化救济。这里有一个背景是,目前农村地区已经免除了农业税,在免税之前,这些地区甚至还通过税收形式与国家的政府部门保持某种关联,但一旦这种税收被取消,既有的社会保障未能很好地兑现,客观上他们甚至还失去了得到关注的最后机会。

而徘徊在求生线上,所谓道德和法律意识,自然也退到社会平均水平之下。有統计表明,有46%的流浪儿童曾被教唆犯罪,其中80%有盗窃、抢夺等违法行为,45%的儿童常年以违法行为为生。

从根本上求解流浪儿童之悲,要从“脱贫”的角度思考怎样为底层者修复欠账的制度性关怀。应该看到,走上街头的留守儿童只是贫穷涌向街头的一种形式,在他们身后是被撕裂的、鸿沟明显的城市化过程。除了加快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更要扭转目前发展策略上的城市偏向政策,农村不能再被置于发展的“后方”了。

【“杂文专版撷英”栏目作品选自2012年12月7日、11月23日、12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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